在全县打击非法传销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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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打击非法传销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打击非法传销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和#月##日全市打击非法传销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为切实加大对传销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平安XX,促进社会和谐,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紧急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县打击非法传销工作。

下面,我就如何抓好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是强化认识。

切实增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治性很高、经济性很强的工作。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是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

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摧毁传销和变相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和变相传销头目,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本质和危害;要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对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对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代XX县长方宗辉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周应斌,县政府县长助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余佑奇,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唐兴普为副组长,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非法传销行动专项整治领导组。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工作。

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无传销社区”的要求,层层签订打击非法传销责任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必要时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认真研究,精心准备,依照法律和事实进行集中整治,要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非法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非法传销活动。

在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查处工作中采取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乡镇,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包庇、支持、纵容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凡因上述原因在辖区内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切实抓好本乡镇范围内的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要求、统一政策,依照法律和事实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本乡、镇内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宣传,强化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户的监管,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非法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工作和乡镇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平安XX、和谐XX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政法部门职责。

县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公、检、法、司的领导和协调,及时召集政法部门分析、研究和处理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把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分子进行严厉的刑事打击;县检察院、法院要从打击传销的特殊性出发,紧密协作,对涉嫌案件要提前介入侦察,统一执法尺度,力求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县公安局要依法对传销活动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集中力量抓捕、惩办传销头目和骨干,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除传销组织滋生蔓延的空间。

对暴力抗法、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依法从严打击;司法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乡、村集贸市场和社区、车站等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普及,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远离传销,不为传销分子提供住宿等便利条件。

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纪律监督职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督察,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县工商局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传销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和高层传销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县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管理,实行依法纳税,积极配合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的开展;县交通局要负责组织好交通运输企业,及时疏散传销人员;县建设局要依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从严整顿和规范房屋出租行为,积极配合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杜绝传销组织在我县立足;县民政局要积极妥善处置传销人员的善后工作,配合做好外来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确保需劝返人员能及时送出XX境外;县教育局要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树立起防范意识。

同时,要通过学生影响家长,争取在全社会形成对传销活动全面围堵的良好氛围;县信访局要切实履行好来信、来访工作职责,向来访群众全力宣传传销行为的诈骗本质,做好宣传疏导和劝返工作,对待传销分子的无理取闹给予严厉打击,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组进行报告。

四是宣传部门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通知政府通告、电视讲话、新闻报道、受害人专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曝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行为的诈骗本质。

五是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帐目、资金往来进行查询、暂停结算等工作,严防传销分子利用储蓄存、取款划转传销资金;通讯部门要积极清查传销人员的电话往来,发布打击传销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供电、供水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拒不配合并提供违法服务的房主,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实行暂停供水、供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部署,严密防范,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对传销行为的清查整治和对传销组织的取缔打击工作,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和策略,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要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与出租房主签定《治安责任书》或《“无传销活动房屋租赁”书面承诺保证书》,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杜绝传销活动在我县滋生蔓延。

要积极探索监管方式,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认真总结打击传销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使传销行为在我县无立足之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行动协调”的工作机制,对“三无盲流人员”和“传销人员”要做到“五清”。

即:

人数要清;居住地点要清;出租房主要清;籍贯要清;去向要清。

同时,要对传销人员登记建档,录入传销人员微机管理信息库,以便及时掌握传销人员动态。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要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要分别采取张贴政府通告,发布手机短讯和利用流动宣传车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

对取缔的传销和变相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

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行动中各媒体要安排记者随行采访,公开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做好受骗群众思想转化工作,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抓好我县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虽然十分任务艰巨,但必须高标准完成,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当务之急就是要必须抓好打击非法传销各项措施的落实。

因此,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我县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一会两站”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工商暨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消费者协会分会”和“#####联络站及消费者投诉站”(以下简称“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长期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商等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依然比较薄弱,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农民科学消费知识缺乏,消费观念落后,维权意识不强,维权能力较差,维权手段不足和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这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也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我们在农村建立“一会两站”,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要把做好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和对待,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服务。

因此,建立“一会两站”,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开展工作,始终坚持从农民的需要出发,从解决农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服务农村、造福农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直是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

当前,广大农民对假冒伪劣商品深恶痛绝,对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问题反映最为强烈。

因此,我们必须把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防止假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坑农害农和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作为“一会两站”的工作重点;把农民群众认可作为“一会两站”建设的根本标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机制,使“一会两站”切实发挥作用。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农村消费者是一个最庞大、也是最弱势的消费群体,相对于城市良好的商品流通环境和较为严密的监管体系来说,农村一直是消费安全事故的高发地带,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生活,危害了农民的身心健康。

没有农民的消费安全,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

构建和谐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是要理顺人的利益关系,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可以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和执法为民的要求。

因此,建立“一会两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

能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系到人心向背。

在生产生活中,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必将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落实,农村突出矛盾之一是消费纠纷,调解这些矛盾是村级基层组织转换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把维权机制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基层政府、自治组织和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构筑新的维权组织机制,让农民就近反映情况、快速处理问题,很好地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贴近群众生活,顺乎农民心愿,就能使广大农民亲身体验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从而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基层政权建设。

生产资料的投入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证,农民一旦把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用到地里,将会造成农产品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不仅当年没有收成,而且连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都无法收回;食品、日用品也是农民必须的生活消费品,一旦遭遇假冒伪劣的侵害,就会危害身心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在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如果维权得不到保证,救济得不到保障,那么将是雪上加霜,不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且还会影响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使各项惠农政策大打折扣。

深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把维权站建在农民家门口,维权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就能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及时投诉,就能使广大农民免受或少受利益侵害。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农村市场是薄弱环节,也是治理重点。

监管农村市场关乎农民安全健康消费,关乎经济发展大局。

农村不仅是重要的商品生产供应地,还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更是重要的消费场所。

只有监管好农村市场,维护好农村市场秩序,才能为开拓农村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保证农村商品进城、城市商品下乡的质量,才能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促进农村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商品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因贪图便宜受到制假贩假的伤害,保证农民安全健康消费。

只有在农村建立“一会两站”,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监管重心下移,加大执法力度,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局面,才能在农村消费市场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才能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使农村各经营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合法有序的竞争,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

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深入探索长效的方法和途径。

因此,推进“一会两站”建设要切实做到宣传教育经常化,农民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市场秩序规范化,农村消费环境普遍改善;组织体系网络化,维权保农机制长效运行。

提高广大农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是做好“一会两站”工作的治本之策。

因此,要大力宣传“一会两站”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一会两站”作为维权宣传的“广播站”,使群众了解、认识、支持“一会两站”建设。

#.增强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对农村消费者宣传教育是统筹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需要,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十分迅速,新的产品、新的交易和服务方式层出不穷,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日益增多,传统消费观念、消费知识已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迫切要求提高消费者素质,全面提高农村消费质量,改变农村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特别需要加强有关农村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消费观念以及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把宣传教育作为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的重点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定中长期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抓好实施。

#.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

针对当前农村消费者存在的知识盲点,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内容:

一是普及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包括农村日常生活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及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商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二是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农村消费者掌握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的问题,引导农民选择规模大、信誉好、商品质量有保障的经营者,坚持货比三家,多了解情况,不轻信广告,购买时应索要相关票据和凭证,必要时应以合同的方式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和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

三是要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心理,做到自主消费,不盲从,不攀比,用现代的科学知识指导消费,增强消费的目的性、计划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注重商品的质量,不贪图便宜,不知假买假。

四是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及国家颁布的相关商品的“三包”规定等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普法宣传工作,让农村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

宣传教育普及工作要针对农村特点,结合农民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开辟“#####”专栏,举办电视讲座,进行广泛宣讲。

二是利用集市、“#.##”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等,以咨询站、服务台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消费常识和商品知识。

三是充分利用“一会两站”,通过村广播、宣传栏、消费警示栏等形式加强日常消费引导和普法宣传。

四是利用乡村图书馆,建立法律法规、消费常识、农业科普知识的学习园地。

五是经常性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最新颁布涉及“一会两站”的法律法规书刊及文件资料,及时送到农民手中。

六是根据农民需要适时邀请有关农业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或专门组织大型的农业知识讲座,让农民了解掌握正确使用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机具的维修保养知识,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科学消费理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名有知识、有文化、有觉悟、热心“一会两站”事业的年轻人,在村“两委”班子的领导下,由工商所或“一会两站”对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当地掌握法律知识、了解消费常识、懂得维权方法的明白人。

由其指导农民明白消费,监督不法经营行为,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

副县长在假冒伪劣农资销毁现场会上的讲话春风送暖,万象更新。

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刻,我们在此召开假冒伪劣农资销毁现场会,公开销毁一批假化肥。

主要目的是: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日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统一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积极配合开展这一行动,震慑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遏制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优化经济环境,规范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年,在抗旱救灾农用物资大检查工作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成功查办了一起销售假化肥案件。

长江丝绸有限公司与白鹤滩镇宏发农资经营部,签订了总量###吨的蚕桑专用复混肥购销合同,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该批化肥涉嫌质量问题,立即依法抽样送检。

经XX省煤及煤化工产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此时,该批假肥料已供货###.##吨,###.#吨已分发到全县产桑##个乡镇#站####户桑农手中,大部分已施用。

县质监局按法定程序对发到茧站还未发放到农户手中的不合格化肥####包进行了封存,与长江丝绸公司、工商部门配合,采取应急措施,重新购进###吨合格化肥配发给桑农,确保了蚕桑用肥。

挽回农民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我县的蚕桑产业,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在农资打假一线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向长期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农资购买和使用的高峰已经来临。

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农资打假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保障春耕生产。

讲四点意见。

从查处的这批假化肥来看,假冒伪劣农资在我县还依然存在。

因此,全县各级农资监管部门,特别是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一定要要认清形势,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思想认识,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乘机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资打假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和农资使用的特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农机具等重要农资产品专项治理。

种子专项治理要以玉米、稻谷和其他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农药专项治理要以甲胺磷等#种禁用限用的高毒有机磷农药为监管重点,突出治理掺杂高毒农药复配产品和不合格农药标签问题;肥料专项治理要以复混肥、有机肥、叶面肥和配方肥及市场销量较大的尿素、磷酸二铵等肥料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有效成分不足、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兽药专项治理要以动物防疫用生物制品和违禁药品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兽药及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等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治理要以“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禁品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违禁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规行为;农机及农机具专项治理要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监管重点,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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