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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行业经理级别的工作规范

装行业经理级别的工作规范

第一章:

工长岗位规范

直属上级:

工程部经理直属下级:

各工种工人

能力要求:

1、组织施工能力。

2、解决施工质量问题能力。

岗位职责:

1.组织现场施工,对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负全责。

2.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协调施工现场各工种施工。

4.维持施工现场秩序。

5.协调客户关系。

催缴工程款。

6.立足本岗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工作流程:

1.接受工作任务,领取施工文件(施工图纸,预算等)。

2.根据预定工期做出施工进度计划,上报工程部经理。

3.协助工程监理组织现场技术交底:

1)联系设计师确认确切交底时间。

如因客户原因变更交底时间,设计师应及时与监理取得联系,明确变更后的时间,如有延误,设计师应承担责任。

乙方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交底时间的要求。

2)勘查施工现场的结构及施工面层等情况。

发现轻度质量问题(包括原有防水层)须及时向设计师和客户提出,并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意见。

3)对原建筑质量问题严重或可能影响装修施工的,建议业主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原有的质量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直至符合装修施工条件为止。

对此,监理应同客户协商工程延期,并办理延期手续。

4)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互换通讯方法)。

向客户说明并介绍公司在施工管理、质检、交款、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征询客户意见,了解客户需求;协助客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好开工前的必备手续;

5)与客户约订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等。

6)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增减项目。

7)根据图纸、预算,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评估设计人员的交底是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由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8)工程监理、设计师、工长、客户共同填写技术交底表,24小时内由监理将交底表交到工程部。

4.遵照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布置施工现场,组织施工。

5.材料进场验收:

填写相应表格,签字。

6.隐蔽工程验收:

填写相应表格,签字。

7.工程中期验收:

填写相应表格,签字。

8.竣工验收:

填写相应表格,签字。

第二章:

工长工作流程

一、工长职责:

1、工长由公司施工部领导,是施工工地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全面执行、落实公司有关施工的各项规定,保障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工长对施工质量负全责。

2、参与组织开工的现场技术交底。

3、落实开工前的技术准备;核对施工文件的图纸、施工项目及预算部分。

如施工文件不齐或发现问题,可直接将问题汇报工程部经理。

4、组织施工中的各阶段验收。

包括:

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防水验收、中期验收、竣工验收。

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当场做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限期一天内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及说明,上报工程部经理。

5、协助监理催缴工程中期款、尾款;根据结算情况,控制工程进度。

每周与客户电话联系至少一次,沟通协调工程事宜。

6、检查工地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对施工安全负有责任。

对施工期间客户的财物安全负有责任。

7、高度重视维修工作,接受公司委派的维修任务,做到保质按期完成。

要求自接到维修单时起,不论工程大小,两日内必须到达维修现场,对所维修的工程进行评估并做出维修方案,经客户确认后书面上报工程部经理。

维修任务完成后,次日将维修单交往施工部。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现场清理。

要求施工材料、工具全部清离工地后将现场卫生清理干净。

二、图纸会审

任务:

理解图纸,核准预算,核算用料,

组织:

工程部总监。

参加:

工长,监理,材料员、工厂技术员。

时限:

1工作日内完成。

三、技术交底

开工前的技术交底是确保施工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技术交底程序分为技术交底前的预备会和现场技术交底两部分。

(一)技术交底预备会:

交底前的预备会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工长,施工监理、工厂技术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

安排施工任务,移交技术资料,交待相关事宜。

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包括:

1、完整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2、工艺作法说明。

3、工程预算。

4、甲、乙方供应材料明细表。

客户与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由设计部将以上资料的两份副本移交工程部,一份由施工部存档,一份派发给工长,办理签收手续。

以上工作限时三日内完成。

(二)技术交底程序:

1、施工合同签订后,由该方案设计师与客户约定开工交底的具体时间。

一般控制在三日后,七日内。

2、工长与设计师确认确切交底时间。

如因客户原因变更交底时间,设计师应及时与工长取得联系,明确变更后的时间,如有延误设计师应承担责任。

设计师和工长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交底时间的要求。

3、我方必须参与技术交底的人员有:

设计师,工长,施工监理、工厂技术员。

4、技术交底由设计师组织和主持。

设计师须现场向工长明确如下事项:

1)讲明设计意图和重点部位的设计要求。

2)讲明色彩、风格和装饰效果要求。

3)讲明对材料的具体使用要求,包括对甲供材料的要求。

5、工长应在交底时应明确如下事项:

1)如有对设计意图不理解或不明确的地方,须向设计师询问明确。

如对工程图纸和预算有疑问之处,应在交底完成后另择时间与设计师交流。

2)勘查施工现场的结构及施工面层等情况。

发现轻度质量问题(包括原有防水层)须及时向设计师和客户提出,并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意见。

对原建筑质量问题严重或可能影响装修施工的,工长应建议业主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原有的质量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直至符合装修施工条件为止。

对此,工长应同客户协商工程延期,并办理延期手续。

3)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互换通讯方法)。

向客户说明并介绍公司在施工管理、质检、交款、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征询客户意见,了解客户需求;协助客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好开工前的必备手续;与客户约订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等。

4)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增减项目。

5)根据图纸、预算,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评估设计人员的交底是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由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6、设计师、工长、施工监理及客户填写“现场技术交底表”。

7、技术交底结束后,施工监理负责将现场交底记录表交往公司工程部。

现场交底记录作为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部统一归档。

四、处理客户纠纷

(一)处理原则

1.遵循维护客户、公司、工长三方利益的原则。

2.文明礼貌、真诚待人的原则。

3.遵循说服、解释、平等协商,灵活处理的原则。

4.避免扩大化、处理快速化的原则。

5.无法达成谅解或和解时,坚持不要对客户许诺也不要轻易单方立下字据的原则。

(二)处理办法

1.一般性的现场管理及质量问题,由工长出面解决。

2.较为严重质量问题,由工程部经理出面解决。

3.设计方案及报价问题,由设计师出面解决。

4.有关设计师服务问题,由设计部经理出面解决。

5.有关工长服务问题,由工程部出面解决。

6.严重经济索赔问题,由工程部出面解决。

六、工程维修

1、所有的客户(包括设计分部反馈的)投诉,由公司统一登记,自接电话起30分钟内完成填单,且内容完备,然后转至工程部。

2、工程部进行分类:

1)由原工长维修的项目。

2)派新工长维修的项目。

3、原工长维修的项目,工程部于24小时内与客户取得联系,确定维修时间,并通知公司,将维修单备份一份转至工程部。

4、原工长回公司工程部领取维修单,并与客户联系,按规定时间去进行维修。

维修完毕,通知施工监理,工长交实施维修项目填写在维修单中,由监察助理、工长、客户共同验收签字,并将维修单交回施工监理备案。

施工监理告知设计分部。

5、派新工长维修的项目,由工程部于24小时内与客户联系、约定时间,到现场进行鉴定、报价(包括维修项目、工程量、材料费、工费及其它费用),明确维修时间,限定维修工期,工程鉴定的当天完成填单工作,并通知工长,经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将维修单转交给施工监理。

6、工长接单后,先与客户取得联系,按维修单上所标注的时间、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7、维修期间由施工监理负责质量及项目监督。

8、工程完工后,工长通知施工监理,并由施工监理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客户验收签字,将维修单返回施工监理备案。

施工监理告知设计分部。

9、维修工程的付款及结算,维修单经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在验收后施工监理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公司经理签字。

10、以上工作所涉及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时间规定,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者,给与50元处罚。

11、对不能履行保修义务的工长,给与100元罚款。

七、施工现场管理

(一)开工进场

1、进场当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卫生清扫。

2、确定材料码放处,并将标志牌钉在墙上,当日进场材料按规定在标志牌上码放整齐。

3、确定灭火器码放处,一般情况下进门后的左侧1米处为灭火器的固定地点,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码放在进门后的右侧。

面积100以下的装修工程,应使用2个5L容积的灭火器;100以上的装修工程,按每增加50配备一个5L灭火器来计算配备数量(不足50按50计算),遇有复式或跃层居室时,应按房间层数配备灭火器,每层最少配备两个,并放在各层入口的显著位置,以方便使用。

灭火器的安放处不得被任何物体遮挡,灭火器必须保证在有效期且压力在正常使用值的范围。

4、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穿公司统一工作服。

5、所有施工机具必须干净,配备齐全,所有工具必须有工具箱,并放置在工具箱内。

6、施工人员必须自带衣物箱,将个人更换下的衣物、鞋帽放在衣物箱内,不得随意放置。

7、工长必须对客户已装修好或已安装好的厨房和卫生间设备进行封闭,可用报纸和胶带局部封闭,也可以整间房屋封闭。

8、工长必须详细向代班工长交代取电位置和取水位置,并应对非取电位置、取水位置进行封闭。

9、油漆和涂料等易燃化工品必须单独码放在安全位置。

10、工长必须对不使用的下水口和地漏进行封闭,以防止施工中渣土和杂物堵塞下水口。

(二)施工过程中

1、每日必须清扫施工现场两遍,中午吃饭前和晚上收工时各一遍,未能清运走的垃圾,渣土必须装袋或装入垃圾箱,垃圾袋和垃圾箱原则上应放置在阳台,并且随时清运,现场不许有成堆垃圾存在。

2、木制作施工时,以锯台为制作中心,裁切后的材料和半成品必须沿墙码放,压板平台应放置在不影响通行和施工的位置,必须留出施工人员的正常通道。

3、瓦工进行地面铺砖作业时,必须是在本房间木作基本完工的情况下进行,且在铺贴后,在施工通道处用九厘米以上厚度的板材铺垫,以进行成品保护。

对玻化砖、抛光砖等高档地砖,在上人前必须将砂土清扫干净,并且应用锯末均匀撒在表面,以防止地砖表面被划伤。

4、油漆和涂料施工时,原则上木作和水电施工已基本结束,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对已制作或施工完毕的地面,卫生间、厨房墙面应采取遮挡和保护措施。

5、油漆和涂料施工完成后,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必须从上至下、从里至外逐步进行施工面的清洁和地面的清洁工作,准备铺木地板的地面必须清洁无尘,为木地板的铺装创造良好条件。

对暖气罩内、家具内和底部等隐蔽角落进行认真细致地清扫和检查。

6、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使用自制的拖线板,禁止直接用电线头从插座取电,禁止使用未固定的插座面板和开关面板,禁止使用大于200w的灯泡或高压汞灯、碘钨灯等做照明,禁止三台及以上的电动工具共同使用一个拖线插座。

(三)竣工验收

1、在竣工验收前三日,必须通知巡检或设计师进行预检。

预检合格后,上报工程部正式的验收时间,并将此时间通知客户。

正式验收时间必须提前72小时上报,以保证公司和客户能够按时参加验收。

2、竣工验收前,必须将所有剩余材料、施工机器、垃圾和施工人员个人物品运出现场,竣工时,除少许油漆和涂料及油工工具、卫生工具外,其它物品不许摆放或存放在竣工现场。

3、竣工验收时,除本施工队的人员在现场提前等候外,不许有任何无关人员在现场。

4、竣工验收前,现场的所有保护工作由施工队负责,验收签字后,正式移交客户管理。

(四)其它要求

1、由于施工条件限制,必须在施工现场住宿的,必须报公司批准,并领取批准单后张贴在公司标识板上,以备检查。

住宿时,工长应指定房间,并确定带班工长为住宿负责人。

每日上午开工时,应将所有住宿行李统一整齐码放在住宿房间的角落,将铺床用的板材码放整齐,洗漱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统一收存在衣物箱,现场不许有任何个人物品随便放置。

洗晾衣物时,只许晚间进行,并应将衣物晾晒在阳台上,次日早开工时,衣物必须取下,白天不许在现场晾晒衣物、被褥等。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住宿的房间严禁吸烟和用蜡烛、油灯照明,严禁用电炉取暖和明火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做饭,施工现场不许有烟头、火柴棍等。

3、住宿的房间必须清洁和通风,用水清洗个人卫生时,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清洗完后,收拾干净。

4、严禁非本施工队的人员在工地住宿和停留。

以上管理方法和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犯,按公司奖惩办法严厉惩处。

八、施工中违规处罚

(一)对施工现场检查进行罚款的原则

1.对有违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行为者,一经发现,严格执行罚款规定,绝不姑息。

对视而不见,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巡检员、设计师或工程助理等相关人员将给予同等罚款。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等问题,先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已认真整改者,不予以处罚。

对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者进行罚款。

3.对有欺骗行为,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对情节轻微者,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外,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二)处罚标准

【施工质量】

1、土建

1)未经客户、设计师或施工监理许可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对工长处以500元罚款。

2)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如未经许可任意在墙面、地面上开孔洞,切断原墙面体或楼板受力钢筋等。

对工长处以1000元罚款。

2、木工

1)龙骨部分安装不牢固,存在变形、扭曲、尺寸偏差过大,龙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问题,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2)细木制品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牢固,存在翘曲、变形等问题,对工长处以100

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3)新做吊顶、墙面等处表面不平、接缝不平整等,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4)吊顶时,必须按规定固定。

如出现用汽钉固定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5)细木工制品衬板、面板粘贴不牢、出现分层、起鼓等现象,装饰线条不按要求对接,

接头处出现错缝、离缝等现象,面板与线条等色差过大等,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6)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出现尺寸、结构等与原设计图纸不符,接头处处理不符合工艺要求等问题,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7)明知设计图纸与现场尺寸存在误差,未及时向监理或设计师反映而造成损失的,除责令返工并承担责任外,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

3、油工

1)未按要求进行基层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2)涂料(油漆)的品种、颜色等不符合要求,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3)不使用规定材料,不按相关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4)基层处理成品出现粉化、起皮、裂纹、起鼓等现象,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铲除重做。

5)细木工制品油漆面不整、不光滑,有刷痕、色泽不一致、钉眼修补不全等,对工长处

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6)壁纸、墙布等裱糊不牢、色泽不一致,出现气泡、空鼓、裂缝、皱折、污渍、胶痕、

等现象,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修复。

7)涂料刷浆部分出现掉粉、起皮、漏刷、透底、脱皮等现象,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修复。

8)油漆工程完工后,相邻部分成品如五金、玻璃、地面等不洁净、出现污渍,对工长处

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4、瓦工

1)成品表面有划痕、缺棱角等问题,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2)成品铺贴不平整、接缝不平直、间隙不均匀、颜色、图案不符合要求,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3)厨房、卫生间地面坡度不当,出现倒泛水或积水,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5、电工

1)材料不符合要求,存在线路直接埋入墙内等问题,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新做线路管内留有接头,接头不按要求进行处理,处以100元罚款并要求重做。

3)管线不按要求施工,未做固定或固定连接方法不符合规定要求,出现电打火等现象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4)面板、灯具、电器等安装不稳固、歪斜、接触不良,出现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返工并赔偿。

6、水工

1)新做管路与排水地漏交接处理时,新做管线出现渗、漏现象,表面不按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2)洁具安装出现不平整、不稳固、开关不灵活等不合格现象,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3)洁具及配件安装后出现渗漏、破损等现象,除责令赔偿外,处以100元罚款。

4)不按要求保护现场导致地漏、下水堵塞,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疏通。

7、防水

1)材料不使用公司统一规定品牌,或不从公司库房领料;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撤换。

2)防水施工不按规定从地面卷起300,或浴室防水不做到1800高,或其他偷工减料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3)墙不找平及基础不干而强行施工,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4)不做24小时避水试验及避水时间不足,处以100元罚款并重做试验。

5)避水问题不通知客户共同验收并认可,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章:

工程验收规范

各阶段工程验收由施工监理主持,施工工长组织,房主参加;各阶段验收结果必须有三方同一时间的签字确认为有效。

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未经确认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遗漏的验收项目由施工监理和施工工长共同承担责任。

各阶段验收单需在验收后24小时内由施工监理上报工程部经理。

第一阶段:

材料进场验收

1.对所有用于施工的装饰材料进行验收。

2.现场交底时监理同工长、房主预约材料验收时间。

3.材料进场后工长通知施工监理、房主到场验收。

4.未经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第二阶段:

隐蔽工程及水电工程验收

1.对隐蔽工程和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工长自检合格通知施工监理验收,施工监理须在24小时内到达。

3.现场进行检验。

第三阶段:

中期验收

1.中期验收前,工长须先进行自检,确保监理验收合格。

2.自检合格后工长与客户约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通知施工监理。

3.施工监理按验收规范逐项验收,并详细填写验收结果。

4.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按期交款:

逾期未交工程款者,

需停工待款,直到交款后方可开工,因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

第四阶段:

竣工预验收

1.工程竣工前5天内预验收。

2.工长在预验收48小时前通知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在约定时间进行

预验收。

监理填写《预验收单》,认真进行质量检查。

3.凡预验收未通过的工程,施工监理责成工长限期整改,并在限定

时间组织二次报验。

4.二次预验收仍不合格的,工程部经理亲自组织或参与整改。

工程

部经理参与或组织的整改工程,该工程质量等级降一级。

第五阶段:

竣工验收

1.预验收合格后,工长在工程竣工前3天向工程部报验。

将工程名称、

地点、竣工时间报工程部备案,以便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验的,按违反验收程序处罚。

2.竣工验收由施工监理按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负责进行评定打

分,评定时要求工长和工地组长参加。

3.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交纳工程尾款:

未交纳工程尾款

不能交接,不予签订保修单,由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

4.客户交纳工程尾款后,施工监理协同财务与客户签订工程保修单,

约期到现场交接,工长必须到场。

相关说明:

1.各阶段验收不合格的,施工监理按规定对工长进行处罚并限期整

改。

由此延误工期时造成的损失由工长承担。

2.由于施工监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

施工监理承担。

3.整改后须经施工监理鉴定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4、验收结果是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章:

**工长管理条例

一、工长加盟**装饰方法与条件

**装饰矢志做家装品牌企业,随着公司业务开展不断加强,

公司对于施工队伍的需求量也会增加,在今后公司发展中,我们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施工队伍发展机制,在不断淘汰劣质施工队伍的同时,不断引进新的优质的施工队伍。

在此将工长加盟**装饰的方法和条件做一下说明,希望现有工长认真对照公司对施工队伍的要求,严格加强自身建设。

同时,也欢迎老工长为公司介绍新工长。

凡**公司员工为**公司介绍工长,每介绍1人(介绍工长需满足下列条件)加盟**装饰,公司奖励介绍人100元。

(一)工长加盟方法

1、凡通过**公司招聘广告或朋友介绍,或自行前来应聘工长的,需填写《**装饰项目经理应聘表格》。

2、**公司工程部会对所有前来应聘的工长,进行考核,符合公司条件的工长,将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与该工长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年。

3、新加盟的工长,会领到一本《项目经理工作手册》,新工长须对该手册进行仔细学习。

工程部会对新工长进行1个工地的试用,同时考核工长对《项目经理工作手册》的学习结果。

4、新工长对外统一称为项目经理,对内是公司一名员工,须热爱**公司,每周参加工程部管理会议。

对工作表现良好的工长,**公司可以考虑将其作为分公司经理来进行培养。

(二)工长加盟条件

1、年龄在25-50之间。

2、有过五年以上家装施工经验,2-3年装饰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3、有自己成熟的施工队伍。

最低标准:

木工3人,油工2人,电工1人。

4、须将下属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报到公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颁发员工卡,加入**工人工会。

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需国家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持证上岗。

5、准备两套近期施工的样板房,供工程管理人员参考。

二、工程发包管理条例

1、**装饰公司与所有工长之间,既是隶属关系,又是商业合作关系。

所有工长务必遵守本《工程发包管理条例》。

2、工程部经理代表**装饰将工程发包给工长,发包时,工程部经理向工长下达发包单,工长和工程部经理确认工程量及承包价格,工长于开工之前,做好开工准备。

3、考虑各施工队的原有单状况和组织技工配构。

4、对施工质量优良的施工队伍,在相同情况下,公司将考虑优先派单。

5、工长须确认发包单中所有资料齐全,若资料不全工长,工长可拒绝开工。

6、无故不接工程者,一次罚款100元。

7、嫌工程价钱瘦而不接单者,一次罚款100元。

8、接单后不能按时准备开工物品与人员者,一次罚款100元。

9、开工当日迟到者,罚款100元。

10、开工后,不论何种原因不得撤离现场,撤离现场须在施工监理签署《撤离现场通知单》后进行。

违者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

三、工地现场承揽家装业务条例

1、工长不得以**装饰公司名义,私自接其它单。

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2、**公司鼓励施工工长和施工工人,积极为**公司联系业务。

为配合工地现场进行宣传,开工时**装饰会在现场放置宣传资料。

3、凡工长或工人为**公司介绍业务成功者,公司将给予业务提成,按工程总造价2%支付业务提成。

4、为提高工长和工人的业务水平,**公司会对工长和工人进行业务宣传轮流培训。

四、工长培训管理条例

1、**装饰公司鼓励工长和工人参加公司各类培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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