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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防治实施细则

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1日

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瓦斯防治实施细则

根据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同煤科字[2011]207号文件,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搞好我公司的瓦斯防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治理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切实做到“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实现我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a.建立瓦斯防治领导机构,强化瓦斯防治责任:

组长:

王彪(执行董事)蔡永生(经理)

副组长:

乔仲平(生产副经理)、李君(安全副经理)

刘有官(机电副经理)、马宏(经理助理)

成员:

殷富(生产技术科科长)、李建刚(机电科科长)、

孙杰(安检科科长)、刘志辉(监控主任)、

安宁(探水队队长)、殷玉恒(调度室主任)、

龚悦(监控维修工)、杜立新王天亮

办公室下设“一通三防”科,办公室主任由经理助理兼。

b.领导组职责:

1、负责贯彻上级瓦斯治理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检查瓦斯治理各项工作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2、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瓦斯治理工作年度计划等。

3、定期组织召开本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瓦斯治理工作例会,并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参与本公司瓦斯事故的救灾与调查处理。

5、保证本公司瓦斯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

c.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经理责任制

1、执行董事、经理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每季度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工作会议。

贯彻上级瓦斯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审查瓦斯治理工作年计划,保证瓦斯治理所需人、财、物,抓好技术业务培训和不定期安全轮训,做到人员持证上岗。

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经理助理,“一通三防”科及有关科室参加的一通三防例会,听取瓦斯治理情况汇报,研究和布置瓦斯治理工作。

4、每天审阅瓦斯日报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5、监督检查瓦斯治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总工程师责任制

1、总工程师负责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

2、每年负责组织编制瓦斯治理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和定期检查完成情况。

3、每旬组织一次瓦斯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每月组织通风,技术、安检,施工单位等部门召开一次防治瓦斯工作例会,研究瓦斯治理工作。

5、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表并签注意见。

6、经常进行瓦斯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科技攻关和推广运用工作,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三)安全副经理责任制

1、负责对防治瓦斯各项设计,计划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每旬组织一次对瓦斯治理情况监督检查,防止因监督检查不力,而造成瓦斯事故。

3、及时向执行董事、经理汇报瓦斯治理情况和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从事瓦斯治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持证上岗情况。

(四)生产副经理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2、对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设施负管理责任。

3、在主持研究生产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瓦期治理细则。

4、在组织生产时,必须遵照瓦斯治理细则和措施执行,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五)经理助理责任制

1、负责编制瓦斯治理月度,年度计划,编制和审查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

2、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可能存在的隐患地点进行巡查,制定瓦期治理技术管理细则。

3、负责组织验收瓦斯治理工程情况。

(六)值班领导责任制

值班领导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调度指挥责任,必须掌握当天当班入井人数及生产安全情况,发现有瓦斯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发现重大瓦斯隐患,严格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瓦斯应急预案》处理。

(七)一通三防科责任制

1、一通三防科是瓦斯治理管理部门,对瓦斯负全面管理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法规和瓦斯治理管理规定,负责编制执行矿井瓦斯治理措施及方案。

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等管理制度。

3、认真检查,监测矿井各工作地点瓦斯及有害气体,发现超限应按“三大规程”安全措施进行及时处理。

4、管理好盲巷,对形成的盲巷做到及时封闭、定期检查,严格管理。

5、矿井必须具备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实现分区通风,保持系统简单、稳定、可靠。

科学合理调配风量,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做好通风设施。

消除作业点的无风区域、微风区域和风流不稳定区域,消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局扇循环风、采空区通风和扩散通风,防止瓦斯积聚。

6、负责全矿井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及使用管理。

保证监测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控。

7、负责安装全矿井瓦电闭锁,检查管理掘进面“三专两闭锁”。

8、负责掘进面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使用情况。

9、负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

10、掌握摸清矿井瓦斯变化规律,分析研究盲巷瓦斯积存量,增长速度;分析研究单巷开口至完工瓦斯涌出规律;分析回采工作面开采至结束的瓦斯涌出规律,坚持掘进巷道、回采工作面每月进行一次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盲巷采空区每周一次瓦斯检查化验。

做到每旬一分析,每月一总结。

对瓦斯通出量大的地点,瓦斯积存量高的采空区和盲巷;过断层,地质构造复杂段;高冒区,新开拓盘区提前编制措施,安排人员进行重点监测和处理。

11、实行监控机房24小时值班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现重大瓦斯隐患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调度值班汇报。

12、负责对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

按照安全仪器仪表强检规定定期送检并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

13、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瓦斯事故负有直接技术责任和管理责任。

(八)安检科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指令及规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对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落实。

3、对发现瓦斯隐患,有权提出停止作业,并通知有关队组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凡监督检查不力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九)掘进区队责任制

1、按作业规程,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瓦斯治理规定和措施。

2、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

严格执行本公司“瓦斯治理实施细则”。

3、负责工作面范围内局部通风设施的管理。

(1)局扇必须是双风机双电源可自动切换通风。

(2)局扇实行挂牌管理,由跟班领导指定懂机电的专人看管,应保证连续运转不得停风。

(3)风筒吊挂平直,不准扯破口,未端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0米。

施工队组负责3个班风筒吊挂、“一通三防”科负责日常风筒维护。

5、负责监测设备:

传感器、断电议、电缆的使用管理。

要求:

监控电缆吊挂整齐,传感器位移必须符合标准,距顶板或顶梁不得大于300毫米,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毫米,距工作面小于5米无风筒一侧。

炮掘工作面在爆破时,要将传感器移至工作面30米以外的安全区域。

爆破后,要及时将传感器移回原设定位置。

如发现传感器故障或显示不正常及时汇报调度室。

6、班组长,放炮工,电钳工均需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

由跟班干部负责,工作面2米内应悬挂一台瓦斯便携仪,随时检查瓦斯,防止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跟班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

8、负责工作面的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9、负责掌握工作面瓦斯情况,主动听取瓦检员汇报,如遇工作面停风或瓦斯超限,要按规程要求及时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等措施。

跟班领导负责监督瓦斯员的上岗情况和检查次数。

做好瓦斯手册的签认工作。

(十)瓦斯队责任制

1、瓦斯队负责全矿井瓦斯测点检查工作,要认真按照瓦斯循环路线图表检查瓦斯。

认真执行瓦斯治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瓦斯检查的各项制度,保证做到不空班漏检。

2、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瓦斯超限的具体规定,保证采掘队组及各工作地点不超限作业。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严格执行瓦斯员班中汇报和交接班制度。

5、按时按规定正确填写瓦斯记录牌板和瓦斯记录手册,做好跟班领导签字和交接班签字工作。

6、认真检查路线图中有关的各类通风设施,发现损坏,要及时汇报。

7、认真检查局扇运行是否正常,风筒吊挂符合标准,如发现局扇停风,工作面无风或微风,要做到按规程要求,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或撒出人员巷口设置栅栏,要求施工队班组长安排警戒,并及时汇报。

如发现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现场必须有跟班领导、安检员、电工,如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时,及时汇报由矿总工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排放。

8、负责检查监测系统:

瓦斯传感器显示是否正常,吊挂位置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一通三防”科值班人员。

9、瓦斯日报必须在次日上午8:

00前上报经理、总工程师审批。

(十一)监测队责任制

1、负责全矿井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与管理。

①、严格按监测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数量、安装位置质量标准进行安装,采掘工作面安装时,要由队组提面申请,监测队按标准进行安装,验收合格后交队组管理使用。

②、监测系统出现故障。

如:

分站运行不正常,传感器不着或数字显示不准等原因,监测队要做到及时下井处理。

③、井下分站每半年检修一次,瓦斯传感器每7天用标准气调效一次。

④、定人定责任范围,保证每两天对各采掘工作面检查整理维修一次,全矿井每半月普查一次,发现有故障及时组织处理。

⑤、地面中心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发现局扇停转、主扇停转、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要做到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⑥、要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台账及各种监测记录。

⑦、绘制全矿井监测系统图。

2、负责采掘工作面瓦电闭锁装置安装、维修与管理。

3、负责全矿井瓦斯便携仪的发放、维修与管理。

①、仪器要统一编号,固定专人使用。

发放前要认真检查功能是否正常,仪器是否完好,不合格仪器不得发放。

②、要认真填写发放登计表、管理台账、维修调效记录。

③、应坚持每天对仪器的电压、显示、外表是否正常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

④、仪器应保证每7天用标准瓦斯气对零点、精度和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效,不合格不准使用。

三、通风系统管理

1、井下所有区域的通风系统由“一通三防”科统一管理。

2、矿井及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要健全可靠,井下实行分区式通风和独立通风,风量必须满足需要。

3、每旬对井下所有井巷、硐室以及密闭的通风,瓦斯等情况进行一次巡检,同时检查通风设施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患未处理前严禁作业。

4、责成专人每旬一次测风,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风量。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局部通风机,执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使用功率不小于2×11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风筒使用抗静电耐腐蚀胶质风筒。

6、每月5日、15日、25日组织“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7、按要求做好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和通风阻力的测定工作。

四、瓦斯等级管理

1、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做好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爆炸性鉴定工作。

2、按照新的瓦斯鉴定等级进行矿井建设和验收。

五、瓦斯检查工作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各工作面设立专人负责,合理设置检查点随时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二次。

2、杜绝空检、漏检、假检,严禁谎报瞒报。

3、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班配备专人进行巡检,制定巡回检查图表,对各密闭前无人作业区域,瓦斯涌出异常地点以及各回风巷道、盲巷进行检查,每班检查二次。

4、严格执行停送电瓦斯检查排放制度,井下电气设备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

5、瓦斯检查必须执行“三对口”。

6、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瓦检员发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特殊情况先撤人,后汇报请示处理。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六、监测监控管理

1、各类传感器必须设置齐全,位置正确,符合规程要求。

2、每周进行一次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气样调校。

3、风电闭锁、瓦电闭锁、故障闭锁功能必须灵敏可靠。

4、系统运行必须稳定可靠,双机联网热切,设置UPS电源,防雷装置及报警装置。

5、健全中心站制度,台账记录填写齐全。

6、按规定配备监控值班人员,并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七、机电设备及供电安全管理

1、严禁没有“MA”标志和不合格的产品入井,入井设备必须经机电科进行防爆检查。

2、杜绝电气失爆,消灭引爆火源,严禁带电作业。

3、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4、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要做到双电源供电,供电必须可靠,保证连续正常运转。

5、杜绝无计划停电,停电时执行工作票制度。

6、非专职人员严禁擅自开停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

八、瓦斯超限管理

1、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发生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①、发生2%以下的瓦斯超限,由经理助理组织追查。

②、发生2%以上的瓦斯超限,由经理组织追查。

③、发生3%以上的瓦斯超限,由上级部门组织追查。

2、瓦斯排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措施。

3、加强盲巷管理。

严禁产生盲巷,不进行供风的巷道必须及时封闭。

4、及时封闭采空区,每个工作面结束后,按照规程要求期限及时封闭。

九、瓦斯治理投入

1、按照5元/吨的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用于瓦斯专项治理。

2、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由总工程师负责安排使用。

3、不得出现瓦斯治理亏欠工程。

4、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煤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

十、岗位准入标准

1、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井下员工进行通风基本知识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2、从事通风工作的人员,必须在三年内通过培训达到中专文化水平否则不得从事通风工作。

3、从事通风管理的管理人员,必须三年内达到专科以上文化水平。

否则不得从事通风管理工作。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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