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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宗教演变史概述

新疆宗教演变史概述

  

新疆的原始宗教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

不管历史上各种宗教如何演变,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新疆宗教发展和演变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

新疆流行的是由远古先民自发产生的原始宗教以及由原始宗教发展而成的萨满教。

这一阶段从远古一直到公元前4世纪外来宗教传入。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

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除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祆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

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一千多年。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

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

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势力的不断壮大,祆教、景教、摩尼教则日趋式微。

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

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东察合台汗国的强制推行下,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

在这一阶段,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了伊斯兰教,原来主要由这些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如祆教、摩尼教、景教等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

佛教、道教只是在汉族中流行。

17世纪初,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后,佛教又在北疆地区兴盛起来。

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

新疆的宗教格局发展、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产生的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当人类还没有完全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之前,不可能产生宗教观念,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宗教意识和宗教信仰。

在人类进化到智人阶段后,随着生产范围的不断扩大,人与人之间社会联系的不断加强,人类的大脑也发育成熟起来,逐渐具备了抽象思维能力。

抽象思维能力的形成,使宗教的产生成为可能。

抽象思维能力是宗教产生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能力人类就同动物一样,就不会产生宗教观念和宗教意识,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宗教活动等等更无从谈起。

但是,这绝对不是说,有了抽象思维能力就有了宗教,或必然要产生宗教,而只能说抽象思维能力使宗教的产生有了可能。

宗教的产生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

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是指那些导致宗教产生的社会生活的客观因素。

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是人与社会的关系。

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反映了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感,是人类在自然力量的压迫面前软弱无力、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幻想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这种生产力水平使人们不可能正确地认识和掌握这种自然力量,因而对原始人来说,这种自然力量就成为某种为人们所不能理解的神秘的强大力量。

比如,下雨是一种极其常见的自然现象,雨水充沛就会草木茂盛,果实累累,给原始人提供丰足的食物;但倾盆暴雨却会造成洪水泛滥,毁坏一切甚至夺去人的生命。

大火可以吞噬森林、草原,烧死动物,威胁人的生命,但是也会给原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那些被烧死的动物成为他们不需要经过艰苦的狩猎即可得到的美味佳肴。

再如天气,有时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有时却乌云翻滚,电闪雷鸣。

日有升落,月有圆缺,动物有生死,植物有枯荣……这些自然现象对掌握了科学知识的现代人来说不难解释,但是对远古时期的原始人来说却是无法理解的。

在他们看来,自然现象和自然力都是不可捉摸也不能抗拒的,对此他们既感到困惑不解,又感到神秘莫测,更感到恐惧。

于是他们就想象在大自然的背后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支配着自然界,并幻想这种超自然力量具有人格特点,人如果触怒它,就会受到它的报复和惩罚;讨得它的好感,就会得到它的恩赐。

原始人为获得超自然力量的恩赐,便采取巫术、法术、咒语、祈祷等各种方式,试图去影响超自然力量。

这样就产生了最初的宗教观念和行为。

原始宗教是人类社会最早产生的一种宗教形态,它是自发产生的。

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

根据新石器时期的遗址和出土的大量文物表明,当时的人类已经产生了灵魂和灵魂不死的观念。

灵魂观念是远古时期人们由于不了解自己身体构造及各器官的功能并受梦中景象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观念。

这种观念以为,思维和感觉不是人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身体之中而又可以离开身体的精神体在活动,这种精神体他们视之为“灵魂”。

原始人不仅相信人有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和活动的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人的肉体死亡后,灵魂在另一个世界里仍然过着同现实世界一样的生活,所以他们在埋葬死者的同时,也把死者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随同死者一起埋葬。

灵魂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就是万物有灵观念,在万物有灵观念的基础上,产生了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等等。

原始人相信超自然力量,认为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操纵着大自然,并把这种超自然力量人格化和神格化。

为了获得大自然的恩赐,人们便通过各种形式开始了对自然的崇拜。

他们崇拜日月山川、风雨雷电等一切自然现象和自然物。

在罗布淖尔发现的一处氏族社会的墓葬,该墓葬的突出特点是坟墓的地表立有七圈环列木桩,圈外是呈放射状四向展开的列木,其状恰如一轮华光四射的巨日,表现了当时的罗布人对太阳的崇拜。

在富蕴县唐巴勒洞中,有一幅彩绘岩画,上部是两个同心圆,分别代表日、月,旁绘彩云,下部是一个形状怪异的人头像。

类似反映日月崇拜的岩画,在新疆各地都有发现。

古代塔什干人自称“汉日天种”,表明了他们对太阳的崇拜。

乌孙人也崇拜太阳,每年都要举行祭祀太阳的活动。

匈奴人不仅崇拜太阳,还崇拜月亮和星辰。

他们认为太阳和月亮代表着光明,经常与代表黑暗的恶魔进行斗争。

所以每当日蚀或月蚀发生时,他们就认为是太阳和月亮受到了恶魔的围困,于是就击鼓鸣金,大呼小叫,以吓跑恶魔,拯救太阳或月亮。

匈奴的首领单于每天早、晚都要走出营帐,祭拜太阳和月亮。

军事行动要先看星月,“月盛则议战,月亏则退兵”。

他们对太阳和月亮的崇拜即使在多次改变宗教信仰后,也一直延续下来。

至今,维吾尔族人仍然非常忌讳面对太阳或月亮吐口水或大小便,认为这是对太阳和月亮的不敬,是一种罪过。

在自然崇拜中,新疆古代游牧民族对天的崇拜较为突出。

突厥语和蒙古语称“天”为“腾格里”,匈奴的首领单于自称是“天所立匈奴大单于”。

匈奴人也称自己是“天之骄子”,认为自己有上天佑护。

突厥人也十分崇拜天神,认为天神腾格里是主宰一切的神。

维吾尔族英雄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里也经常提到腾格里,如“腾格里给你大地”、“愿腾格里梦中启示,我们应验”等。

甚至乌古斯可汗的第一个妻子就是在他“祈祷腾格里”时,随蓝光从天而降的。

随着对腾格里信仰的发展,腾格里逐渐被用来指一切崇高的神灵,除天神腾格里外,还有地--水腾格里。

山神、水神也是新疆古代先民崇拜的诸多自然神灵之一。

新疆多高山大川,巍峨壮丽的天山和阿尔泰山都被视为“腾格里山”,他们认为天山、阿尔泰山即为苍天的化身或天神所居。

对水的崇拜,来源于水对于生命的重要意义。

古代维吾尔人认为水是神圣的,所以,人们常常以“银或鍮石为筒,贮水激以相射,或以水交泼为戏,谓之压阳气去病。

”与我国傣族的泼水节相似。

与水相连的河、泉等也同样受到崇拜。

至今新疆各地的许多泉,特别是一些温泉,仍然被人们视为“圣泉”而加以崇拜。

新疆的原始居民也崇拜动植物。

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死后要把这两种植物随葬。

以牧猎为生的居民多崇拜动物,对狼尤为崇拜。

农耕居民则崇拜老鼠。

古代于阗人就对老鼠崇拜有加。

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详细记载了于阗崇拜老鼠的盛况。

于阗人对老鼠的崇拜源于一个古老传说,据说鼠神曾帮助于阗打败入侵的匈奴,于阗王“感鼠厚恩,建祠设祭,奕世遵敬,特深珍异。

”自此以后,于阗“上自君王,下至黎庶,咸修祀祭,欲求福佑。

”人们在行经老鼠洞时,都要下马到洞前礼拜致敬。

奉献给老鼠的祭品,有各种美味隹肴,甚至还有衣服、弓箭、鲜花等。

他们认为,“若无享祭,则逢灾变”。

20世纪初,在于阗的丹丹乌里克遗址出土了一块彩绘木板,画面是一“奇异的鼠头神像”。

这是古代于阗崇拜老鼠的有力证据。

图腾崇拜也十分盛行。

据《山海经》等古文献记载,周穆王在西域会见的西王母,“蓬发戴胜”,“虎齿豹尾”。

这个西王母可能就是当时活动在昆仑山一带的以虎、豹为图腾的母系氏族部落的首领。

古代新疆的许多民族除虎、豹外,也以狮子、狼、骆驼等动物,甚至以太阳、树木等为图腾。

如突厥、黠戛斯(今柯尔克孜族)、回鹘(今维吾尔族)等都以狼为图腾,回鹘的图腾还有狮子、骆驼、树等。

在维吾尔族关于其族源的神话传说中,第一位首领卜古可汗就是由树所生。

现代维吾尔族人虽然不再把树视为其民族的图腾,但他们对树依然十分崇拜。

凡百年以上的大树,都认为其有“神性”,在这样的树下不可便溺,否则就会招致噩运。

在原始宗教盛行时期,人们希冀通过对生殖的崇拜以求得人类自身的延续和发展。

最初,自然界中凡是能大量繁衍后代的动物,如鱼、青蛙等等,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

人们希望能像被他们崇拜的对象那样,大量繁衍后代。

当人们粗知生殖的道理后,就开始了对生育的直接承担者--女性及其性器官的崇拜。

新疆就出土有女性特征鲜明的陪葬木偶。

突厥语族的古代居民崇拜的地神“乌麦”,就是女性神。

实际上,“乌麦”就是女性生育孩子的胎盘。

继女性崇拜之后,男性及其性器官也成为崇拜的对象。

在新疆各地出土的大量女性木偶,男性石祖、木祖以及反映生殖崇拜的岩画,忠实而形象地记载了新疆古代居民对生殖的崇拜。

进入父系社会后,随着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的出现,人们对男性生殖器官的崇拜逐渐演变为对祖先的崇拜。

匈奴人每年都要集体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

突厥人不但重视对氏族或部落祖先的祭祀,个人对自己祖先的祭祀也十分隆重。

据《隋书》记载,突厥人死后,“停尸帐中,家人亲属多杀牛马而祭之,绕帐号呼,以刀划面,血泪交下七度而止。

”死者埋葬后,还要“表木为茔,立屋其中,图画死者形仪及其生时所战阵之状。

”古代维吾尔人认为,“家堂坟茔乃人之根本,且有默佑之灵”,故十分重视对祖先的祭祀。

新疆的萨满教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开始迈向阶级社会时,以自发的自然灵力崇拜为重要标志的原始宗教即进入晚期阶段。

在这一阶段,虽然还保留着早期阶段的许多明显特征,但已经渗入了很多人为的因素,并且有了职业的神职人员和以万物有灵观念为核心的简单教义以及一定的宗教仪式。

这就是萨满教,萨满教并没有“始祖”或“创始”之说,它是原始宗教自然发展演变的结果。

萨满教的得名是由于这种宗教在说满--通古斯语的各族中比较流行,而满--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由此就称这种宗教为萨满教。

萨满教的思想信仰是建立在复杂的灵魂观念上的,万物有灵和泛神思想是其信仰的核心。

萨满教认为世界上各种事物都有灵魂,包括花草树木、山川河流、风霜雨雪等都有神灵,因此都能成为崇拜的对象。

萨满教认为人也有灵魂,人死后灵魂并没有消失,而是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并且还经常照看着人世间的部落和子孙。

其后,这种思想发展成“三魂论”,即认为人有三个灵魂,一是“生命之魂”,系生命之神赋予,同人的生命共始终,人死亡生命之魂即永远离开躯体而消失;二是“思想之魂”,是人在清醒时的思想和梦中所见人死后思想之魂不消失,它只是暂时远离身体和其他灵魂交遇,需请萨满将它送入阴间,以免在世上作祟,伤害人畜;三是“转生之魂”,系转生之神所赐予,人死后按其生前品行,或转世为人,或投身动植物,妇女不育,孕妇流产,认为她们是没有转生之魂,或该魂被攫所致。

上述三种魂形状似人,分量极轻,人们只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形。

“三魂论”是萨满教用来解释人的生老病死等各种生理现象,体现了当时人们力图合理地解释生命奥秘的愿望。

萨满教作为原始宗教的高级形式,其基本特点是信仰萨满具有超自然异能,可臻于疯狂,与精灵直接交流沟通。

萨满是作为氏族神在人间的化身和代理人而出现的,是氏族成员与鬼神之间的中介,在氏族或部落中享有特殊地位。

萨满在过去常是氏族或部落的酋长,后来则由具有一定超能力的人担任。

成为萨满的人,大抵有如下经历,即长期重病不愈或突患疯癫症。

这被认为是当萨满的征兆,认为祖神或已故萨满看中了他们,其灵魂“附”在了他们身上。

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祀仪式,为本氏族祈求神灵,保佑五谷丰登、人畜兴旺,为氏族成员治病,求儿求女,占卜凶吉等。

后来,萨满开始逐渐参与氏族、部落重大事务。

据史籍记载,匈奴、柔然、突厥、回鹘等新疆的许多古代民族,都信仰过萨满教。

萨满在这些民族中曾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由于笃信萨满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凡涉及本民族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军事行动,首领都要事先征求萨满的意见,由萨满占卜吉凶,征求神意,然后才能决定是和是战。

军队出动时,萨满要为本氏族获胜祈助神灵。

乌孙人早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有了自己的巫师,萨满巫师的形象被刻画在岩洞上。

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山里发现的康巴勒洞窟里面,画有人面神形图。

在阿勒泰市区旁将军山的岩画上,也刻画有与这种人面神形图完全一样的形象,戴着一顶尖形的帽子,与史书记载的萨满装束十分相似。

萨满巫师在突厥人中的地位很高。

据传说,突厥先祖泥师都就是一位“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的萨满。

萨满参与国政,有关军政大事,可汗都要听从萨满的意见,由萨满预卜凶吉,决定取舍进止。

可汗登基,要由萨满充当神的使者,代表神意,授权新主。

有关新疆古代居民信仰萨满教的历史记载还有很多。

总的来说,萨满教在新疆古代先民中流行的时间相当久远,在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时期一直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其信仰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民众之间,长期支配着这些民族的精神生活。

人类总是向前发展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分化,人们的精神生活也有了新的、更高的追求。

随着祆教、佛教、景教、摩尼教和伊斯兰教等宗教的兴起,原始的萨满教观念及其祭祀仪式逐渐被这些宗教所取代。

但是,萨满教是生命力极强的宗教,它没有就此消失,而是或渗入到新的宗教中,或以习俗的形式,顽强地生存下来。

在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民间,萨满依然十分活跃,只是他们不再是“萨满”,而是演变为“巴合西”(哈萨克语称为“巴克思”,女巫师称“库什娜西”)。

哈萨克族巫师以天鹅皮制成神帽,插上猫头鹰羽毛,头上留一束头发。

在哈萨克族人中,巴克思一般被认为是博学之士、诗人、乐器演奏家、吟诵史诗的歌手、部落氏族的谋士;在跳神时,他们用库布兹琴伴奏歌唱,兴奋时即发表吉凶预言。

在战争时,他们在军队首领身旁,演奏库布兹,歌颂英雄祖先,激励士气,并施巫术作法。

平时则为人占卜、跳神、行医。

有些巴克思也被称为“谢赫”(原意为伊斯兰教长老),他们身上都带着占卜用的40颗石子,以占卜、治病、跳神为生。

我们不难看出,在哈萨克族伊斯兰教信仰里保留了许多萨满教的遗俗。

在维吾尔族民间,巴合西主要是为人跳神治病,原来由萨满司职的行巫术求雨、消灾、占卜、祭祖等活动,在南疆一些地方则是由谢赫、海兰达尔或迪瓦纳等主持的。

这些人实际上是身兼伊斯兰教苏非道人和萨满巫师双重身份。

在宗教信仰上,他们满足了一部分穆斯林因萨满教而遗留下来的一些旧观念和祭祀方面的要求。

在祭祀时,扮演了萨满角色。

当然,这种现象在新疆并不具有普遍性,仅存在于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牧区。

萨满教遗留最典型的例子是麻扎朝拜。

在南疆的维吾尔族农村,麻扎朝拜是比较普遍的一种习俗。

麻扎为阿拉伯语,意为“墓地”。

麻扎朝拜的本质是祭祀祖先和亡灵的多神崇拜现象,可以视为萨满教的一种遗留,而与伊斯兰教的正统信仰无关。

它是因苏非派的流传和倡导而发展起来的。

在麻扎朝拜里,可以看见大量的萨满教和其他旧宗教的遗留。

比如,立高杆、挂旗幡、挂牛马尾、在树杈上拴布条、供野羊角等,这些都是原先突厥和回鹘人遗留下来的祭天祭祖的风俗。

人们在祭祀结束后跳的“萨玛哈舞”,这种舞蹈的动作与萨满跳神的动作十分相似,是模仿萨满而形成的一种有祭祀意义的舞蹈。

在被朝拜的麻扎中,还有很多麻扎的名称是以动植物命名的,如白杨树麻扎、桑子麻扎、胡杨麻扎、蛇麻扎等等。

和田有一座名叫“科克马里木”(波斯语,意为蛇山)的麻扎,该麻扎位于一座土山上,下临墨玉河,据传说,这里原是古代拜水的地方,所谓“蛇”,也就是汉族传说的龙。

这些麻扎显然是古代动植物崇拜的残余。

在南疆还分布着许多有关妇女的麻扎及其传说,如“阿吉阿娜”(朝觐者之母)麻扎、“其切克阿娜”(水痘母亲)麻扎、“阿娜江”(母亲)麻扎、“克孜勒阿亚里热木”(红妇女)麻扎、“苏提帕西木”(牛奶之王)麻扎等等。

喀什、和田地区还有不少命名为布维玛利亚木(传说是沙图克·布格拉汗的妻子或孙女)的麻扎。

其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的布维玛利亚木麻扎最有名气。

来自南疆各地的妇女们到这里朝拜、许愿、点油灯、念经祈祷。

麻扎墓旁有六七个大小不等的石头,求生育和怀孕的妇女们抚摸这些神石,并抬起来从左到右绕墓三圈,以为这样就可以达到求子、顺产的目的。

每周二在该麻扎举行一种被称为“布维赛显比合尼木哈提米斯”的祈祷活动,意为“星期二圣母祈祷仪式”。

这些朝拜活动都反映了早期生殖崇拜和乌麦女神崇拜的遗留。

民间的祈水仪式也多在麻扎举行,这类麻扎分布较广,多位于山口、河谷、沙漠地带。

人们相信麻扎的神灵有此神通,只要虔诚念经祈祷,就可求得雨水、获得丰收。

从麻扎朝拜的形式和内容不难看出,它是维吾尔族祖先崇拜、自然崇拜等与伊斯兰教苏非主义圣人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麻扎朝拜盛行不衰的原因,除了萨满教在维吾尔族中根深蒂固的影响外,还在于苏非派在新疆长期的流传。

苏非派是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教派,它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能够容纳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在接受伊斯兰教以前就已有的传统习俗和信仰观念,并使之与伊斯兰教义教法相融合,从而形成了一些带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伊斯兰教信仰。

按照正统派的信仰主张,伊斯兰教完全是“一神论”的,“除安拉之外,别无神灵”;对于任何人物(包括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以及动物和有形之物的崇拜,都是非信仰的、禁止的。

但苏非主义的理论基础便是建立在以“万有单一论”为核心的泛神论的思想体系上,并不排斥一些民间固有的崇拜对象。

所以,在苏非派传播的地方,许多民俗和传统信仰便容易保存下来。

维吾尔族的情况便是如此。

祖先崇拜以及各种自然崇拜,都被苏非派所容纳吸收,并以麻扎朝拜的形式得到提倡。

现在我们在麻扎上看到的各种朝拜、祭祀活动,显然与伊斯兰教正统主义的信仰是有所区别的,但却是一部分穆斯林宗教生活的组成部分。

在哈萨克族民间,也保留有大量的萨满教遗俗。

哈萨克族的求雨仪式名为“塔萨特克”,于干旱季节在河边举行。

由聚集的人们捐献牲畜,向腾格里宰牲祭祀。

祭祀时,大毛拉用白色大布将《古兰经》悬挂于一高木架上,然后站在《古兰经》下摊开双手,向腾格里和真主祈祷,念诵降雨的祷文。

人们则按照对腾格里或真主的虔诚,凑一点作为布施的现金,然后分吃作为祭品宰杀的牲畜,向腾格里和真主叩头祷告,以这种方式祈祷求雨。

在哈萨克等民族中流行的“巴塔”、“40支蜡烛”等习俗,也反映了萨满教的遗存。

巴塔,意为“祝福”、“祈求”,在哈萨克族日常生活中运用十分广泛。

如在殡礼仪式中诵念的“加纳扎巴塔”、为亡魂诵念的“伊斯兰教经文巴塔”、每日五次礼拜诵念的巴塔;在婚礼、节日、宴会前后、布施、为准备过冬而宰杀牲畜时诵念的巴塔;人们远途旅行、英雄出征时,须接受德高望重的长老的巴塔;由于一定的原因,须为儿童做专门的巴塔,祝愿他们长寿、幸福,或祈求圣人施予恩惠等等。

“40支蜡烛”的习俗是原始萨满教信仰在哈萨克族中的遗存。

哈萨克族人认为,人死后其灵魂在40天之内要回家探望妻子儿女,故人死后的40天内,每天黄昏降临时,要将毡房门敞开,在门框右方点上蜡烛,并铺上白毡,供放一碗饮料(如马奶等)。

同时,家里人还要祈祷祝福,点蜡烛的40天内,每天1支,有时7支,蜡烛是用浸过油的棉絮或蓝布缠绕芨芨草制作的,长约一尺。

点40支蜡烛的目的,是替死者驱魔,在40日之内保持死者生前住所的清洁,使死者的灵魂感到满意。

萨满教在新疆各少数民族中的遗存,反映了这种原始的宗教形态在新疆地区长期流行并与其他宗教交融、吸收的结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萨满教逐渐让位于古代人为宗教,这是宗教发展演变的必然过程。

但是,由于萨满教的长期流行,特别是它是一种人们初始的、原生的宗教思想意识,许多观念和习俗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影响,成为一种积淀十分深厚的民族传统习俗文化,因此,不会随着新的宗教的流行而完全消失。

这些观念和习俗也必然以各种方式融合到其他宗教里,形成这些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地区化、民族化的特点。

这是萨满教在新疆少数民族中留存有大量遗俗的根源。

佛教传入新疆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最早传入新疆的,也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

历史上,佛教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都曾产生过广泛深刻的影响。

新疆佛教在造像、绘画、音乐、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了我国和世界文化艺术宝库。

1、祆教传入新疆的具体时间无文字记载。

1978年以来在乌鲁木齐和伊犁州都出土了祆教的文物——高方座承兽铜盘。

据考证,这两件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的铜盘,与中亚发现的祆教祭祀台形制相似,是祆教徒专门用来祭祀圣火用的,这表明祆教传入新疆应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之间。

祆教的传入路线是由波斯沿丝绸之路北道经中亚传入新疆。

2、史籍对这一时期祆教在吐鲁番的流行情况也有记载:

“高昌国俗事祆神,兼信佛法。

”佛教在这里仅处于“兼信”的地位,反映了祆教的盛况。

3、宋朝以后,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祆教日趋衰落。

祆教虽然作为一种宗教在新疆消失了,但是作为一种文化,却在曾经信仰过它的民族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祆教的重要节日诺鲁孜节,现在仍是曾信仰过祆教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

在这些民族中,敬火拜火的习俗也大量保留下来。

佛教是公元前6至前5世纪在古代印度产生的一种宗教,它的创始人是北印度迦毗罗卫国(在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也就是后来佛教徒所尊称的释迦牟尼。

佛教在其产生后的几个世纪里,只是在本土流传。

后来被立为印度国教后才开始传入与印度毗邻的国家和地区。

根据《大唐西域记》、《于阗国授记》等汉、藏文献记载,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世纪七八十年代。

佛教经克什米尔首先传入新疆于阗(今和田地区)。

不久,又经中亚传入疏勒(今喀什地区)。

此后佛教沿着丝绸之路南北两道传播到且末、若羌、莎车、叶城、库车、阿克苏、焉耆、吐鲁番、哈密等塔里木盆地周围各个绿洲。

佛教在新疆的迅速传播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

佛教传入前后,新疆正处于奴隶制的发展阶段,当时在塔里木盆地周边就有大大小小几十个各霸一方的奴隶主政权。

这些割据政权之间互相攻伐兼并,战争连绵不断,经济凋蔽,民不聊生。

而匈奴贵族集团的残酷统治和经济掠夺,进一步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苦难,激化了社会矛盾。

汉朝政府驱逐匈奴使各族人民得到了较长时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却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除劳动人民的苦难。

因此,佛教传入后,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广大劳动人民在无力摆脱现实苦难的情况下,只好把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对佛教的信仰上。

奴隶主贵族也希望借助佛教来消除劳动人民的不满和反抗,维护自己的统治。

所以他们对佛教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大力扶持,从而使佛教在各地迅速兴起。

到公元四五世纪时,佛教已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进入其发展的鼎盛阶段。

当时,塔里木盆地周围各绿洲,佛寺、佛塔林立,僧侣成群;于阗、龟兹(今库车)、疏勒、高昌(今吐鲁番)等佛教中心相继形成;佛学研究和佛经翻译十分兴盛,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出现了鸠摩罗什等许多著名的佛学大师和佛经翻译家。

公元5至7世纪,由于柔然、突厥等游牧民族的不断袭扰和各割据政权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发生,新疆社会长期陷入动乱,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

佛教寺塔的建筑,千佛洞的开凿,大规模佛事活动的频繁举行以及僧侣队伍的不断扩大,更加重了劳动人民的经济负担。

人们从对佛教的信仰中既没有得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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