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串讲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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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串讲材料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辩护词)
项××盗窃一案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接受被告人项××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为他进行辩护。
本辩护人在受理案件以后,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两次会见被告人听取他陈述犯罪经过,并找有关人员调查案件情况,还去被告人所在的学校了解其在校的表现情况。
刚才又听了公诉人的公诉词,对本案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我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得当,对此辩护人没有异议。
但我认为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既合法,又符合社会主义的人情事理。
因此,希望法庭考虑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作出从宽处理的决定。
辩护人×××
19××年××月××日
被告人刘永伤害一案辩护词提纲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接受被告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
出庭前所做的工作:
①开庭前,多次找××市第29中学校长吴天及当时的目击证人了解当时的情况;②会见被告,详细了解事发当天的情形;③走访当时接受死者李明的医院,了解李明的真正死因;④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
认为,被告人刘永的行为不构成伤害罪,属于正当防卫。
阐述理由:
①李明闯入学校,破坏教学秩序;②李明经说服教育拒不交刀;③刘永属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属于正当防卫;④刘永实施防卫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的;⑤刘永的行为不应负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刘永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不应负刑事责任。
辩护人×××
19××年×月××日
原告代理人代理词提纲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接受原告的委托,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
开庭前①多次找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谈话,听他全面具体陈述案情。
②走访被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作了交谈,听取了他的意见。
③向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作了调查。
④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
提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有效,被告必须履行合同,归还欠款,并赔偿违约金。
理由阐述部分①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有效,原告认真履行了合同。
②被告违约,应当负法律责任。
③保证人担保有效,必须负担保的责任。
④被告违反经济合同,就应当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条之规定讲明违约者就应当付违约金的道理。
结束语部分①归纳全篇发言的中心观点。
②对纠纷如何处理提出建议。
代理人×××
××××年×月×日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呈请拘传报告书)
呈请拘传报告书
×公传字(19××)第××号
犯罪嫌疑人刘××,女,1962年2月5日出生,汉族,××省××县人,现住××市××路35号楼1012号,系××市××公司会计。
1968年9月至1974年7月在××县××路小学读书;1978年在××县××中学毕业后考入××市财会学校学习;1981年分配到××市××公司任会计。
19××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刘作案后逃离现场。
此案已被本局刑警队侦破。
上述事实说明,刘××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
因犯罪嫌疑人刘××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8个月),于19××年4月7日被取保候审。
我队为及时查清刘××犯罪的具体情节,于5月3日向刘××送达了《传唤通知书》,令其于5月4日上午9时到本局刑警队接受询问。
但刘以“要上班”为由,拒不到案。
为及时查清刘××的犯罪事实,尽快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拟将刘××予以拘传,强制其到案受讯。
妥否,请批示。
××市公安局刑警队
(办案人)×××
19××年××月××日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留字(19××)第××号
犯罪嫌疑人华××,男,19××年×月×日生,汉族,湖南省××县人,××镇税务所税务员,现住××镇××所宿舍。
犯罪嫌疑人华××……华作案后逃跑,现被我抓获。
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县公安局刑警队
肖××
200×年×月×日
通缉令
(××××)广公辑字××号
全省各市县(区)公安局:
……(案情简要介绍)
犯罪嫌疑人×××,男,35岁,××省××县人,无业,无犯罪记录。
该犯的体貌特征是:
男,35岁,高1.70米左右……
请各地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协助缉拿该犯。
联系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联系人:
周××
电话:
××××××××
广东省公安厅
(盖印)
2001年×月××日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二审民事判决书)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8)×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杜××,男,1961年1月28日生,汉族,××市××镇××村农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男,1957年4月16日生,汉族,××市××镇××村农民。
上诉人杜××因排除妨碍一案,不服××市人民法院(1998)×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本案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受理案件后查明,……以上事实有该村村委会提供的书面证明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属实。
本院认为,杜××使用经重新划定的宅基地是有合法根据的,一审判决认定杜××未经批准擅自砌墙属认定事实错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判决杜××拆除院墙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韩××以杜××侵犯了他对走道使用权为由要求排除妨碍的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消××市人民法院(1998)×民初字第××号判决;
二、驳回韩××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有韩××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李××
审判员甘××
审判员章××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1998年7月16日
(院印)
书记员刘××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19××)蒙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内蒙古××制药厂,住址在××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兰英,女,45岁,汉族,原××制药厂胶囊车间工人,住××市××区××路××号。
上诉人因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19××)×经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本案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受理案件后查明,……判决结果与诉讼请求不一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消××市中级人民法院(19××)×经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吴×
代理审判员刘×
代理审判员辛×
19××年12月29日
书记员江×
×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飞天,男,×年×月×日生,汉族,×省×市人,个体工商户,住×市×路×号。
19××年×月×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现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飞天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张飞天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飞天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其辩护人以相同理由为其辩护。
经审理查明……
上述事实,有现场目击证人谭××、张××看到张飞天用刀刺死邓×的证言;有张飞天之妻于×证实张飞天杀人后回家对其说杀了邓×的证言;在张飞天衣服口袋里搜出匕首一把;有报案记录、现场勘察笔录、尸体鉴定结论在卷;上诉人张飞天所供作案时间、地点、刺杀部位等情节与上述证据吻合。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上诉人张飞天为泄私愤。
酒后持刀杀害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
张飞天及其辩护人称“死者对本案的发生应负一定责任”的理由成立,应予采纳;其辩称“张飞天是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杀人;有自首情节”的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支持。
根据张飞天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审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判认定事实和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
(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消×省×市中级人民法院(19××)×中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飞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一九××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民事调解书)
××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1999)×民初字第××号
原告赵×生,女,1961年10月10日生,汉族,××市××工厂会计,住××市××区××街道××号。
被告胡×成,男,1959年7月20日生,汉族,××市××小学教师,住××市××区××路十号院×楼×单元×号。
案由:
离婚
19××年×月,原告赵×生来院诉称,自己与被告胡×成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分居,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要求离婚。
被告胡×成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83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资源达成如下协议:
……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元,由原告赵×生和被告胡×成各承担一半,即各付×××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
1999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王××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刘文,男,40岁,××县东生乡某商店营业员。
被申请人:
尤东,男,35岁,××县××镇经营水产的个体户。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执行人民法院(19××)×民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责令被申请人尤东返还不当得利款8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年向你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院以(19××)×民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判决尤东返还不当得利款8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但至今,判决生效已有半年多,尤东仍未归还申请人8000元钱款。
尤东每天收购鲜鱼等水产品约300斤,销售额1000元左右,收入颇丰,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
另外,尤东有自用摩托车一辆,价值约一万元左右。
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判决的执行,使法律得到正确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文
××律师事务所王××代书
××年×月×日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瑞华,女,67岁,汉族,河北省××县人,退休工人,住××市××区××胡同×号。
被告吴小曼,曾用名张小曼,女,29岁,汉族,河北省××市人,住××市××区××工厂宿舍。
诉讼请求
要求与养女吴小曼解除收养关系,并确认吴小曼对吴传祥的遗产无继承权。
事实与理由
……特向你院提出诉讼。
证据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
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李瑞华
××年××月××日
××市平衡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代书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县××乡(原审被告),所在地址××县××乡××村。
法定代表人朱××,乡长,电话××××××××
被反诉人××县××农贸公司,所在地址××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冯××,经理,电话××××××××
诉讼请求
要求被反诉人××县××农贸公司赔偿反诉人直接经济损失160000元、间接损失84000元,合计244000元。
事实与理由
……特向你院提起反诉。
证据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质量监督局实地检验鉴定证明,能证明××农贸公司所提供的玉米种子为已经被淘汰的品种,产量极低。
2.种植该玉米种子的种植户李×刘×的证言证词,可证明因使用该玉米种子已造成损失。
种植户李×住××县××乡××村。
种植户刘×住××县××乡××村。
此致
××县人民法院
附:
本诉状副本1份
反诉人××县××乡
19××年×月×日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任小英,女,37岁,汉族,××市人,××市××公司副经理,住××市××区××路××号。
被上诉人史可同,男,40岁,汉族,××省××县人,××市××工厂推销员,住××市××区××路××号。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1996年5月10日(1996)×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中的第二项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依法撤消××市××区人民法院1996年5月10日(1996)×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中的第二项判决;改判婚生女孩史晴(13岁)由上诉人抚养。
上诉理由
原判决认说:
“鉴于原告收入丰厚,有足够的力量培养孩子成人,因此本院认为孩子归原告抚养有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长”,于是就将婚生女孩史晴判归被上诉人抚养。
上诉人认为此项判决不当,判决理由不能成立。
其理由是:
第一,上诉人一直照顾孩子的生活与学习,孩子与上诉人结下了深厚的母女情谊;而被上诉人近十年来在××工厂担任推销员,经常出差在外,有时几个月不回家,对孩子生活、学习从来不问,与孩子也没有什么感情。
因此,上诉人认为孩子由被上诉人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而由上诉人抚养则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孩子成才。
第二,上诉人经济收入也不低,完全有力量培养孩子成人。
关键不在于谁有钱,而在于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被上诉人说,他可以请保姆照顾孩子,法院也认为此种说法有道理,试问保姆照顾有母亲照顾得好吗?
此种说法不合情理。
孩子归谁抚养,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3月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原审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孩子的意见,就主观决定了。
孩子听说随父生活哭了几天,说不愿意与父亲一起生活,愿意与母亲一起生活。
请上诉审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办事,考虑孩子的意见,将孩子改判归上诉人抚养。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
本上诉状副本1份。
上诉人任小英
1996年5月15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市志伟商贸公司,所在地址辽宁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田××,总经理,电话××××××××。
诉讼请求
申请人××市志伟商贸公司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8月22日(2001)×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
事实与理由
……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护法律的公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将此案予以重审。
此致
××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市志伟商贸公司
2001年8月26日
附:
①原审判决书复印件2份;
②书证7份。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起诉书)××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2001]×号
被告人郑××,男,30岁,汉族,初中文化,××省×县人,住××县×乡××村,系运输专业户。
19××年×月×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县人民法院批准,于19××年×月×日被×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被告人郑××涉嫌故意杀人、交通肇事一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19××年×月×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于19××年×月×日报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被告人郑××目无国法……触犯了《…》…。
适用于《…》…。
本院为维护国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严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
×年×月×日
(院印)
附:
①被告人郑××现押于县看守所;
②本案证据目录;
③本案证人名单;
④本案主要证据复印件×页;
⑤随卷附送现场提取的陈×嘴上带有郑××右手拇指指纹的泥团一块。
××市××区公安分局
起诉意见书
×公刑起字(2001)第××号
犯罪嫌疑人×××,男,28岁,汉族,××省××县人,无业,暂住××市××区××胡同××号。
犯罪嫌疑人×××因盗窃,曾于1996年7月被××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
……
以上犯罪事实,有公安部门在其暂住处起获的赃款赃物,同时有4户失主及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李××的证言予以证实,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亦供认不讳。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你院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市××区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长(印)
2001年10月15日(公章)
附:
①犯罪嫌疑人×××现押在××市××区看守所;
②附本案卷宗共×册×页;
③附本案赃证物名称(或清单)。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提请假释意见书)××监狱
提请假释意见书
(1998)×监×提字第×号
罪犯胡××,男,42岁,汉族,××市人,因抢劫罪经××市××区人民法院与1992年8月10日以(1992)×刑初字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于1992年10月5日送××监狱执行劳动改造。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
综上所述,罪犯胡××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在生产中修旧利废,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搞技术革新,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在事故即将发生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抢救犯人生命,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对罪犯胡××实行假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胡××予以假释,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监狱
××年×月×日
附:
罪犯胡××劳改档案×卷×页
××监狱
提请减刑意见书
(2000)×监减字第××号
罪犯胡××,男,42岁,汉族,××市人,因抢劫罪经××市××区人民法院与1996年8月10日以(1996)×刑初字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于1996年10月5日送××监狱执行劳动改造。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
综上所述,罪犯胡××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在生产中修旧利废,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搞技术革新,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在事故即将发生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抢救犯人生命,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对罪犯胡××实行减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胡××予以减刑,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监狱
2000年8月3日
附:
罪犯胡××劳改档案×卷×页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提请批准逮捕书)关于张××故意杀人案件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逮字(2000)第×号
犯罪嫌疑人张××,男,1970年5月1日出生,无业,住××市××区××路××号。
19××年至19××年在××小学读书;19××年至19××年在××中学读书;19××年至今无业。
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有下列犯罪事实:
……
犯罪嫌疑人上述犯罪事实,证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特提请××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致
××市××区人民检察院
××市××区公安分局
2000年8月20日
附:
案卷材料×卷××页
××市××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不诉字第××号
被不起诉人王××,男,48岁,×年×月×日生,汉族,××省××县人,小学文化程度,××工厂工人,住×市×区×街×号。
19××年×月×日,因涉嫌过失杀人,被××市××区公安局逮捕。
被不起诉人王××过失杀人一案,由××区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起诉。
现查明:
……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法医鉴定在卷,被不起诉人王××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但被不起诉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被害人患先天性心脏病的突变引起的。
被不起诉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王××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王××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李×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被害人李×的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员 ×××
×年×月×日
(院印)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刑事抗诉书)××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检刑抗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王××,男,25岁,×年×月×日生,汉族,×省×市人,无业,住××村××厂。
原审被告人王××抢劫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年×月×日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