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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改合同

买房改合同

  篇一:

购房合同可以更改吗

  篇一:

购房合同修改

  购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位于榆林市开发区桃园小区一套单元房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面积:

  该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共为198平米。

  二、房屋价格:

  该房屋总价值为:

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首付给甲方壹佰万元(¥:

),下余捌拾伍万元(¥:

)在30日内付清。

  四、乙方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证件等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但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协议从签订协议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账号:

2710022701109000683116开户行:

神木农村商业银行锦界支行

  乙方:

  年月日篇二:

私人购房合同(修改版)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房产地点:

  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4、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5、出售范围:

住宅房屋一栋,属结构,层高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附属庭院一处,面积平方米;附属构筑物,面积平方米;附属场地平方米;附属围墙、水、电等配套设施、设备;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于房屋产生的相关权益。

上述内容以下统称“本房产”。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本房产采用整体一次性计价方式,房产总价款为:

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一次性支付房产总价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买受人分期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第一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第二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第三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

  币元。

  3、预交定金,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履约定金人民币万元;买受人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元(定金可充作房款);如出卖人违约,按定金双倍赔偿给买受人;如买受人违约,定金不退。

  3、预留尾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元;剩余尾款人民币元于房屋交付之日付清(或房屋产权完成登记之日付清)。

  4、其他方式,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的房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

  第四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一般不少于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__(一般10-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一般不少于万分之十)(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六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房产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一般不少于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__(一般10-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一般不少于万分之十)(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产交接

  1、出卖人应在本房产交付前腾空房屋,并缴清已产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出卖人应在本房产交付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3、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出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4、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房产的有关证明文件和交付房屋钥匙,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验收时发现房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出售范围,以及存在其他有碍买受人接收使用本房产的情形,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收益与风险

  1、本房产交付之日起,其所有收益(含征地拆迁补偿等)均归买受人享有,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偿任何费用。

  2、本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九条权属纠纷排除

  出卖人应保证本房产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本房产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房产质量责任

  1、出卖人应保证本房产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并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2、房产交付之日前存在的质量问题,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本房产损坏或出卖人发现质量问题不向买受人告知的,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质量问题影响房屋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房产总价款百分之__(一般10-20%)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产权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本房产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房产的过户手续。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一般10-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磋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为进一步体现公正原则,本合同的签订邀请双方亲属作为见证人员:

  

(1)出卖人亲属: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2)买受人亲属: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人员作为见证成员共同签名确认。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4、合同附件:

本房产相关有效证件、合同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见证人员)。

  出卖人(签名、按指模):

  年月日

  买受人(签名、按指模):

  年月日

  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篇三:

购房合同修改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郝志勇(身份证号612722************)乙方:

陈瑞(身份证号6127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位于神木县北关三组小区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单元房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面积:

  该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为165平方米。

  二、房屋价格:

  该房屋总价值为:

壹佰贰拾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首付给甲方柒拾万元(¥:

),下余伍拾万元(¥:

)在15日内付清。

  四、乙方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证件等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但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协议从签订协议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账号:

622506**********

  开户行:

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惠泉路分理处乙方:

  年月日

  篇二:

购房合同不合理能修改吗

  篇一:

购房合同常见的十处不公平、不合理

  由于消费者与开发商在市场交易中强烈的地位差距,面对通称的购房霸王合同,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忍气吞声,任其宰割,小部分消费者即使知道其霸王,又说不出个理由,往往被口如舌簧的售楼小姐或楼盘按揭律师三两句就抵回去了。

其实,归根到底,是没有弄清霸王合同霸在何处?

以及缺乏对购房合同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的基本了解。

现总结购房合同常见的十处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供消费者购房时参考:

  一霸:

签约安排在付完首付后

  目前签约的基本程序是:

交定金--签认购书--交首付--签购房合同,所以很多消费者在交完首付款以后,正式签约时才发现合同条款不公平、不合理,如果对方坚持不改合同,只能是憋一肚子闷气。

所以消费者要占据主动权,最好是缴纳定金时就要求查阅合同范本。

现在的楼盘一般比较规范,会按照建设局及房管局的要求在大厅展示范本,消费者可别省这么点时间,最好先去留意一下,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指出,并在此时就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变更相关条款。

  二霸:

合同内容单方拟定

  目前购买商品房,由于受到房管部门的备案管制,都要求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gb/执行,且,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时又必须要房管部门提交合同范本,一是政府为了监管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基本没什么作用),二是为了方便在络上签订合同。

所以开发商一般都打着“合同范本已备案,不能更改”为幌子来忽悠消费者,其实,细心的消费者可以发现,购房合同里有许多是有下划线的地方,本律师告诉你:

划线的地方是可以协商的、更改的!

那是开发商单方制定的条款,非政府制定的范本内容。

本律师在接受业主陪购时,通过与开发商的积极沟通,大都打破了“合同不能更改”的霸王定律。

  三霸:

面积稀里糊涂

  消费者买的是建筑面积,结果发现分摊了近30%,真正能享有的套内建筑面积一下就“缩水”了。

据前段时间的媒体报道,某楼盘共同分摊面积达到70%多!

可谓全国之最,本律师没眼福亲临该楼盘参观,是否是电梯大过主卧,过道大过客厅,而居住在火柴盒?

其实,业主完全享有对房屋的知情权,分摊面积是如何构成的,每栋楼的分摊面积在哪?

都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或测绘报告,这样心里也就有个数,不会买的稀里糊涂了。

至于赠送的绿地、天台、入户花园、阁楼更要详细写进合同。

并约定好面积差异如何解决(详见本律师的文章《东莞购房法律问答

(二)》)。

  四霸:

签合同时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可能很少有消费者能仔细关注这个问题,继而被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钻了空子,买房时说好物业费一块八,收楼却发现变成了两块二。

其实在购房合同中,早就有对物业管理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三条第五款: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本款的“应”在法律上即“应当”,法律意义上“应当”与日常说的“必须”是一个意思。

这就是说,在签购房合同时,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

消费者应在此引起注意,此时签了物业合同,收楼时任凭他怎么提高都有了保障了。

五霸:

房款不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房款必须入预售款专用账户,近段时间被热议,我还以为是新规定呢,其实东莞建设局及房管局早几年就有了这样的规定,只是执行力度不够,很少有房款能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现在国家政策出台后,相信执行力度会大的多了。

这是对消费者很有力的保护措施,能有效防范开发商“空手套白狼”及烂尾楼的发生。

故消费者发现开发商提供的账号不是预售款专用账户时,可要求其提供,否则可向建设局及房管局投诉。

  六霸:

延迟交楼违约金过低

  本律师见过最低的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零点一,以一套50万的房子为例,逾期交付的,一天仅5元!

弄的消费者怨声载道,有不服气的业主,打起了官司,提出该条款显失公平,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但判决结果并不理想,因为法院认为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所以,显失公平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法院也是比较慎用的。

这就要求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力争提高违约金。

  七霸:

规划设计变更不经过业主同意

  这条霸王之处很让业主受伤。

看房时窗外红花绿草,收楼时却多了个垃圾站?

看房时地下室是车库,收楼时变成了配电房?

如果发现规划设计变更,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如果购房时设计图纸有的内容,则不属于规划设计变更,业主主张权利比较困难,这要购房时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特别是一楼、楼顶的业主。

二、如果购房时没有的而收房时增加或变更的,则属于规划设计变更。

消费者可以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十条的约定来主张权利: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

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

  八霸:

不按收楼通知收楼视为交接

  开发商一般都会在购房合同第十一条单方制定诸如“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日即视为该商品房已经交付”的条款。

这里存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业主没按期收楼,超过时间收时发现房屋存在许多质量问题,开发商却以此为由拒绝维修或拒付延迟收楼违约金,怎么办呢?

本律师在此提醒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按通知如期去验房,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书面要求其维修整改,这样才能追要延迟交楼的违约金或退房,详见本律师的文章《东莞购房法律问答(三)》。

  九霸:

办不到房产证不退房房产证是买受人享有房屋不动产的物权凭证。

对于租赁、抵押、转让、入户等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办不到房产证的房子就像没有户口的黑小孩,很多事都受到限制。

房产证条款具体体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十五条,“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2、买受人不退房...3、。

”如上,第3项是开发商单方制定的,选择第几项也帮业主填好了,服务可真谓周到啊!

本律师见过的开发商合同,基本没有选择第1项的。

政府范本辛辛苦苦写的第一条,直接被开发商咔嚓了。

消费者对这条要特别引起注意,否则办不到房产证吃哑巴亏!

一定要同时选择第1项退房条款或在第3项中约定退房,以及办理房产证的期限。

  十霸:

贷不到款需一次性支付

  国家家屡次进行调控,银行贷款政策更是变化多端,半夜出新闻调息是常事,这就苦了按揭业主,本来省吃省喝穷其祖辈三代凑好首付款,资料一提交到银行,坏了!

政策变了,要多付一成首付!

还需要提供1年以上社保证明...面对变化无常的政策,开发商早就在购房合同中制定了对策:

因出卖人贷款不能的,需一次性付款!

这种官司打到法院,大部分业主败诉,究其原因:

合同已对付款方式做了约定,不能按揭贷款,要一次性付!

这对业主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很多人因此不得不选择违约。

这就要求消费者对这些条款进行慎重审查,不合理的、显示公平的一定要据理力争,必要时搬出法律予以对抗。

篇二:

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看原件。

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具体做法:

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

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臵。

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

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臵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

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

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

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

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

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

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注意查看交付标准:

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三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

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

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要清楚您所预

  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

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

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

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

一些比例数字。

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

  四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建议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五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

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六退房条件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篇三:

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看原件。

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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