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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复习资料下
现代汉语
第五章语法
第一节语法概说
1.语法的概念:
语法是词、短语、句子等语法单位的结构规律,即,语法是说话所遵守的词句排列组合的规矩。
2.语法的含义:
(1)语法结构规律本身即语法事实;
(2)指语法学(语法学是研究、描写、解释语法结构规律的科学,是对客观存在着的语法系统的认识和说明)
3.语法学:
语法学分词法(研究词类和各类词的构成、词性变化)、句法(研究短语、句子的结构规律和类型)
4.语法体系的含义:
(1)语法系统:
即客观存在的语法事实、语法规律的系统性,也就是说,语法是各种规律交织成的整体,是自成系统的。
(2)指语法学体系,即语法学说的系统性。
一个民族语言的语法系统只有一个,尔一个民族语言的语法学体系不止一个。
5.语法的性质:
抽象性(概括性)、稳固性(相对于语音和词汇来说)、民族性。
6.语法单位:
语素、词、短语、句子,它们都是语言中的音义结合体。
(1)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可以组合成合成词也可以单独成词。
(2)词是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是构成短语和句子的备用单位,一部分词加上语调可以单独成句。
(3)短语是语义上和语法上都能搭配而没有句调的一组词,是造句的备用单位。
(4)句子是具有一个句调、能够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的语言单位,可由短语或词组成。
7.句法成分
(1)句法成分是句法结构的组成成分。
按照词类系列在不同结构类型中的结构关系定出不同的名称。
(2)句法结构指由词逐层组装成的短语里或句子里的词类系列。
(3)八种基本句法成分:
主语、谓语、宾语、动语、定语、状语、补语、中心语
主语是被陈述的对象,谓语是陈述主语的,二者是陈述关系
动语表示动作行为,是支配、涉及后面的宾语的成分
宾语表示人、物或事情,是动作所支配、所涉及的对象
定语是名词性短语里中心语前面的修饰语
状语是谓词(动词、形容词)性短语里中心语前面的修饰语
补语是动词、形容词性短语里中心语后面的补充成分
(4)八种基本句法成分相互依存,即配对存在:
主语+谓语——主谓关系
动语+宾语——动宾关系
定语+中心语——定中关系
状语+中心语——状中关系
中心语+补语——中补关系
第二节词类(实词)
1.词类:
词类是词的语法性质的分类,划分词类的目的在于说明语句的结构和各类词的用法。
2.划分的依据:
词的语法功能(主要)、词的形态和意义(辅助)。
3.词的语法功能:
①在语句中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词的职务,表现在能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和充当什么句法成分上。
1与词或短语的组合能力,表现在:
实词与实词的组合能力;虚词依附实词和短语的能力。
4.词的形态:
①构形形态,如重叠——不构成新词的形态变化;
②构词形态,如加词缀——构成新词的形态变化。
5.词的意义:
指语法上同类词的概括意义或意义类别。
6.语法研究应遵循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相结合的原则。
语法意义:
指语法形式所表示的内涵,即通过语法形式显示出来的意义。
语法形式:
指能表示语法意义的形态、虚词、语序以及句子的句调等的外部表现。
7.词的分类(以功能为主要依据)
①实词:
能够单独充当句法成分,意义实在,即有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的词汇;
——名词、动词、形容词、区别词、数词、量词、副词、代词以及特殊实词拟声词、叹词
②虚词:
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只有语法意义没有词汇意义的词汇。
——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
实词——名词
1.名词意义:
表示人或事物和时间、地点的名词。
2.名词的种类:
表示人和事物:
个体名词——朋友、同志、作家、牛、羊
集体名词——人民、群众、物品、马匹
抽象名词——道德、思想、文化、政治、欲望
物质名词——风、水、阳光、土地、灯塔
表示时间:
时间名词——秋天、早晨、明年、现在、后天
表示处所:
处所名词——河岸、东郊、周围、里屋
中国、北京、亚洲等兼属专有名词和处所名词
表示方位:
方位词——单音节:
上、中、下、前、后、左、右、东、西、南、北、中、里、外;双音节:
之前、之后、之上、之下、之左、之右、之内、之外、之中、之东、之间、以前、以后、以上、以外、以内、以东。
【方位词具有定位性,总放在词语之后,与实词语组成方位短语,表示空间位置,方位短语前头往往加介词,组成介词短语,少数方位词也可以表示时间;方位词也具有封闭性(指数量有限),能产性差,又有定位性,因而带有虚词性,可称为“后置词”】
3.名词的语法特征:
①经常作主语和宾语,多数能作定语和带定语,不能作补语;
②名词前面一般能够加上表示物量的数量短语,一般不能加副词;
③名词不能用重叠式表示某种共同的语法意义;
④汉语名词单复同形。
表示模糊复数时,部分指人名词和代词可加构形后缀“们”,加“们”后不能受表示确定数目的词语修饰。
指人的专名加“们”有“之类、之流”的意思。
指物名词加“们”是拟人手法。
“们”还具有“定指”的语用意义,汉语主语倾向于表示已知或确定的人物,宾语倾向于表示无定人物。
实词——动词
1.动词的意义:
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或存在、变化、消失等。
2.动词的种类:
动作行为动词——走、看、听、写
心理活动动词——爱、恨、怕、讨厌、嫉妒
表示存在、变化、消失——在、存在、有、发生、演变
判断动词——是
能愿动词——表可能:
能、能够、会、可能、可以、可
表必要:
要、应该、应、应当
表意愿:
肯、敢、要、愿、愿意
趋向动词——来、去、上、进、出、过、起、上来、下去、起来
形式动词——进行(调查)、予以(表彰)、加以(批评)
*【判断动词“是”的意义关系】
①表示事物等于什么或属于什么;
②表示事物的特征、质料、情况;
③表示事物的存在;
当“是”用作副词,常用在谓语动词、形容词前,表示肯定。
当这些“是”重读时,表示“的确、确实”不可省略,当不重读时,表示一般的肯定,可以省略。
*【能愿动词】
又叫助动词,能用在动词、形容词前边表示客观的可能性、必要性和人的主观意愿。
常见功能:
做状语,有“X不X”式和“不X不”式;可做谓语或谓语中心;不能用在名词前面,不能重叠,不能带助词“了、着、过”等,不能带数量补语。
3.动词的语法特征:
①常作谓语或谓语中心,多数能带宾语;
②能受副词“不”修饰,多数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但表心理活动的动词和一些能愿动词能够前加程度副词;
③动词多数可以后带“着、了、过”等表示动态;
④有些动作行为可以重叠,表示短暂、轻微(动作的动量少或时量少),限于表示可持续的动作动词,单音节重叠式AA式,双音动词重叠式ABAB式,动宾式合成词的重叠式AAB式,如“散散步,睡睡觉,洗洗澡”
实词——形容词
1.形容词的意义:
表示性质、状态等
2.形容词的种类:
性质形容词——软、硬、酸、甜、远、近
状态形容词——雪白、笔直、火热、血红、绿油油、水灵灵、黑不溜秋
不定量形容词——多、少、全
唯谓形容词——陋、盎然、昏沉
3.形容词的语法特征:
①形容词常作谓语或谓语中心和定语,多数能够直接修饰名词,少数性质形容词能够直接修饰动词,作状语,通常要重叠或者加助词“地”才可以作状语,一部分形容词也可以作补语;
②形容词不带宾语,但“使动词“除外,兼属动词,能带宾语。
还有“花了眼、直着身”中“花、直”表示一种变化或者事物表现为某种状态的词,这种词,前加程度副词时是形容词,不能带宾语;后带宾语时不能前加程度副词,这些词兼属形容词和动词;
③性质形容词大部分能受程度副词修饰,性质形容词的重叠式和状态形容词,或者因为是表情态的,或者因为本身带有某些程度意义,不能再受程度副词修饰;
④有些性质形容词可以重叠,表示形状程度的加深或适中,重叠后不能前加副词“很”。
单音节——AA或AA的、AA儿;双音节——AABB,AABB(的),AABB(儿);A里AB式
⑤有些单音性质形容词可带上叠音词缀或其他词缀,如“红彤彤、亮堂堂”不能加“很”;
⑥状态形容词,如“雪白、漆黑”本身已表示特定状态和程度,而且程度较深,不用加“很”或重叠,但可以作词的重复,表示强调,舒服修辞的反复格。
⑦唯谓形容词指的是不能带“了”,句法功能上又只能作谓语的形容词。
一般不能由光杆形容词独立作谓语,可受“不”等词语的修饰。
实词——区别词(非谓形容词)
1.区别词的意义:
表示人和事物的属性,有区分事物的分类作用。
2.举例:
慢性、急性、欧式、彩色、上等、中等、小号、大号、野生、人造、男、女、雄、雌、单双、阴性、阳性、军用、民用、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
3.区别词的语法特征:
①能直接修饰名词和名词短语,作定语;多数能带“的”形成“的”字短语;
②不能单独做谓语、主语、宾语,组成“的”字短语或联合短语或成双对比后可以做主语、谓语、宾语;
③不能前加“不”,否定时前加“非”
※区别词和形容词的区别:
形容词能充当定语,还可以充当谓语,一部分能做补语和状语,能前加副词“不”和“很”;区别词只能充当定语,不能单独作谓语、状语和前加“不”,即缺少谓词功能,不能归入谓词。
※区别短语和词的区别:
例如“男运动员、女医生”能够插入“的”,算是区别短语;而“女人、男孩儿”中间不能插入“的”,是词,“男、女”是语素不是词。
实词——数词
1.数词的意义:
表示数目或次序。
2.数词的种类:
①数词:
表示数目的多少。
②序数词:
表示次序前后。
3.数词的语法特征:
①数词通常要跟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才能作句法成分。
“数·名”组合及特殊用法:
例如“四小龙、三兄弟、五壮士”,“睁一眼闭一眼”“九大行星、三大流派”。
基数词不能单独作句法成分,限于在数学计算时或文言文格式中可以但用;序数词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直接修饰名词,多数是组成专名,中间不用量词,如“第二车间、第三林场”
②数量短语通常用作定语或补语、状语。
③固定用法:
“俩、仨”是“两个、三个”的和音,不能再加量词;
④倍数只能用来表示数目的增加,不能表示数目的减少;分数既可以表示数目的增加也可以表示数目的减少。
实词——量词
1.量词的意义:
表示计算单位。
2.量词的种类:
物量词:
表示人和事物的计算单位;
动量词:
表示动作次数和发生的时间总量。
3.量词的语法特征:
①量词总是出现在数词后边,两者一起组成数量短语,做定语、状语或补语等;
②单音量词大都可以重叠,重叠后能够单独充当定语、状语、主语、谓语,不能作补语、宾语;数量短语也可重叠,组成“一A一A”式或“一AA”式,重叠后作定语表示数量多,做状语表示按次序进行,做主语表示“每一”;
③量词有时单独作句法成分,如“我想有个家”,“个”是“一个”的省略,且只限于数词“一”。
量词用在指示代词后面,构成指量短语,数量短语和指量短语统称为量词短语。
实词——副词
1.副词的意义:
副词常限制、修饰动词、形容词性词语,表示程度、范围、时间等意义。
2.副词的种类:
表示程度——很、最、十分、太、非常、分外有点儿、几乎、过于、尤其
表示范围——都、只、统统、一齐、一律、单、就
表示时间、频率——在、正在、将要、就要、顿时、赶紧、始终、渐渐
表示处所——四处、随处
表示肯定、否定——必定、准、的确、没有、没、未、是否、不必、不用
表示情态、方式——特意、大肆、猛然、突然、公然、连忙、暗暗、稳步
表示语气——难道、大约、幸而、反倒、果然、居然、何必、明明、恰恰
3.副词的语法特征:
①副词都能做状语。
程度副词“很、极”还可以作补语。
修饰名词主语的副词有“就、仅仅、仅、只、光、单、淡淡、几乎”等。
②副词一般不能单说,只有“不、没有、也许、有点儿、当然、马上、何必”等在省略句中可以单说。
③部分副词能兼有关联作用,如“越说越快”“有说有笑”。
“没有(没)”既是动词又是副词,否定人物或事情的存在时是动词,否定动作或性状存在时是副词。
“白、老、净、怪”等词修饰名词时是形容词,修饰动词、形容词时是副词。
※时间副词和时间名词的相似处——都是表示时间又可以作状语,但是副词不能作主语、宾语、定语,而时间名词可以。
实词——代词
1.代词的意义:
代词有代替、指示作用,所代的词语能做什么句法成分,代词就能做什么成分。
2.代词的种类:
①按句法功能划分,可分为——代名词、代谓词、代副词
②按作用划分,可分为——人称代词、疑问代词、指示代词。
3.代词的语法特征:
①人称代词可以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和其他代词。
※“我们”&“咱们”:
在口语中,“咱们”包括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是包括式;“我们”只包括说话人一方的群体,排除听话人一方,是排除式用法;谈话或文章中只用“我们”时,既可以用于排除式也可以用于包括式。
※“他们”可指称有男有女的一群,也可以指称人和事物。
②指示代词用来代指人和事物。
“这”为近指,“那”为远指,“这,那”等有指示和代替作用,“这,那”对举着用,指代众多的人或事物,是虚指用法,即不确指任何事物。
“每、各”是分指,指全体中的任何一个个体,“每”侧重于个体的相同的一面,“各”侧重于不同一面。
“某”是不定指,“另“是旁指,指所说范围之外的,二者都是指不确定的人或事物。
③疑问代词的主要用途是表示有疑而问(询问)或无疑而问(反问、设问)。
“哪”表示疑问,不确指,要求在所指代的人或事物中选定,指示代词“那”一般所指是确定的。
“哪里、哪里”连着用可以表示否定,不表示问处所,在别人夸奖自己时用它比用“不、不”委婉些。
【疑问代词的任指和虚指】
①任指:
表示任何人或事物,说明在所说的范围内没有例外,表任指的代词后头常出现“都、也”等副词表周遍性;
②虚指:
指代不能肯定的人或事物,包括不知道、说不出或不想说出的。
转述别人说的话时,可以用来指代不必或不愿具体说明的对象,这时代词也可以叠着用。
“什么”也可以用来表示列举未尽之意,用在并列名次短语后面时加上“的”
实词——拟声词
拟声词是模拟声音的词,又叫“象声词”。
拟声词模拟声音时给人一种如闻其声的音响效果,能是语言具体、形象,给人以如临其境的实感。
拟声词不是虚词的原因:
拟声词能做句法成分和读例句,不应归入虚词。
拟声词不是形容词的原因:
拟声词不受程度副词修饰,又能作独立语。
实词——叹词
叹词是表示感叹和呼唤、应答的词。
叹词的独立性很强,常用作感叹语(独立成分)也可单独成句。
第三节词类(虚词)
虚词的共同特点:
①依附于实词或语句,表示语法意义;
②不能单独成句,不能单独作句法成分;
③不能重叠
虚词——介词
1.介词的意义:
介词起标记作用,标明跟动作、性状有关的时间、处所、方式、原因、母的、施事、受事、对象等。
2.介词的种类:
表示时间、处所、方向——从、自从、自、打、到、往、往、趁、顺着
表示依据、方式、方法、工具、比较——按照、依据、靠、本着、用、拿
表示原因、目的——因为、由于、为了、为着
表示施事、受事——被、给、让、叫、归、由、将、把、管
表示关涉对象——对、对于、关于、同、和、替、向、除了
虚词——连词
1.连词的意义:
连词起连接作用,连接词、短语、分句和句子等,表示并列、选择、递进、转折、条件、因果等关系。
2.连词的种类:
连接词、短语——和、跟、同、与、及、或
连接词语或分句——而且、而、并且、并、或者
连接复句中的分句——不但、不仅、虽然、但是、与其、因为
3.“和、跟、同、与、及、以及”等表示联合关系,叫“和”类连词,主要用来连接名词性词语,“和”也可以连接双音节谓词性词语,作各种语法成分。
“及”只能连接名词性词语,“以及”还可以连接动词性词语。
“而且”能连接谓词性词语,表示意思更进一层;
“并、并且”连接动词性词语或分句,表示并列关系或递进关系。
※连词“和”与介词“和”的区别:
①连词“和”所连接的两个词语是联合关系,一般可以互换位置而句子的基本意思不变。
而介词“和”的前后两个名词性词语没有直接的语法关系,更不能互换位置。
②介词“和”前面可以出现状语,连词“和”前面不能出现状语。
③连词“和”有的可以省去,介词“和”不能省去或改为顿号。
※在我国宪法条文的表述中,用“和”作连词,用“同”作介词。
虚词——助词
1.助词的意义:
助词的作用是附着在实词、短语或句子上面表示结构关系或动态等语法意义。
2.助词的种类:
结构助词——的、地、得
动态助词——着、了、过
比况助词——似的、一样、
(一)般
其他助词——所、给、连
3.结构助词:
主要表示附加成分和中心语之间的结构关系。
定语后用“的”状语后用“地”补语前用“得”。
4.动态助词
动态指的是动作或性状在变化过程中的情况,是处在哪一点或哪一段上。
动态不是表示时间发生的时间。
它可以表示时间在过去,现在或者将来的动态,动态又叫“体”或“情貌”
1)“着”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动作在进行或状态在持续,即有时表示动作正在进行中,有时表示动作结束之后的状态一直在持续。
2)“了”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动作或性状的实现,即已经成为事实,动作或性状的发生跟时间没有必然联系,所以“了”不受时间限制。
3)“过”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曾经发生这样的动作或者曾经具有这样的性状,因此动词、形容词前面可能用上副词“曾经“或者表明过去时间的词。
4)“的”插在动宾短语中间,表示过去发生的事情。
5)“来着”用在句末,一般表示不久前发生过的事情。
“的”和“来着”都限于表示过去的事情,只是“的”偏重于强调动作的时间、处所、方式、施事等,而“来着”偏重于肯定动作行为。
助词“看“念轻声,是尝试态,用在重叠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表示尝试。
动词常用重叠式或者后面带动量、时量补语。
5.比况助词:
附着在名词性、动词性、形容词性词语后面,表示比喻。
比况短语经常跟动词“好像”配合使用。
6.其他助词:
“所”用在及物动词前面,组成名词性短语。
“被……所”“为……所”表示被动。
“给”紧靠在动词前面,表示被动态,即使删去也不形象句子的基本意思。
“连”用在名词性、动词性、形容词性词语前面,与“也、都、还”相呼应,组成“连……也(都)……”格式,表示隐含比较,“连”可以省略。
虚词——语气词
1.语气词意义:
作用在于表示语气,主要用在句子的末尾,也可以用在句中主语、状语的后头。
【句中表达语气的手段:
①语气词;②语调;③副词“难道、多”等;④句法格式,如“V不V”式,“是……还是……”等】
2.语气词的种类:
陈述语气——的、了、吧、罢了、也罢、也好、啊、嘛
疑问语气——吗(么)、呢、吧、啊
祈使语气——吧、了、啊
感叹语气——啊
3.语气词的语法特征:
①附着性强,能附着在全句或句中词语的后面;
②语气词常常跟句调一起共同表达语气,有的语气词可表达多种语气。
※语气词“的”和结构助词“的”的区分:
1看“的”的后面能不能添加上相应的名词,可添加的是结构助词,不可添加的是语气助词;
2看删去“是、的”之后,句子的基本意思改变了没有,如果改变了,“的”就是结构助词,相反就是语气助词。
3可以用改为否定句的方法来检验,看否定词加在什么位置上:
能加在“是”前,是结构助词,只能加在“是”后,是语气词。
※语气词“了”和动态助词“了”的区别:
语气词“了”只能附着于句尾,动态助词“了”可以处于句中。
有时二者在句末连用,根据同音删略的原则,删了一个剩下一个,兼有语气词和动态助词的作用。
※“关于”和“对于”的区别:
1表示关联、涉及的事物,用“关于”;指出对象,用“对于”;
2“关于”组成的介词短语作状语,要放在主语之前;“对于”组成的介词短语作状语,放在主语前后都可以。
3“关于”组成的介词短语常常做标题,“对于”组成的介词短语就少见。
第四节短语
1.短语的概念:
短语是意义上和语法上能搭配而没有句调的一组词,所以又叫词组,它是大于词而又不成句的语法单位。
组成短语的语法手段是语序和虚词。
2.短语的分类:
1主要有:
结构类——看构成短语的词与词之间的结构关系;功能类——凭它进入更大的短语里担任职务的能力,即充当语法成分的能力。
2按短语构成要素是否凝固来分:
固定短语和临时短语
3从意义上分:
单义短语和多义短语
4按成句能力分:
自由短语——能加句调独立成句;不自由短语(黏着短语)——不能加句调独立成句
5按短语的层次多少划分:
一层短语(简单短语)和多层短语(复杂短语)
一.短语的结构类型
(一)五种基本类型——按内部结构关系分的类型
1.主谓短语:
陈述关系的两部分组成,前部分是被陈述的对象是主语,后面陈述的部分是谓语。
2.动宾短语:
由有支配、涉及关系的两个部分组成,前头起支配作用的部分是动语,后面时宾语表示做什么、是什么
3.偏正短语:
定中短语和状中短语
4.中补短语
5.联合短语:
由语法地位平等的两项或几项组成,其间是联合关系,可细分为并列、递进、选择等关系。
(二)其他短语
1.连谓短语:
由多项谓词性成分连用,谓词性成分之间没有语音停顿,没有上述五种基本结构关系,也不用任何关联词语。
2.兼语短语:
由前一动词的宾语兼做后一谓语的主语,即动宾短语的宾语和主谓短语的主语套叠,形成一个有宾语兼主语双重身份的“兼语“。
3.同位短语(复指短语):
多由两项组成,前项和后项的词语不同,所指是同一事物。
※同位短语&联合短语的区别:
①同位短语的前后项是异名同物,用不同的词表示同一人或事物,联合短语的前后项是异名异物;
②同位短语中间不能插入虚词,联合短语可以;
③同位短语是名词性的,联合短语有名词性和其他词性
4.方位短语:
由方位词直接附在名词性或动词性词语后面组成,主要表示处所、范围或时间,具有名词性。
※表示处所的方位短语&定中短语的区别:
可以用能否插入“的”来鉴定——不能插入“的”为方位短语,能插入则为定中短语。
5.量词短语:
由数词或指示代词加上量词组成。
由数词加量词组成的短语是数量短语;由指示代词、疑问代词加量词组成的短语是指量短语。
6.介词短语:
由介词附着在名词等词语前面组成,常修饰谓语,表明动作的工具、方式、因果、施事、受事、对象等多种语义。
7.助词短语
(1)“的”字短语:
由助词“的”附着在诗词或短语后面组成,指称人或事物,属于名词性短语,能做主语、宾语。
(2)比况短语:
由比况助词“似的”“一样”“
(一)般”附着在名词等词语后面,表比喻或推测。
(3)“所”字短语:
由“所”加在动词前面组成,指称动作所支配或关涉的对象。
二.短语的分析
从结构上看,切分出的两个成分必须是语法单位(词或短语或是短语的等价物,包括它的省略形式)
从功能上看,切分出的两个成分必须有语法关系,或者习惯上能组合、搭配;
从意义上看,切分出的两个成分加起来符合整体的原意。
三.短语的功能类
短语有两方面功能:
一是作句法成分,所有短语都能充当一个更大的短语的组成成分
二是成句,大部分短语加上句调都能独立成句。
第五节句法成分
一.主语
1.主语的构成材料:
名词性宾语——包括名词、数词、名词性的代词和名词性的短语,多表示人或事物;谓词性宾语——包括动词、形容词、谓词性的代词、动词性短语、形容词性短语(含主谓短语),以动作、性状或事情作陈述的对象。
2.主语和话题。
主语是一个句法概念,而话题是一个语用概念,话题是谈话的出发点,关注点,常指一句话中新情况的陈述对象,与“说明”配对,话题又叫“主题”,说明又叫“述题”,可以出现在句首也可以由句中时间、处所状语充当。
3.主语的语义类型:
施事主语——发出动作、行为的主体,主谓的语义结构式“施事+动作”;受事主语——承受动作、行为的客体,主谓的语义结是“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