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螺纹连接检查处理措施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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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螺纹连接检查处理措施c.docx

直螺纹连接检查处理措施c

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作业指导书

编制单位

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国电宝庆电厂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国电宝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

单位工程

主厂房框架结构及汽轮发电机基础

项目编码

版次

第1版

名称:

钢筋直螺纹连接丝扣缺陷纠偏措施

编写

日期

审核

日期

 

工程部

日期

质管部门

日期

安保部

日期

批准

日期

作业指导书控制页:

配置发放签收表

配置

配置岗位

电子版

纸质版

签收

项目总工

项目工程部

项目质保部

项目安监部

项目专工

施工员

 

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级别

重要

签名

一般

技术交底记录检查

项目总工程师

专责工程师

重大方案执行情况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生产经理

 

重要工序过程监控表

序号号

重要工序名称

执行情况

质检工程师签名

1

丝头检查

2

连接检查

3

见证取样试验

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修改意见征集表

建议人

日期

修改建议:

 

回收签名(日期):

目录

1钢筋直螺纹连接检查经过1

2钢筋直螺纹连接缺陷造成原因分析1

3缺陷整改纠正措施1

4今后直螺纹连接作业中的过程控制措施2

表4-1丝头质量检验要求3

1钢筋直螺纹连接检查经过

3月19~21号项目部质量部门邀请火电建筑公司、湖南四建、湘电监理和国电湖南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对主厂房地下结构直螺纹接头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这次检查主要针对现已经施工的框架柱钢筋丝头进行了全数外观检查(检查数据附后),发现这批钢筋丝头的丝扣完整性和丝头长度均有个别没有满足《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规范要求,对现场外观检查有缺陷的钢筋丝头用红油漆做了标识。

丝扣缺陷在《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规范要求是:

外观检查的钢筋丝头缺陷表现为端头不平整,丝扣数不够和丝头严重锈蚀损坏等形式,超出规范要求的有缺陷丝头率在7%~4%左右。

其中端头不平整缺陷的占55%,丝扣数不够的占15%,严重锈蚀损坏的占30%,是因为长期停工原因所造成。

2钢筋直螺纹连接缺陷造成原因分析

2.1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质量意思淡薄,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公司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要求操作。

32㎜以上钢筋下料时,用钢筋切断机断料,造成钢筋断头端面与钢筋轴线不垂直,现场发现丝头端头有部份不平整,钢筋丝头有部份缺损等现象。

2.2质检员检查不到位,没有按规范要求检验生产中的每批丝头的外观质量。

3缺陷纠正措施

3.1首先从现场框架柱上外观检查有缺陷的钢筋丝头每种规格取样送检一组,试验接头的抗拉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对现场切割后的柱钢筋采取邦条焊的方式连接,邦条焊的方式连接执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标准(JGJ18—2003),单面焊保证焊接长度≥10d,双面焊保证焊接长度≥5d。

焊缝余高规定为不得大于3mm,不允许有过大的焊缝余高,因为它会使接头熔合区产生应力集中。

3.2经现场抽检了25㎜、28㎜、32㎜三组试件抗拉强度,按照现行的JGJ107-2003标准评定,其中25㎜、28㎜两组钢筋接头满足Ⅰ级接头标准,32㎜钢筋接头也满足了Ⅱ级标准。

(检查数据附后)

本工程的直螺纹接头设计要求为A级,JGJ107-96标准中A级直螺纹接头的抗拉强度值为不小于钢筋母材的抗拉强度值,等同于现行JGJ107-2003标准Ⅱ级标准。

所以判定这批直螺纹接头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无需处理。

4今后直螺纹连接作业中的过程控制措施

4.1严格执行《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和《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规范标准。

4.2组织对质量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重新参加培训,学习相关规范标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工艺流程的技术交底。

4.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质检员跟踪检查工艺质量水平,加工工人应逐个目测检查丝头的加工质量,每加工10个丝头应环规检查一次,并剔除不合格丝头。

班组自检合格的丝头,应有质检员随机进行检验。

以一个工作班内生产的钢筋丝头为一个验收批,随机抽检10%,按表4-1的方法进行钢筋丝头质量检验;当合格率小于95%时,应加倍抽检,复检中合格率仍小于95%时,应对全部钢筋丝头进行检验,并切去不合格丝头,重新滚轧和加工螺纹。

表4-1丝头质量检验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量具名称

检验要求

1

外观质量

目测

牙形饱满、牙顶宽超过0.6mm秃牙部分累计长度不超过一个螺纹周长

2

外形尺寸

卡尺或专用量具

丝头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标准型接头的丝头长度公差为+1P

3

螺纹大径

光面轴用量规

通端量规能顺利旋入螺纹的大径,而止端量规则不应通过螺纹大径

4

螺纹中径及小径

通端螺纹环规

能顺利旋入螺纹并达到旋合长度

止端螺纹环规

允许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P为螺距)

4.4组批、抽样及结果判定:

以500个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个也应该做为一批),每批按规范抽样送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4.5在施工现场的直螺纹连接后,质检员还要抽检直螺纹连接的拧紧力矩是否符合要求,钢筋接头拧紧力用力矩板手按不小于表4-2拧紧力矩检查。

并做好检查记录。

表4-2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拧紧力矩值

钢筋直径/㎜

≤16

18~20

22~25

28~32

36~40

拧紧力矩/N.m

80

160

230

300

360

直螺纹接头现场取样情况

一、取样地点

3月26日下午,在监理、业主见证下分对1#主厂房框架柱钢筋进行了现场取样,试件钢筋均从1#主厂房框架柱上截取,具体情况如下:

1、在1#机主厂房,C列4~6轴柱各取2根直径32,

2、在1#机主厂房,B列5轴柱取1根直径28,B列7轴柱取1根直径28,B列8轴柱取4根直径28,

3、在1#机主厂房,0/A列3轴柱取3根直径25;0/A列4轴柱取3根直径25。

二、试件外观描述

钢筋直径(Ⅲ级)

套筒长度(mm)

试件

有效丝扣(个)

有效丝扣长度(mm)

不完整丝扣(个)

备注

32

80

第1根

11

30

3

 

第2根

10

27

4

 

第3根

11

30

4

 

第4根

8

21

2

 

第5根

10

27

4

 

第6根

9

24

3

 

28

68

第1根

10

27

4

 

第2根

10

27

4

 

第3根

10

27

3

 

第4根

10

27

4

 

第5根

9

24

2

 

第6根

9

24

2

 

25

65

第1根

8

21

2

 

第2根

9

24

0

 

第3根

9

24

0

 

第4根

8

21

1

 

第5根

10

27

2

 

第6根

8

21

1

 

三、试验结果

WA-1000型万能试验机抗拉结果分别为:

1、直径25套筒连接:

1、抗拉强度605.74MPa。

2、抗拉强度597.66MPa。

3、抗拉强度595.60MPa。

根据标准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评判此组钢筋套筒连接检测结果符合Ⅰ级接头抗拉强度要求。

2、直径28套筒连接:

4、抗拉强度613.30MPa。

5、抗拉强度598.27MPa。

6、抗拉强度607.29MPa。

根据标准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评判此组钢筋套筒连接检测结果符合Ⅰ级接头抗拉强度要求。

3、直径32套筒连接:

7、抗拉强度600.73MPa。

8、抗拉强度582.06MPa。

9、抗拉强度616.62MPa。

根据标准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评判此组钢筋套筒连接检测结果符合Ⅱ级接头抗拉强度要求。

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5.0.3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本条给出了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

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

”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组合而加以验收,尚须增加以下两类检查。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关于观感质量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5.0.6本条给出了当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最基层的验收单位一检验批时就应发现并及时处理,否则将影响后续检验批和相关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

因此所有质量隐患必须尽快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也是本标准以强化验收促进过程控制原则的体现。

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分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指在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的检验批。

其中,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应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

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第二种情况,是指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应认为通过验收。

第三种情况,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

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给出了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

不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第四种情况,更为严重的缺陷或者超过检验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可能影p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若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今这样会造成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

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处现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但不能作为轻视质量而回避责任的一种出路,这是应该特别注意的。

附:

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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