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集团企业效能监察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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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集团企业效能监察操作指南.doc

企业效能监察操作指南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纪检组监察局

二OO七年八月

前言

本指南以企业效能监察实施为中心,以《施工企业效能监察实务、制度与案例》一书相关理论和方法为依据,以企业效能监察实践中的经验体会为基础,将效能监察实施过程统一规范,力求使初涉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能够很快进入效能监察工作实践。

本指南共分十三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指南采用《施工企业效能监察实务、制度与案例》一书的主要术语与定义;第二部分针对效能监察主管部门如何策划本企业全年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说明;第三部分重点结合效能监察工作实践对企业效能监察立项来源、立项定位、立项内容、立项依据、立项分析、如何立项等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阐述了企业效能组织机构的构建、职责及个项效能监察工作策划与方案的编写等准备工作;第五部分效能监察实施是本指南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绍了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进入受监察单位开展工作的全过程;第六部分介绍了效能监察报告的形成要求;第七部分说明了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自身效能监察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的过程;第八部分简要阐述了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的复查与验证要求;第九部分介绍了效能监察工作记录整理的要求;第十部分是如何效能监察工作成果后评估;第十一部分简单说明了效能监察工作检查与效能监察工作体系认证;最后部分为附录,分别列出了效能监察全过程应该形成的工作记录、效能监察的内容和效能监察工作成果后评估的计分明细。

本《指南》是一部企业效能监察实用工具书。

指南以《施工企业效能监察实务、制度与案例》为基础,以应用为主线,内容新颖、实用,是企业必备的最新效能监察操作指南。

指南全面而系统的详尽介绍和阐述了效能监察实施的全过程。

此外,指南还对效能监察工作记录整理、成果的核定、检查及效能监察工作体系认证作了说明。

其经验做法大部分来自在长期从事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现场实践经验总结、统计分析及所取得的成果和成效,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指南不以效能监察的认知为主,而以实践为主,叙述精炼,通俗易懂,重点面向企业的实际效能监察工作人员,也适合各层次管理人员操作。

主编:

樊光中

2007年8月

目录

1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体系的主要术语与定义

2效能监察策划

3效能监察立项

4效能监察准备

5效能监察实施

6效能监察报告

7效能监察工作质量自我评估

8效能监察复查与验证

9效能监察工作记录整理

10效能监察成果后评估

11效能监察工作检查与体系认证

12附录

12.1效能监察工作记录表格

12.2效能监察内容清单指引

12.3效能监察工作成果后评估计分明细清单

1.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体系的主要术语与定义

本指南采用《施工企业效能监察实务、制度与案例》一书的主要术语与定义: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是指企业内部各管理体系所构成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集合。

效能监察工作体系:

是企业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企业内部控制为监察内容,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效能监察工作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旨在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益、效果、效率及其过程能力。

企业效能监察:

是指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效果、效率及其过程能力等,采用系统、规范、专业的方法,所进行的审查、建议与督促改进活动。

一能三效:

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效果、效率及其过程能力

业务流程:

组织为实现业务的某一特定目的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控制的步骤、活动与方法,也叫业务循环或业务程序。

效能监察对象:

开展效能监察活动所要审查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个或多个业务流程(循环)。

内部控制的充分性:

企业现存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业务流程运行的过程、目标,满足内部控制预期要求的程度。

业务行为的符合性:

验证业务行为过程按照内部控制体系要求运行的程度。

业务结果的有效性:

经营管理行为过程的实际结果达到内部控制预期管理目标的程度

内部控制的适宜性:

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成本与实现内部控制预期目标的经济合理性程度。

效能监察点:

企业某一业务流程中对业务流程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和管理目标实现造成潜在不确定性的关键过程或关键环节。

效能监察测试点:

内部控制体系中确保影响业务流程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和管理目标实现的关键过程或关键环节(效能监察点)处于受控的业务控制点。

不符合:

企业实际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与结果没有满足内部控制充分性、或符合性、或有效性、或适宜性的情形

符合:

企业实际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与结果满足内部控制充分性、或符合性、或有效性、或适宜性的情形

效能监察发现:

将收集到的监察证据对照监察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标准、预期目标进行评估的结果。

效能监察建议:

对已发现的尚未构成违纪违规违法的不符合事实提出的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要求。

效能监察决定:

对己发现的并已构成违纪违规违法的不符合事实提出务必执行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要求。

效能监察报告:

对效能监察活动过程和结果以正式的文件形式并经过审批后的正式表达。

CAE.PES:

CAE是ChinaArchitectureEngneering的简写;PES是ProcessEfficacySupervision的简写,CAE.PES为中国建筑工程效能监察的英文简写。

2.效能监察策划

2.1效能监察策划目的

2.1.1建立本单位效能监察工作体系

2.1.2进行年度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2.2效能监察工作体系组织机构与职责

2.2.1效能监察主管领导

按照《企业法》建立的企业,其效能监察主管领导是企业总经理,按照《公司法》建立的公司,其效能监察主管领导是公司董事长,领导本单位的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效能监察立项报告、监察方案、监察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的审批。

2.2.2效能监察分管领导

按照《企业法》建立的企业,其效能监察分管领导是企业纪委书记。

按照《公司法》建立的公司,其效能监察分管领导是公司监事会主席或者执行监事,同时设有纪委书记的单位,宜由纪委书记牵头分管。

效能监察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效能监察工作的推进,审核立项报告、监察方案;审核监察建议、决定、监察报告,协调效能监察项目领导小组的工作,向主管领导报告工作。

2.2.3效能监察主管部门

按照《企业法》建立的企业,效能监察主管部门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公司法》建立的公司,效能监察主管部门是公司监事办,同时设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与协调,向分管领导报告日常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负责建立本单位效能监察工作体系,进行年度效能监察工作与管理;

2)负责效能监察立项调查与立项申报工作;

3)负责组建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4)召集效能监察准备会,负责对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的培训与交底;

5)负责工作小组与受监察单位之间的协调;

6)复核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

7)参与监察工作小组工作自我评估;

8)对监察建议和决定安排跟踪复查与验证;

9)直接组织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

2.2.4效能监察项目领导小组

每一个具体立项的效能监察项目都应该成立临时的效能监察项目领导小组,以推进该效能监察项目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宜由效能监察对象的分管领导、效能监察分管领导和监督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具体立项的效能监察项目工作协调与组织;

2)负责协调与推进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的整改与落实;

3)负责效能监察工作效果后评估协调。

2.2.5效能监察项目工作小组

每一个具体立项的效能监察项目都应该成立临时的该效能监察项目工作小组,具体工作职责是:

1)拟订效能监察方案;

2)按照方案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3)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交监察报告与记录;

4)开展效能监察小组工作的自我评估。

2.3效能监察工作体系策划

2.3.1体系策划基本原则

以“一能三效”为体系建立的指导思想,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效果、效率及其过程能力开展效能监察。

2.3.2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组织

企业应该建立并保持效能监察组织机构,包括明确效能监察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设置效能监察主管部门,针对每个立项的效能监察项目成立效能监察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企业根据工作推进需要,可以常设本单位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综合负责本单位的效能监察工作推进。

在效能监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监事会办公室)应该设置专职专业的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岗位与明确工作职责,必要时,企业可以设置效能监察部门,企业应该建立一支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职、兼职效能监察人员队伍。

2.3.3建立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

效能监察工作体系作为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再管理与再监督,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管理情况与资源到位情况,应建立文件化的适应本单位管理水平的效能监察工作体系,以逐步规范效能监察工作,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管理作用。

1)效能监察工作体系必须覆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核心业务流程。

核心业务流程必须是与企业经济效益、发展质量相关的重要的、关键的业务流程,将这些核心业务流程识别出来,作为本单位的效能监察对象。

2)根据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从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思想“一能三效”出发,作为效能监察对象列入效能监察工作体系覆盖的重要的、关键的业务流程宜包括以下业务:

工程投标与工程合同类

——工程投标;

——工程合同;

工程分包管理类

——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分包(租赁)结算;

物资采购设备工具租赁类

——物资采购;

——设备工具租赁;

——设备工具租金结算;

——物资计量;

财务管理类

——应收账款;

——资金支付;

——货币资金管理;

——费用管理;

——企业担保;

项目管理类

——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

——项目安全管理;

行政管理类

——印章管理;

——文件信息管理;

3)效能监察点确认原则

在确定效能监察对象的基础上,应该将各效能监察对象的效能监察点分别进行识别和确认,识别和确认过程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工作原则。

(a)真实性原则:

能够影响业务流程最终记录。

如凭证、帐页、报表、统计表等真实性的环节或过程。

(b)效果性原则:

能够影响业务流程最终结果,使之不能达到内部控制预期目标的过程或环节。

(c)案例启示性原则:

以往发生过纪检监察案例事实的业务循环中的某一环节或过程。

4)效能监察测试点确认原则

为确保业务流程的关键工作环节能够真实有效运行和实现业务控制目标所要求的关键工作内容都应该确认为效能监察测试点。

(5)建立文件化的效能监察内容指引。

按照上面的确认原则,根据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效能监察主管部门与上面业务流程的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对业务流程的关键工作程序进行描述,将业务流程中的关键工作环节确认为效能监察点,将业务流程中关键工作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清理,确认为效能监察测试点,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管理情况的效能监察内容清单指引,本指南附录3《效能监察内容清单指引》只作为各单位建立文件化的效能监察内容指引的参考,宜参照执行。

2.3.4年度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效能监察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在过去一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评估、出现生产管理问题、审计工作成果、质量环境责任体系审核结果和新的一年的企业工作要求,对全年要开展效能监察的对象进行计划,每年安排的效能监察对象在数量安排上应从本单位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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