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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购买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

服务购买:

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

沈光亮

2012-11-2611:

02:

22  来源:

《情报资料工作》2011年03期

  【英文标题】ServicePurchase:

ANewModeofUniversityLibrariestoParticipateinPublicCultureService

  (LuoyangInstituteofScienceandTechnology,Luoyang,471023)

  【作者简介】沈光亮,男,1971年生,洛阳理工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洛阳理工学院图书馆河南471023

  【内容提要】文章首先对公共服务购买的内涵和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然后对如何实施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购买和购买的内容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委托服务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Firstly,thepaperdiscussestheconnotationofpublicservicepurchaseandthenecessityofuniversitylibrary'sparticipationinpublicservicepurchase,andthenanalyzeshowtoimplementuniversitylibrary'sparticipationinpublicculturalservicepurchaseaswellaswhattopurchase.Finally,severalissuesofuniversitylibrary'sparticipationinpublicculturalservicepurchasethatneedtobesolvedareproposed.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服务购买universitylibrary/socialservices/servicespurchase

  我国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有开展,但因管理体制、服务意识、运行机制、服务能力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各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化服务持谨慎态度,社会服务难以普及,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程度普遍较低。

本文试从服务购买模式探讨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公共服务购买

  政府公共服务购买就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1]。

根据情况服务购买可采用有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多种方式[2]。

与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相比,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具有回应性,能够满足公共需求的多样性和异质性。

同时,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可以使政府从繁重的公共服务供给事务中解放出来,专门从事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负责监督工作,由此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3]。

  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一般属于准公共服务,多是那些不可收费的且难以盈利的公共服务,所以政府需要付费给服务的提供者,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医疗、教育、文化等都可以全部或部分实行政府购买。

文化服务具有较强的非物质性和专业性,也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

2003年前后,我国上海、北京等地兴起了公共服务购买的热潮,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都已先后出台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上海、无锡、深圳等地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

温江永宁镇政府与芙蓉文化艺术团鉴定购买协议,规定文化演出数量和内容,与桥梁文化艺术学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将服务设施委托给该校运营[5]。

香港地区社会服务及福利性民间组织总收入来自于政府购买服务更是高达70%[6]。

  2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的必要性

  高校图书馆没有公共文化服务的强制性责任,如开展公共服务存在人员编制、资金需求的缺口,加上管理难度和工作量的增加,更是缺乏服务社区的主动性。

目前,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更多因发展进程需要的临时性合作。

如校际联合建设图书馆,政府是为了打造现代化城市标志性文化名片,而高校则是想从当地政府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再如一些城市或区为了文明城市/区建设的需要,会临时地争取在高校图书馆挂上市/区图书馆的牌子应付检查评估。

虽然目前国内也有不少高校图书馆开展公共服务,但多局限于图书资料的借阅,或者侧重针对性较强的信息咨询和专题服务。

这种社会化服务是不全面的,社会辐射范围极其有限,在公共文化服务中所起的作用极其有限。

  现在我国高校办学经费除依赖公共财政投入外,更多依靠的是政策支持,因此,严格地说高校只能属于准公共组织,这为高校参与公共服务和经济建设打开了方便之门。

不少高校以创办经济实体的形式从事科技开发和人才支持工作,在为社会提供科技支持的同时,也获取了较好的经济收益。

但目前高校的社会经济活动多是非物质性的,一直以来,如果以视为国有资产的高校物资资源来获取经济回报往往会受到社会非议和责难。

高校图书馆主要服务于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必然要付出人力、物力等成本,无论是从高校层面还是图书馆层面,都不会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为自己额外增加成本。

一项活动若要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归根到底要靠长久的利益机制,目前高校图书馆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缺乏有效、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成为阻碍服务推进的最现实的障碍。

因此,必须解决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机制和成本补偿问题,由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服务委托或项目购买不失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一种可行模式。

  3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的实施

  高校图书馆通过政府文化部门的服务购买或直接接受委托参与公共文献信息服务是一种经济行为,必须通过一定的资格评审,签订严格的合作协议,以规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需要专业化的监督和用户评价,以保证高校图书馆公共文献信息服务的质量和行为规范。

  3.1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的形式

  文献信息服务通过物质性的文献信息传递来提供非物质性的知识信息阅读传播,因此,它既具有物质性公共服务的特点,也具有非物质性公共服务的特点。

因此,需依据高校图书馆公共服务内容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服务购买方式。

  

(1)长期服务购买。

这类购买方式一般适用于那些长期需要的服务或资源供给。

如高校图书馆将闲置的馆藏文献资源根据居民需求长期分量提供,政府职能部门或服务网点按量核算补偿。

  

(2)任务性服务购买。

这类购买方式一般适用于一次性资源供给或服务,服务或资源提供完成时合同即可终止。

如高校图书馆针对社会开展的业务培训、信息咨询、课题信息跟踪服务或项目评估等服务,因其时间性、针对性较强,一般适用于任务性服务购买。

  (3)业绩服务购买。

业绩服务购买是政府职能部门要求高校图书馆明确界定服务的种类和标准,按照资源、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对服务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服务购买形式。

如对高校图书馆提供的文献资源,不仅根据提供的数量,还要根据其利用的效果来综合给予考核,从数量和内容两方面来考核文献资源的质量。

对于任务性文献信息服务,更多也应从实际业绩来给予质量评价。

  3.2购买合同的签订

  

(1)合同签订主体。

高校图书馆公共文献信息委托服务合同签订主体不仅包括高校图书馆(高校)和受益社区,还应该包括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

政府职能部门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唯一责任主体,保证公共文化服务的顺利开展是其天然的义务。

图书资料对高校而言属于国有资产,高校图书馆有责任保证其安全完整。

受益社区作为图书资料的使用方,也有保证其完整的义务。

高校图书馆的图书资料供给和服务不是无偿的,需要社区或政府给予一定的成本补偿或经济回报,社区自身经济能力有限,难以保证对高校图书馆的经济支付,政府职能部门即要对社区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也应从公共财政中拨款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

  

(2)合同协议内容。

高校图书馆公共文献信息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合同各方面的责任认定。

高校图书馆主要负责文献资料服务的内容、数量、质量、方式、周期等;社区的责任主要包括社区或其服务网点对图书资料的管理方式、服务方式、损失办法、归还保障,回报约定等;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责任主要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对社区图书资料利用状况的监管、对社区图书资料服务的经济支持力度和方式等;②服务补偿标准。

政府公共文化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高校文献信息资源供给量或实效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的幅度应满足两个要求:

一是要小于相应资源更新的现实成本,二是对高校图书馆自身建设有必要;③服务补偿实施办法。

主要包括对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成本的考核方式、办法和支付方式;④保障措施及违约处理。

主要包括合同各方对各自职责、义务履行的保障措施、合同行为的考核办法和违约的处理办法;⑤合同各方关于文献信息服务与管理的另行约定,如高校图书馆对社区文献信息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协议的补充或修改办法等。

  3.3服务质量的保障

  公共文化购买服务对高校图书馆而言,实际操作难度并不大,因为它本身具有较强的文献信息资源优势和服务专业优势。

但就政府职能部门和受益社区来说,各自的职责却更多涉及管理领域和资金领域。

简单地说,为保障公共文献信息服务的质量,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各个主体需要建立和完善公众需求表达机制、服务行为监管机制和服务质量评价机制。

  

(1)公众需求表达机制。

社会居民是公共文献信息服务的最终受益者,也是公共文献信息服务质量最终的评价者,积极听取居民的文化需求意愿并努力响应是保证公共文献信息服务质量的基础。

居民的文化需求表达机制建设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关于文献信息服务供给需要的条件可以被居民了解,形成选择需求表达的有效性基础;二是建立文献信息服务供给主体对居民需求敏感反应机制。

  

(2)服务行为监管机制。

服务行为的监管是相互的,只有文献信息服务实施主体各方的相互信任和协作,才能保障服务质量。

以图书资料供给委托为例,高校图书馆除了履行图书资料提供责任外,还要随时了解服务网点对图书资料的管理情况,如有违约现象及时向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

服务网点在接收高校图书馆提供的图书资料后,首先要核对图书资料在内容、数量和质量上是否达到协议要求,然后采取科学的办法,加强图书资料的保管,通过便利的服务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效率。

政府职能部门要对社区图书资料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督促社区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能力。

此外,各个服务实施主体还应加强自我评价,主动接受其他实施主体和居民的监督。

  (3)服务质量评估机制。

政府职能部门应建立一个科学、公正、专业化的评估考核标准体系,并将其纳入委托合同之中,定期对高校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偿,效果较差或违约行为应给予警告或制止,严重的应中止购买服务。

为了增强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参与评估者既包括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也应邀请相关管理部门人员、专业文化服务人员和社会居民。

  4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购买内容

  4.1图书资料供给

  公共文献信息服务需要大量的文献资源且经常更新,经费投入较大且要求持续。

而高校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更新较快且利用率普遍不高,相对于社会居民的文献需求难以满足的情况,这是一种资源浪费。

高校图书馆大量闲置馆藏资源完全可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所用且不会影响高校自身的需要。

  高校图书馆以资源供给的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购买,对高校来说,盘活了固定资产,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节约了文献信息服务成本,而居民从中得到实惠和方便,多方互利互赢。

而且,这种参与方式不涉及现有管理体制变革,避免高校投入精力过多,保证政府单一服务主体的顺畅运行,只要在双方利益平衡上达到一致,完善相关的操作细则即可实现,简便易行。

  4.2向社会居民直接开放服务

  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或社区直接向高校图书馆购买社区居民文献信息服务,依据办证数量或借阅数量,双方协议经济补助标准。

为了保证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文献信息利用,高校图书馆向社区居民开放可以避开校内读者利用图书馆的高峰期,如开学前两周、期末、晚自习期间等时段。

寒暑假期时高校图书馆的书刊、阅览室的座位和机房的计算机大部分都闲着,如果能利用好这个时间段对社区读者开放,具有投入少、影响小等特点,图书馆信息资源也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实现社会读者和高校图书馆的双赢。

  4.3与社区共同开展文化活动

  高校图书馆可以结合社区和本馆的实际状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组建社区老年人学习中心,开展下岗工人再就业学习指导,为社区中的从业人员提供二次学习的场所,组织各种学习培训,举办各种展览、演示会,举办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专业培训班,协助社区策划、组织各种节日活动等,向社区居民提供延伸服务。

  通过开展延伸服务,一方面可以满足社区居民精神生活的需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另一方面使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创造一种和谐、友好的社区人际关系氛围。

扬州大学图书馆与扬州市图书馆、扬州晚报等共同主办的“扬图讲堂”系列活动,通过邀请名家做讲座的形式,讲授一些关于人文社科方面的知识,该活动深得扬州市民的好评,使“扬图讲堂”真正成为市民的大课堂[7],充分说明了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活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4.4社区文化管理服务人才的培训

  高校图书馆可在对公共文化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兼顾学历与非学历、综合与专题、一般与重点、群体与个别的不同培训类型与模式,由培训对象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特别要注意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与实效性。

另外,还可以采取高校图书馆与社会文化管理服务人员双向挂职的方式,增加培训的实践性。

  4.5社区居民技能培训

  

(1)居民信息技能培训。

高校图书馆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读者的培训工作,对社区读者进行现代化信息服务内容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帮助读者熟悉各种不同的信息资源,准确表述信息需求,掌握获取所需信息的工具和技术,提高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

  

(2)居民职业技能培训。

高校图书馆可以联合高校专业人员,为社区居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人教育以及再就业指导等,提高居民的社会就业能力。

而在工作闲暇之余,社区居民也愿意培养一些个人兴趣,开发自身潜力。

  (3)青少年教育。

建立科学、针对性强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内容体系是建设社区青少年教育中心,推进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要环节。

高校图书馆可以针对社区青少年开展道德实践、法制、生命自护、生活技能、社会礼仪等内容的教育活动。

  此外,高校图书馆还可以根据社区居民或单位团体的需求,向其提供信息咨询。

这类信息服务属于特定个体的消费性需求,也需要在双方谈妥服务方式、质量和报酬的情况下开展,只是服务购买的责任者不是政府,而居民或单位团体。

  5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委托服务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的委托服务主要是围绕高校图书馆的资质、服务质量评估、服务效益评价等过程来进行,其中充满着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或社区与高校图书馆的博弈,一旦其中某一环节失败,势必对整个委托服务产生较大的影响。

  5.1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的社会资质

  服务委托既是公共行为,也是市场行为。

政府主管部门在选择服务供应机构时,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投入效率,必然会在多个服务供应机构间进行科学考查、选择。

高校图书馆要公平参与这种服务竞争,首先要解决参与市场行为的资质问题,即高校或高校图书馆以什么样的身份参与政府公共服务委托时的市场环境。

  我国目前已有的图书馆法规条例与其他部门适用法对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均无法律规定,也没有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收费的法律明确依据。

当前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或委托公共服务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法》,但并没有明确将公共服务项目纳入采购范围。

第21条对供应商的界定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8],第23条对供应商需具备条件的规定明显只针对企业组织,实质上排除了非经济组织的政府购买资质。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2002修订)虽然指出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应开展社会文献信息服务,并“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9],但没有说明收费的依据。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则直接将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文献信息服务和图书资料提供视为“鼓励”和“捐赠”行为[9]。

高校图书馆作为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拨款和公民资金支持的公共组织,其公共文化服务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回报如果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支持,极易遭受社会公众的责难。

  5.2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补偿成本的核算

  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行为本身并不困难,关键在于政府或社区能够给予多少成本补偿和保障。

笔者认为,对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本核算应从实际经费支出、图书数量和服务效果等方面综合考虑,这是因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最终目的是满足居民需要,而居民文献信息需要即有相对稳定的一面,也有特定时期特定需求的一面,同时文献信息服务既有物质性供给,更要兼顾非物质性服务效果,只有这样,社区图书资料服务才能得到居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高校图书馆也才能得到规模收益。

  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成本核算较为容易,但图书资源提供的适当补助却需要认真的协商。

这种补助即不能高于图书资料的实际价格,也不能低于高校图书馆的期望,前者违背了政府或社区节约服务成本的基本意愿,后者则让高校图书馆失去服务所带来的规模经济回报,丧失了对高校图书馆建设和实际促进意义,进而也削弱了高校图书馆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二者的利益平衡是建立保证经济补偿机制的重点和基础。

  5.3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补偿资金的来源

  资金是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

在我国现有的经济基础、管理理念和民众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作用下,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还没有纳入普遍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和随意性。

就国外经验来看,公共文化事业的建设资金即来源于公共财政供给,更多来自于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并形成良好的文化产业来保证文化服务的持续开展。

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复杂性和微利性造成社会非公共文化组织缺乏必要的培育条件,加之社区自身经济保障能力较低,因此,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公共文化服务依赖于单一的政府投资,因此,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具有难以推卸的责任,必须保障服务购买所需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公共文献信息服务服务不等同于纯粹的公共服务。

自学、阅读等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文化素质、生活质量和学习能力,是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这部分文化需求即为纯公共服务,市场和个人都不能解决,只有依靠政府力量才能满足公民的需求。

而单位或团体文化需求因其特定需求则可视为准公共服务。

对于那些个性需求较强、知识含量较高、服务较复杂的文化需求则应视为消费性文化服务。

对于准公共文献信息服务和消费性文献信息服务,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高校图书馆或视服务成本收取一定的成本或报酬,这即是对高层次文化服务的一种尊重,也是文献信息服务调控的必要手段。

服务收益即可以投入社区文化建设,也可以给高校图书馆一定的成本补偿或经济回报。

  【参考文献】

  [1]杭州市财政局课题组.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问题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0(44):

30-33.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OL].[2011-01-13].

  [3]王达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城市观察,2010(5):

30-37.

  [4]乐园.公共服务购买:

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契约合作模式——以上海打浦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例[J].中国非营利评论,2008(7):

143-160.

  [5]温新,李娟.专业的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温江区永宁镇出现公共文化服务托管新模式[N].成都日报,2010-03-10.

  [6]焦述英.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讨[J].行政与法,2010(5):

68-71.

  [7][2011-01-13].

  [8]《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2002修订)[OL].[2011-01-13].

  [9]《北京市图书馆条例》[OL].[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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