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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建阳区农机站

2016年度南平市建阳区农机站

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潭财库〔2017〕字5号《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建阳市部门决算批复试行办法》批复的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按照闽财预[2017]3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一)为农业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农业机械管理

(二)农机技术培训、推广,农机监理

(三)管理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农业生产救灾柴油补贴专项资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农机站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

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农机站

事业

21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1)主要工作成效

1、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中向好。

没有发生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农机安全生产规程得到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管控措施得到有效加强。

2、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6年我区农机化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农机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

目前,全区农机总动力39.9万千瓦,比增13.6%,各种类型农业机械近七万两千八百台(套),其中:

各种类型拖拉机总量为6777台,今年新增710台;插秧机总量为1562台,新增269台;联合收割机总量1001台,新增180台;粮食烘干机192台,新增25台。

3、农机作业水平稳步增长

(1)拖拉机机耕面积51.72万亩,其中水稻机耕面积43.4万亩,水稻机耕率为93.1%;是全省水稻机耕率最高的区县之一;

(2)水稻机械化收获面积43.5万亩,水稻机收率93.3%;是全省水稻机收率最高的区县之一。

(3)全区机电灌溉面积5.4万亩;机械植保作业面积34.87万亩;

(4)2016年水稻机械育插秧9.5万亩,机插率为20.3%。

4、国家购机补贴有效落实

2016年建阳区农机购置补贴已下达资金4939.73万元(包括2015年结余资金结转4739.73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4513.7万元(2015年结转4463.7万元),省级补贴资金426.03万元(2015年结转276.03万元)。

据省农机化信息网统计,截止2016年12月23日(第八批通报),我区2016年共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43.53万元(其中国补1074.959万元、省补168.571万元),受益农户2938户,补贴机具4702台,其中:

拖拉机710台(含轮拖4台)、联合收割机180台、耕整地机械2233台、插秧机269台、粮食烘干机25台等,有效地促进了了我区农机化产业的发展。

5、顺利完成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验收。

围绕促进土地有效流转,建设机插示范基地,根据年初安排,莒口众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水吉吉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完成“省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目前已通过由建阳区农机站、农业局、财政局组成的验收小组的初验收和南平市农机总站的验收工作,两地共完成土地流转900多亩,建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面积2900多亩,争取项目资金80万元,合作社完成总投资:

众农107.78万元、吉丰:

136.1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众农22.95万元,吉丰37.6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打造平安农机,促进社会和谐。

(1)加强领导,提高安全意识。

坚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按时召开农机安全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并根据日常掌握以及通过落实与交警部门安全信息互换制度获取的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研究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农机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

年初,与各乡镇农机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下达了2016年农机化工作目标考核管理方案,将农机安全生产指标及农机化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要求各乡镇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全年农机监理工作之中,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要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若出现问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全年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计800余份。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区农机站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农机监理所组织的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结合路查路检,对广大农民及机手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人货混装、超速超载的典型案例警示,通过展示损失,分析事故原因,强化事故危害性教育和发生事故的规律性教育,使广大农民机手进一步认识农机事故的危害性,自觉地遵章守法,消除麻痹侥幸心理。

二是结合“3.15”、“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3月15日,区农机站在市区中山广场开展农机打假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6月14日,区农机站到回龙乡联合当地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21日,区农机站和安监、交警、交通、电力等部门在区中山广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20余次。

利用区农机化信息网宣传农机安全知识、农机政策法律法规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信息。

四是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利用路查路检、下乡年检、咨询活动等向机手发放宣传保养维护常识和事故防范宣传单700多份,宣传手册400余本,增强广大农民机手的安全观念。

(4)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活动、推进农机免费监理政策落实。

区农机站5月1日起全面免收农机安全监理各项费用,共为农民朋友节省元,极大的减轻了机手的负担。

5月1日至今,共免收农机安全监理费32415元,其中多功能拖拉机检验费208台×60=12480元,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7台×125=975元,多功能拖拉机转移登记4台×85=340元,手扶拖拉机230台×55=12650元,联合收割机130台×45=4140元,驾驶证工本费183本×10=1830元。

(5)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烘干房烘干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月7日至10日,南平市建阳区农机站组织检查组到各乡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2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

重点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谷物烘干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部分合作社没有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完善;部分合作社燃料及炉渣堆放未采取隔离措施;部分合作社烘干房内无排尘设施及明火警示标识;部分合作社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谷物烘干安全操作规程。

区农机站检查组对发现问题要求该合作社负责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乡镇要督促、帮助合作社进行整改。

区农机站将在明年烘干作业开始之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次督查,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及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区农机站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行动,印发了方案及措施,成立了工作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

区农机站、区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各乡镇多功能拖拉机进行摸底排查及整治。

区农机站还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拖拉机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制定了各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检查,重点对农机安全薄弱环节的路段、区域、时段加强监控管理,依法对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载、载客、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进行查纠,整治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全年共检查上路行驶拖拉机98台次,联合收割机1次,纠正违章43台次,其中无证(准驾不符)11台次,违法载人2台次,逾期未检24台次,其他违法行为6台次。

同时,还向有关从事农机经营、维修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和督查,教育相关从业人员,严禁非法改装、拼装拖拉机。

(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区农机站积极开展农机监理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窗口建设。

不断加强监理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抓好监理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不断增强监理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和提升服务质量,不吃请、不收礼,对违法、违规的事情不荀私情,秉公处理;对符合政策的业务均及时热情地予以办理,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实际问题,让广大驾驶(操作)人员满意。

总之,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处于平衡过度,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认真贯彻惠农政策,加强购机补贴工作。

(1)加强领导,敢于担责。

购机补贴工作既风险又光荣,既惠农又重大。

职责决定作为、影响地位、体现责任。

要牢记有职就有责、不为就问责。

从全局高度谋划农机化发展,从惠民的层面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推进供给侧改革。

为此,加强对购机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积极认真落实好中央的惠民政策。

(2)狠抓关键,探索路子。

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为此,一是抓关键任务。

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用好用足农机购置补贴“两个覆盖”政策,做到能补即补、应推尽推,确保全年1000万元购置补贴资金任务完成。

二是抓关键区域。

结合承担两个“省级水稻全程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积极做好新农机具的推广工作;并抓好重点粮食产能区建设地的农机推广工作。

三是抓关键领域。

着重抓好水稻机插、烘干机等有省级累加补贴机具的宣传工作。

四是抓关键主体。

抓好农机合作社推广农机,培育一批“五有”农机示范社;鼓励农机合作社扩大服务领域、服务面积和跨区服务,争取购买更多的农业机械;抓好规范建设,提高经济效益。

五是争取更多补贴机具。

积极帮助当地农机生产企业早出机子进入补贴目录,并尽可能挖掘出更多机具进入补贴。

六是将农机进入农业光观旅游园。

提高操作农机具劳作兴趣。

(3)加强保障,守住底线。

加强农机补贴机具核查经费的保障,做到有问题就下乡核查,并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跟踪督查相结合。

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全站人员,特别是负责购机补贴工作同志和农机经销商进行警示教育。

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在资金审批上实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和购机补贴工作有关规定的绩效工作考评。

3、加大农机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一是组织农机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机耕、机插、机防、机烘等农业机械,同时传授正确的操作、维修和安全使用的技能。

通过努力全年完成推广水稻插秧机269台、水稻烘干机25台、智能机6台;二是围绕促进土地有效流转,建设机插示范基地,根据年初安排,莒口众农农机合作社和水吉吉丰农机合作社承担完成“省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目前已通过由建阳区农机站、农业局、财政局组成的验收小组的初验收和南平市农机总站的验收工作,两地共完成土地流转900多亩,建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面积2900多亩,争取项目资金80万元。

三是完成辐射带动推广水稻机插面积9.5万亩。

四是完成农机合作社创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和“南平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个,从而带动其他农机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五是办好2016年《跨区作业证》,组织好农机合作社及农机大户开展跨区作业服务,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区农机跨区作业服务面积近3000亩。

六是积极开展农机技术培训活动,全年已召开水稻机插现场会和机具演示会共7场次,培训人员达500多人次。

4、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做好农机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结合农机“三年行动”开展,加大对农机流通和维修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行农机产品推广产品目录和许可证审查制,对假冒伪劣农机配件、“三无”农机产品予以严厉打击,净化农机市场;积极受理农机投诉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机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5、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机培训质量。

(1)加强领导,狠抓农机培训学校的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机培训学校的领导,狠抓企业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农机培训的安全。

(2)指导监督,保障农机培训的教师、教材和培训课时。

严格按照有关农机培训要求,抓好指导和监督工作,提高农机培训质量。

(3)深挖生源,做好路查路控路检工作。

积极利用节假日、专项整治和两会,组织有关人员或开展联合大检查深入各有关路段进行路查路控路检,对无牌无证的农机手进行劝导,并要求其及时前往培训,保证农机安全行驶和社会稳定。

今年共完成4期培训,培训人员达144人。

6、服务基层群众,落实社会责任。

(1)党员进社区,关爱困难户。

今年有9位党员志愿进入静园社区,开展关爱困难户活动,并做好年终10位困难户的慰问工作。

(2)牵手联创,结对帮扶。

认真做好“牵手联创,互动发展”、“百个支部联百村”志愿结对帮扶活动以及挂点村精准扶贫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在“七一”期间深入村部与挂点村全体党员共同开展党组织活动,并由方敏同志给党员上一堂党课即“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农村党员”;二是与村共同进行精准扶贫摸底工作,通过摸底全村共有32位农户,共计90人;三是拟定精准扶贫措施,创新帮扶形式,努力为挂点村多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和实事。

一年来与村共同向区人大、水利局、财政局等单位争取23万元资金,完成村文化活动场所水泥平建设、旧桥和旧厕所改造及河道清理任务;对我站的扶贫对象宋建华贫困户进行精准帮扶,支持1万元进行5亩的钢架葡萄的大棚建设;目前即将完成45人(包括宋建华同志)的脱贫任务(等待验收);帮助村规划和完成150亩的葡萄钢架大棚建设任务;已争取明年被南平市列为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项目。

(3)帮助农机合作社申请项目,指导农机合作规范社建设。

一年来共帮助莒口众农农机合作社和水吉吉丰农机合作社申请“省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五新’)”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共计80万元,并指导监督项目各项任务的实施落实;帮助回龙龙浒农机合作社和黄坑嘉禾里农机合作社创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水吉汇民农机合作社创建南平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还指导十个农机合作社进行规范社建设,从而使我区农机化水平处于全省前列。

7、围绕创建文明单位,促进农机跨越发展。

以开展建阳区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端正工作作风,开展好志愿者服务、社会荣辱观和社会核心价值教育,既增强了理想信念,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8、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做好农机大市场稳定工作。

在年初,做好一些农机经销商思想工作,防止他们将农机经营场所转移,导致农机大市场不稳定。

(2)做好追缴农机大市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在岁末年初,指定范希强、吴学勇两位老领导老同志专门负责做好追缴农机大市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3)做好有关信访工作。

其他同志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在平时,主要关注原农机公司的军转干部和武夷农机大市场的维稳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农机管理站年初结转和结余75.36万元,本年收入293.49万元,本年支出170.5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8.3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93.4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1.87万元,增长3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9.4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4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70.5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44.6万元,减少6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0.55万元。

其中,人员支出153.95万元,公用支出16.6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0.5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44.6万元,减少5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2019999其它公用服务支出4.7万,比2015年减少8.6万。

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减少。

(二)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79万,比2015减少28.0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社保。

(三)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00元.

(四)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5.3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

(五)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

(六)2130101行政运行116.08万元,比2015年增加23.64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幅较大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8万元,同比增长7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171%,主要是:

项目实施地点多在乡镇,主要用于公务出行。

(三)公务接待费0.77万元。

主要用于国内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8批次、接待总人数255人。

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0%。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09万元,比2015年增长0.25%。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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