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审计东乡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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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审计东乡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

关于省审计厅扶贫审计组审计东乡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公示

2017年1月5日至3月15日甘肃省审计厅对我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根据《审计调查报告》(甘审农报[2017]6号)和《审计决定书》(甘审农决[2017]29号)反馈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副组长的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整改任务交办会,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将所有问题一一转交相关责任单位抓紧核查核实,并积极整改。

我们认为,省审计组在东乡县审计期间,认真执行审计各项纪律规定,工作严谨,作风务实,轻车简从,加班加点,这种工作作风值得我们学习。

《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我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指出的问题数据准确,情况属实,审计建议完全符合我县实际。

针对反馈的问题,我们积极开展核查核实和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审计决定及审计调查报告反馈问题涉及的18个方面28项问题,已整改到位25项、正在整改3项,共收回各类违规资金434.79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4338.99万元,盘活统筹使用闲置资金2033.5万元,追回贷款、互助借款2220.63万元,剔除识别扶贫不精准人口42人,完善更新建档立卡数据信息751人。

依法依规查处57人次。

现将具体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不到位

东乡县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2013-2017年东乡县易地搬迁项目规划》要求搬迁99个村、276个社、6,000户、30,000人,由于2016年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办法规定将易地搬迁对象锁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3至2016年仅完成2,940户、17,600人,占规划搬迁户数和人口的49%和58.67%;2016年,东乡县发改局实施的锁南、汪集等7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选址规划不尽合理,安置点离农民耕种土地较远,农户耕地距集中安置区最远距离达30.2公里。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根据《东乡县2013-2017年易地搬迁项目规划》,县发改局2013年完成183户1057人,占规划的3%、4%;2014年完成917户6257人,占规划的15%、20%;2015年完成641户4503人,占规划的11%、15%;2016年以来,国家易地搬迁政策规定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搬迁对象,“十三五”期间全县规划搬迁建档立卡户5019户24266人,2016年已实施完成1159户5627人,2017年计划搬迁2566户12595人,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剩余户数和人数力争2018年全部实施完成。

2016年县城搬迁的对象涉及锁南、汪集、沿岭、果园、坪庄、五家、赵家7个乡镇的558户2759人。

在方案申报过程中,经乡村两级摸底调查,以上搬迁对象均自愿搬迁到县城安置。

县上在新区规划中,计划建设民俗村、餐饮一条街、综合市场等项目,优先安排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发展餐饮等服务业,用以解决就业、收入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上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科学实施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截止2016年底,东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存在辍学现象,致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法达到脱贫要求;截止2016年,东乡县教育局建档立卡贫困普通高中生国家助学金未达到全覆盖。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已完成三系统数据比对、核实及信息归类工作,对2016年567名无学籍学生正在开展入户动员、发放限期入学通知书等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全部入学;教育局成立专项调查组,对三所高中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经核查2016年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民族中学、东乡三中均按要求做到全覆盖,东乡二中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普通高中生未享受助学金,对此县教育局机关纪检监察室对资助中心和东乡二中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已完成全覆盖。

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由于县级财力困难,东乡县未完全落实贫困户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的规定。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因我县属国列省扶重点贫困县和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片区县,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财政自给率仅为3%,无力全额落实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贴。

目前,已向上级反映我县特殊困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早全额落实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

四、劳动力培训对象不精准

2015年,东乡县人社局共组织27期就业技能短期培训,由于大多数贫困家庭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存在留守老人顶替培训的情况,造成培训对象不够精准。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近年来,我县实施的全免费劳务技能培训工作深受群众认可和欢迎,参加培训积极性非常高。

出现培训对象不精准的问题,有户籍身份信息登记管理不规范的因素,也有在具体培训时无法拒绝非建档立卡户的实际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组织实施了劳务技能培训工作,造成了培训对象不精准的问题。

对此,已责令县人社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五、部分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2015至2016年,东乡县财政局发放双联惠农贷款204户、4,445万元,贫困户享受贷款的比例较低。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双联惠农贷款政策规定发放期限为三年,每年循环发放。

2015至2016年,县财政局发放双联惠农贷款204户、4445万元,均为2014年确定发放的对象,2015至2016年没有新增贷款农户。

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发放双联惠农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金〔2016〕44号)精神,自2017年1月1起已停止发放双联贷款。

六、产业扶贫投向不精准

2016年至2017年3月,东乡县扶贫办引进湖羊种羊1,600只、金额406万元。

实际发放1,090只,其中:

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100只,金额26.8万元,占实际发放的9.17%;给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990只,金额256.58万元,占实际发放的90.83%。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引进的1600只良种湖羊主要用来授配改良全县现有土种羊,东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居住分散,羊只饲养数量有限,部分圈舍、饲草料及管理条件有限,而良种湖羊个体大、价值高,饲草料需求量较大,圈舍环境及饲养管理要求较高,精准扶贫户饲养管理难度大。

基于发挥良种羊最大作用、养殖管理和服务周边精准扶贫户综合考虑,减少管理矛盾,优化服务,县扶贫办经与农牧局、相关乡镇、村社干部商讨决定将良种羊投放到具有养殖条件且服务意识强的农户负责管理,剩余510只种羊已全部发放到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

七、个别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项目公示公开不到位

2015至2016年,东乡县发改局实施的8个乡镇1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未设置永久性的项目告示牌;东乡县农牧局实施的旱作农业示范项目对农膜发放情况未进行张榜公布;东乡县民政局实施发放的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未进行村级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东乡县住建局危旧房改造项目没有明确的公示管理办法,也没有统一规范的信息公示公开平台。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已对1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部设置了永久性项目告示牌;农牧部门在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成立旱农业推广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2017年旱作农业示范项目按要求及时张榜公布;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均由乡镇政府、县民政局两级审核把关,所有救助资金均以一折通形式落实,对已发放未公布的对象进行了重新公布,村民无异议;研究制定了《东乡县危旧房改造项目公示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村级公示制度。

同时,县上全面推行参与式管理模式,及时公告、公示扶贫项目及补助资金,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八、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进展缓慢

东乡县作为全省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县,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类别不够完整细化,如2016年,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等单位实施的农村道路硬化,农村危旧房改造、一事一议等项目仍由原单位分别下达资金和实施项目,统筹整合没有实质进展,造成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重复申报,资金滞留。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额度的通知》(甘财农二[2016]59号)精神,制定印发了《东乡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东乡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但由于当时我县大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或招投标,因此涉及资金按原渠道原计划实施,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九、滞留未拨扶贫及涉农资金5393.73万元

截止2016年底,因项目推进缓慢,统筹整合不到位等原因,东乡县共有5,393.73万元扶贫及相关涉农资金滞留未拨1年以上不到2年的合计4,688.43万元,2年以上的合计705.3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一是闲置1年以上不到2年4688.43万元,其中:

2015年退耕还林还草资金等4593.59万元中,目前已拨付3891.29万元,盘活上缴资金324.39万元,结余377.9万元(发改局327.9万元,其中:

173.7万元调项(临州发改赈[2017]43号文)用于至龙泉乡那楞沟易地搬迁,扶贫办50万元,其中:

8月30日前结余77.4万元劳动培训项目,57.2万元已调项(东脱贫领发[2017]4号)用于龙泉乡老庄村村社道路硬化1.43公里及赵家乡百家村9户贫困户暖棚圈舍补助,已拨付7.2万元,结余5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20.2万元已全部拨付)拨付中;结余2015年新增能繁母牛羊等资金94.84万元,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7〕10号)要求目前已盘活上缴;二是闲置2年以上705.3万元,其中:

县财政局预算滞留滞拨2014年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等677.11万元,已按要求盘活全部上缴国库;强农惠农财政专项资金专户及过渡户结余2014年合作医疗等资金28.19万元,已拨付。

县发改局滞留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8个乡镇,13个安置区641户4503人,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3602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3274.1万元,剩余327.9万元(其中包括原汪集乡瓦子岭安置区建设资金173.7万元已经州发改委调整至龙泉乡那楞沟实施,建设期限变更为2017-2018年),除去调整批复的173.7万元,还剩余154.2万元在9月底之前拨付,拨付计划如下:

1、龙泉乡中岭村安置区拨付补助资金26.18万元;

2、那勒寺镇大树村安置区拨付补助资金32.1万元;

3、坪庄乡大坡村安置区拨付补助资金67.6万元;

4、剩余28.32万元用于附属工程建设,无法支付上缴县财政预算盘活。

东乡县扶贫办截止目前滞留50万元,已调项用于龙泉乡老庄村村社道路硬化1.43公里50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在设计评审阶段,待评审后进行招投标实施,争取年内完成。

十、虚报冒领、重复申报套取扶贫资金1268.55万元

(一)2015年,东乡县发改局实施的那勒寺镇、大树乡等7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同人员在不同家庭重复上报的情况,取得补助资金710.4万元,用于易地搬迁项目。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根据甘政发[2016]6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三五”时期易地搬迁扶贫工作的意见》(四)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房补助,采取按人均或按户均补助方式,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项目规划申报时,国家和省上按搬迁人口人均下达投资计划,但在项目实施中,为了易地搬迁点的社会和谐稳定,采取统一的规划效果和建设规模标准,最终按照户均4万元的标准全部落实了补助资金。

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告诫约谈。

(二)2015年,东乡县发改局实施的沿岭乡毛柴子村、春台乡阳洼村、果园乡奴拉芒村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长度未达到要求,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32.43万元;坪庄乡大坡村大坡安置区未实施巷道建设0.93公里,但已支付工程款44万元;凤山乡南岭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挡土墙项目,应修建挡土墙高4米、长度669.16米,实际修建挡土墙高1.20米,长度840米,多支付工程款16.30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沿岭乡毛柴子、春台乡阳洼村和果园乡奴拉芒3个安置区道路建设的问题,项目实施乡镇和单位已向审计组做了书面说明,并进行了调项;坪庄乡大坡村安置点巷道未实施的问题。

在安置点建设时,由于通往安置点的道路泥泞不堪,建设材料无法运抵安置点,经乡村两级要求,将巷道建设资金先用于主干道至安置点道路建设,根据安置点实际情况,县发改局已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批复,未实施的巷道待安置点住房全部建成后再行建设,巷道建设资金已纳入2017年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正在编制施工图设计,争取年内建设;凤山乡南岭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挡土墙的问题。

县发改局已将多支付工程款16.3万元收回上缴国库。

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告诫约谈、诫勉谈话。

(三)2015至2016年,东乡县182户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整村推进危旧房改造补助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合计437.02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经入户核查认定,符合条件140户,不符合条件42户,其中,已取消补助资格42户、收回资金41.55万元上缴国库。

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告诫约谈、诫勉谈话。

(四)2015至2016年,东乡县林业局下属维新林场等8个场站编制28人虚假花名册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合计28.4万元,全部用于办公费、苗木管护费等支出。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已追缴违规资金28.4万元,并上缴国库。

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行政记过、提醒约谈。

十一、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986.43万元

2015年至2016年,东乡县危旧房和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中给村干部及亲属发放资金228.93万元,其中:

向125名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及亲属发放危旧房改造补助149.4万元向16名非贫困户村干部及家庭成员发放贷款72万元,向2名村干部及亲属发放县住建局危旧房改造补助和扶贫整村推进危房改造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补助7.53万元(住建局已收危房改造);东乡县超范围向162人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757.5万元,其中:

向141户非建档立卡户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660.5万元;向1名公职人(临时工)发放贷款5万元;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重复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92万元。

整改结果:

正在整改.125人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及亲属发放危旧房改造补助149.4万元的问题,其中:

扶贫办发放14户21.5万元、建设局发放111户127.9万元。

按照“三个区分”的原则,经入户核查认定属于困难群众17户(扶贫办4户5万元、建设局13户13万元),已取消不符合条件108户补助资格,收回资金131.4万元(扶贫办10户16.5万元、建设局98户114.9万元);2人村干部及亲属重复发放县住建局危旧房改造补助和扶贫整村推进危房改造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补助7.53万元的问题。

已收回重复享受的住建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万元。

向16名非贫困户村干部及家庭成员发放的72万元贷款已全部收回;东乡县超范围向162人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757.5万元的问题。

已清退扶贫贷款69户、公职人员(临时工)1名,追回资金343万元,剩余贷款正在积极动员清退。

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告诫约谈、诫勉谈话、行政警告。

十二、退耕还林项目成活率低,存在损失138.89万元和超计划采购的问题

2015年10月,东乡县分别在20个乡镇49处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合计7.2万亩,安排财政资金1,134万元,县林业局和县农牧局验收报告反映,由于气候干旱,抚育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成活率、出苗率低,达不到预期效果,需要重新种植,造成苗木及苜蓿籽损损失约138.89万元,其中苗木损失约81万元、苜蓿籽损失约57.89万元。

2015年8月,省上下达东乡县农牧局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计划2.7万亩,东乡县农牧局超计划采购苜蓿籽2.32万公斤,涉及资金69.94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已向受灾乡镇全部分解发放了2.32万公斤苜蓿种子,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还草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县府办发[2017]42号)、《东乡县退耕还草实施办法》(东县府办发[2017]44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好2016年退耕还草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东县府办发[2017]26号)等文件办法,严格执行《东乡县林木管护条例》,落实管护措施,有效保障林木、牧草成活率,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同时,由乡镇动员群众自行购买苗木,开展补植补种,提高苗木成活率,并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停发退耕还林补助款。

十三、逾期未收回贷款及互助资金4605.35万元,存在潜在损失

截止2016年12月底,由于养殖产业不景气、种植业收入低、个别贷款户认为政府会兜底等原因,东乡县380户双联惠农贷款户逾期未归还贷款1842.35万元,其中:

逾期2年以上29户、367.21万元,1至2年326户、1260.59万元,1年以下25户、214.55万元;2016年,东乡县中心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用双联惠农贷款保证金垫付了以上逾期贷款,垫付的财政担保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截止2016年12月底,东乡县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303户、696万元逾期未收回。

截止2017年2月底,东乡县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互助资金2067万元逾期未收回,涉及农户2558户。

整改结果:

正在整改。

制定下发了《东乡县双联惠农贷款清收方案》,贷款清收任务已分解到各乡镇,正在全力组织清收。

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14笔、455万元,法院执行收回19.5万元、扣押房产1处,双联惠农贷款共计收回75.33万元,东乡县互助社互助资金已回收逾期借款1732.3万元,剩余334.7万元,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已收回66.42万元,剩余逾期资金力争年底全部收清。

十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饮水安全等21个项目进度缓慢,涉及资金10,371.4万元

(一)东乡县发改局易地搬迁等项目进展缓慢,涉及资金7,707.93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2016年东乡县锁南镇、汪集乡等7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各项资金已全部申请到位,土建工程由东乡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和甘肃恒业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建,已开工建设,争取年内完成住宅楼建设任务;东乡县2016年以工代赈项目—坪庄沟上游水土保持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上报调项至锁南镇巴苏池村;东乡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实施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50台),已在柳树乡八洋沟村全部安装到位;2015年省上下达东乡县易地扶贫搬迁—汪集瓦子岭村瓦子岭社32户易地搬迁建设项目,由于土地兑换困难,项目无法落地实施,目前已上报州发改委将该项目调整到龙泉乡那楞沟村实施,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力争年内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至2016年,由于安置区土地兑换困难,未实施大树乡、董岭乡、锁南镇、百和乡、河滩镇、坪庄乡韩则岭村等2014年度以前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闲置资金1032万元于2016年上缴县财政的问题。

2015年4月,根据盘活存余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将2006—2012年个别安置区土地兑换困难,项目未实施的结存资金603.6万元上缴财政进行了盘活。

2016年9月将未实施的2014年坪庄乡韩则岭村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428.4万元上缴财政进行了盘活;审计组随机抽查沿岭乡毛柴子村等2个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71户,其中14户未实施,涉及资金56万元的问题。

春台乡阳洼村实际已建成31户,由于7户群众因土地兑换困难,未在方案设计的安置区内建房,但均在安置区附近建房,沿岭乡毛柴子村实际建成33户,正在实施7户(乡镇资料已提供审计组)。

(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进度较慢,涉及资金1,303.14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目前,以上工程已全部完工,其中:

毛沟防洪治理工程和2015年东乡县“五小水利”工程已完成竣工结算,正在决算阶段;国开行贷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方已完成竣工结算,监理方正在进行审核。

(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度较慢,涉及资金340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龙泉乡中岭村美丽乡村、大树乡黄家村和米家村“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项目均已于2017年5月完工,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四)2016年4月,东乡县教育局用厦门市对口援助资金400万元,在县城新区新建鹭岛幼儿园,项目占地13.5亩,进展缓慢。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选址、立项、环评、一书两证办理、可研编制及批复等环节工作,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已完成,待批复后尽早动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五)东乡县2015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劳动力输转培训资金80万元,计划培训503人,截止2017年2月底,由于参训农民文化程度低、取证困难等原因,造成报账周期延长,除高山布楞沟30人完成培训任务,发放资金9万元(每人补助300元),其余478人培训任务未完成,完成培训任务只占总培训任务的5.9%,尚未报账71万元,项目进度缓慢。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该项目于2015年11月30日下达,实施年度为2016年,截至目前,已培训92人,拨付资金13.8万元。

我县为确保培训实效,实行“先考核,再补助”的原则,考核合格发放补助资金,由于参训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考核合格率低,导致报账率低,剩余资金已调项用于贫困村扶持项目。

(六)造林补贴任务和森林抚育等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154.3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2015至2016年度,下达我县造林补贴任务6000亩,资金115.5万元资金,已上缴县财政局。

2016年下达森林抚育任务4000亩,建设资金38.8万元,已完成作业设计评审,近期完成工程建设。

(七)2个建制村畅通工程进展缓慢,涉及资金182.4万元。

整改结果:

已整改到位。

董家岭村至河沿村公路改建工程总投资1,432.92万元,实际到位1050万元,截止目前支付资金1050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1029.8万元、待摊投资20.2万元。

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完工;锁南镇至果园乡公路建制村通畅工程总投资2,418.8万元。

实际到位1716.62万元,截止目前支付资金1716.62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1660万元、待摊投资56.62万元。

(八)2015年,东乡县国土局车家湾马脊梁村、大湾村,高山乡中庄村土地整理项目和高山乡岔巴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228万元,要求于2016年12月底完工。

截止2017年2月底,均未完成。

整改结果:

正在整改。

2015年县国土局负责实施的车家湾马脊梁村、大湾村,高山乡中庄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已完成结算编制;高山乡岔巴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部分工程正在建设中。

十五、个别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2518.61万元

由于县财政困难,临夏州发改委下达东乡县那勒寺等乡镇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县级应配套408万元,截止2017年2月底,实际到位71.99万元,未到位336.01万元。

东乡县2016年锁南镇、汪集乡等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县级配套1682.6万元未到位。

东乡县刘家村等5个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县级财政应配套的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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