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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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收集和统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准确反映毕业生的就业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学生〔201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真实性原则

统计上报的就业信息必须是毕业生本人提供,有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的有效信息。

第三条全面性原则

各院系对毕业生毕业前后就业状况的动态信息,应全面掌握和反映,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就业状况;

(2)就业变动情况;(3)毕业生未就业原因;(4)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条及时性原则

各院系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收集和统计要按学校规定,做到收集信息及时,调查情况及时,上报数据及时。

 

第三章责任范围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各院系的就业统计进行指导并负全面监督核查责任,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各院系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直接实施单位,负责准确统计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审核就业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更新就业信息,按时将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招生就业处。

第四章纳入就业统计的就业形式与就业证明材料要求

第六条纳入就业统计的就业形式分协议类就业、非协议类就业和灵活就业三种类型。

(一)协议类就业

协议类就业的主要形式: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的,提供协议书;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

3.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含入伍预征、基层项目等)就业:

3-1.入伍预征的提供生源地县(市、区)级武装部的入伍证明材料;

3-2.基层项目的提供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材料;

4.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要提供定向委培协议;

5.出国、升学,包括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

5-1.出国留学、工作的要提供出国留学或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5-2.升学的要提供录取通知书。

(二)非协议类就业

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因故未能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只能提供其他就业证明材料的,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作的《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附件1)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

毕业生自主创业或采用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作的《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2)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灵活就业:

1.自主创业。

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

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该就业形式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或合伙证明材料;

2.自由职业。

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3.临时就业。

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第七条不纳入就业统计范围的几种形式

1.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毕业前顶岗实习、见习的毕业生,即使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不能提供就业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签约就业的相关证明等)的毕业生;

4.原来已就业,但经核实目前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5.原来已就业,现变更就业单位后,不能提供新的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

6.联系不上不能确定是否就业的毕业生;

7.毕业生的就业证明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

8.没有工商登记注册证明的自主创业毕业生。

第五章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内容

第八条各院系监督管理工作

(一)各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就业的统计和审核工作。

对毕业生交来的就业证明材料,要加强复查审核。

5月中旬至7月20日,要对所有就业证明材料组织至少1次复查,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作的《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查登记表》(附件3),并于7月20日前将登记表上报招生就业处。

(二)从3月份起,每月的23日,各院系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附件4)、《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总表》(附件5)和《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6),经过核实后上报招生就业处,并附相应的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协议类就业证明材料、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

各院系上报的就业相关材料,需经本单位分管就业工作领导的签字方能上报。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监督管理工作

招生就业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就业证明材料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

抽查的重点对象为毕业生有效联系方式少、部门复查覆盖面过低的院系。

5月中旬至8月底,招生就业处对全校所有就业证明材料组织至少1次复查。

第六章监督管理工作纪律

第十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人员要按照上级和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细致地了解掌握并客观准确地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

第十一条在对各院系上报的就业材料进行核查时,无法确定就业证明材料真实性的比例超过被抽查材料总数10%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材料退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核准上报。

第十二条各院系在上报毕业生就业情况时,若出现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等现象的,情节严重的,上报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就业工作评先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2010年4月颁布的桂财院发〔2010〕36号文《关于印发〈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率监督核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

附件2: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附件3: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查登记表

附件4:

广西财经学院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

附件5:

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总表

附件6:

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

意见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所在地

()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

通讯地址

邮编

聘用毕业生的起始时间

年月

试用期限(若无试用期则填“无”或不填)

()个月

用人单位聘用意见: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毕业生情况

姓名

专业

个人联系电话

家庭固定电话

家庭地址

QQ号

电子信箱

本人签名

毕业学校填写

学校名称

学校收集核实本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到本表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

说明:

1.此表为毕业生已就业,但用人单位尚未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所使用的就业登记表;

2.用人单位盖章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可简称)一致,否则为无效证明;

3.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填写本登记表;

4.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

5.本登记表仅作为学校联系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之用,信息不公开。

附件2: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毕业生

基本情况

姓名

专业

本人常用

联系电话

QQ号

电子信箱

家庭

固定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邮编

灵活就业

类型

例如:

(1)自主创业:

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2)自由职业:

如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3)临时就业:

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买卖、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毕业生

工作情况

工作简介:

 

毕业生签名:

年月日

参与创业但非法人,或事实上应有相对稳定的合作单位时,需请相关单位核实盖章。

(无相关单位,或相关单位不确定、不稳定的,不必填写此项。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毕业学校填写

学校

名称

学校收集核实本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到本表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

说明:

1.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

2.毕业学校情况由学校负责填写;

3.本登记表仅作为学校联系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之用,信息不公开。

附件3: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查登记表

毕业生姓名:

院(系、部):

专业:

班级:

复查日期

(年月日)

复查对象(填:

毕业生/单位)

复查情况(何种联系方式、结果等)

对原就业证明材料审核结论(填:

有效/无效/不确定/为假)

复查责任人

所在部门

复查责任人

签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

说明:

1.复查后已明确毕业生未按原定单位就业或已离职的,填“无效”,更换单位的须重新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2.因联系不上未能做出判断的,填“不确定”;

3.就业单位不存在、单位接收意见不真实等虚假证明材料,填“为假”;

4.复查结论为“无效”“不确定”“为假”的,不能纳入就业统计。

附件4:

年广西财经学院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

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毕业生总数

本科毕业生数

专科(高职)毕业生数

需求

总数

本科生需求数

与去年相比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专科(高职)生需求数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毕业生签约总数

本科生签约数

与去年相比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专科(高职)生签约数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毕业生签约率

本科生签约率

与去年相比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专科(高职)生签约率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举办招聘会次数

单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岗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举办用人单位宣讲会次数

单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岗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就业困难的主要专业

本科:

高职(专科):

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就业形势分析:

 

填表说明:

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截止填表时间累计的数据。

附件5:

广西财经学院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总表

院、系(盖章):

统计截止日期:

年月日

专业名称

(本或专)

毕业人数

就业人数

就业率(%)

本科合计

专科合计

总计

附件6:

广西财经学院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院、系部门(盖章):

统计截止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专业

学历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电话

就业形式

核查情况

核查人

注:

1、“就业形式”一栏选择填写以下其中之一:

A、协议类就业;B、非协议类就业;C、灵活就业。

2、“核查情况”一栏选择填写以下其中之一:

A、有效;B、无效(指复查后已明确毕业生未按原定单位就业或已离职的);C、不确定(指联系不上未能做出判断的);D、为假(指就业单位不存在、单位接收意见不真实等虚假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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