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703750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1.docx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1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文档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

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xml:

namespaceprefix=ons="urn:

schemas-microsoft-com:

office:

office"/>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6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

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

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医学实验室的特殊环境通常会造成一定程序的生物污染,包括对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和环境的污染,这些污染通常主要由处理污染性物质时的操作不当造成。

针对实验室生物污染,采取适当的生物安全防护是十分必要的。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的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

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及规程。

1目的

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3职责

3.1、科主任负责任命生物安全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

3.2、生物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

3.3、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小组组成

4.1.1、科主任为安全小组组长。

4.1.2、经年度考核,从科室成员中选取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实验室知识的技术骨干,为生物安全小组安全成员。

安全小组成员任期一年,任期中出现特殊情况科主任可对之罢免。

注:

安全成员:

郑彦、邢延芳、张瑞、李芳琴、王兴宁。

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2.1、生物安全小组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安全小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2.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组人员。

4.3、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4.3.1、对不同危险程度的实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4.3.2、对高度危险性区域要张贴危险公告。

4.3.3、对装存危险物质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内容应详细。

5、安全操作规程

5.1、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5.1.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

5.1.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

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

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1.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1.4、在实验室工作区,病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

5.1.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1.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

不可留长胡须。

5.1.7、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接触污染物后要立即洗手。

5.1.8、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

5.1.9、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5.1.10、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

5.1.11、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1.12、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5.1.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5.1.14、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5.1.15、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

5.2、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5.2.2、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5.2.3、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5.2.4、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5.2.5、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2.6、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5.2.7、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道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5.2.8、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5.2.9、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

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直接分开放入锐器盒,消毒浸泡。

由医院专门负责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5.2.10、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5.2.11、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5.2.12、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6、记录

6.1、实验室消毒记录

6.2、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

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二、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

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三、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四、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五、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六、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七、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

为有效防止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在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露或扩散,引起相关人员

感染或环境的污染,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收集标本的容器最好为塑料制品,质地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无泄露,在容

器外部不应有残留物。

二、设有接受标本的房间或空间。

三、接受标本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做好标准隔离。

标本的内层要‎‎

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

并准备好消毒剂。

四、废弃的标本或培养物经高压灭菌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后由专职垃圾收集人员

收集后集中处置。

五、损伤性垃圾(如针头)放入锐气盒内。

六、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清洁消毒工作区。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可能,也有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本规范主要提供了对医疗废物消毒和处理的方法和要求。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

详见附件《绍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三、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一)分类回收原则:

减少有害有毒医疗废物和带传染性医疗废物的数量,有利于医疗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二)回收利用原则:

避免浪费、减少环境污染。

(三)减量化原则:

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四)无公害原则:

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五)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四、医疗废物包装的基本要求

(一)包装袋用聚乙烯(PE)塑料为制造原料,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

(二)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三)利器盒用聚乙烯(PE)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

(四)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如下图:

医疗废物

MEDICALWASTE

五、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送

(一)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应放入黄色污物袋中,应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有人负责封袋运送。

(二)利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

高危区的污物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

放射性废物应存放在特制的容器中防止扩散。

(三)分散的医疗废物袋每日一次收集,医疗废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根据医院《污物焚烧规范》决定搬运时间,运往医院中心医疗废物存放地,防止医疗废物袋的泄漏。

六、医院中心医疗废物存放地

(一)医疗废物袋在焚烧之前,要集中存放在医院中心废物存放地,有害废物和普通垃圾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二)存放地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设有冲洗及消毒设施,清洗过程的废水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七、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一)固体医疗废物处理:

1、无利用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2、非可燃性固体污物应先消毒,然后根据物品的再利用价值,送废旧物品收购站或城市垃圾处理站。

消毒方法可选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消毒液浸泡60min。

(二)感染症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病人的粪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呕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h,再倒入厕所。

2、伤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搅拌后加盖,作用2h。

3、患者使用过的便器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浸泡30min。

4、病毒性肝炎病人衣物可用具有消毒杀菌作用的洗涤剂进行浸泡清洗。

5、结核病人的痰盒收集后焚烧;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干粉),作用2h~4h或加等量1%过氧乙酸作用30min,60min。

6、真菌病人使用过的毛巾、衣物等可用含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清洗。

7、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使用后的处理

1、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并由供应室回收,集中处理,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丢弃。

2、一次性使用输血器(袋)、采血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不能采用焚烧方法的,必须先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针筒要打开)后,方可毁形处理。

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使用后先剪下针头部分,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放入专用的收集袋即可。

4、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含有效氯10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由供应室回收毁形;没有接触病人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毁形后即可回收。

5、明确没有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输液袋(瓶)、配制药物的针筒等,使用后不需浸泡消毒,只要毁形后即可回收。

6、医院建立定点回收制度,供应室有专人负责定点回收工作。

每个科室使用后加强管理,严防人为流失,凡参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要加强个人防护。

九、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1、使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较大、产生污水比较多的核医学科室,建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以存放和排放废水。

2、产生放射性核素废液而无废水池的核医学科室,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3、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104Bq/L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1×105Bq/L的3H或14C的废闪烁液,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

4、对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病人的排泄物应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

应为病人提供具有放射防护性能的尿液收集器、粪便收集器,最初几天的收集物存放10个半衰期后作一般废弃物处理;含有131I病人排泄物时,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封存放待处理。

5、对同时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病人排泄物,应备有专用容器单独收集,经存放衰变、消毒处理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十、固体医疗废物处理

1、医疗废物袋、废物桶以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存放日期等的说明。

2、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3、焚化可燃性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条件焚化炉内进行。

4、同时污染有病原微生物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十一、锋利物的处理

锋利物品应尽量焚化,可以和其他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

十二、遗传性废弃物

1、返还给供应商

2、高温焚化:

应采用双室热解焚化炉,最高温度达到1200?

C以上。

3、对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硫酸长春新碱等可采用化学降解法。

4、也可选择封存或使之自动失效的方法处理。

十三、药物性废弃物的处理

1、对少量药物性废弃物可选用填埋、封存处理,也可和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

2、对大量药物性废弃物首选焚化;也可封存后在卫生填埋点处置。

静脉注射液可采用排入下水道或填埋方式处理;玻璃安瓿不能焚化处理,可以先压碎,然后与锋利物品一起处理。

十四、化学性废弃物的处理

1、一般的化学性废弃物,如糖、氨基酸和特定的盐类,可以与市政垃圾一起处置,或者排入下水道。

2、少量的危险化学废弃物如包装内的残留化学物,可采用热解焚化炉、封存或填埋处理。

3、大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可返还给供应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处理(含大量卤代有机溶剂的不能焚化处理);也可采用化学法处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统,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处理。

附:

绍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一)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

3、废弃的被服;

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二)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四)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五)废弃的血液、血清。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

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

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

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注: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人员无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员工适用。

3(内容

3.1.员工的健康检查

3.1.1.所有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包括车间员工、质控部员工、技术部员工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每年4月份由厂统一安排一次由市防疫站进行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或经医疗机构检验未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方可上岗。

3.1.2.所有新员工必须持防疫站发放的食品行业健康证方可入职。

3.1.3.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生

产、检验人员,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人员,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

3.2.工作过程中出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

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3.1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个人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

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3.2.按部门或班组建立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