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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第二人民医院拆扩建工程宁波海洋与渔业局

梅山污水送出干管工程-梅山水道海底管道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NingboMunicipalResearch&DesignInstitute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

二○一四年四月

1项目概况

1.1评价任务由来

随着梅山岛的开发,路网日渐完善,配套的污水管也相继建成并陆续投入使用。

但是目前梅山岛区域内无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污水汇流后多为就近排河。

因此梅山岛至春晓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压力管建设迫在眉睫,需要马上动工建设,解决近期梅山岛的污水排放,保护梅山岛的环境。

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局甬梅保经[2011]36号、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仑发改基[2011]140号同意,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实施“梅山污水送出干管工程、春晓污水处理厂梅山临时污水管配套工程”,并于2013年12月委托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1年通过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依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底管道”属于海洋工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浙政办发[200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管理权限划分的通知》,本项目海底管线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报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准。

为此,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院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梅山污水送出干管工程-梅山水道海底管道

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梅山湾

建设单位:

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工程造价2312.00万元。

2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1工程内容

2.1.1建设内容

本项目全长约1160m,采用两根DN600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简称SRPE管),1.6Mpa,沉管施工,铺设于海床下。

本项目位于梅山水道西南侧,南距在建梅山春晓大桥约110m,北距梅山大桥约3.5km,位于在建的超强台风锚地用海范围内。

2.1.2建设标准

梅山污水送出干管工程按6万吨/日污水量建设污水泵站和污水压力管,满足梅山岛远期(2020年)的规划要求。

管道设计流速v=1.1m/s,满足经济流速范围(0.7~2m/s)。

梅山岛土质属于盐碱土质,具有一定的腐蚀性。

同时本工程污水管有过海湾段,海水也具有腐蚀性。

因此对于所选用的污水压力管管材具有抗盐碱土和海水腐蚀的能力。

同时污水压力管进行加强级防腐和其他措施防腐。

2.1.3工艺流程

梅山1#污水泵站——陆域管线——海底管线——陆域管线——春晓污水处理厂。

2.1.4管道敷设与埋深

本项目采用两根DN600SRPE管(一用一备),PN1.6Mpa,沉管施工,铺设与海床下。

污水管管顶覆土不小于2m,采用原土回填密实。

在管道上方采用膜袋混凝土压顶,管道沿线间隔5m设置混凝土压块防止管道上浮。

2.1.5施工方案

本项目采用沉管施工工艺。

采用绞吸式吸泥船+驳船出运方式,安排在小潮期低潮位时施工。

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本项目沉管段污水管道管径为DN600,管顶覆土2m以上。

根据沉管施工法相关技术规范,本工程基槽宽度一般比管段每边宽2m,基槽深度约2.3~3m不等。

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设置在梅山侧管道起点附近,用于堆放管道和施工设备。

陆上施工生产生活营地依托总体工程。

本项目挖方大于填方,外借16752m3,弃土产生量约1.7万m3。

本工程不设弃土堆,所有弃土均运至海洋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5月~6月中旬施工,约45天,平均日施工人员约20人。

图2.11总平面布置图

2.2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2.2.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有动力设备的燃烧废气,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施工船舶噪声,管道基槽开挖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燃烧废气:

污染物排放量为CO0.387t/施工期、CH0.063t/施工期、NO20.639t/施工期。

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014t/施工期,BOD50.007t/施工期,NH3-N0.001t/施工期。

船舶油污水产生量约5~6m3/d。

船舶噪声:

90~95dBA。

底泥:

产生量为1.7万m3。

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总产生量约为0.9t。

生态:

施工期基槽开挖等作业直接破坏作业区范围内底栖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底栖生物的窒息、死亡和迁移;施工期基槽开挖等作业将增加水体浑浊度,减少透光率,会妨碍光合作用,影响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

2.2.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运行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污水管道泄漏风险。

3项目周边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区域水质保护目标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

海域环境保护目标可见表3-1。

本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和文物等社会环境敏感目标。

避风锚地范围内处无渔业养殖区。

表31海域环境保护目标

编号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特征

与本项目的距离

1

梅山大桥

桥长1.4km,跨海长度约1.1km,宽度25m。

3.5km

2

梅山春晓大桥

(在建)

全长约1.86km,主桥宽度31.4m

1.1km

3

梅山水道抗超强台风渔业避风锚地堤坝(在建)

锚地南北向总长11.5km,库容约5000万m3,采用双头拦截的方式建设两条可抗百年一遇台风风暴潮的堤坝。

距北坝10km

距南坝1.5km

4

明月直河水闸

/

0.5km

5

水生生物

海域水生生物栖息地

/

4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4.1施工期

1)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海水水质

根据海域沉积物调查结果可知,沉积物中污染物含量较低,达到《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标准,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沉积物中有害物质浸出量相对较少。

基槽开挖、管道沉放、基槽回填等过程中主要造成基槽作业带沿线水体颗粒物、悬浮物含量暂时提高,海水浊度上升,污染物浓度升高,但随着时间推移,对水质的影响会迅速减小。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油污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油污水由专门的油污接收处理公司接收船接收,由北仑千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对周围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2)沉积物

本工程沉管段全部采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材料化学稳定性好,耐水性良好,与常见的酸、碱有机溶剂不发生作用,基本不会对海域沉积物环境造成影响。

(3)生态

本项目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基槽开挖会引起局部海域悬浮物增加,降低水体能见度使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强度降低,从而降低了施工点周围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力水平,并对周围水生生物正常生理过程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此影响会在施工结束后一定时间内随着悬浮物的沉降而减轻并最终恢复到接近正常水平。

基槽开挖会直接压占并破坏路由海域潮间带和底栖生物生境。

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措施以后,可减缓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4)渔业

本工程位于梅山水道内,据查本项目位于在建的“梅山水道抗超强台风渔业锚地工程”范围内,该区域主要功能为渔港和渔业基础设施基地建设区及度假旅游区。

梅山水道内目前没有重要的渔业养殖活动,对渔业生产影响不大。

且施工期对鱼类活动的影响不是永久性的,会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恢复,施工作业结束后,其影响也将消除。

2)废气

根据类比工程监测,在距离现场50m处,施工期柴油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根据噪声源分析,本项目海域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船舶等各种施工机械。

根据类比工程施工时的水下噪声监测结果,施工船舶噪声对海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本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和文物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弃土(底泥)和生活垃圾。

所有弃土均运至海洋主管部门要求的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2运行期

正常情况下运行期对环境无影响。

5环境事故影响综合分析

污水管线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污水溢流,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若发生此类事故,通过设置在管道两端的截止阀,切断污水输送。

则发生泄漏时污水溢流量约1872~3743m3,CODcr、NH3-N排放量分别约0.936~1.872t、0.084~0.168t。

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将对梅山水道海水水质、底泥、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应在设计阶段和营运维护阶段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水泄漏导致的海域环境影响,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使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减轻突发性事故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便于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升级。

6污染防治措施

1.1海域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油污水由专门的油污接收处理公司接收船接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优化施工进度安排,选择小潮期进行施工。

基槽应在管道沉放入槽后及时回填夯实。

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施工船舶应选择搅动较小的绞吸式环保吸泥船。

选用封闭式加罩绞刀以减少因搅动造成底泥颗粒的扩散。

合理控制开挖深度与宽度。

对工程施工造成的渔业资源和底栖生物损失进行生态补偿。

基槽回填采用的材料如黄沙、砾石应采用当地海域的原生沙石。

在安排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强度时要尽量避开鱼类等的生存、产卵、索饵等敏感时期,以减少鱼类等水产资源的生产损失。

施工方案中有明确的海堤保护措施,防止项目施工对海堤安全造成影响。

1.2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等废气污染物排放。

1.3噪声治理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它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所有弃土均运至海洋主管部门要求的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7公众参与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分别于2014年02月24日~2014年03月07日,2014年3月18日~2014年3月31日在梅山乡人民政府、宁波市梅山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春晓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张贴了两轮公示,镇和社区均没有接到任何反馈意见。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共计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主要发放给本项目所在地村民;团体调查表共计发放20份,主要发放给与本项目建设的利益相关者及项目附近企业。

公众参与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地绝大部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的态度,无个人持反对意见。

所有被调查的团体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团体持反对意见。

8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

如果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能遵守环保“三同时”原则,则项目产生的“三废”均能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控制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内。

从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方面综合考虑,项目环保可行。

9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梅山保税港区行政商务中心八楼

联系人:

罗光明联系电话:

8600031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

宁波市益民街48弄58号,邮编:

315000

联系人:

杜静盛 联系电话:

9,传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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