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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高价成交的背后

艺术品高价成交的背后

  当拍卖会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那一定是在为又一起高价刷新的成交纪录而喝彩。

人们在狂热的气氛中,对一路攀升而起的拍价,显得异常的兴奋,并且毫不吝啬地将羡慕的目光抛向最高应价竞买人。

这种拍价不断攀升的现象,常常被一些人引用为是与国际艺术品接轨的“价值回归”体现。

其实,真正能与国际艺术品价值接轨的中国艺术家和精美的艺术品,为数不多。

真正的艺术品一定是被国际公认的、经过历史确认的世界级艺术大师作品或者是不可再生的历史艺术瑰宝。

而眼下那些被认为是“价值回归”的艺术品,其中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不乏纯粹拿“国际接轨”说事的。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为艺术品价值的提升提供了舞台。

但是,这些人的观念似乎在说,价格就是体现艺术品价值的标准,价格提升就是与国际接轨;艺术市场需要“泡沫”,随着未来的经济增长,现在看似泡沫的价格,未来就更是“小儿科”。

遗憾的是,不见他们对艺术品位的认定和收藏良知的倡导。

  于是,在拍卖会上,在掌声中诞生的一轮又一轮的“狂热的价格”,即使一部分确实体现了价值理性回归的作品,也被那些严重偏离了原始价值的东西,一起被误认为穿上了“泡沫价值”的外衣。

市场在一片防“泡沫”论中迷失了方向。

  艺术品市场泡沫的产生,是缘于无法对市场投机行为的有效控制,导致市场正常的价值评估机制迅速情绪化膨胀。

其结果,是让天天喊着泡沫来临的“好心人”,背负着不应有的骂名。

因为他们的“好心”,客观地导致了场内外的人士如履薄冰,随时担心艺术市场的泡沫破灭。

尽管有许多人说,炮沫是市场造成的,而不是人。

但是事实上,制造泡沫的人,却真实地蹲在一旁看热闹。

一些经济学者本以为,当楼市、股市不景气的时候,当代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必然会给艺术品市场带来新一轮的投资机会。

然而事实说明,有许多艺术品投资者,因看不透艺术品市场水有多深,在“泡沫”的恐吓下,望而却步,使得许多资金面对艺术市场,即使反复做过诸多的考察,也不得不采取了隔岸观望的态度。

泡沫论中的艺术圈内人士,因不知道如何在市场机制下利用法律的规范、有效地抑制泡沫而变得日益浮躁不安,惶惶不可终日起来。

  

  《拍卖法》第三条规定: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最高应价者得,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因无法分辨应价人是否具有故意炒作价格的违规行为,而导致《拍卖法》在实际拍卖运作中,貌似公开;拍卖的程序似乎也为公正,但其结果不一定公平。

一个被人为恶意炒作没有公平结果的拍卖,想营造出一个真实的公开、公正、公平的艺术市场,是很难的。

艺术品行情在不理性的火爆狂热推动下,未来价值在被严重的透支。

人为恶意炒作的事端,不可避免地形成泡沫,炮沫中的罪恶,也就成了必然。

  我国采用的是“英格兰式拍卖”,即增价拍卖方式。

竞价由低向高依次递增,直至最高出价者获得拍品或者财产权利。

作为一部不仅仅实用于艺术品的法典,以法规形式排除了其他几种拍卖形式的合法存在,对经济的发展似有不恰当之处。

  比如,目前我国一些地区的房地产行业,在竞价建筑标的拍卖应价会上,采用了“密封式第二最高价拍卖”方式。

即,将密封好的报价收集后,当众统计,以第二最高应价为拍卖竞价,获得者避免了恶性竞争和暗箱操作,保证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如果对照现行《拍卖法》,其行为明显是违反第三条最高应价者得的原则。

也就是属于在我国采用了不合法的拍卖形式,其结果也必定不受法律保护,这种明显存在的事实令人哭笑不得。

  再如一些艺术品网站,合法开展了网上拍卖业务,他们采用了“荷兰式拍卖”,即减价拍卖方式,由系统按时钟次序由高向低报价,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此应价人就是最终权益获得人。

如果按现行《拍卖法》规范其行为,依然是没有遵守“最高应价者得”的原则,属于违法行为。

  “密封式第二最高价拍卖”因如今科技的相当发达,可以采用现场无线局域网加密拍卖报价方式,解决以往无法应对的现场操作难度问题,可轻松地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拍卖环境。

“密封式第二最高价拍卖”,可以有效地阻碍恶意炒作,提高炒作者成本,使艺术品拍卖市场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所以适时修改我国《拍卖法》第三条,允许多种拍卖形式的存在,应该是目前防止“艺术品拍卖泡沫”产生的法规建设需要。

《拍卖法》滞后于市场的现象,有很多方面。

随着现代市场的发展,少数人通过拍卖的方式,实现虚假炒作、故意拉高拍价恶意洗钱。

法规不健全,给假拍、赝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之下,如果法规只确定一种“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拍卖方式,那么虚假的艺术品价值的体现,一定会催生泡沫的产生。

因为,艺术品市场的培养与成熟,是离不开良好经济下的富裕群体的支持的。

艺术品拍卖被称为“富人游戏”,它充分地暴露出游戏中富起来的人们,在拍卖现场一掷千金的激烈竞价,多少具有为获得自家身价满足欲的彰显成分。

最高应价者得的原则,使得斗富心理干扰了艺术品的价值正常体现。

貌似拍卖的多方得利,其实损害的是艺术品长久发展的秩序。

  

  我国的艺术品拍卖虽有15年的发展历史,但仍然算是一个新生事物,与我国大环境下的经济体制相比,还未被引起足够的重视。

当今艺术品投资越来越具有投资基金融资属性,本当引用多种拍卖形式适应发展。

但是,我国的拍卖市场发展过程受国外“佳士得”和“苏富比”的影响巨大。

起源于英国的“英格兰式拍卖”,不仅风靡世界各个艺术品市场,也几乎顺理成章地成了中国艺术品拍卖的唯一形式。

如何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稳健、有序的艺术品价值发掘道路,为防止艺术品消费出现非理性的过激奢侈行为,避免不必要的艺术品拍卖价值泡沫产生,修正法规缺陷。

采用艺术品拍卖多种形式是从法规建设上,对我国金融体制、社会经济活动的安定,做出不可或缺的贡献。

  责任编辑:

木子

  

  广州艺拍08春拍精品汇集

  □文/牟翔

  广州市艺术品(公物)拍卖有限公司2008年春季艺术品拍卖会将于6月22日在广东国际大酒店开槌,6月20-21日预展,本次拍卖会分为中国书画、岭南名家书画和瓷玉器杂项三个专场,共计推出拍品近700件。

  书画专场集中了黄宾虹、齐白石、徐悲鸿、张大千、李可染、林风眠、刘文西、吴湖帆、高剑父、关山月、黎雄才、赵少昂等大师的作品,吴湖帆的《北苑夏山图》是大师早年的山水精品,黄宾虹的《山水》乃先生八十余岁难得一见的开门见山之作。

刘文西的《甘南藏族姑娘》尺幅之大,画面之精是近年来拍卖场上罕见的佳构。

徐悲鸿的《喜鹊》构图疏朗有韵致,并著录于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徐悲鸿作品集》上。

张大千的《峨眉千仞》是大师作于1948年的精品之作。

岭南画家中,黎雄才的《长征第一桥》是画家作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精品巨作,表现了画家的革命圣地的敬仰之情。

关山月的《天山行旅图》是画家送给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赵元浩先生的精心之作。

  珍瓷雅器专场推出了包括约30多件明清官窑瓷器在内的拍品近250件,其中,受市场热烈追捧的清三代民窑精品有70余件。

一对清乾隆官窑斗彩缠枝莲团菊纹盖罐是本专场的重头拍品,为近年来广东瓷拍市场上难得一见的珍品佳作。

另外,清雍正官窑的斗彩寿山福海纹盘保存完整,无论是胎釉都属于一流,十分难得。

另外一件清乾隆豆青釉花觚、清康熙斗彩开窗人物故事图方形笔筒、清道光青花缠枝莲纹赏瓶都是本专场的重点拍品。

目前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明清白玉、竹木牙雕数量众多。

本次拍卖推出的田黄祖孙乐、清中期的紫檀木刻灵芝如意和玉巧作洒金连连有余坠,造型别致、雕工一流,广大藏家不可错过。

  责任编辑:

孙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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