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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环发270号

都环发[2007]270号签发人:

冯劲

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07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07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着力构建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集约环保型工业集中发展区、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努力建成更具实力、更有魅力、更加和谐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努力实现‘两最两强’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节能减排要求,按照“瞄准5年发展目

标、滚动安排3年工作、扎实完成每年任务”的要求,局班子成员团结一心,勤政务实,带领干部职工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推进“三新”突破年的各项工作,切实为全市的重点项目、“惠民行动”项目环评审批、我市经济发展服务,切实加强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和环保能力建设。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受到国家环保总局表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获全省第2名,被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被省环保局评为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先进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发言。

全年承办新增网络目标35项,协办省委省政府综合工作目标3项、省政府督办事项1项;承办成都市重要工作目标3项;承办市委市政府10项重大决策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件,承办领导批交办件及督办件150件,承办市领导要求纳入考核的重要事项14件。

承担成都市惠民行动12项,都江堰市惠民行动4项。

一年来,获国家、省、市环保局及市委、市政府各类表彰23项,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创建生态市和创环模城市工作,继续开展大气和水环境整治工作

1、切实开展生态市的创建工作。

创建生态市是落实“四川省关于创建生态省的决定”的重要举措,目前省、成都市环保局已把我市列入全省首批开展创建生态市活动的市县,并于2010年申报验收。

我局已于2004年组织编制了《都江堰市生态市创建规划》,通过创建,目前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未达到80%外,其余9项指标接近或达到考核要求。

组织制定了《都江堰市创建四川省环境友好型企业工作方案》,指导我市拉法基、四川恒创纤维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生态小区、农业生态园区的创建活动,大观镇宿仙自然生态小区已正式批准命名,组织完成了“温、郫、都”生态示范区的复查工作及环质报告的编写工作,协助省环保局完成了对紫坪铺库区生态保护功能区划定的前期工作。

2、切实开展创环模城市工作。

组织编制完成了“创省级及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成都市环保局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创建工作,至今年底,全市已有23项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占总指标的85%;已有21项指标达到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标准,占总指标的72.4%。

分别在3个重点集镇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组织完成了成都市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目标工作任务。

3、深入开展大气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API<100)标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

我市出境断面柏条河、清水河、徐堰河、江安河、金马河、黑石河、泊江河、蒲阳河等8条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III类水质功能区标准。

(1)切实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调整了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机构,将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市委、市政府十项重大决策督查。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方案,调整了工作重点,将成都市下达的28项目标任务细化为64项分别下达到各乡镇及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

三是加大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力度。

制定了“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计划,结合排污申报和污染源调查工作,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三洋纸业、岷江纸板厂、春源纸厂、都江堰养麝研究所等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上述企业上半年已先后投入治理资金570万元实施治理。

已完成2家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任务。

四是切实加强对全市医疗废水的治理。

结合全市标准化卫生院建设工作要求,乡镇卫生院落实了污水处理措施,确保了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杜绝了医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

五是切实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组织清除沿河垃圾1000余m3,清淤河道700m3,整治支斗渠2820m,拆除沿河违章建筑1314m2。

六是切实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我市投资3084万元实施管网建设21.19公里,青城山、蒲阳污水厂建设全面启动,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近60%。

七是对柏条河、徐堰河两岸污染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关闭、取缔、限期治理、责令整改,确保了饮用水源的安全。

(2)切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修订和完善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大气环境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城区都江堰大道管网建设、安顺社区安置房、岷江国际建筑等工地进行了多次综合检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合格率达到100%;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中查处违规、违章污染环境车辆13台次;落实了对主要街道洒水降尘作业。

对无燃煤污染防治设施的泽元木业、三奇制药、顺发碳素、锡城纸业、益华等烟尘、粉尘、SO2超标排放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

对城区二环路以内及青城山景区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店铺使用蜂窝煤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违规使用蜂窝煤商铺15家,实施煤改气45家;对全市蜂窝煤企业生产厂(点)进行规范整治,强制推行固硫技术,取缔无煤区内的蜂窝煤生产厂(点)2家,责令整改企业5家。

加强了节假日环境执法巡察,对高速路沿线、景区沿线的烟尘控制落实了责任与检查措施。

检测机动车辆尾气4173辆,治理不达标车辆825辆,汽车尾气达标率大于85%;接待发放环保标志咨询1082人次,发放环保标志1012张、宣传资料2000余份。

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API指数<60%,优良率达100%。

(二)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实施农家乐、畜禽养殖、乡镇医疗废水、屠宰养殖等专项整治,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一是开展对违法企业的整治。

进一步开展对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工业园区、涉铅和造纸企业、燃煤企业等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整治,关闭、取缔了违法排污企业26家。

集中开展对2003年来限期治理企业的“回头看回头查”行动。

二是开展对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的整治。

按全市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规定,集中整治规模化养殖户90家,关闭了无污染防治能力的养殖户53家,投入486万元新建农用沼气池4860口;整治屠宰场点9家,关闭生猪屠宰场点40家。

三是加强对农家乐的污染整治。

对全市53家星级农家乐实施了综合整治,按要求落实了环评手续,投入560万元,整治了774家农家乐,农家乐整治率达80%以上。

四是切实加强对全市医疗废水的治理力度。

结合全市标准化卫生院建设工作要求,辖区内18个乡镇卫生院启动了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在建设中落实了污水处理措施,确保了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杜绝了医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

收集处置医疗特种垃圾29870公斤,集中处置率达100%。

经监测,我市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三)认真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按照成都市政府与我市签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要求,我市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控制指标为4000吨、氨氮(NH3-N)控制在450吨、二氧化硫(SO2)控制在3300吨。

按照这一目标,我市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预测增量,制定了全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我市2005年COD存量7892.77吨,氨氮496.7吨,SO2存量为4298.76吨,预测增量COD2727吨,氨氮173.4吨,SO21200吨。

目标削减COD5615吨,削减81.5%;氨氮192.15吨,削减40.94%;SO22312吨,削减52.4%。

按照成都市2007年减排目标要求,我市2007年需完成COD减排1155吨、氨氮80吨,按照目标要求,我市制定了“十一五”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围绕减排目标,确定了五年的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目标和年度减排目标。

制定了减排措施,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减排计划和工作要求,使各项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实施产业结构减排、工程治理减排、工业布局调整减排、强化管理减排。

通过以上措施,2007年12月我市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在2006的基础上实现了大幅度的减排,其中COD减排2028.51吨、氨氮减排150.74吨、SO2减排7.68吨。

超额完成了成都市下达都江堰市的减排任务。

(四)融资成效显著,争取环保治理资金高达2亿多元

今年1月16日衡平信托贷款1亿人民币到位。

2月17日完成了丹麦政府贷款950万欧元的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各项审批手续;争取成都市补助经费250万元、成都市环保局补助经费25万元用于青城山污水处理站建设;采取BOT模式引入资金196万元新建青城山人工湿地工程并投入运行;争取省环保补助资金90万元实施三羊纸业、岷江纸板厂的污染治理,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争取省环保局无偿资金55万元实施青城山旅游宣传项目、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紫坪铺库区生态保护功能区规划编制等。

(五)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组织召开了全市节能减排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员进行了两次培训,完成了全市627家工业源、1475家生活源、2家集中式处置污染源的初步清理工作。

(六)严格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

先后出动5401人次对全市2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的水源、250多家工业企业、209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落实环评制度、实行“三同时”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加大了执法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了加密的现场监察,特别是加大了夜间、节假日的突击检查;组织对全市47家医院(机构)、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责令改正,督促企业限期落实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

对金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市祥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源铸造厂等违法企业实施了2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组织完成排污申报238家、征收排污费入库近380万元;查处环境污染投诉348件,查处率100%。

组织完成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恶英POPs、废弃食用油脂生产、加工以及生产水玻璃企业的调查。

建立健全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加强了环境监察、监测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了以全市危化行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了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监察能力建设。

二、服从服务于城乡统筹实验区改革,高效快捷实施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

一是将现有环保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减化,缩短审批工作日。

将现有审批程序由两个阶段审批合为一个阶段审批,缩减审批环节,节约原有申报阶段5个工作日,由原规定的申报提供6—8个附件材料削减为3—4个附件材料,以提高建设项目的审批时效。

二是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进入川苏科技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我市重点农民新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纳入进入“绿色通道”实施“并联”审批,属本级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审批,超越本级权限审批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初审意见。

三是积极协助工业集中发展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动与省、成都市环保局沟通,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顺利完成了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

局领导带队深入川苏科技产业园区指导项目业主的环评工作,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有关环保工作。

四是对川苏产业园区的43个建设项目,为了推进项目前期办理手续的进度,我们按要求采取“绿色通道”审批方式进行并联审批,目前为止,我们办理了14个项目的环保初审意见,使这些企业以最短的时间办理了项目建设的前期相关手续。

五是积极为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项目服务,共接待项目业主的咨询工作210人次,按照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项目以及农民新居安居房建设项目,我们派专人对这些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属省、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局领导多次与省市环保局沟通,力求得到省、市环保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使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同时,我们不断减化、优化审批程序,缩减审批环节,有力地促进了项目的环保审批进度。

全年共受理审批全市重点项目122个,实施“三同时”验收40个。

三、认真组织完成“惠民行动”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上半年青城山污水处理工程引资2亿,其中衡平信托贷款1亿元,丹麦政府贷款950万欧元,东软人工湿地工程已顺利竣工完成投入运行。

根据市编委的要求,我局职能职责调整后,已正式将青城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职能职责移交水务局。

二是切实开展大气和水环境整治力度,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大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家乐的污染整治成效明显,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存良好的环境质量。

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2007年我市主要污染物COD减排2028.51吨、氨氮减排150.74吨、SO2减排7.68吨,超额完成成都市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四是继续开展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活动,关闭取缔违法排污企业26家,对15家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

四、认真组织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已成功引进西南电子设备研究所到川苏科技产业园区新建“853软件园”,该项目总投资4955万元,2007年计划投资12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5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250%。

五、认真组织实施“三新”突破年工作目标

一是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API<60),优良天数达100%,超出考核指标15%。

在成都市三圈层排名第一。

二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8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我市监测全面达标,下游监测上游11个月达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3%。

在成都市三圈层排名第一。

三是开展了对全市噪声源的综合整治,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小于成都市下达的考核指标55分贝的要求。

四是全面开展了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工作,我市督查工作的主要做法被成都市环保督查组在成都市区市县范围内予以通报交流。

按要求按时完成了“惠民行动”目标、“三新”突破年、城乡规划、城乡充分就业等10项重大决策工作任务。

五是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未发生安全事故。

六、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总量减排工作,完成减排任务

要将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到“十一五”末控制在4000吨、450吨、3300吨以内,一是要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为实施总量减排、科学有效治污提供依据。

二是要实施产业结构减排,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三是实施产业布局调整减排,萎缩位于岷江上游的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将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向川苏科技园搬迁。

四是实施工程治理减排,加快大观、蒲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步伐;以化工、造纸、食品等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

全面实施区域内规模养殖企业和屠宰的污染治理。

五是实施管理减排,严把准入关,安装在线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

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减排监测、减排考核体系。

(二)着力开展生态市建设,努力构建生态文明

贯彻十七大精神,修编生态市规划,完善全市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市创建组织机构;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对位于自然保护区的龙池、虹口两镇的集镇规划进行规划环评,组织编制紫坪铺库区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加强对紫坪铺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加强对该库区国道213线运载有毒有害物质车辆的监督管理,严防因车辆安全事故而导致的对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生态小区等创建工作。

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内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组织实施生态旅游、生态文明、生态文化等宣传建设项目。

力争2010年生态市通过考核验收。

(三)下大力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的环境污染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一是要深入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度。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环境管理的核心,是环境管理的技术手段。

要通过污染控制“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使污染总量保持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

通过总量控制,以限期治理、排污收费、排污许可等管理措施,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

二是要深入开展大气和水环境整治。

重点整治威胁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污染企业,重点解决农家乐、乡镇医疗废水、养殖业废水、屠宰废水的污染治理,确保水环境的安全。

进一步扩大农村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覆盖面,从现在实行的八个乡镇向全市所有乡镇推广。

三是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决不允许违法排污企业在我市立足,决不允许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者逍遥法外。

(四)下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按照成都市创模持续改进“833+1工程”,下大力开展创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完善创模规划,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加大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以创建“环模”城市活动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筹措经费在柏条河、徐堰河出境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子站各1座,在紫坪铺库区增加水上执法交通工具,切实保护川西平原的饮用水源。

(六)深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巩固市政府系统38个部门中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的意识。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拉法基等企业中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以点带面提高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意识。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7年12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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