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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德育方法与手段

第十二章德育方法与手段

  目的的实现,有赖于一定的手段。

无论学校构想的道德目的多么全面,多么合理,无论教师实现学校教育之道德目的的态度多么虔诚,决心有多大,如果缺乏实现这种目的的手段,又不严肃地思考和切实地创造某种适当的手段,那么,这种目的就毫无意义。

  手段是相对于一定的目的而言的。

一种工具或方法或途径有助于某种目的的实现时,才是该目的的“手段”。

手段因而与目的联系在一起,不与目的相联系,就失去了作为手段的意义。

而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脱离目的的“手段”。

所以说,手段的规定性,就是达到或实现目的的手段。

手段的正当性,也依其服务的目的而定。

据此可以说,凡是有助于学校教育道德目的实现的工具、方法、途径均属德育手段范畴,凡是有碍于学校教育道德目的实现的工具、方法、途径则不属于德育手段范围。

然而,在德育问题上,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并不这么简单。

教育不但包含道德的目的,而且采取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方式。

目的的正当性未必保证手段的正当性,学校工作的目的即使合乎道德,也不容许不择手段。

教育手段不纯粹是一个技术问题。

  本章所谓的“德育手段”,并不是相对于学校教育道德目的的广义“德育手段”,而是教师传递德育内容所依赖的工具、载体或中介,即工具意义上的“德育手段”。

  德育手段和德育内容一样,其进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古代德育手段比较贫乏,主要依靠习俗、宗教教义、劝诫、榜样、评价、对神或祖先的敬畏、惩罚等手段进行道德教育,尤其强调“身教言诲”。

但古代的“言诲”往往是权威专断训诫或评判。

近代以来的德育强调以理性为基础,人们才逐渐重视对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的解释和论证。

只是由于没有顾及儿童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的研究不断深入,系统的文字和情境教材的开发和广泛应用,现代德育才逐渐克服道德解释中的说教和灌输倾向。

与过去相比,如今的德育手段更加丰富多样了,教师可以诉诸语言、榜样、情境、环境、体验等基本手段,辅以奖赏、惩罚及心理学手段,开展道德教育。

一、语言

  语言是人类交流思想情感的主要工具,也是教育的基本手段。

正是有了语言,人类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

教育用语有其特殊性。

多数行业的工作用语基本上属于专门化的技术用语,而教师的工作用语中,虽然由于生理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文化学原理广泛运用于教育实践领域,变得丰富多彩,但其本质和核心依然是道德语言。

教师借助物理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文化学的术语,有助于教育学生,但仅仅依靠它们不足于提供教育服务。

不熟悉、不使直截了当的道德词汇(诸如应当、必须、勇敢、诚实、仁慈、细心、宽容、热情、高尚、光荣、无耻),就不能向学生明确提出发展的要求和方向,不能有力地鼓舞、指导和帮助受教育者在道德上不断完善,最终不能实现教育的道德目的。

教师借助道德语言,才能理解和把握教育实践的道德情境和道德属性,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

教育的这一专业特性,要求教师努力成为使用道德语言的专家。

教师的德育用语,按其功能分为三类:

规范学生操行的“规范性用语”,评价学生操行的“评价性用语”,以及说明和论证道德规范或评价的“解释性用语”。

(一)规范性用语

当教师告诉学生某种行为在道德上是正当的或错误的,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时,就在是下“道德义务判断”。

例如,“学生应当尊敬老师”,“做人要信守诺言”、“歧视成绩差的同学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均属道德义务的判断。

教师同学在谈论责任或义务,谈论什么是道德上对的或错的,就是在告诉学生应该怎样待人处世。

在这种语境下教师使用的是“规范性用语”,这种用语涉及行为,是教师规范学生行为常用的道德语言。

1.诉使句:

禁令、指令、倡议

教师通常用指令和禁令,直截了当地向学生提出道德要求。

其中,指令表达肯定性道德规则,规定必须如何行事,如“言必言,行必果”;禁令表达否定性的道德规则,禁止如何行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教师还常常用倡议方式向学生提出道德上的要求,如“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这些规范句都属于祈使句,其中道德倡议的“应该式”祈使句,道德指令是“必须式”祈使句,道德禁令是“不准式”祈使句。

它们所用的规范词不同,规范性含义也各不一样。

不同类型的规范性用语适用于各层次的道德教育,教育功能也各不一样。

教师通常用道德倡议对学生进行道德理想教育,激励学生高尚的行为;采用道德指令或道德倡议对学生进行道德原则教育,指导学生正确的行为;采用道德禁令或道德指令,对学生进行道德规则教育,约束学生的不规行为。

2.陈述句:

建议、期待、希望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教师逐渐改变用语习惯,尽可能少用语气生硬的祈使句劝诫学生,而代之以比较的委婉的方式(如建议、期待、希望)向学生提出道德上的要求

3.疑问句:

商量与请求

在学生具备较强理解力的前提之下,教师可以进一步软化道德要求的语气,如用商量和请求的方式规范和指导学生的行为。

如果说教师的建议、期待和希望式的要求是用带有规范性语气的陈述句表述的话,那么,商请式的要求通常是一些带有启发性建议的疑问句,例如:

“你可不可以……”“能不能请你……”。

总之,教师可以用多种语句向学生提出道德要求。

但是,祈使句、陈述句、疑问句在语气、语义、适用性上存在差别。

(二)评价性用语

在道德教育中,教师除了劝诫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告诉学生什么是正当的行为、什么不是正当的行为之外;还经常告诉学生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没有价值的,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什么是可取的、什么是不可取的,什么是高尚的或光荣的、什么进卑鄙的或可耻的等。

在后一种语境中,教师不是在对人的行为举止下判断,而是在对人本身或人的动机、意向、品格下判断,告诉学生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什么是有价值的人、什么是没有价值的人,所使用的是“评价性用语”,而不是“规范性用语”。

1.道德价值判断与道德义务判断

在道德语境中,“评价性语言”声明的,是我们认为有价值的事情,而不是我们有义务去做的事情。

例如:

“加伦是一个高尚的人”,“芳芳是个好姑娘”,“欺负弱小的是懦夫”,“报复是一种卑鄙的动机”,“自我实现是教育唯一合理的目的”。

这些判断均系“道德价值判断”,而非“道德义务判断”。

这类道德判断归根结底是对善良生活由什么构成、什么东西由什么构成、什么东西具有终极价值、应当追求什么、珍视什么,把什么传递给下一代的断言,有别于关于应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的“道德义务判断”。

不过,区别是相对的。

道德价值判断可能道德义务判断,正如“这是善的”意味着“我赞同它你也赞同它吧!

”老师说“欺负弱小的人是懦夫”,其实暗含有“不许欺负弱小!

”的劝诫,而说:

“加伦是一个高尚的人”,除了赞扬加伦之外,还有鼓励全体学生向加伦学习的弦外之音。

用道德评价的方式劝诫学生,语气比较婉转,如说“信守诺言是一种美德”,往往是在委婉地规劝自食其言的学生“做人要信守诺言”。

反之,道德义务判断也可能隐含道德价值判断。

如“做人要信守诺言”暗含“信守诺言是一种美德”的评价,“希望你搞好学习的同时多参加集体活动”其实是在说“你参加集体活动不够积极,不关心集体”的评价。

总之,评价性用语可能包含规范性含义,规范性用语也可能包含评价性含义。

尽管用法有交织,但是在道德教育中,把评价性用语和规范性用语相对区别开来,还是有实际意义的,它们毕竟表达不同性质的道德判断。

2.表扬与批评

在教例6-2中,教师分别批评和表扬了弗兰提等人和加伦,说弗兰提等欺侮残疾同学的学生是懦夫,而同情弱小、代人受过的加伦是一个高尚的人。

这是两种典型的道德价值判断。

表扬是对好人好事的肯定性评价,批评是对坏人坏事的否定性评价。

由于好坏对立,从道德上肯定某人某事,同时意味着否定与之相反的人或事。

所以,教师经常用表扬某个或某类学生的方式,来批评另一些学生。

当着参加劳动的全体学生的面说“第三小组的同学积极肯干,认真负责”,除了是在对第三组学生的劳动态度表示嘉许之外,更多的可能是在批评其他小组。

年龄稍大一些的学生都能听出这种表扬的言外之意。

3.“好”的评价性含义与描述性含义

从语言上看,表扬是包含褒义词的评价句,批评是包含贬义词评价句。

其中,“好”和“坏”分别是最常用的表扬词和批评词。

两词意思相反,为了简便起见,这里郑重考察“好”一词的用法和含义。

“好”是一个般性的表扬词。

有时我们从道德的意义上使用它,如把一辈子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的人称作“好人”。

表扬某种行动的正当性,或者表扬某人的道德品质时,就是在道德意义上使用“好”一词。

有时我们也会用“好”去说某人在某事上出众,如“马拉多纳是个足球好手”,显然是说他踢足球技术高超,意识出众,决不是说他是个“好人”。

我们评论一些在道义应受谴责的事情时,甚至也会使用“好”一词。

例如“他是个盗窃好手”,意思是说此人擅长偷窃,手段高明,令人叫绝,但不表示我们赞同偷窃,或者认为偷窃在道德上可以接受。

可见,“好”并不是一个纯粹的道德语词,用它表达的价值判断是否属于道德判断,取决于评价所依据的是不是道德标准。

“品德好”是个道德判断,而“身体好”、“学习好”则不然。

“好人”是一个道德判断,“好孩子”、“好学生”去未必。

评判好孩子和好学生的标准并非纯粹的道德标准,有时甚至根本不涉及道德标准。

假使家长认为顺从、听话、不哭、不闹的孩子(即乖孩子)就是好孩子,教师认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就是好学生,那么,他们说“张三是好学生”,“李四是好孩子”,或者“王五是好学生,但不是好孩子”时,所作的就只是一些非道德性评价,意思是说:

张三学习好,李四听父母的话,而王五虽然学习好,但不听父母的话。

“好孩子”或“好学生”不等于是“好人”,这种观点容易引起争议。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好孩子不但听话,而且不说谎,好学生不但学习好,而且身体好,品德好。

因此,说某某某是好孩子或好学生时,其中就隐含着对这个孩子或学生品德的好评。

而且,如果一个人在家里是个好孩子,在学校是个好学生,走向社会是个好公民,走上工作岗位是个好职工,就可以说这个人是个“好人”。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语境中,“好人”之“好”的含义依然不同于“好学生”之“好”或“好孩子”之“好”,也不等于“好学生”之“好”、“好孩子”之“好”、“好公民”之“好”、“好职工”之“好”的总和。

因为,评价好人的标准只能而且必须是道德标准,而评价好学生等的标准包含非道德因素。

“好”一词的用法颇为复杂,教师可能在道德意义上使用客观存在,也可能在非道德意义上使用它;在许多评语中,它既有道德的含义,又有非道德含义。

不管是作为道德评价词,还是作为非道德性评价词,“好”除有评价性含义之外,还有描述含义。

例如,有人对我们说“这种草莓好”。

假使问“好在哪里?

”她进一步解释说:

“这种草莓甜蜜、多汁、坚实、鲜红而且个大。

”显然,她说:

“好草莓”不只在对某种草莓作肯定性评价,还在描述这种草莓具有甜蜜、多汁、坚实、鲜红、个大之类的特点。

评价性含义是“好”一词的基本含义,其描述性含义从属于评价性含义,这是因为,对于“好”一词所用于的每一类对象来说,其评价性含义恒定不变,描述性含义却不断变化。

当我们为一辆汽车或一幅画叫好时,就是在称赞它们。

但是,我们往往出于不同的理由称赞它们,所以,在不同的情况下“好”一词的评价性含义,随着用该词去评论的对象的种类不断增加,学生也在不断地学习在新的描述性含义上使用“好”这个词。

“好”一词的评价性含义是它的基本含义的第二个理由是,对于任何一类对象来说,我们都可以用“好”这个词的评价性含义去改变它的描述性含义。

例如,我们说:

“十多年前大家公认的好学生其实并不怎么好。

”就事实而言,这是因为评价好学生的标准发生了变化;从语言学上说,我们是在为了改变“好”一词的评价性含义并没有变化,改变的只是它的描述性含义,而且这种改变是在我们坚持使用“好”一词的评价性含义的前提下发生的

虽然在特定语境中一些包含“好”一词的判断可能既有很大的信息量,又有很强的赞许力量,但一般而言,“好”一词的评价性力量其描述性力量成反比:

语句中“好”一词的评价性含义越少,其描述性含义很可能就越丰富;反之亦然。

“好”一词的评价性含义与描述性含义之间的相对突出地位,依人们用它来赞许的对象的不同而变化。

如果某教师说某个学生“身体好”,我们立刻就会知道教师所赞扬的这位学生身体健康,很少患病,体育成绩很可能也非常突出。

在这种语境中,“好”一词的描述性含义占突出地位,因为我们对评价身体好有相当固定的标准。

如果这个教师接着又说该生“品德也好”,提供的描述性信息就少得好,因为评价品德的标准相对来说比较模糊。

当然,不能以为“身体好”完全是描述性的,而“品德好”完全是评价性的。

教师说学生“身体好”毕竟是一种赞扬,而我们听说该生“品德也好”,就理由认为他决不是一个打架斗殴、考试作弊的学生。

一般说来,标准越固定、越为人所接受,包含“好”一词的评语所传达的信息就越多。

由于道德评价的标准不那么固定,能为人广泛接受的又不多,教师在评价学生操行时,不能以“好”或“坏”简单了事。

为了教育学生本人及其同伴,教师除了对学生的品德作出好或坏之类的评价之外,还需要向学生传达更多具体信息,说明好在哪里或坏在哪里。

这就涉及其他评价词的使用。

4.褒义词与贬义词

具有肯定性含义的评价词称“褒义词”或“表扬词”,具有否定性含义的评价词称“贬义词”或“批评词”。

在我们语言中,差不多每一个词都可以偶尔用作评价词,而通常只有考察一个词所处的语境,才能确定它的用法。

但有些词本身就具有明显的褒贬、评价色彩,这类词可称作静态评价词有1103条,其中褒义词518条,贬义词585条。

与各地方言口语中实际使用的评价词相比,这不过是沧海一粟,教师在进行道德教育时使用评价词,余地甚大。

可是,许多教师表扬或批评学生时,囿于使用“好”、“很好”或者“不好”、“坏”等一般化的评价词。

久而久之,学生就会觉得老师的表扬或批评没有什么意思,甚至连教师本人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为了对有关的人或事作出恰当的评价,教师不但需要掌握恰当的评价标准,还需要扩大词汇量,表扬好人好事时不再简单地说“好”或“很好”,而代之以丰富多彩的评价句型。

表扬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可以用不同的词句,例如:

上述语句都避免用“好”来表扬学生,但无一不是对学生的好评。

据此可以把评价词分为两类:

一类包括“好”和“坏”、“高尚”和“卑鄙”、“光荣”和“可耻”等,这类语词多少带有描述性含义,但其评价性含义是第一位的;另一类包括“勤劳”和“懒惰”、“勇敢”和“怯懦”、“诚恳”和“虚伪”等,人们常用它们表示赞许或批评,但也可以不带任何褒贬倾向说某某人“太勤劳了”或“太勇敢了”。

这类语词的描述性含义相当具体和固定,而它们的评价性含义则是从描述性含义派生出来的,从属于描述性含义。

作为评价词,它们的评价意味远不及“好”或“不好”之类语词充分,可是由于描述性含义明确,其教育效果强于“好”或“不好”之类的词语。

这是因为,教育工作并不是进行道德裁判,教师不但要使学生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更要使他们明白“好”在哪里、“坏”在哪里。

(三)解释性用语

在道德教育中,告诉学生什么是对的或错的、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好在哪里或不好在哪里,是不够的,还要向学生说明为什么对或错、为什么该或不该、为什么好或不好。

儿童不仅对自然充满好奇心,对社会和人类自身的行为也充满探究欲望。

多年来,德育效果甚微,原因之一就在于压制了儿童这方面的好奇心。

孩子有许多道德问题,诸如“为什么我受罚而他没有?

”“那样公平吗?

”这些问题需要教师向他们作出合理的解释。

解释并不是简单地“填塞”,而是同他们进行有关人类高尚道德的对话。

当教师对学生说:

“是的,你们做了错事。

但他主动认错,你却说谎。

罚你并不是因为你做错了别的事情,而是因为你说谎。

”正是这种对话才使学生受到启示,才使学生具有人的品性。

二、榜样

  道德最终落实在行为上,行为示范比言语指导更具教育力量。

如果说语言是最经常性的教育手段,那么榜样就是最有效果的教育手段。

(一)行为示范与观察学习

榜样是一种学习对象,有好坏之别。

在学校教育中,好榜样是被认为值得学习并安排学生学习的好人好事,而坏榜样是学生模仿的坏人坏事。

榜样无论好坏,对学生的行为都有很大的影响。

这是因为榜样具有行为示范作用,学生通过观察榜样在一定情境中的行为及其结果(如受到奖励或惩罚),无需要直接的强化,往往就会习得类似的行为。

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把这种学习称作“观察学习”或“替代学习”。

他在实验中发现,让儿童观看榜样对塑料娃娃又踢又打的影片之后,当他们单独玩同一种玩具时,虐待塑料娃娃的攻击反应比没有看过上述影片的儿童多。

这些儿童并没有受过攻击行为训练,也没有受到直接的强化,却习得了攻击性行为。

在另一项实验中,他让三组儿童分别观看三部影片,同样有踢打塑料娃娃的场面,不同的是影片中出现的第三者对虐待塑料娃娃的榜样分别给予奖赏、惩罚或不给予奖罚。

结果,观看榜样受到惩罚的影片的儿童,其攻击行为少于另外两个组。

班杜拉的研究表明,攻击行为可以通过观察学习获得,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也可以通过观察学习获得。

道德榜样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它可以使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体化、人格化,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鼓动性,为历代教育家所重视。

(二)教师树立的榜样与学生择定的榜样

教师的权威使教师能够通过所树立的榜样影响学生的品德成长。

教师向学生提供的道德榜样大致可以分为4类;

(1)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或伟大人物;

(2)现实中公认的先进模范人物;(3)学生的家长和教师;(4)学生中的先进分子。

学生自己选择的学习榜样大致也是这四种类型。

所不同的是,教师倾向于鼓励学生向圣贤、英雄、伟人、先进和模范人物学习,而学生倾向于选择身边的同伴或师长作为道德学习的标榜。

学生通过模仿榜样的言行举止可以习得其中隐含的道德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其模仿倾向有赖于学生对榜样的情感。

如果对榜样持积极情感,便有模仿的倾向;如果对榜样持消极情感,就不会出现模仿倾向,教师为学生树立的榜样就不会有实际的教育效果。

对于年龄较小的学生来说,远离其生活的好人好事一般比较抽象,不容易产生模仿的倾向。

为他们树立的学习榜样,宜尽可能取自于他们身边的好人好事。

同伴、家长、教师是儿童主要的学习榜样或观察学习的对象。

(三)师德与德育

在教师为学生树立的所有道德榜样中,教师自身的行为示范对学生最具感染力。

因此,学校德育特别强调教师在言行举止上起道德表率作用。

为了实现教师在道德上的表率作用,学校特别重视教师的品德修养和师德建设。

1.师德的专业精神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师德传统各具特色,但也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例如:

(1)服务精神。

教师向社会和个人提供教育服务,教师的工作实际上是一种服务性工作。

学生是教师的教育对象,也是教师的服务对象。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又是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

教师靠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换取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学生是教师的饭碗,教师以造福学生为职责。

因此,教师的专业道德中特别强调为学生服务的精神。

教师提供的教育服务和警察、消防员提供的服务一样,属于公共服务,是一种被国家买断、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

教师作为国家公务人员由国家支付劳动报酬,不容许利用与学生的专业关系谋取私利,收受不正当利益。

教育服务的公共性,还要求教师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不容许教师出于个人的好恶不公平地对待任何学生。

(2)奉献精神。

非专业人员(如蓝领工人)可以拒绝八小时之外加班,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却不能这样做。

教师像医生那样,在必要时常常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向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任何一种专业都要求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专业工作者在必要时,还可能牺牲自己的声誉甚至生命提供专业服务,而营利性专业要求从业人员牺牲自己的声誉和生命去营利是不可取的,专业工作者作出类似的牺牲却被认为理所应当。

(3)敬业精神。

教育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一样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它为教育专业团体和个人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待遇。

教育专业实践和其他专业实践一样属于高度理性化的活动,对教师的自我发展具有内在的价值。

对于教育专业人员来说,教育工作不仅是一种生活手段,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

教师敬重所事专业的价值是一种生活手段,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

教师敬重所事专业的价值和尊严,作为师德规范的“敬业精神”,是教育实践固有的专业特性。

“敬业精神”意味着教师必须竭尽全力提高专业标准,促进鼓励行使专业判断的风气,争取条件以吸引值得依赖者从事教育工作,帮助阻止不合格从事教育工作。

“敬业精神”要求教育工作者忠诚自己的专业,尊重自己的同事:

“不得出具不符事实的专业资格证明”;“不得帮助明知在品格、教育或其他有关品质上不合格者混入本专业”;“不得在有关某一专业职位侯选人的资格的陈述上故意弄虚作假”;“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教学实践中帮助非教育工作者”;“如非出于令人信服的专业目的或者出于法律的要求,不得泄露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同事的信息”;“不得故意作有关同事的虚假的或恶意的陈述”;等等。

(4)团队精神或协作精神。

在许多专业领域,内部职能分工并不复杂,从业人员个人可以独立开业,向社会提供专业服务。

运用社会公德规范和私德规范,几乎就足以调节和处理这些专业的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无需在专业伦理规范中单列出专门的条款。

在教育专业领域,由于服务面广,且长期采取集体教育形式,内部职能分工较细,教师个人几乎已难以对学生进行全人生指导,教育服务基本属于团体服务。

因此,教师不但要和同事和睦相处,而且要团结一致,相互协作。

“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是现代教育实践固有的专业特性。

(5)以身作则。

教育服务有其独特性。

医生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技术,向病人提供专业服务;律师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向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教师则运用自己全部的素养特别是道德素养,向学生提供专业服务。

如果说大部分专业服务属于技术性服务的话,那么教育服务归根结底是道德服务,自然会向教师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

一般的专业道德规范只涉及专业和专业角色,并不涉及专业人员严格意义上的私人生活,也不涉及专业工作者纯粹作为公民的社会公共生活。

因此,专业道德规范中一般不提公德要求和公德要求。

教师的专业道德规范也一样。

在师德规范中,列出“七不规范”,或者列出一大堆家庭美德规范,是十分可笑的。

但是,教师的专业道德与其他专业道德又有很大的区别。

一个医生在社会公共生活或者在私人生活中道德败坏,一般不影响他向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只要他具有起码的医德,具有高明的医术。

可是,一个教师在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严重的道德问题一旦败露给学生,他就部分地失去了力量。

原因就在于教育服务是一种道德服务。

所以,教师不但在专业服务中要保持高度的道德水平,而且在可能与专业服务发生直接联系的社会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为人师表”,至少做到在公德和私德上无可厚非。

上述五大专业精神既是对教师提出的要求,也是教师专业生活的真实写照。

千千万万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与同事团结合作,为学生服务,向学生奉献人类最美好的精神财富,以自己的表率教育学生为人处事。

社会舆论经常把“敬业精神”、“服务精神”、“奉献精神”、“以身作则”,看成教师个人多么高尚的道德境界。

其实不然。

这些都是教师的专业美德,而不是教师的个人美德。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表现出这样一种道德水平,是教师的工作特点所致。

2.师德的教育意义

几乎所有专业的道德规范同它们的服务内容都没有内在联系,道德规范仅仅是指导专业服务的外部准则。

唯独教育专业服务的内容与师德规范的内容存在高度的一致性,对学生的道德要求首先必须对教师的道德要求。

师德不但是约束、鞭策和指导教师的道德手段,也是鼓励和教育学生的道德手段。

因此,师德在学校生活中具有双重影响:

一方面,师德对者的专业行为具有激励、指导和约束作用;另一方面,师德对学生具有教育作用。

师德通过影响教师的专业行为,影响学生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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