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00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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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0001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FST-C目录
FST—A手册名称
FST—B修订记录
FST—C目录
FST—01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
FST—02货舱灭火
FST—03生活区灭火
FST—04船员日常消防安全须知
FST—05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
FST—06本船消防设备、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
1、固定1211灭火系统
2、水灭火系统
3、舟车式灭火器材
4、便携式灭火器材
5、生活区、机舱及船艏物料间烟火探测警报系统
6、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7、消防员装备
8、燃油应急切断装置
9、生活区及机舱应急脱险通道
10、手动失火报警点
11、国际通岸接头
12消防水枪、水带的使用
13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一般要求
FST—07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1、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2、自给式呼吸器
3、应急消防泵
4、防火控制图
5、便携式干粉灭火器
6、便携式泡沫灭火器
7、舟车式泡沫灭火器
8、手提式泡沫枪
9、大型1211灭火系统
10、消防水枪、皮龙及消防栓、残水考克、皮龙箱
11、消防员装备
12、生活区、机舱及锚机控制室烟火探测系统
13、生活区及机舱安全通道和应急逃生通道
14、机舱烟囱百叶窗速闭装置
15机舱风机风门,分油机间风机风门挡板应急速闭装置
16存放灭火设备处所
17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的维护保养
FST—01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
1.由于船舶存在大量的可燃物,发生火灾事故时,因燃烧不完全,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主要有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船员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1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超过1000PPM时,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它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阻碍了正常的血红蛋白对氧的输送,引起组织缺氧,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1.2吸入氯化氢,直接对大脑产生作用,使人员发生昏迷,氯化氢浓度达到180PPM时,人在几分钟内便会出现昏迷丧失知觉。
1.3二氧化碳浓度小于5%时,对人体无毒,达到5%时,人会感觉呼吸比较困难,呼吸费力,生存的本能导致被困人员会加大呼吸力度,结果是吸入更多的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浓度大于5%时,对人产生一定的麻醉作用,达到7—10%时,人在几分钟内便会出现昏迷。
2.火灾烟气中安全逃生及自救
2.1船员要熟练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船舶的脱险通道,逃生路线。
2.2船员要熟悉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的使用方法、存放位置,利用紧急逃生呼吸器保护自己,迅速逃生。
2.3遭遇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迅速逃生。
2.4如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服压住火苗。
2.5遇火灾应从脱险通道逃生。
2.6穿过浓烟区域逃生,要尽量较低的姿势,身体尽可能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3.7受到火势威胁,可使用浸湿的衣物、被褥披在身上,向安全方向冲出去。
FST—02货舱灭火
1、货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货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大副在船长领导下行使货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并在广播中示警,稳定情绪。
3、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电话见应急通讯录。
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5、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
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扑救。
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派员搬开、移走临近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灭火中注意货物特性,有无忌水爆炸物品,即使无忌水爆炸物品,也应慎用水灭火,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
6、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
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息或烫伤。
7、人员在舱内扑救困难,应果断封舱,施放大型二氧化碳窒息灭火或使用喷淋系统。
货舱外部使用水冷却。
施放二氧化碳灭火,施放量一次放足。
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
自开启,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注意观察相邻舱室的舱壁温度。
应将向货舱释放二氧化碳的时间、容量记入航海日志。
开舱前必须派防火员进行探火,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8、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必要时,备妥救生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船程序。
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9、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
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FST—03生活区灭火
1、生活区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生活区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
大副在船长领导下行使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在广播中示警。
3、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
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
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
5、扑救。
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
6、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
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息或烫伤。
7、立即关闭相应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防止波及驾驶台、电台等部位。
8、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火势蔓延。
9、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
10、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必要时,备妥救助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船程序。
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11、火灾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
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FST—04船员日常消防安全须知
1.火灾预防
1.1日常防火
1.1.1贯彻国际海事组织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1.1.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1.1.3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巡视制度,每班检查防火情况,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1.1.4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
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1.1.5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1.1.6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
清除,以防自燃。
1.1.7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舶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他场所。
1.1.8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1.1.9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1.1.10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
1.2电器防火
1.2.1电工为船舶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
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船长、公司机务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安全。
1.2.2禁止船员携带电热杯等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1.2.3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工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
1.2.4电工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1.2.5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1.2.6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1.2.7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振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下方需避开易燃物。
1.2.8机舱配电板四周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1.3明火作业
1.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2.消防演习与训练
2.1船舶由三副负责,在开航前编妥“货船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卡”,经船长签名
批准后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厅等场所。
2.2船舶应制定船岸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所涉及的船岸通讯用的电话、电传、传真应
及时更新。
2.3船舶消防器材、设备实际位置应与防火控制图相符,防火控制图应在公共场所张贴
并在舷梯附近专用水密筒内存放。
2.4船长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船舶灭火预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
记入《航海日志》和《船舶应急反应演习记录》中。
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
持即刻可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
2.5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消防职责及操作,熟悉使用不同类型的消
防器材。
2.6船舶每个月1次,对船员进行包括本船全部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及知识培训。
2.7船长应通过培训和演习对船员所担任的消防工作胜任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
题并进一步改进,确保船员具有适应能力。
FST—05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
1.机舱发生火灾时的指挥与报警
1.1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
1.2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装置并立即报告轮机长、驾
驶室或船长。
1.3机舱值班人员应迅速在火场附近使用适宜的消防器材灭火,不得擅离机舱。
1.4机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消防部署到达各自岗位。
2.机舱灭火、探火
2.1轮机长应迅速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2.2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2.3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
具,探明火源的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2.4轮机长应迅速作出趋势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海事局、
船公司,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2.5尽力保持发电机正常供电,必要时启动应急发电机。
必要时切断火场电源,防止引
发电气火蔓延。
2.6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报告船长,以正确操纵船舶,尽力使火场
处于下风。
2.7按照船长的指示轮机长下达灭火命令。
2.8采用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使火势减少至最低程度直至熄灭。
2.9隔离火场并保护好机电设备。
2.10对邻近舱室采取冷却措施。
同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2.11轮机长下令操纵机舱应急消防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到保持动力供应的可能性和人员
安全,及时控制下列设备:
1)停止机舱风机、燃油泵运转;
2)关闭火场附近燃油舱柜速闭阀、滑油柜速闭阀;
3)关闭机舱天窗和风道挡板。
4)确保人员安全撤离机舱后关闭轴隧水密门和脱险通道水密门。
3.救援
3.1随时准备进入火场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质.
3.2抢救小组作好准备。
3.3抢救组人员进入火场须穿着消防员装备.
3.4应做好进入火场抢救人员的支援、通信联络工作。
3.5必要时做好救助和补充抢救人员的工作。
4.确认机舱必须释放二氧化碳(含规范允许的其他灭火剂)灭火。
4.1船长发出释放二氧化碳的警报和命令前,须通知进入机舱的所有人员撤离机舱,轮机长
应携带轮机日志及重要文件撤离.
4.2清点船员人数,确认机舱无人.
4.3确认主机、发电机、锅炉及其他辅机停止运转,切断电源。
4.4用机舱外部遥控释放设施关闭机舱所有燃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
4.5确认机舱风机停止运转。
4.6确认机舱已被封闭。
4.7确认二氧化碳系统转换阀通至机舱。
4.8确认需要向机舱释放的瓶(组)数后,向机舱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
4.9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
4.10应将向机舱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的时间、容量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5.机舱火灾扑灭后的处理工作
5.1轮机长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记入轮机日志。
5.2封舱灭火后,组织探火员组对机舱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彻底熄灭,严防死灰复燃。
5.3机舱应彻底通风,防止进入机舱人员窒息或烫伤。
5.4及时清点施救人员并救护伤员。
5.5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
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5.6尽快恢复供电,检查设备的损坏情况。
6.他船配合
6.1如需他船救助,船长应及时发出救助请求。
6.2救助人员登船后,船方应介绍火情、火场位置,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接近火场的行动
路线,以便使其救助设备和人员尽快进入现场。
6.3应将救助人员下机舱的人数和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7.机舱火灾事故报告
7.1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
1)火灾的时间、处所与情况
2)已采取的应急灭火措施
7.2轮机长应将探火及灭火情况报告船长,报告内容:
1)灭火人员的分配,抢救组和后备人员的分工。
2)灭火措施与效果
3)所需的支援与要求
7.3船长向海事局、船公司报告的内容:
1)机舱火灾的发生时间、船位、海况。
2)应急灭火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
3)根据实际情况,所请求的救助要求。
7.4机舱火灾事故处理后,应向海事局和公司报告,报告内容:
1)火灾的原因与性质。
2)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
3)火灾对船舶营运的影响及损失估计等。
8.弃船
8.1一旦机舱灭火失败,船舶陷入危险状态必须弃船时,听候船长命令,实施弃船。
8.2轮机长应按弃船应变部署协助指挥机舱人员,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及其他重要文
件,最后撤出机舱,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进入弃船应急部署。
9.参照《应急计划》中的规定执行。
FST—06本船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
1、固定1211灭火系统
本船有固定1211灭火系统,每瓶1211重()千克,共有()瓶。
用于扑灭发生在机舱或各货舱的火灾。
具体步骤如下:
1.1货舱发生火灾
1.1.1在CO2释放站施放:
1.2机舱发生火灾
1.2.1在CO2释放站施放:
2.水灭火系统
2.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具有良好的冷却作用,灭火时产生的水蒸气具有窒息效果,灭火性能良好。
但水灭火会造成水渍损失。
水不能用于扑灭遇水爆炸物质的火灾,使用水扑救电器火灾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水灭火形成的自由液面会影响船舶稳性,应立即排水。
2.2水灭火系统由消防泵、应急消防泵、消防水管、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组成。
通过管系,可将水喷射到船舶任何部位灭火。
本船共有消防水栓(24)个,其中机舱(4)个,甲板(17)个(包括上层建筑外部各层甲板消防水栓),生活区内(3)个。
2.2.1消防泵:
本船的消防泵有主消防泵、压载消防污水泵(通用泵)、应急消防泵三台。
平时压载消防污水泵只用于打入或排除压载水,但通过阀门转换,也可以使用此泵供应消防水。
1)主消防泵
主消防泵位于机舱舱底部。
控制地点()。
压头为()m
时出水量为()m2/小时。
操作方法:
开启进出口阀,按下启动按纽,泵启动;运转时按下停止按纽,泵停止。
2)应急消防泵
本船应急消防泵位于机舱()。
当压头为()m时出水量为()m2/小时。
操作方法:
(1)检查柴油机油位、各运转部位是否正常。
(2)启动柴油机,转速逐渐加到2600RPM。
打开排水阀,水阀2分钟出水。
额定压力为0.2—0.25MPA;
(3)停机时先降速,关闭排出阀后关海底阀,放干水泵和柴油机箱水。
3.舟车式灭火器材
3.1可移动舟车式泡沫灭火机有()个,为()、()、()升型,位于()、
()和()处
操作方法:
4.便携式灭火器材:
4.1便携式泡沫灭火器:
共有27瓶,分布于船上生活区、主要舱室和主要机器处所,用来扑灭初起小火。
操作方法:
(1)拔出安全栓;
(2)拿起喷射管对准火源基部;
(3)用力压下手柄,喷出泡沫;
4.2便携式干粉灭火器:
共有(8)只,分布于船上上甲板、机舱和驾驶甲板,用来扑灭初起小火。
操作方法:
(1)拔出安全栓;
(2)拿起喷射管对准火源基部;
(3)用力压下手柄及连杆,喷出干粉;
5.生活区、机舱及锚机控制室烟火探测警报系统:
6.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通用紧急报警系统在驾驶台操作,需要实施全船紧急报警时,将控制扭转至“AUTO”位置,则自动发出警报声号,也可将控制扭转至“MANU”,根据不同的要求发出警报,用以确认警报内容,如消防、救生、泄油等。
各类报警信号如下:
消防:
短声1分钟+长声表示船头失火
短声1分钟+2长声表示船舯失火
短声1分钟+3长声表示船艉失火
短声1分钟+4长声表示机舱失火
短声1分钟+5长声表示生活区失火
救生:
三长声
弃船:
七短声+1长声
溢油:
1短声+2长声+1短声
7.消防员装备:
7.1本船有两套探火员装备,分别存放在(生活区走廊)和(船首木工间)。
备用瓶(4)只,钢瓶容量为()L,当压缩空气瓶空气充足时钢瓶压力为15Mpa,使用时间约30分
钟(使用时间=钢瓶压力×容量÷40);当压力降至3Mpa左右时,低压报警会响,此时剩余使用时间仅为5分钟左右,人员需立即撤出(也可自己控制撤离时间,当看到空气压力显示<撤离需要用的时间×0.7-0.5时即可撤离)。
协助者看好进入火场时间,在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探火员提前返回,不致到时造成紧张而发生意外。
7.2除机舱外,其它区域集合地点均为失火现场,各人根据应变布署表职责,携带器材,赶
往现场集合待命.灭火的着装要求:
避免化纤类的服装,防止高温溶化灼伤皮肤;要穿长袖棉布服装为宜。
携带手巾一条,保护外露皮肤。
脚穿工作鞋,不可着塑料底的鞋,带好手套.时间要求为2分钟赶到现场。
任何一名船员均应熟悉防火服的穿着方法。
在使用前要检查所有属件是否齐全、完好;衣服有无破损;搭扣、背带是否有缺少或损坏;头罩上的护目镜是否明亮。
穿衣步骤:
1)穿防火服时,不可直接贴身穿,要穿适当的衣服。
2)先穿消防裤,并根据各人身材,调整好背带。
3)穿上消防靴后,整理好裤脚使其放于消防靴的外面。
4)穿好消防上衣,整理好衣襟,扣好锁扣。
5)戴上消防头罩,并后翻至不影响戴呼吸面罩。
6)将呼吸器各部件外观检查无异样后,背于人体背后(空气瓶开关在下方),根据各人身材调整背带、腰带使器具紧贴身上,以舒适为宜,并尽量将气瓶背在背的上方,便于行动灵活。
戴上面罩后,均匀收紧系带,使其贴额和脸面;不宜太松起不到呼
7)吸保护作用或太紧使人感到头痛。
同时保持左右和上下的平衡。
戴上面罩后检查气
8)密性,将管路内的残气放尽,罩内保持负压,在大气压力的作用下,面罩应向人脸面部移动,感觉呼吸困难,证明面罩的气密性良好。
打开空气瓶开关,以保证气量的供应。
7)戴好消防头罩;戴好消防手套。
8)系好安全绳,绳子末端与船材生根相连;打开防爆灯检查照明是否正常;拿好太
平斧。
在进入火场之前,用水冷却防火门,防止高温影响;进入火场后,探火员一手拿防爆灯,一手拿太平斧,人半蹲式前进,因为火焰在下方,烟雾在上部,可以看见着火部位。
身材重心在后脚,前脚踏实再向前移动。
探火员与协助者的联系信号为:
拉动绳子一下,放绳前进;
拉动绳子二下,探火员到位;
拉动绳子三下,拉紧绳索,正撤离现场;
拉动绳子四下以上,需要救助。
穿衣时间要求为2分钟。
8.燃油应急切断装置:
8.1燃油切断装置的位置:
生活区一层左通道机舱门后边墙壁上。
8.2操作方法:
打开墙壁上的手孔盖,用力拉动拉环。
9.生活区及机舱应急脱险通道:
9.1生活区脱险通道:
生活区脱险通道分主脱险通道和副脱险通道。
主脱险通道:
房间——生活区走廊——楼梯通道——(救生艇甲板)生活区两侧门——救生艇甲板;
副脱险通道:
房间——生活区走廊两端通往生活区外甲板——生活区外各层甲板扶梯——救生艇甲板;
9.2机舱脱险通道:
当机舱失火,不能控制火势需人员撤离时,应通过最近的逃生路线撤离机舱。
10.手动失火报警点:
本船手动失火报警点分布于生活区和机舱各层以及船首楼,如发现火情要立即发出火警警报,应奔至最近的手动失火报警点,直接用手从易碎玻璃中间按下即可。
11.国际通岸接头:
本船配备有
(2)套国际通岸接头,存放位置:
(),
用于船舶发生火灾,失去一切动力,不能自行供水灭火时,由岸上或其他救助船舶供水水灭火。
使用时,将通岸接头与对方通岸接头相连接,上紧螺丝,一端与对方消防栓连接,另一端与本船消防栓连接,对方启动消防泵向本船消防水管系供水。
12.消防水枪、水带的使用:
12.1本船消防水枪、水带分布全船,水枪全部为水柱/水雾两用水枪。
使用前先启动消防泵或应急消防泵,将水带一端与水枪连接,另一端与消防栓连接,握紧水枪,开启消防栓。
12.2每根水枪应两人操作,一人持枪,一人协助,操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水压太大时要适当调整水压,防止水枪脱手伤人。
12.3直流水柱在35—40度仰角时,射程最远,75度时可获最高射程。
采用直流水柱灭火时,应尽可能使水柱朝火的中心、对准燃烧物;采用水雾灭火时可吸收大量热量、窒息油类火,还有驱赶烟雾作用。
使用过多的水带,会造成水压降低,降低水柱冲击力,影响射程及灭火效果。
消防水栓处应保持通道畅通。
13.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配备与使用:
13.1由于船舶是一个封闭性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时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毒气体,对船员安全
逃生造成威胁,根据统计,在火灾事故中因烟雾和有毒气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的人员占70%。
国际海事组织在船舶强制配备紧急逃生呼吸装置是增加船员安全脱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
13.2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一般要求: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是一种向逃生人员提供空气或氧气的装置仅用于从有危险气体的舱室逃生的目的,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由船级社认可发证。
1)设备结构与使用:
我轮配备的紧急逃生呼吸装置属压缩空气逃生呼吸装置:
由气瓶、瓶头阀、输气管、头罩和口鼻罩组成。
面罩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使之固定就
位,并把眼睛、鼻和嘴全部罩住。
气瓶是由2.2升容量的钢瓶制成的气瓶,内存普通压缩空气。
面罩上有一个观察窗,供逃生人员对四周了望、观察。
使用时,将紧急逃生呼吸装置垮背在肩上,迅速取出头罩套好,打开瓶头阀,通过
口鼻罩向逃生人员提供新鲜空气,逃生人员迅速逃离危险区域,设备可使用10分钟,足以帮助逃生人员至安全地点。
2)警告:
仅供遇险人员遭遇烟雾,有害气体威胁人员安全时使用,不得用于救
火、进入缺氧空舱或液货舱,也不得供消防员穿着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