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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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榆林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项目
指标
考核内容
指标说明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一、项目服务指标
1、居民健康档案(10分)
1.1健康档案建档率
通过门诊服务、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尤其是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
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在患者就诊、复诊时,由接诊医生负责更新健康档案,并予以保管。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建档率=建档人数/机构覆盖常住居民数×100%。
4
查阅报表资料。
建档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未达标按比例得分(建档率参照当年工作要求,如2011年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50%),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1.2健康档案合格率
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
随机抽取10份健康档案,审核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记录情况。
合格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3分,扣完为止。
1.3健康档案使用率
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
随机抽取10份健康档案,审核档案的动态档案记录情况。
使用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3分,扣完为止。
2、健康教育(10分)
2.健康知识知晓率
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教印刷资料;至少每2个月更换一次健教宣传栏内容。
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影像健教资料;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至少设置2个健教宣传栏。
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每两、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设置健教宣传栏不少于1个。
健教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
1.5
针对考核地区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内容,随机抽取辖区内10位被服务对象调查相关健康知识知晓情况。
符合得1.5分,不足12种不得分。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6种影像资料
1
符合得1分,不足6种不得分。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个宣传栏,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个宣传栏
1.5
符合得1.5分,没有或不足不得分。
至少每2个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内容
1.5
宣传栏内容的图片、文字记录符合要求得1.5分,不足6种不得分。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
1
健康咨询活动记录(照片、签到册等)齐全得1分;无记录或不足9次不得分。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讲座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上级开展。
3
讲座记录(照片、签到册等)资料齐全得3分;无记录或不足不得分。
3、预防接种(20分)
3.1建证率
为辖区内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或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已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10
查阅接种证、卡和报表等资料。
建证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2%扣1分,扣完为止。
3.2疫苗接种率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在部分市县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
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疫苗接种率=实际接种的适龄儿童数/应接种的适龄儿童数×100%×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按免疫程序接种的适龄儿童数/随机抽取的适龄儿童数。
10
查阅报表及接种证、卡,随机抽取10名适龄儿童查看规范接种情况。
接种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2%扣1分,扣完为止。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10分)
4.1新生儿访视率
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
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接受访视新生儿数/抽查新生儿数。
5
查阅相关报表数据及相关资料。
抽查新生儿4名,查看访视情况。
访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4.2儿童系统管理率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开展8次随访服务,随访服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
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
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校正系数,校正系数=规范管理儿童数/抽查儿童数。
5
查阅相关报表数据及相关资料。
抽查10名适龄儿童(包括1岁年以内6名,1岁以上4名),查看访视频次及规范管理情况。
系统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5、孕产妇健
康管理(10分)
5.1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内容包括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肾功、血糖检测等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在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
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2
查阅相关报表数据及相关资料。
建册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5.2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每次随访时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将信息填写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
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4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抽查10名孕妇,查看访管理情况。
孕妇健康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5.3孕晚期健康管理
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随访,指导孕妇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
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指导。
将信息填写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
5.4产后访视
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将访视结果填写在产后访视记录表中。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2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抽查10名孕妇,查看访情况。
产后访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5.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产后检查、一般检查和妇科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
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产后42周健康检查记录表中。
产妇满意率=抽查产妇满意人数/抽查产妇数。
2
此指标可结合满意度调查获得。
产妇满意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2%扣1分,扣完为止。
6、老年人健康管理(10分)
6.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1次健康检查和1次健康指导工作,并将信息填写在老年人健康档案中。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5
查阅报表资料。
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年度要求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6.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
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5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抽查10份健康体检表。
完整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7、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10分)
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把信息填写在高血压患者随访表中。
每年为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把信息填写在高血压患者的健康体检表中。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0%
注:
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估算:
辖区18岁以上人口总数×18%。
2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
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年度要求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7.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校正系数,校正系数=规范管理病人数/抽查患者数。
3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抽查10份患者健康档案,查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规范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7.3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对纳入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把信息填写在高血压患者随访表中。
每年为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把信息填写在高血压患者的健康体检表中。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100%。
注:
辖区糖尿病患病总人数估算:
辖区18岁以上人口总数×1.6%。
2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
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年度要求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7.4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
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校正系数,校正系数=规范管理患者数/抽查患者数。
3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抽查10份患者健康档案,查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规范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8、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4分)
8.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对发现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为患者做1次全面评估,填写精神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随访并进行评估,将随访信息填写在重型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
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将体检信息填写在患者的健康体检表中。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0.1%)×100%。
2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
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年度要求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8.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校正系数,校正系数=规范管理患者数/抽查患者数。
2
查阅相关报表资料,抽查10份患者健康档案,查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规范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6分)
9.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报告率=网络直报病例数/登记病例数×100%。
1
查阅登记本,与网报数据核对。
报告率≥当年工作指标,得1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9.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及时率=及时报告疫情数/网络直报疫情数×100%。
1
及时率≥当年工作指标,得1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9.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1
报告率≥当年工作指标,得1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9.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率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包括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等。
传染病处理率=辖区内处理传染病疫情起数/辖区内实际传染病疫情发生起数。
1
查阅登记记录本及从专业公共卫生部门获取数据。
处理率为100%,得1分;<100%,得分=实际率×1分。
9.5结核病防治
掌握辖区内已诊断的非住院结核病病人并全部建档,按照结核病病例管理规范进行上门访视和电话访视,追踪督导其服药和定期检查。
对辖区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转诊。
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
辖区非住院结核病人建档率=辖区内已经建档的非住院结核病人数/辖区内非住院结核病人数×100%。
结核病人追踪管理率=接受追踪督导管理的结核病人数/辖区已经建档的结核病人数×100%。
1
查阅登记记录本及从专业公共卫生部门获取数据。
建档率≥当年工作指标,得0.5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追踪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0.5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9.6艾滋病防制
协助专业防治机构做好对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和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有相关工作记录。
艾滋病管理率=接受追踪督导管理的艾滋病人数/辖区已经建档的艾滋病人数×100%。
1
查阅相关记录,实访艾滋病病人。
追踪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1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4分)
卫生巡查及指导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卫生协管服务。
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卫生协管服务。
巡查情况: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每季度至少一次,饮用水每年至少二次,学校卫生每年至少二次。
4
随机抽取10份抽查巡查情况登记档案,审核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记录等情况。
合格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每少巡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分)
11.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填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和中医体质判定表。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抽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100%。
3
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取10名服务对象,查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和中医体质判定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年度要求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3分,扣完为止。
健康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1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11.2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3
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取10名服务对象儿童家长,查看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年度要求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健康管理率≥当年工作指标,得1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二、满意度指标
12、满意度(5分)
12.1儿童服务满意率
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
满意率=表示满意人数/所调查人数×100%。
5
电话或上门随访10位儿童家长。
满意率≥当年工作指标,得满分;低于当年工作指标按比例得分,每降低5%扣0.2分,扣完为止。
12.2孕产妇服务满意率
电话或上门随访10位孕产妇。
12.3老年人服务满意率
电话或上门随访已接受过服务的10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
12.4慢性病患者服务满意率
电话或上门随访10位管理过的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各10人)。
考核说明
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县区卫生局的公卫项目考核。
考核人员组成:
由市卫生局牵头,抽调疾控、妇幼、卫监、中医等市级专业人员组成。
考核时间:
在每年11月底开始12月初完成(在省级12月15日到来复核之前完成)。
考核方式:
考核组到某个县区随机抽取2-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辖村卫生室和服务站,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的抽取服务对象,进行现场复核,要求各县区在考核本县区各机构对象时必须保留好被抽取对象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服务类别、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待市级复核。
考核人员要求:
考核以质量和数量两部内容。
质量考核主要强调考核打假、质量评估和居民满意度。
考核打假为双向处罚,每复核1例虚假服务扣取被复核县区该项目考核得分和补助经费各10%,其余质量评估和满意度按照考核方案扣分。
数量考核要求考核人员每到一个县区都要将本县区所负责的项目的服务数量按照每个机构进行统计,作为市级考核各县区的补助依据。
考核补助标准:
考核各县区所抽机构平均得分为该县区得分,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全额兑现,考核在85分以下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补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