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务通业务合作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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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务通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协议编号:
【】
乙方协议编号:
【】
车务通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
【】年【】月【】日于【】
车务通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机构,采用乙方提供的车务通业务。
2、乙方作为移动通信运营商,面向各企业、单位提供开放、有偿的通信服务。
愿意并有能力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服务。
3、甲、乙双方已经就上述有关事项达成意向。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车务通业务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基本描述
“车务通”是中国移动为具有实时了解、管理本单位内部车辆位置信息需求的集团客户提供的位置服务产品。
该产品提供车辆实时定位、车辆实时调度、查看车辆以往行走路线等功能,集团客户可以通过车载终端/手机终端,实现对车辆位置信息的随时掌握、并根据需要对车辆进行实时调度,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节省运营成本。
第二条业务说明
2.1终端提供
业务使用终端由乙方提供,选用型号为【YW3000】(备注:
主机+手柄),该型号产品已通过乙方系统测试。
甲方办理【】台车务通业务。
2.2接入方式
甲方业务应用可通过互联网方式接入乙方平台。
2.3端口配置
乙方提供的车务通专用线路的用户端采用【互联网】接入方式,为甲方提供接入服务。
第三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3.1资费
3.1.1申请GPS定位功能无预存话费
3.1.1.1端口费:
0元/月
3.1.1.2定位费用:
选择套餐【】
套餐
套餐定义
含定位次数
超过部分
A
2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5分钟/次
10000
0.05元/次
B
3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2分钟/次
25000
C
5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30秒/次
100000
D
8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10秒/次
300000
3.1.1.3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每台车一次性预存当月套餐费【】元,每月扣除相应套餐费用。
3.1.1.4如改动套餐方式,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申请。
3.1.1.5车务通终端费用由甲方承担,每台【】元。
3.1.1.6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期至少两年,甲方承诺两年内不退网。
3.1.2申请GPS定位功能并预存话费
3.1.2.1端口费:
0元/月
3.1.2.2定位费用:
选择套餐【】
套餐
套餐定义
含定位次数
超过部分
A
2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5分钟/次
10000
0.05元/次,
超出部分从终端上扣
B
3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2分钟/次
25000
C
5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30秒/次
100000
D
8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10秒/次
300000
3.1.2.3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每台车一次性预存【900】元,每月扣除相应套餐费用。
3.1.2.4如改动套餐方式,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申请。
3.1.2.5车务通终端费用由甲方承担【800】元、乙方承【900】元。
3.1.2.6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期至少两年,不足两年退网的,预存的话费余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1.3申请GPS定位和语音功能,并预存话费
3.1.3.1端口费:
0元/月
3.1.3.2定位费用:
选择套餐【】
套餐
套餐定义
含定位次数
超过部分
A
2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5分钟/次
10000
0.05元/次
B
3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2分钟/次
25000
C
5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30秒/次
100000
D
8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10秒/次
300000
3.1.3.3语音套餐:
选择套餐【】
套餐名称
语音套餐费**元/月
服务内容(免费资源)
科目名称
A
70元
市话话全免
车务通资费A
B
100元
市话全免,长途通话免60个小时
车务通资费B
3.1.3.4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每台车一次性预存1955元,预存款分12个月划拨,即每月划拨163元。
3.1.3.5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需同时开通任意一GPS定位套餐和任意一语音套餐。
3.1.3.6如改动套餐方式,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申请。
3.1.3.7车务通终端费有乙方全部承担。
3.1.3.8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期至少两年,不足两年退网的,预存的话费余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1.3.9甲方车辆(车务通终端)若在异地,产生的漫游费根据客户开卡的品牌决定。
3.2支付方式
3.2.1甲方使用的定位服务费按自然月进行计费。
乙方在正常计费出帐期结束后统计出当月使用费,依此为双方结算依据。
3.2.2双方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当月通信费结算,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
3.2.3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的结算依据在1个月内与乙方进行通信费结算。
乙方在正常计费出帐期结束后统计出当月使用费,依此为双方结算依据。
3.2.4甲方付费方式:
【】
A【现金】B【银行托收】C【支票】
本协议采用【】方式,如果采用B方式,其账号信息如下:
甲方托收账号:
甲方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或账号戳)【】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4.1.2甲方以甲方数字电路端口为界,甲方负责自身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维护、日常管理等。
4.1.3合同有效期内,如车载终端设备丢失或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原型号设备或按损失设备原价赔偿。
设备型号及价格如下:
【】。
4.1.4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由于乙方服务或终端、系统出现问题等原因除外)或甲方不能按规定及时交费,乙方有权停止使用车务通业务,并向甲方收取【500】元/台折旧费用。
4.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基于乙方平台的服务用于经营。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车务通业务接入服务。
4.2.2乙方负责提供完善的通信系统,并保障信息传输稳定、畅通。
当甲方发现通信不畅告知乙方后,乙方应该及时解决以免影响甲方的业务。
4.2.3乙方在甲方申请本服务时,应告知甲方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服务提供的方式、收费方式。
4.2.4乙方应设专人负责处理甲方投诉,并保证在甲方投诉24小时内给予答复。
客户服务电话:
【10086】。
4.3关于车载终端
4.3.1产品归属:
车载终端由乙方购买,乙方具有终端设备的所有权;在协议期内,甲方具有使用权;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有权拆除并收回设备。
4.3.2产品保修
车载终端保修期二年免费维修。
具体事宜按照国家三包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办理。
人为因素造成产品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如下情况出现的问题,乙方可提供尽可能低成本的维修、维护:
(1)产品超过了免费质保期,而出现的各种故障;
(2)车载终端产品由于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损坏。
4.3.3车载终端安装选择:
【】。
A:
车载终端安装在车辆开关之前,即对车辆的全天实时定位;
B:
车载终端安装在车辆开关之后,即车辆熄火后不定位,平台显示最后一次位置所在。
4.3.4车载设备的维护
对于车载设备,乙方提供自验收合格后两年的免费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1)当车载主机系统发生问题时,首先由甲方对故障现象、故障信息进行详细的观察记录,然后通过热线电话通报乙方,由乙方协调相关人员进行故障会诊,确认合适的解决方案后,进行现场操作,排除故障。
(2)当甲方系统发生故障时,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故障问题。
第五条责权分配
5.1甲乙双方之间由于传输线路、通信网关和网络中心方面导致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当属第三方基础电信设施故障时,由乙方负责协调。
由于信息的内容、服务等方面导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2甲方需要增加或者减少与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有关的某项服务,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5.3如甲方因车载SIM卡欠费或损坏导致无法实现定位时,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专有信息”指双方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得到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具有价值的信息。
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密、知识产权。
6.2双方应该注意保护自身和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商业机密等“专有信息”。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必须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且不得将对方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6.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和支付。
甲方超过支付日期仍未支付结算费用,应按每【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经过催缴、超过两个月仍未支付拖延费用及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乙方停止提供服务,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未付费用(含违约金)。
7.2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提供有关证明。
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15日内仍未能达成共识,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拉萨】仲裁委员会在【拉萨】进行仲裁。
第一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若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续【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10.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终止本合作协议。
任何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30天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
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5其他约定:
】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协议名称:
【】
甲方:
【】
签字: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职务:
【】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
签字: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职务:
【】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车务通业务受理单
装订线
办理日期:
20年月日受理编号:
客户名称
(同单位公章名称)
集团编码
客户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第一联:
存根第二联:
客户
第二联:
证件种类
身份证驾驶执照其他()
证件号码
付费方式
□托收□预存款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加盖财务专章及公章:
业务信息
管理员姓名
管理员帐号(字母开头,字母数字组合,6位以内)
管理员移动电话号码
企业代码(同业务代码)
该集团企信通企业代码
集团位置服务端口费
客户签字
营业部
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手机号
客户经理管理
数据中心业务受理人
数据中心业务管理人
受理日期
附件二:
车务通业务成员受理单
第一联:
存根第二联:
客户
第二联:
装订线
办理日期:
20年月日受理编号:
客户名称
(同单位公章名称)
集团编码
业务受理单
受理编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证件种类
身份证驾驶执照其他()
证件号码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加盖财务专章及公章:
计费方式
□按照终端
□按照集团
手机号码
定位方式
资费套餐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卫星定位
□基站定位
□集团缴费□个人缴费
□预存款
□银行托收
□卫星定位
□基站定位
□集团缴费□个人缴费
□预存款
□银行托收
□卫星定位
□基站定位
□集团缴费□个人缴费
□预存款
□银行托收
□卫星定位
□基站定位
□集团缴费□个人缴费
□预存款
□银行托收
□卫星定位
□基站定位
□集团缴费□个人缴费
□预存款
□银行托收
□卫星定位
□基站定位
□集团缴费□个人缴费
□预存款
□银行托收
□卫星定位
□基站定位
□集团缴费□个人缴费
□预存款
□银行托收
客户经理签字
客户经理手机号码
营业员签字
客户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