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室规章制定程序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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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室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学校科室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篇一:

制度制定程序规定

海南华锦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制定程序规定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

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

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

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

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

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

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

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执行总裁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执行总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

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2、适用范围:

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3、职责:

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

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

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二十、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执行总裁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

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综合管理部审核,报公司执行总裁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篇二:

兰州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止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我校依法治校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其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经学校公布的对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事规程、行为准则。

按照内容不同,一般称为“规定”、“办法”、“意见”、“细则”等,但不得称“条例”。

对某方面工作所做的带有约束性的行为规范,称为“规定”;对某项工作所做的比较具体的要求和规范,称为“办法”;对某项工作或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称为“意见”;为有效实施学校有关规定或执行相关政策而制定的具体措施或就相关条文做出的具体说明和阐释,称为“细则”。

第三条学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的活动,以及学校授权职能部门起草、解释规章制度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各单位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以及对具体事项的通知,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学校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印发公布、监督实施、汇编各类规章制度。

第五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家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切实保障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

现公正和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规章制度根据内容需要,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制度一般不分章、节,可以分条、款、项、目。

其中,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条、款、项、目均应当另起一行,缩进二字书写。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明确、逻辑严密,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规章制度用语应准确、简练,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正确、规范。

第八条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

第九条职能部门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应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报请发展规划处立项。

立项说明应包括制定的必要性、依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进度安排等事项。

经研究同意后,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起草。

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确认有必要制定的规章制度,或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授权或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上述情形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可以联合起草,但须明确各自职责及牵头部门。

第十条起草规章制度包括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和草案说明。

起草部门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草案形成后,要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涉及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征求其他单位意见。

遇有不同

意见,应与其他单位协商一致;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予以说明。

起草规章制度,须注意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一致。

内容涉及应由学校决策的管理体制、职能调整等重大问题的,起草部门应先行报请学校决定。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填写“兰州大学规章制度草案审核登记表”,并将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发展规划处审核。

报送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应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由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直接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应征求相关部门或群众团体的意见。

第十二条发展规划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是否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一致;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由主管校领导就提交何种会议审议签署意见,起草部门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

审议规章草案时,由起草单位作说明,也可以由发展规划处作说明。

起草部门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的具体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并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程序予以公布。

若相关会议提出重大问题或需做大幅修改的,经起草部门论证、修改后,再次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经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统一由两办按照学校公文

发布有关规定,以“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或“兰州大学”名义公布施行。

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公布施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两办负责将规章制度在学校相关网页发布;由两办发布的规章制度文本为标准文本,各单位传达、执行过程中的文本必须与两办发布的文本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一般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规章制度解释权由学校相关会议授予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解释应报学校相关会议批准后公布,并同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经常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对已公布的相关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修改规章制度的程序,参照本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执行。

规章制度的废止,由相关部门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原则上由审议通过该规章制度的学校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由两办公布。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篇三:

学校章程及制度制定的几个问题

学校章程及制度制定的几个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依法治教进程的不断推进,学校章程和学校管理制度日渐

引起教育界的关注,学校章程是学校的立校之本,而管理制度又是学校贯彻章程

的重要保证。

一、为什么要制定学校章

制定学校章程是不是多此一举,是不是没事找事,我们为什么这样做。

我认

为有以下原因:

1、学校章程是校长教育思想、工作作风、领导艺术的具体反映,也是衡量学

校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贯彻《教育法》更好地实现教育改革的强有力的保证。

好校长留下的精华需要传承,只有传承才能得到积淀、才能不断地发扬光大。

2、学校章程是保障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重要规范。

3、学校章程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4、学校章程是社会了解、监督学校的重要依据。

5、学校章程有利于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形成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6、学校章程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7、学校章程有利于学校内涵发展,形成学校文化。

因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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