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学二期综合楼B标段劳务分包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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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大学二期综合楼B标段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编号001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
合
同
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情况,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期限:
2013年月日起2013年月日止
1.4质量要求:
。
1.5安全文明目标:
杜绝安全事故,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2.1劳务承包方式:
劳务大清包,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机械设备、辅材(即土建工程除钢材、水泥、商砼、砌体用砖、砂子、碎石及安装工程中的材料)周转料具、机具、垂直运输等。
2.2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2.1、承包范围:
本标段工程图纸及变更范围的所有内容,如基础与主体、填充墙、内外毛墙粉刷工程、屋面工程、人工费、外架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分包工程的预埋配合等工程,机械设备、机具、周转材料、人工、施工技术管理。
2.2.2、承包内容:
A、结构主体:
人工配合机械基础土方清理、修边、桩头凿截且清理至甲方指定地方,桩顶砂石垫层的施工、回填土、垫层和防水保户层、设备基础、基础及主体的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埋件预埋、预埋孔留设等。
B、砌体:
施工图中所有砌体、构造柱、圈梁、过梁、压顶、雨棚、阳台、预埋筋制作安装及零星构件的人工等。
C、粉刷:
室内外粉刷、楼地面、散水、台阶、屋面(除防水层)等。
D、现场安全:
施工脚手架(支模板)。
安全围栏或安全防护脚手架的搭拆和维护,“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及安全通道的搭拆,施工用电的防护及维护。
E、文明施工:
施工区、生活区的现场平整、场地硬化、安全文明牌、条幅、标语、施工区、临建基础、生活区临时用电、用水管线(含材料费)的敷设、管理及维护保养。
挖沟、砌筑、粉刷及施工区、生活区卫生的保持(清理、打扫)、生活区施工区安保、文明施工用工,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归堆整理。
F、外墙雨水管、空调洞、配合其他承包方进行的预埋、预留孔洞等、甲方进场的所有材料乙方负责吊卸、人工配合,不负责机械(塔吊除外)。
2.3施工机械及工具:
2.3.1主要机械:
施工所需的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2.3.2其他机械及工具:
所有钢筋加工机械、钢筋焊接机械包括电渣压力焊机、闪光对焊机、锥螺纹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切割机、砂浆机、搅拌机、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其他小型手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测量工具经纬仪、水准仪等。
2.4材料:
2.4.1周转材料:
模板、方木、钢管、扣件、蝴蝶卡、螺丝(帽)脚手板、外架槽钢、安全网、对拉螺栓及保护帽、螺帽、止水螺杆、穿墙螺帽等零星周转材料。
2.4.2小型材料:
二、三级配电箱所用电线(不包括变压器到总配电箱电缆)、配电盘(箱)、开关、电器、照明灯具(管)及电线、施工现场及生活临时用水、用电所需的材料、电焊条、铁丝、铁钉、扎丝、麻线、扫帚、草袋、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平网、海绵条、胶带、线锤、线绳、油墨、钻头、油漆、螺栓(包括膨胀螺栓)、螺帽、垫片、胶布(包括绝缘胶布)砂轮片、金刚片、穿墙用pvc管、钢筋垫块、后浇带挡网、所有机械及工具用的电缆、电线等。
2.5其他内容:
乙方做好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备项目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总工、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有上岗证)等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施工管理需求。
2.6、承包内容中不含项目及材料:
2.6.1不含项目:
桩基、防水、保温、栏杆(预埋由乙方负责)、大面积花岗岩粘贴和干挂,水、电、暖安装工程,门窗、土方工程中的机械、幕墙、钢结构、楼梯扶手、阳台栏杆制作及安装、精装修工程。
2.6.2不含材料:
钢筋、商砼、砌块、砖、水泥、沙、石、白灰、外加剂、直螺纹套筒。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3.1结算单价: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叁百陆拾元人民币计算劳务承包费用,此单价为税后单价,乙方不提供税票。
3.2建筑面积计算方式:
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08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基础及屋面面积合在一起按照单体建筑标准层的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
3.3以上价格不含混凝土搅拌费、水平运输费(垂直运输费、现场零星混凝土5m³以下的现场搅拌、运输由乙方负责)。
3.4施工过程中不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垫,如造成停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履约保证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
3.5付款方式:
3.5.1施工至单个主体结构封顶,按照260元/平方米进行第一次结算,(各单体封顶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十天)。
3.5.2工程全部竣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结算资料经甲方与业主方审核确认最终结算价款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3.6保修金退还:
按国家保修规定及甲方与业主合同约定时间退还,期间保修金无利息。
3.7本工程结算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不存在增减价格。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工均由乙方承担,不计算计时工。
四、甲方责任
4.1、甲方负责提供坐标及高程控制桩,主轴线(控制线)、标高由乙方负责设置、甲方责任复核及技术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两套。
4.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主要材料的(钢筋、商品砼、砌块、砖、水泥、沙、石、白灰、外加剂、直螺纹套筒等)及时供应和调配。
4.3、甲方责任协调质量监督站和五大责任主体关系,以及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4.4、甲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4.5、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或业主方施工要求的管理、作业人员予以清退。
对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双方之间或乙方内部出现矛盾、发生纠纷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
4.6、甲方单位指派同志为项目负责人,作为乙方与甲方履约的全权代表,并配备材料员、资料员配合平时工作。
4.7、由于甲方原因连续停工待料(除自然灾害)超过2日,甲方按规则给乙方工期顺延,如停建、缓建,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结算。
并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单位指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作为乙方与甲方履约的全权代表,并派驻技术负责人。
乙方代表及各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负责工地工作。
5.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图纸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须接受并全力配合甲方、业主、监理、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
5.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各种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执行;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乙方承担及于业主方加诸于甲方的全部责任。
5.4、乙方须遵守机械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乙方管理人员及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5.5、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农忙季节有足够施工人员联系正常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
5.6、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按图纸定额数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超耗部分(由于乙方现场丢失、损坏,误算误报等造成施工中超额领料的由乙方自负,并按实际采购价(材料价格+运费)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材料领拨单数量在工程进度款结算中兑现;节约部分:
节约率在5%以内的节余部分甲乙双方5:
5分成,节约率在5%以上的节余部分,由甲乙双方4:
6分成。
5.7、乙方负责“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和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及维护工作,并承担其费用,因防护或保护不善造成的损失、赔偿及其它责任,由乙方承担。
5.8、按本合同规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提前十日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计划,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窝工的责任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5.9、乙方必须按要求设专职安全员、电工,并要求其持证上岗;安全员要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安监站所需的资料,以确保接受安监站监督。
5.10、乙方应禁止18岁以下及病残人员进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家属进行施工现场。
施工人员家属留宿生活区的须将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审核。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保、卫生人员,负责生活区及施工区的安保,卫生工作。
5.1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和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暂住手续及工伤等劳动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暂住手续和办理保险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须将被保险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基于乙方漏办所引起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进场及退场工人名单须及时报给甲方。
5.12、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用电费用。
场地平整、施工区生活区大门及围墙、生活区临建(包括基础)由乙方负责(含人工、材料费),必须按照甲方及安全文明标准的要求搭设。
甲方办公室、办公场地的硬化(包括铺地板砖、地面硬化等)及彩板房基础所需的各种人工由乙方负责。
5.13、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施工现场协调工作,积极给其他专业队伍提供施工便利(如:
塔吊、施工电梯、水源、电源、施工现场场地的使用等,在甲方确认不影响乙方施工的情况下,可无偿安排其他专业队伍、班组使用)。
5.14、乙方必须严格督促并保证所属员工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监部门以及甲方实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及工伤事故(含生活区)。
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15、乙方承担混凝土输送泵的费用,负责泵管的安装、拆除、清洗、保管及泵管堵塞处理等工作。
5.16、本工程采用的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人工、机械,如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直螺纹套筒由甲方负责(但乙方负责加工及加工费用),钢筋加工及施工安装的人工费、加工机械等也由乙方承担。
5.1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业主、监理现场管理规执行,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罚款,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6.1质量标准:
主体的结构质量达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及以上(含市级)标准,清水混凝土面的验收按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4.2.11条表4.2.11的规定进行验收(以各行政质量主管部门评定的工程质量结果为准),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需抹灰处理时,应承担其相应全部的抹灰材料费和人工费。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违约责任:
承担返工费用(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工期不予顺延。
施工过程中出现一次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内的,乙方除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还应赔偿甲方5万元;在10万元以上的,乙方除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还应赔偿甲方10万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已影响结构安全的,乙方除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还应赔偿甲方50万元。
发生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将其承接的工程任务向发包人交接。
6.2安全生产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必须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制定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不管任何原因,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赔偿义务均有乙方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
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还应赔偿甲方5万元;重伤一人/次以上三人以下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还应赔偿甲方5万元;重伤三人/次以上,乙方除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还应赔偿甲方15万元;发生死亡一人/次以上,乙方除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还应赔偿甲方20万元;死亡三人/次以上,甲方除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事故的费用、各种罚款、其他费用等),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还应赔偿甲方50万元。
如乙方在重大安全事故后3日历天内,仍无法恢复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按照发甲方的要求将其承接的本工程全部任务和相关资料、文件等向甲方交接完毕,逾期一天赔偿甲方1万元。
6.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说明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现场监理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6.4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修理等,其材料费、人工费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5乙方人员的生活用品、床铺、生活费均由乙方承担,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乙方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相关部门检查时被罚款项由乙方承担。
6.6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施工安全并符合工程的质量标准。
6.7乙方人员应注意文明,严禁赤膊、偷盗,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大、小便,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
6.8乙方人员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卫生,减少疾病事件发生。
6.9乙方负责现场试块、试样的制作,甲方负责送样,并承担试验费用。
6.10大型机械安装、拆除及安监报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环境目标和要求
7.1噪声排放达标;7.2现场无扬尘;
7.3运输无遗洒;7.4生产及生活废水达标排放;
7.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7.6杜绝施工现场火灾、爆炸事故;
7.7合理处置固体废弃物;7.8最大限度地节能降耗;
7.9不使用有害建筑材料。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1、总工期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进度按照甲方制定的总计划及分阶段计划,以及月、周计划(或业主方要求)为准,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约定的工期要求,从工程延期的第二日起,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发包人5000元赔偿金;从工程延期交付的第二十一日起,乙方应支付甲方每延期一天10000元赔偿金,乙方应该在协议约定工期内完成,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乙方必须办理顺延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应按延期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不可抗力因素如下:
(一)七级以上的地震;
(二)台风、洪水及连续停水或停电八小时以上;
(三)战争、暴乱。
8.2、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共50万元。
在合同签订当日内缴纳。
8.3、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的退还:
在本工程所有单体主体一层完工后无息退还:
25万元;主体封顶验业主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5万元。
8.4、由于在施工期间,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材料(如:
商砼、钢筋、砖、白灰、水泥、碎石、砂等材料)造成停工,误工的,甲方给乙方按每人每日补助30元,由于甲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7日的,每人每日补助80元。
8.5、乙方应保证自己及所属员工不聚众闹事、无故停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乙方清理出场,选择其他单位进场施工;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乙方不得出现打架现象,不得对任何人造成人身攻击,每发生一次应接受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6、乙方应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由此引起的纠纷,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必须发放完农民工工资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资料,方可拨付第二次工程款。
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农民工工资代为发放。
8.7、乙方原因或乙方无故连续停工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继续支付工程款,且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按照发甲方的要求将其承接的本工程全部任务和相关资料、文件等向甲方交接完毕,逾期一天赔偿甲方1万元。
8.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赔偿或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9、因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再继续支付工程款,且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按照发甲方的要求将其承接的本工程全部任务和相关资料、文件等向甲方交接完毕,逾期一天赔偿甲方1万元。
8.10、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对此没有异议。
8.11、施工资料及工程其他资料,由乙方负责制作和报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给甲方;未移交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8.1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件、资料和通知,如果对方拒收或送达不到,自发出人发出的特快专递被退回之日,视为文件、资料和通知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双方对指派的负责人及联系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8.13、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有其他未尽事宜时,由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14、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8.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履行完毕,结清所有手续后本合同失效。
发包方(甲方):
(盖章)劳务分包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