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关闭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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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关闭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山西省原平市石豹沟煤矿奇村井田位于位于山西省原平市长梁沟镇奇村西,距原平市40km,行政区划属长梁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

北纬38°45′27〞—38°46′10〞,东经112°18′04〞—112°19′02〞。

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整合办核[2006]2号文“关于《原平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该矿由原原平市石豹沟煤矿奇村井、原平市长梁沟镇奇村河家沟煤矿资源整合而成。

原原平市石豹沟煤矿奇村井,井田面积1.9682km2,批准开采2、4、5号煤层,核定生产能力21万t/a;奇村河家沟煤矿(整合后关闭),井田面积0.1481km2,批准开采5号煤层,核定生产能力3万t/a。

整合后矿井名称:

原平市石豹沟煤矿奇村井,井田面积为1.9682km2(新增矿区面积-0.1481km2),批准开采2、4、5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

根据上级去产能等有关文件精神,石豹沟煤矿奇村井定于2017年月日关闭,井下及地面设备由奇村井组织人员进行回撤,为确保回撤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要回撤设备明细及位置情况

表1-1井下、地面主要回撤设备及位置表

地点

设备

主平硐

1680大巷

掘进机一台、移动变电站、皮带机一部、信号照明综保台、馈电台,电缆、照明系统、防尘设施、防火设施。

压风管、静压水管、排水管、洒水管、隔爆水棚、防尘水幕。

风井

副斜井

地面

主通风机两台及配套设施。

主平硐绞车一台及配套设施。

副斜井绞车一台及配套设施。

两台锅炉及暧气片、管路、更衣柜。

热风炉及配套设施、管路。

风井地面配电室开关柜及配套设施。

变电所内的高、低压配电柜及配套设施。

充灯房充灯架及配套设施。

静压水池管路。

注:

具体需要回撤的设备见“设备移交单”。

 

二、设备回撤顺序

1、将掘进机开至1680运输大巷,直至主平硐出井。

2、拆除主平硐4寸静压水管、4寸排水管、3寸压风管及巷道内隔爆水袋、防尘水幕、防尘水管、照明设施、各种牌板。

3、拆除风井地面2台主通风机及井口联络风门。

4、回撤副斜井的轨道,拆除井口的绞车、电缆及配套设施。

5、拆除地面主、副井高、低压配电室、充灯房。

6、拆除地面工人宿舍,对主、副井、风井20米黄土进行填埋、封闭。

三、装卸设备和材料

1、设备拆卸后,就近装车或用吊链拖拉至起吊位置后,用吊链起吊超过胶轮车、平板车的高度0.2m时,将胶轮车、平板车推入设备下,缓慢将重物放在胶轮车、平板车上,用吊链调整好设备重心,然后使用花蓝螺丝配30型大链进行捆绑牢固。

2、设备及支护材料回收上井后,装入铲车或50铃汽车运至石豹沟矿区库房后卸车并分类码放整齐。

3、技术要求

(1)装车前对运输用的平板车及胶轮车的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设备装车:

根据实际情况将设备拆卸若干部分,且固定牢固。

设备装车要平衡,防止车辆倾翻。

(3)设备装车前,要将拆卸下各部件进行编号后装车运输。

(4)设备装车后,平板车、胶轮车和所装设备(材料)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8m,两侧宽度不得超出平板车0.2m,设备重心不得偏离平板车的中心。

装设备时要在平板车、胶轮车上铺设道木并将道木与平板车捆绑牢固后方可装车。

液压柱装车时要对柱头用10#铁丝逐根进行捆绑并与胶轮车大架捆绑在一起。

(5)易损物件及体积小的物品装车时,前后要用道木或木背板遮挡,裸露部位要用皮子包好,防止运输过程中损坏设备。

(6)检查设备、开关的进出口是否封堵好(对仪表和易损坏部件要派专人运送,以免损坏丢失)。

对液压管路运输时,开口部位用风筒布包裹住并用铁丝捆绑牢固,妨止进入煤尘阻塞管路。

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

不准把设备的外凸处,如手柄接线盒易损位等做吊装挂绳之用。

(7)装设备大件时,先找好设备重心,装在平板车、胶轮车上与车辆载重重心保持一致,采用花蓝螺丝配合30型大链进行绑扎,每辆车必须绑扎二道,二道要独立绑扎。

(8)当设备或者材料超长时要用道木垫高,以防止摩擦底板。

(9)装车作业时,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车附近停留。

(10)各设备、材料的装车、绑车标准必须经安全部门检查后,方可进行运输工作。

(11)所有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过弯巷、上下坡前后停车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然后慢速通过特殊地段。

四、设备回撤工作的质量标准

1、设备解体后,各部件的进出液口、联接部位,必须用棉纱、油布等材料临时封堵或包裹好。

2、设备解体后,对设备连接部位的凸出部位用油布和麻布进行包裹捆绑牢固、凹洼部位用油布配钢板用螺丝临时封闭严密。

确保设备连接部位清洁不受碰撞损坏。

3、设备拆除的小型配件分类包装、编号,由专人负责运输,避免丢失。

五小电器、开关电气及配件不得丢失、损坏。

通迅器材、监测监控拆除时要有监控人员配合。

回撤上的设备、材料要在地面有序堆放。

4、对回撤时损坏的机电设备要打上记号回收上井进行维修。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一般安全规定

1、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经过签字、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

作业地点的所有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技术操规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和本规程。

严格工作面的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各岗位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章作业,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原则,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对安全生产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抓落实,班后有总结。

所有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或特殊工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3、每班各施工小组必须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专门排查安全隐患,安全负责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批准施工。

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做好自我保安工作。

4、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回撤现场,首先检查工作范围内的顶板支护情况及隐患情况,并看好安全退路,严禁空顶作业,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施工。

设备回撤过程中要保护好通风设施,过风门后随手关门,不得同时敞开两道风门。

5、跟班队长、安监员要全面负责运输系统的安全施工检查,负责施工地点的支护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当工作面因事故停风或有害气体超限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清点人数,并汇报调度室及工区,未经瓦斯检查员、安监员同意不准进入工作地点。

若工作面发生灾害时,必须迅速按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并清点人数,发生煤尘、瓦斯爆炸必须及时戴好自救器,并汇报矿调度室及工区。

6、平板车、胶轮车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7、所有下井人员应严格执行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工作地点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

8、严禁使用单根锚杆和钢筋梯起吊重物,若需起吊时数量不少于2根。

9、操作吊链人员,站位要正确,并与重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崩链和重物旋转伤人现象。

10、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设备回撤多人协同工作时,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指挥,相互协调好拖、拉、抬、扛、撬,要相互照应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设备装车时必须找好重心。

12、设备起吊前,人员必须先检查顶板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方可试吊,试吊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第二节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检查井下所有巷道、硐室、顶、帮支护情况,若有顶、帮支护不完好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2、正常回撤设备前,必须将巷道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保证撤退路线畅通,加强巷道支护,保证工作面风道及行人回撤设备路线畅通。

3、现场负责人每班要认真对巷道支护完好情况以及巷道的承压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支护失效、压力增大等情况,要及时汇报并重新支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护。

4、回撤期间,矿压明显区段出现顶板离层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5、回撤期间,施工队组每班必须对作业场所、运输沿线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支护失效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作业时工作面要有专人监护顶、帮,出现顶、帮异常现象时,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并上报调度室及相关的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现场查看后,安排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护,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

7、回撤时备足顶板支护材料。

第三节辅助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运输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除专职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绞车、信号和警铃。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绞车和信号装置。

2、绞车司机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时刻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双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

3、小绞车必须采用控制按钮远方控制方式操作,严禁用开关就地操作。

4、每班作业前,必须由当班班长对各类绞车的固定,绞车完好,钢丝绳、绳皮、绳卡、护绳、护绳板是否按规定装设,并确保完好;检查各部位螺栓、销、拉杆、背帽、限位销、信号等是否完整可靠。

要定期检修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5、钢丝绳绳头必须卡接,不允许打结使用,绳头必须上护绳皮,绳头卡绳长度不得小于600mm,且护绳皮有足够强度,并按规定进行打设,绳卡应排布均匀(绳卡间距不小于200mm),且一正一反打设。

绳卡数量不得少于3个。

6、JD-11.4型调度绞车护绳板高度应高过滚筒高度。

7、牵引钢丝绳必须采用专用压绳板压牢,不得系在滚筒上,并且注意绞车的出绳方向,出绳方向不得反向;绞车松绳至最远使用地点,滚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不得放出,收绳后滚筒边缘应高出最外层钢丝绳至少2.5倍的绳直径。

8、提升时,绞车必须装设保险绳,保险绳的直径与主绳直径相符,长度与所提升的车辆总长度相符合。

9、车辆连接装置必须使用专用三链环和专用防自脱销,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代替。

10、斜巷运输线路上部车场口,在距离变坡点不少于2m的水平线路处,必须设一组卡轨式阻车器。

11、斜巷车场摘挂钩处,必须设双轨卡轨式阻车器,作业时打开,车走后立即关闭。

12、在正常运输期间对运输区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主要运输巷道口设专人看护警戒。

13、绞车闸带必须完好,磨损余厚≥4mm;闸轮无明显沟痕、无油污;铆钉不磨闸轮。

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14、采用小绞车运输时,每班应对钢丝绳进行检查。

钢丝绳缠绕绳长度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容绳量,无折弯、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超限(截面积的10%)现象,根端固定牢固,不准剁股穿绳或系在滚筒轴上;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15、设备运输途中要加强对风门和通风设施保护,严禁撞坏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

16、在2108风联巷至运输大巷运输时,巷道拐弯处应在合适位置布置挡绳轮。

17、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及时更换钢丝绳。

18、其它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运输技术管理规程》相关规定。

19、设备运输时,要有下料队长专门负责运输工作。

(二)无轨胶轮车的型号、性能简介

奇村井回撤后运输采用WC1.0J系列的无轨胶轮车。

其性能:

启动方式为手动,最大负载为1.5T,最大爬坡度为20°,外形尺寸3150×1400×1240(长×宽×高)mm。

2、运输环境的要求

(1)巷道的净高不低于2m,巷宽不小于2.5m.

(2)悬挂在巷道两侧的的管路和电缆不得防碍车辆运行。

(3)巷道内不得有防碍车辆运行的矸石、水泥块等杂物。

3、沿途路线辅助运输设施的要求

(1)在巷道拐弯处和驾驶员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减速指示灯和限速、鸣笛标志。

(2)在巷道的坡道处应摆放阻道器,以便车辆在斜坡停车。

4、无轨胶轮车司机的要求与操作规定

(1)胶轮车司机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的正确姿势,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3)胶轮车司机在开车(停车)前必须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4)胶轮车在装卸货物时,必须灭火停车。

(5)胶轮车司机交接班时,要对无轨胶轮车进行检查。

5、无轨胶轮车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胶轮车在装卸物料时,必须灭火停车,物料长度不得超出胶轮车车皮外面,重量不得超过1.5T。

(2)胶轮车的运输应遵循分类原则,运送松散物料时,应采取必要的紧固措施,火工品不能使用胶轮车运输。

(3)胶轮车在巷道中行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15km/h。

(4)运行时的无轨胶轮车,车距必须保持30米以上,速度不超过规定要求(超过规定速度行车,司机按严重违章处罚)。

(5)胶轮车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6)胶轮车一般不应在坡道上停放,如需停放,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设置阻道器等。

(7)胶轮车在行驶中遇见行人应减速慢行,等行人通过再提速。

(8)胶轮车在通过弯道和驾驶员视线受阻的区段,必须减速、鸣笛。

(9)胶轮车在行驶中出现小故障时,需要在巷道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6、无轨胶轮车的维护

(1)胶轮车司机交接班时,要对胶轮车各系统进行检查,有问题要及时修理。

(2)胶轮车司机每天四点班结束后要对胶轮车各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

(3)无轨胶轮车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由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

(4)无轨胶轮车除日常的维护、保养外,每两年时间内至少应进行1次大修。

(三)人工抬运设备、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1、装载物料时,不得超重、超高、超宽。

并且不准盲目乱放以防物料弹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2、用车辆装较长物料,应二人操作分站两头,面向长料,同时弯腰抓紧,随口号两人同时用力抬起,朝材料车走,稳步一致,互相照应,到合适位置后,随口号两人同时将长料稳放在材料车上,或用撺的方法装车。

车上材料要排放整齐,注意重心,保持车体平衡。

3、用车辆装短料时或块料时,运料工双手抓牢材料,稳步前行,走到材料车旁,把材料放在车上,并摆放好。

4、原则上同种材料同车。

材料混装时,应下部装“大、长、重、结实”的,上部装“小、短、轻、易碎”的。

放平整,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帮规定范围,并保持车体平衡。

5、卸料前先清理环境,防止卸料砸坏电器设备及管、线、以及砸飞他物伤人。

6、卸较长对象和需两人配合卸车时,两人分别站在车前后,分抓材料两端,专人指挥,统一行动,越过车帮,然后抬至堆放地点,码放整齐。

7、卸短块对象时,卸料人员站在车上,运料人员站在车旁,二人配合上肩,然后稳步走到卸料处轻搬轻放(或二人配合下肩)码放整齐。

料堆应下宽上窄,并要保证行人行车宽度和通风断面。

8、多人抬运时,个子高低差不多的一组,并保证道路畅通,口令一致,步调统一。

9、拖运人员必须同肩,同时起,同时走,中途需休息时,必须打招呼协调好。

10、抬运时,人员通过拐弯处时必须放慢速度,预防将人碰伤。

二、运输线路及各装卸点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运输线路安全管理措施

1、回撤运输设备所经过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0m,宽度不小于2.5m。

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的地段及时进行整改。

2、巷道内管线吊挂不得影响设备运输。

3、使用矿车运输时,运输线路中有坡度的巷道、装卸车点应设置阻车器。

4、回撤前应用空车进行模拟运输,对影响运输的地段及时进行处理。

5、车辆运输至弯巷、上坡和下坡前,停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慢速呜笛通过特殊地段。

(二)装卸点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

1、对装卸车地点的顶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装卸车地点的轨道,防止装车时车辆掉道。

3、起吊重设备时装卸点的起吊锚索不少于2根,起吊用的吊链固定牢固,操作人员站在安全地点进行装卸。

4、设备装卸时要在平板车下坡轨道上设置阻车器。

5、胶轮车装卸车时,必须打设稳固的阻车装置,以防车辆滑行。

6、装卸点必须有车辆调车场。

三、设备起吊、装卸、拖拉、提升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起吊设备前,首先要明确被起吊设备重量,合理选择吊链吨位和起吊位置,吊链吨位必须大于设备吨位,并先试吊两次,确认满足起吊要求时,方可正式起吊。

2、设备起吊前,设备滑落趋势方向及设备起吊下方5m范围内除了设备起吊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设备起吊人员要站在无设备滑落趋势方向起吊设备。

3、设备起吊前要在巷道内起吊地点打专用起吊锚杆,打设2根锚杆共同作为起吊点,挂设相应吨位的吊链。

4、所有使用吊链起吊物件,吊链固定均采用40型煤溜大链,大链用马蹄环进行连接,螺丝要满丝满扣。

钢丝绳套用5分钢丝绳,绳头一正一反打设3道5分绳卡,绳卡间距不小于100mm。

5、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起吊物件无滑落趋势的地点进行作业,拉小链要匀速稳拉,操作中注意观察周围支护情况、吊链与小链联接情况及各部受力状况,要稳拉稳放,严禁硬拉硬拽。

其他人员远离起吊地点监护作业。

6、起吊时,严禁人员任何部位靠近起吊设备及其运行滑落趋势方向,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入其中,严禁在起吊点正下方站立,如起吊处有坡度,拉吊链人员要站在上坡侧,下坡侧严禁有人,人员要躲开设备滚落趋势方向。

7、起吊物件悬空后,必须始终保持吊链吃劲,待物件支垫牢固,螺丝紧固齐全或吊挂牢固后方可慢慢松开吊链。

8、起吊时,严禁大幅度斜拉或摆动,每次斜拉步距不大于800mm,不得随意靠近拖拽摆动的设备,严防起吊连接部位滑脱,设备在起吊时应尽量保持平衡。

9、起吊过程中,如发现起吊不动或有卡阻现象时,先处理,再起吊。

起吊、斜拉大件设备时,物件滑落趋势方向严禁有人。

10、在斜坡起吊大件设备时,必须使用双股8#铁丝将物件拴于斜坡上方的梯子梁上,防止物件滚落伤人,物件在斜坡上停放时必须将物件支垫牢固,同时在物件滑落趋势的下方严禁有人。

11、使用吊链起吊物件时,吊链挂钩必须用10#铁丝封口,确保起吊作业时不脱钩,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物件、专用起吊点以及各部连接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设备起吊时所使用的吊链、绳套、马蹄环、链条、工器具和起吊点必须完好,起吊前由跟班队干进行检查把关,合格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二)物件装卸车及绑车安全技术措施

1、装卸车前对车辆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装卸车。

2、设备装卸车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统一指挥。

3、矿车在装卸车时必须先将车支稳,在车的下坡方向上好阻车器。

4、所有车辆装车后要平衡,承载不平衡时要加配重,以防车辆倾翻。

5、装车时除作业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在车的四周,操作者不得在车及下坡侧停留。

6、易损物件装车后,前后要用圆木挡住(以防损坏设备),裸露部位要用皮子包好,以防杂物进入设备。

7、物件装车后,使用花蓝螺丝配合30型大链进行绑车,绑车前根据装车物件的外形尺寸确定绑车位置。

8、绑车前,仔细检查物件重心是否与车辆载重重心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后再进行绑车固定。

9、对易滑落的部件装车前必须在平板车上垫上背板或皮带。

(三)设备拖动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拖运前应先清除沿途杂物,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

2、对拖运区段内的支护情况认真检查,有问题处理后再作业。

3、拖动设备时,要设专人观察物件动作和沿途支护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4、拖运过程中应注意对物件的保护,严禁强拉硬拖;对易损坏的部位应避免直接受力;精度要求较高的设备,严禁直接对其拖动,防止损坏设备。

5、物件拖运过程中,物件前方和两侧严禁有人。

6、拖动设备时,对防碍的液压柱要先打设替柱后方可进行回撤。

(四)主、副井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1、提长设备前,将井上口10m范围内杂物清理干净,以防误入井筒。

2、提升设备前必须详细检查罐笼、钢丝绳及绞车制动装置,对绞车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修。

3、把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施工器具、材料准备齐全,包括50型装载机。

4、下放设备时,要提前通知绞车房司机,信号铃声规定:

一声停、二声拉、三声松、四声罐内有人,拖长音的铃声为慢车信号。

5、下放设备过程中,绞车房内必须有两名绞车司机,一人开车、一人监护,同时绞车房内必须有一名专职机电工看护。

6、罐笼内及井口1.5m范围内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可靠的保险带并严格按标准系好,系在工作位置上方的合适可靠的牢固构件上。

7、在提升设备信号发出前,必须再认真检查设备吊挂的牢固情况。

8、施工时井上下口要各有一名施工负责人,并准备两台对讲机,以方便施工过程中的联系。

9、起吊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用4个大小合适的绳卡按不同方向依次卡紧,固定牢固。

10、设备提升时要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11、设备在向井筒起吊前,必须在设备的下方栓好棕绳,起吊时,作业人员拉着棕绳控制设备的方向及摆动情况,用一提一送的方法缓慢起吊,避免设备碰撞到井筒设施。

12、起吊设备时,绞车司机、井底、井口信号工要坚守岗位,慢速提升起吊,发现问题及时停车进行处理。

13、设备进入井筒后,调整好摆放位置,保持重心适中,前后平衡,确保起吊稳定,在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14、立井上下口严禁同时作业,主井上口施工时,主井下口的施工人员要全部进入主联络巷内,主井下口20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人停留或工作,并设置警戒线或安装临时防护栏,安排专人看守。

主井下口施工时,主井上口的施工人员要立即撤离现场,并在上井口10米范围外拉上警戒线或安装临时防护栏,并安排专人看守。

15、提升、下放设备时,绞车的速度不得大于0.5米/秒。

16、向井筒外拉动设备时,人员要确保安全,井筒钢丝绳两侧严禁站人,严禁用钢丝绳强拉硬拽,确保设备不撞到井筒两侧的稳绳上。

17、每次起吊施工前,都要对钢丝绳、棕绳、吊装环等进行详细检查,并经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施工。

18、设备在出入联络巷的风门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设备通过时,通风部要派专人在现场监护,严禁撞坏风门。

运输沿线的管路、电缆等进行可靠的吊挂和保护,防止运输设备时破坏。

19、提升设备时,所有施工人员、绞车司机、把钩信号工要相互配合好,共同完成设备下放工作。

20、井下口作业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穿着雨衣防止井筒淋水淋湿衣服。

21、公司安监部、机电部、生产部、调度室要指派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四、设备运输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车辆不得超重。

2、载物车辆重心不偏斜、不超高、超宽,捆绑牢固可靠。

3、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规定。

4、车辆在运输过程时,应注意观察巷道内的动力电缆和各种管线的吊挂情况,以防电缆和管线被撞击或拖拉造成事故。

5、胶轮车严禁空挡运行。

第四节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设备回撤过程安全技术措施

1、电钳工必须是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取得《井下电钳工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工作面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停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电工作业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验电之前要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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