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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娃传》涉及的文化常识

《李娃传》涉及的文化常识

一、丧葬之礼  丧葬在中国礼仪文化之中一直占有很高的地位,作为人一生行程的结束,同时也作为在另一个世界行程的开始。

民众对于死亡的畏惧,再加上中国人强烈的孝道,使得丧葬文化变成了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尤其是长久所遵循的厚葬等礼仪习俗。

并且丧葬习俗随着时间的变化形成了严密的制度与思想体系。

我国古代对丧葬礼仪一向十分重视,认为这是子孙尽孝的最重要的表现,国君和贵族在这方面的要求更严格,形成了许多繁文缛节。

诸如服丧的级别,服丧的时间,服丧的样式,举哀的程序,殡葬的规格等等,历来都有严格而琐碎的规定。

在古代,不同身份的人去世都有不同的称呼。

《礼记·曲礼下》就记载,“天子死了叫做崩,诸侯死了叫做薨(hōng),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  

 古人对“死”有许多讳称,主要的有:

      ①崩(驾崩):

帝王、太后去世;

山陵崩:

天子去世;

      ②薨:

诸侯、有权位的大臣去世;

      ③卒:

大夫及以上官员去世;

      ④不禄:

士之死;

      ⑤死:

庶人,平明百姓之死;

      ⑥没(殁):

嫔妃之死;

      ⑦殇:

未成年人死亡;

      ⑧殒:

泛指死亡;

      ⑨涅槃、圆寂、示寂:

僧人之死;

      ⑩坐化:

佛教用语,谓修行有素的人,端坐安然而命终。

但非普通信众,通常指正式修行在寺院(庙)的宗职者。

      11羽化、登仙:

道士之死;

      12牺牲、捐躯:

英雄壮士之死;

      13云终、告终、夭亡:

青壮年死亡;

      14寿终:

老年人死亡;

      15正寝:

男长辈之死;内寝:

女长辈之死;

      16归主:

基督教徒之死

      17无常:

回民伊斯兰教徒之死。

      18一般人的死称:

亡故、长眠、长逝、过世、谢世、逝世、寿终、殒命、捐生、就木、溘逝、老、故、逝、终等。

(一)丧礼  死者在弥留之际,要为他换一下铺位,这叫做“易箦”(zé)。

临终时用蓬松的绒絮放在口鼻上,观察是否断气,这叫做“属纩”(zhǔkuàng)。

人一死便要为他招魂,称为“复”,古人认为人死后,魂就会离开躯体,到位于北方的冥府去。

概因传说中北斗是主死之神。

(南斗是主生之神。

)因此在人刚刚去世的时候,由活着的人手持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登上屋顶,朝着北方呼喊死者的名字,以招其灵魂回复其体。

经过千呼万唤,不见复活,这才开始操办正式的丧事。

招魂所用的这件衣服叫“寿衣”。

(二)葬礼  接下来是为死者沐浴,之后便进入“殓”这个环节了。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

有小敛,有大敛。

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

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

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

也依官位高下及地位尊卑受礼的限制,不仅在衣衾的质地和数量上有所差别,在“殓”的时间长短上也有区别。

根据礼仪制度的规定,天子死后,小殓七天;诸侯五天;大夫四天,士三天。

大殓则在小殓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时间均为一天。

  

而盛放尸体的棺材也有严格的规定。

古人在丧葬的器具上,除使用棺外,还有椁。

椁是套在棺外的,所以又称为套棺或外棺。

百姓和一般官吏死后有棺无椁,只有帝王、诸侯、权臣死后才有权享用椁,而椁的数量也随地位的增高而增加,至多可达三四重,而椁的装饰也随之愈发精美,当然最里面的棺在装饰上就要更加豪华奢侈了。

  

古代入殓时,在死者的口中,还要有“饭含”,即在口中含有米、玉等物。

当然权势越大,他口中的“饭含”之物就越贵重。

慈禧口中就曾含有一颗夜明珠,据说此珠能分开合拢,分开时宝珠则透明无光,合拢后便能透出绿光,夜里可在百步之内照见头发。

这样一颗宝珠,当然是价值连城的。

如此奢华的入殓,也只有帝王之家才可能办到,殡礼,带有生者对死者的眷恋之情。

虽然人已去世,但人们仍旧不愿他很快离去,而将死者停放在他生前的居处,像对待宾客一样地侍奉他,故称作殡。

在停放的这段时间内,要选择墓地和占卜落葬的吉日。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

《论语·乡党》:

"朋友死,无所归,曰:

于我殡。

"孔子的意思是说:

"就在我家里停柩吧!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冬,晋文公卒。

庚辰,将殡于曲沃。

"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葬。

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

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

绋是拉柩车的绳子。

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

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

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挽歌起源甚早,据说最初时是挽柩者所唱之歌,但很早就被移至别处而作他用。

《左传·哀公十一年》:

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陈子行命其徒含玉。

含玉是葬礼,表示必死之决心,那么,《虞殡》当然也就是"送葬歌曲"(杜预语)了。

至于《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四·孝顺皇帝上》:

大将军商大会宾客,燕于雒水;酒阑,继以《薤露》之歌。

挽歌更成了娱宾的节目。

而文人亦学作挽歌,上文中提及的陶潜《挽歌诗》三首,早已成为千古之名篇。

葬礼器物。

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

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

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

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

"仲尼曰: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为其像人而用之也。

"(《孟子·梁惠王上》)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

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

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

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做的"明器"(伴葬的器物)。

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征性就更加明显了。

在入殡期间,还有一项重要的礼仪活动--赠谥(shì)之礼,它虽不属于凶礼的范畴,但与丧葬有直接的关系。

谥,即谥号,就是对死者生前行为、品德的高度概况性的评价和总结,类似于今天的悼词。

谥号又分为官谥、私谥两大类。

官谥是由朝廷授予死者的谥号,私谥则是由亲友等赠给死者的谥号,如北宋的司马光,就谥“文正”二字。

  

(三)祭礼  死者的亲人要戴孝,这叫做“服丧”,服丧者按照关系的亲疏远近服不同级别的丧服。

按照典籍记载,分为五种,称为“五服”:

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斩衰是关系最近之亲属--子女为父母所戴的孝,用粗麻布做成,不逢边,衣缘参差不齐。

服斩衰的人要为死者服丧三年。

在这三年中不能结婚生子,最好要住在墓的边上。

有时候,学生也为老师服这样的重服,像孔子的那帮学生,就在墓边住了三年,三年后方才散去。

子贡不仅如此,又在墓地住了三年,前后共六年,其所以如此,大概是觉得师恩深重吧!

  

丧服详解

  丧服是居丧的衣服制度。

由于生者和死者亲属关系有亲疏远近的不同,丧服和居丧的期限也各有不同。

丧服分为五个等级,叫做五服。

五服的名称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下面根据《仪礼·丧服》所记,分别加以叙述。

  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

凡丧服上衣叫衰(披在胸前),下衣叫裳。

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的,衣旁和下边不缝边,所以叫做斩衰,斩就是不缝缉的意思。

子为父、父为长子都是斩衰[5],妻妾为夫、未嫁的女子为父,除服斩衰外还有丧髻,这叫"(zhuā)衰"。

斩衰都是三年丧(实际上是两周年)。

  齐衰次于斩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

因为缝边整齐,所以叫做齐衰。

《仪礼·丧服》载齐衰分为四等:

(甲)齐衰三年,这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乙)齐衰一年,用杖(丧礼中所执的),这叫"杖期(jī)",这是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丙)齐衰一年,不用杖,这叫"不杖期",这是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的丧服,已嫁的女子为父母,媳妇为舅姑(公婆)、孙和孙女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丁)齐衰三月,这是为曾祖父母的丧服。

  大功次于齐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比齐衰精细些。

功,指织布的工作。

大功是九个月的丧服,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是大功,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为自己的兄弟也是大功。

小功又次于大功,小功服比大功服更精细,是五个月的丧服。

男子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从祖父(堂伯、堂叔)、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弟(再从兄弟)、从父姊妹(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姊妹,为娣妇姒妇也是小功。

  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比小功服更精细,丧期是三个月。

男子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为外孙(女之子)、外甥、婿、妻之父母、舅父等都是缌麻。

  以上是礼经上所记的一套丧服制度。

这套制度在当时虽然不见得全部实行,后世的丧服丧期虽然也有所改变,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点:

第一,在丧期中可以看出重男轻女的情况。

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

明代以前,如果父亲还在,儿子为母亲居丧也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

  第二,在丧服中又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别甚严。

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代以后,庶子为自己的母亲也服丧三年),但是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改为期年丧。

长子、长孙在服丧中很重要。

在丧制中有所谓"承重孙",就是由于嫡长子已死,应由嫡长子的儿子承担丧祭(和宗庙)的重任。

又有所谓"承重曾孙",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闻(讣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

  第三,在丧服中明显地表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

因此,习惯上以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尔雅·释亲》:

"族父之子相谓为族弟,族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注:

"同姓之亲无服属。

"这就是说,族兄或族弟的儿子相互间已经没有丧服的关系,只有同姓的关系了。

  话虽这么说,但在古代过度服丧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的,尤其是在被司马光赞为"三代之后,风化未有若东汉之盛者也"的洛阳一朝。

  原来东汉时期,社会上对士人品格的要求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一个人只要被视为"高节"之士,便会拥有一切,而若被视为节行低劣之人,或是弄虚作假钓采华名之徒,则也会被全社会所唾弃。

所以,出于畏惧,也出于遵循,东汉一代,士人之中,异行异操,数不胜数。

而过度服丧即是其中之一大异行异操。

  过度服丧又可分二种:

一种是久丧,别人服三年我服九年;另一种则是服族丧、服师丧、服名人丧等等,即同族之长辈,或是老师,甚或是一些社会名人,过世之后,一般人不会服丧,而我却要服丧。

像这样的所谓异行异操当然不止于过度服丧一种,钱穆即概括出了八大类若干小项。

至于这些异行异操人士大量进入社会上层主流的后果,则是传统社会基础的瓦解和三国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大混乱。

古人讲到亲戚关系时,常常用丧服来表示亲疏远近。

例如李密《陈情表》:

"外无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

"[6]又如杜甫《遣兴》:

"共指亲戚大,缌麻百夫行。

"在这种情况下,期功缌麻并不指的是丧服,而指的是亲戚了。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发展,丧葬仪式越来越简化,土葬也越来越少,即使某些村落还保留着土葬的习惯,土葬的仪式却也是简化的不能在简单了,丧葬早已没有了曾经的那种“精致”。

作为追思先人得制度,它拥有一定的合理性,作为一种文化它也深深地根植在中国人民的心里。

古代祭礼及跪拜礼:

【牺牲】古代祭祀用的牲畜,色纯为“牺”,体全为“牲”。

《左传·曹刿论战》中有这样的话: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三牲】一指古代用于祭祀的牛、羊、猪,后来也称鸡、鱼、猪为三牲。

一指夏、商、周三代所用牺牲的总称。

【太牢、少牢】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牛、羊、豕(shǐ,猪)三牲全备为“太牢”。

古代祭祀所用牺牲,行祭前需先饲养于牢,故这类牺牲称为牢;又根据牺牲搭配的种类不同而有太牢、少牢之分。

少牢只有羊、豕,没有牛。

由于祭祀者和祭祀对象不同,所用牺牲的规格也有所区别:

天子祭祀社稷用太牢,诸侯祭祀用少牢。

【家祭】古人在家庙内祭祀祖先或家族守护神的礼仪。

唐代即有专人制订家祭礼仪,相沿施行。

宋代陆游《示儿》诗中有这么两句: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斋戒】古代祭祀或重大事件,事先要沐浴、更衣、独居,戒其嗜欲,以示心地诚敬,这些活动叫“斋戒”。

“斋”又称“致斋”,致斋三日,宿于内室,要求“五思”(思其居处、笑语、志意、所乐、所嗜),这主要是为了使思想集中、统一。

“戒”又称“散斋”,散斋七日,宿于外室,停止参加一切娱乐活动,也不参加哀吊丧礼,以防“失正”、“散思”。

古人斋戒时忌荤,但并非忌食鱼肉荤腥,而是忌食有辛味臭气的食物如葱、蒜等,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祭祀时口中发出的臭气,对神灵、祖先有所亵渎。

 【揖让】一指古代宾主相见的礼节。

揖让之礼按尊卑分为三种,称为三揖:

一为土揖,专用于没有婚姻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手微向下;二为时揖,专用于有婚姻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手平而致于前;三为天揖,专用于同姓宾客,行礼时推手微向上。

一指禅让,即让位于比自己更贤能的人。

 【长揖】这是古时不分尊卑的相见礼,拱手高举,自上而下。

【拱】古代的一种相见礼,两手在胸前相合表示敬意。

《论语·微子》中有这样的记载:

“子路拱而立。

 【顿首】古时一种拜礼,为“九拜”之一,俗称叩头。

行礼时,头碰地即起。

因其头接触地面时间短暂,故称顿首。

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如官僚间的拜迎、拜送,民间的拜贺、拜望、拜别等。

也常用于书信中的起头或末尾,如丘迟《与陈伯之书》:

“迟顿首。

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丘迟顿首。

【稽首】古代的拜礼,为“九拜”之一。

行礼时,施礼者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拱手于地,头也缓缓至于地。

头至地须停留一段时间,手在膝前,头在手后。

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礼,常为臣子拜见君王时所用。

后来,子拜父,拜天拜神,新婚夫妇拜天地父母,拜祖拜庙,拜师,拜墓等,也都用此大礼。

【九拜】我国古代特有的向对方表示崇高敬意的跪拜礼。

《周礼》谓“九拜”:

“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日空首,四曰振动,五日吉拜,六日凶拜,七日奇拜,八日褒拜,九曰肃拜。

”这是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在不同场合所使用的规定礼仪。

 【跪】两膝着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脚跟,以示庄重。

如《廉颇蔺相如列传》:

“于是相如前进缶,因跪请秦王。

【坐】古代席地而坐,坐时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

为了表示对人尊重,坐法颇有讲究:

“虚坐尽后,食坐尽前。

”“尽后”是尽量让身体坐后一点,以表谦恭;“尽前”是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以免饮食污染坐席而对人不敬。

【再拜】先后拜两次,表示礼节之隆重。

旧时书信末尾也常用“再拜”,以表示敬意。

【膜拜】古代的拜礼。

行礼时,两手放在额上,长时间下跪叩头。

原专指礼拜神佛时的一种敬礼,后泛指表示极端恭敬或畏的行礼方式。

今人多用“顶礼膜拜”形容对某人崇拜得五体投地。

 【折腰】即拜揖。

鞠躬下拜,表示屈辱之意。

《晋书·陶潜传》载:

陶渊明曾为彭泽县令,州郡派督邮巡视至县,县吏劝陶束带迎见,他感叹地说:

“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

”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后来引申为倾倒、崇拜,如毛泽东《沁园春·雪》: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跪:

两膝着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脚跟,以示庄重。

如《廉颇蔺相如列传》:

“于是相如前进缶,因跪请秦王。

        坐:

古代席地而坐,坐时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

为了表示对人尊重,坐法颇有讲究:

“虚坐尽后,食坐尽前。

”“尽后”是尽量让身体坐后一点,以表谦恭;“尽前”是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以免饮食污染坐席而对人不敬。

       免胄:

诸侯军队过天子门,战车上的左右卫士必须脱胄卷甲,收好兵器,下车步行而过以示对天子的尊敬

       祖:

出行前祭祀路神,引申为半路上为别人设宴送别;

       封禅,斋戒:

祭祀鬼神时,穿整洁衣服,戒除嗜欲;

       执手:

表示亲昵的行礼方式,和现在的握手相似;

       寿:

以酒或物向别人祝福;

       趋:

臣见君时的礼节;

       郊迎:

到郊外等候迎接,以表敬重;

       万福:

旧时妇女对人行礼口中的说辞,后用来代指行礼;

       九宾:

古代外交上最隆重的一种礼仪。

二、婚姻之礼

冠礼、婚礼、丧祭礼、朝聘礼、射乡礼是古代的五项大礼。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娣相从,这统称为"媵"。

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

媵的地位和妾不同。

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

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

《说文》说:

"归,女嫁也。

"《诗经·周南·桃夭》: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

《白虎通·嫁娶》说:

"嫁者,家也。

"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

《白虎通·嫁娶》又说:

"娶者,取也。

"《说文》也说:

"娶,取妇也。

"《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

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

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

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4]。

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

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

《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

《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5],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婚姻在任何时代都是件大事,上古之时尤其如此。

"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而且,古人认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

故曰:

昏礼者,礼之本也。

"上古时代,部落众多,宗法严格,两姓之间,往往通过婚姻关系而相结好。

但是两姓之间文化不尽相同,所以要经过培训,以期婚后能和谐地共同生活。

《礼记·昏义》:

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

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教成祭之。

如实地记载了当时的风尚。

婚冠礼:

古代嘉礼之一。

《周礼》:

“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

”古代贵族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后即可成婚,并享受成人待遇,女子十五岁行笄礼(笄:

束发用的簪子。

古时女子满十五岁把头发绾起来,戴上簪子)后也可结婚。

所以把婚礼、冠礼合称为婚冠礼。

        冠礼:

古代男子成年时(二十岁)加冠的礼节。

冠礼在宗庙中进行,由父亲主持,并由指定的贵宾给行冠礼的青年加冠三次,先后加缁布冠、皮弁、爵弁,分别表示有治人、为国出力、参加祭祀的权力。

加冠后,由贵宾向冠者宣读祝辞,并给起一个与俊士德行相当的美“字”,使他成为受人尊敬的贵族成员。

因为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所以后世将二十岁称作“弱冠”。

        笄礼:

古代女子成年时举行的盘发插笄的礼仪,又称“及笄”“笄年”(古代女子满15岁结发)。

        合卺:

结婚;

        六礼:

中国古代婚姻的六种手续和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媵:

陪嫁的人;

        青庐:

用青布搭成的帐篷,行婚礼的地方,东汉至唐有这种风俗;

       文定:

订婚;

三、科举

    古有乡举里选之说。

《周礼·地官·乡大夫》讲到三年举行一次"大比",以考查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能的人才。

《礼记·王制》提到"乡论秀士",经过逐级选拔,有所谓俊士、进士等名称。

《礼记·射义》还提到诸侯贡士于天子。

这些说法虽然不能证明先秦确有贡举制度,但是后世科举制度上的一些做法和用语,有的是从这里来的。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条很重要的选官之道,便是"养士"。

国君和贵族公子常常把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供养在自己身旁,并随时从这些人中选取适当的人才,派任官职。

当时的所谓"四大公子":

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门下各有食客(也就是"士")数千人,成为各国政府都很重视的力量。

后来国君们发现,只要有官做,天下能人多得很,不必另外用"闲米"来养;而非国君的养士,则由于对国君会形成威胁而渐渐被禁止,养士制度也就消失掉了。

  汉代为了选拔统治人才,有察举的制度。

汉高祖下过求贤诏,汉文帝也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又诏令天下察举孝廉和茂材。

茂材就是秀才(优秀的人才),据说后因避东汉光武帝讳才改称茂才的[1]。

汉昭帝以后,举士包括多方面的人才,东汉承袭旧制。

一般说来,西汉以举贤良为盛,东汉以举孝廉为盛。

但是东汉桓帝、灵帝以后,"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2]。

可见当时的察举已经很滥了。

  汉代被荐举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等第高下授官。

有所谓"对策"和"射策"。

"对策"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举者作答;"射策"则类似抽签考试,由应举者用矢投射简策,并解释射中的简策上的疑难问题[3]。

后来"策问"的形式定型化了,所以后世把它看成为一种文体,萧统《文选》称之为"文"[4]。

"对策"也被认为是一种文体,简称为"策",刘勰《文心雕龙·议对》说是"议"的别体。

汉代董仲舒的对贤良策,是这种文体的名篇。

至于"射策",后来则成了一个典故,杜甫《醉歌行》说"只今年才十六七,射策君门期第一",就是在应举考试的意义上运用这个典故的。

  魏晋以后,地方察举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未废。

所以李密《陈情表》说:

"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5]魏晋南北朝有所谓九品官人法,各州郡都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的高低,分为上上、上中直到下下九品。

这种制度本来是为了品评人才的优劣,以便选人授官,但是后来由于担任中正的都是"著姓士族",人物品评全被豪门贵族所操纵,"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实际上成了门第高低的标志了。

  在这段时期里,有一个著名的事件,那就是出身寒族的曹操于建安十五年春、十九年冬、二十二年秋三次发布唯才是举令。

曹操驳斥了"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的时论,提出了"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选官准则,认为"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

二十二年发布的《举贤勿拘品行令》称:

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

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这些命令,直欲摧陷廓清东汉近二百年间儒家豪族用人唯行的金科玉律。

"九品中正制"本来正是与此"三令"同一源的。

所以早期士人品定之权掌握在曹魏政府的中正官手中,中正官按人才优劣以定品第,也多少改变了名士"臧否人才"、操纵选举的局面,选出了一些比较有才干的人充实政权,帮助曹魏在三国角逐之中占到上风。

但是在当时的社会上,儒家豪族的力量远比曹魏出身的寒门大得多,曹魏寒门政权实际上只是东汉至中唐数百年贵族社会中的一小股逆流。

不久,不仅九品中正的品评之权全部为豪门所据,就连曹魏政权本身,也要按照儒家的要求,"禅让"给出身于河内豪族的司马氏了。

  隋废九品中正,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

唐承隋制,并增设明法、明字、明算诸科,而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

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

唐高宗、武则天以后,进士科最为社会所重,参加进士科考试被认为是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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