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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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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系统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安监总办〔2015〕27号)

 

一、一定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肩负领导责任。

二、一定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肩负相应职责。

三、一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当主任。

四、一定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一定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按期向董事会、业绩查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状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一定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抢营救到位。

 

(公布日期: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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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通告六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0号)

 

一、一定在公司醒目地点设置通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见告卡,分别注明本公司、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要素、结果、事故预防及应急举措、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一定在重要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显然标记,注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方法、应急举措等内容。

三、一定在有重要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备设备上设置显然标记,注明治理责任、限期及应急举措。

四、一定在工作岗位注明安全操作重点。

五、一定实时向职工公然安全生产行政处分决定、履行状况和整顿结

果。

六、一定实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通告内容,成立档案。

 

(公布日期: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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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69号)

 

一、一定严格推行作业审批制度,禁止私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一定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禁止通风、检测不合格作

业。

三、一定装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备装备,设置安全警告表记,禁止无防备监护举措作业。

四、一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禁止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一定拟订应急举措,现场装备应急装备,禁止盲目施救。

 

(公布日期: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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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非煤矿山公司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节选)

 

(安监总局令第67号)

 

四、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公司

1.一定证照齐备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

 

实。

2.一定保证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一定严格履行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4.一定按设计装备井控装备,落实井控防备举措。

5.一定保证在含硫地域配齐硫化氢检测设备和防备用品。

6.一定严格履行动火、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内部允许制度。

7.一定使用经过安全论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资料和新设备。

8.一定增强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

9.一定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10.一定成立专(兼)职应抢营救队伍,保证应急装备和物质装备及

应急操练到位。

五、大海石油天然气开采公司

1.一定证照齐备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

 

实。

2.一定保证出海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再上岗。

3.一定严格落实大海石油设备设计、建筑和运转第三方发证查验制

 

度。

4.一定安装防喷控制系统,自溢井一定安装井下安全阀。

5.一定按规定辨别拖航、动火等作业风险。

6.一定保证消防、救生、逃生设备齐备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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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定使用经过安全论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资料和新设备。

8.一定增强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

9.一定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10.一定保证应急操练到位。

 

(公布日期: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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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化工(危险化学品)公司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64号)

 

一、一定依法建立、证照齐备有效。

二、一定成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一定保证从业人员切合录取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一定严格管控重要危险源,严格更改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一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禁止设备设备带病运转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禁止可燃和有毒气体泄露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禁止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暂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九、禁止违章指挥和强令别人冒险作业。

十、禁止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没关的事。

 

(公布日期:

2013年9月18日)

 

附件6

 

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4号)

 

一、一定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系统。

二、一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装备专职或许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成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一定成立专(兼)职应抢营救队伍或与周边专职营救队签署营救协议,装备必需的应急装备、物质,危险作业一定有专人监护。

四、一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连接的应急方案,重点岗位拟订应急处理卡,每年起码组织一次应急操练。

五、一定展开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术培训,并按期组织查核。

六、一定向从业人员见告作业岗位、场所危险要素和险情处理重点,高风险地区和重要危险源一定建立显然表记,并保证逃生通道通畅。

七、一定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迫状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纳可能的应急举措后撤退作业场所的权益。

八、一定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理,实时采纳隔绝和分散举措,并按规定立刻照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一定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理与营救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公布日期:

2015年2月28日)

 

附件7

 

严防公司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68号)

 

一、一定保证作业场所切合标准规范要求,禁止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二、一定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保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时期和粉尘超标时禁止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一定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举措,保证设备设备接地,禁止作业场所存在各种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一定装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采集、储存的防水防潮设备,禁止粉尘遇湿自燃。

五、一定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备制度,禁止职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带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公布日期:

2014年8月15日)

 

附件8

 

安全评论与检测查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

(试行)

 

(安监总局令第71号)

 

一、一定按规定注册独立法人单位,严格依据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展开工作,对出具的报告负法律责任,禁止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

二、一定依据法律法例和执业准则公正竞争,禁止假借、冒用别人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

三、一定做到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在网上公然评论报告、检测项目等有关信息,禁止出具虚假或漏项、缺项报告。

四、一定严格履行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禁止出租资格证书、在报告上冒用别人署名。

五、一定保障专业技术服务和报告质量,禁止应到而不到现场展开技术服务、剽窃别人成就。

违犯上述规定,依法依规从严办理。

 

(公布日期:

2015年2月2日)

 

附件9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6号)

 

一、一定成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禁止责任不落实违纪违规生产。

二、一定保证工作场所切合职业卫生要求,禁止任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一定设置职业病防备设备并保证有效运转,禁止不设置不使用。

四、一定为劳动者装备切合要求的防备用品,禁止配发冒充伪劣防备用品。

五、一定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告表记和见告卡,禁止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一定按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禁止故弄玄虚或少检漏检。

七、一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禁止不培训或培训不

合格上岗。

八、一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成立监护档案,禁止不体检不建档。

 

(公布日期:

2015年3月24日)

 

附件10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摘录)

 

(国发〔2015〕17号)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消“十小”公司。

全面排查装备

水平低、环保设备差的小型工业公司。

2016年末前,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律法例要求,所有取消不切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

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专项整顿十大重点行业。

拟订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

项治理方案,实行洁净化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

项目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7年末前,氮肥行业尿素生产达成工艺冷凝液水解分析技术改造。

二、推动经济构造转型升级

(六)优化空间布局。

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

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备。

推动污染公司退出。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公司应有序搬家改造或依法封闭。

 

(七)推动循环发展。

增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鼓舞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公司废水深度办理回用。

促使重生水利用。

具备使用重生水条件但未充足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同意其新增取水允许。

推动海水利用。

在沿海地域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

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

在有条件的城市,加速推动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增补水源。

三、着力节俭保护水资源

(九)提升用水效率。

抓好工业节水。

拟订国家鼓舞和裁减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美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

展开节水诊疗、水均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

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四、增强科技支撑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

整合科技资源,经过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速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办理、

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办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办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理等技术。

六、严格环境执法看管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

所有排污单位一定依法实现全面达

 

标排放。

逐个排查工业公司排污状况,达标公司应采纳举措保证稳固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公司予以“黄牌”警告,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对整顿仍不可以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红牌”处分,一律休业、封闭。

严苛打击环境违纪行为。

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

测数据故弄玄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办理设备,或许未经同意拆掉、闲置水污染物办理设备等环境违纪行为。

对造成生态伤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补偿制度。

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论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纪违规行为。

对组成犯法的,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七、确实增强水环境管理

(二十一)深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完美污染物统计监测系统,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挪动源等各种污染源归入检查

范围。

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归入流域、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拘束性指标系统。

(二十三)全面推行排污允许。

依法核发排污允许证。

2015年末前,达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域

污染源排污允许证的核发工作,其余污染源于2017年末前达成。

 

增强允许证管理。

以改良水质、防备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处等归入允许证管理范围。

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允许证规定排污。

增强海上排污看管,研究成立海上污染排放允许证制度。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增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展开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纪建筑和排污口。

防治地下水污染。

石化生产存贮销售公司和工业园区、矿山

 

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地区应进行必需的防渗办理。

加油站地下

油罐应于2017年末前所有更新为双层罐或达成防渗池设置。

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行封井回填。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三十一)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种排污单位要严格执

行环保法律法例和制度,增强污染治理设备建设和运转管理,开

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备等责任。

中央公司和

国有公司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公司要探究成立环保自律

体制。

十、增强民众参加和社会监察

(三十三)依法公然环境信息。

国家确立的重点排污单位应

依法向社会公然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

和总量、超标排放状况,以及污染防治设备的建设和运转状况,主动接受监察。

 

(公布日期: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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