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丰国际大厦工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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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丰国际大厦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年月日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聚丰国际大厦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由发包方投资开发,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承包方承建。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合同,双方实施建设施工行为应当遵循本合同的规定。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聚丰国际大厦
2、工程地点:
井冈山大道945号
3、占地面积:
8.65亩
4、容积率:
4.0
5、建筑面积:
约为30913.31平方米
6、建筑高度:
99.7M
7、工程内容:
聚丰国际大厦土建、基坑支护工程、装修装饰、水电消防安装、暖通安装、市政等工程
8、资金来源:
自筹
9、结构类型:
框剪结构/25层、地下室二层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本工程土建、基坑支护工程、装修装饰、水电消防安装、暖通安装、市政等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5年2月28日
2、竣工日期:
2016年7月31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519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人民币):
(小写)¥56009945.91元
(大写):
伍仟陆百万零玖仟玖百肆拾伍元玖角壹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5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备案机关意见(章)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3、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5、有关工程建设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往来信函和会议纪要。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性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部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约定:
按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协商约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在开工前七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完整施工图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刘进先职务: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详见《监理合同》
4.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胡龙云职务:
工程师
职权:
负责有关经济签证及质量管理。
4.4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5、项目经理
姓名:
周世洪职务:
建造师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内承包人施工所需的地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通道,满足硬化或施工运输材料的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管网线路资料,并保证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完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缴纳所有行业规费,批件和手续,如未办理完善通知乙方开工,造成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由发包方负责。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发包人应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和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承包人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并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按甲方要求办理。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前不得擅自装饰,发包人提前使用的工程其损坏由发包人自费修复,因发包人提前使用而导致工程达不到质量标准,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发包人的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保证场地清洁符合卫生管理的规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在施工中对临近施工场地道路.电力通信线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各自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七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五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同意。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赔偿承包人损失外,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工程具备掩盖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并在验收前48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工地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发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20、21、22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
(2)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施工图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江西省最新定额,一类工程计计取工程费,不让利进行计算。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1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下列因素:
1.招标施工图纸中少算、漏算工程量、设计变量、隐蔽签证按《江西省最新定额》执行计算,一类工程计取工程费,不让利;采用九夹板模板,钢管脚手架、塔吊、商品砼。
2.整个工程材料(钢材、水泥、木材、砖(砌体材料)、砂、卵石材料、水电主材等)按施工同期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差。
3.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4.甲方签证认可的隐蔽工程,但如甲方收到乙方申报资料7个工作日内未回复,视为甲方认可;5、执行江西省南昌市最新人工价调增文件。
1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变更含签证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在相应的工作日内审核后交由发包人,发包人接审枋报告后在次月1日前核定完毕,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但必须在次月3日之前付给乙方,如出现迟付或未付造成停工及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详见补充协议。
七、材料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
15.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
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6.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采购,主要材料必须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八、工程变更。
按通用条款29、30、31条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按通用条款32、33条执行。
17.竣工验收
17.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具备验收条件后十五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份。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一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8.违约
18.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从第29天起按月息贰分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19.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非承包人所承建工程项目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承包人不负任何责任,并要求发包方赔偿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20.争议
20.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
21.工程分包
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22.不可抗力
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39.1条执行。
23、保险
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投保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无。
24.担保
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老派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5.合同份数
2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陆份。
26.补充条款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层数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
品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3:
第四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聚丰国际房建工程(工程名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承担施工的全部内容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
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份数:
肆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备案机关意见(章)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补充协议
发包方(全称):
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全称):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聚丰国际大厦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由发包方投资开发,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承包方承建。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合同,双在实施建设施工行为应当遵循本合同规定。
一、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桩基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修装饰、水电消防安装、暖通安装、市政等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
二、材料设备供应:
1、建筑主要材料品牌要通过甲方认可才能采购进入工地;
2、钢筋品牌指定南钢产(螺纹钢)、新钢产(线材);
3、主体砼以设计标号为准。
用商品砼;
4、砌体及粉刷用南丰、海螺、南方、洋房牌水泥;
5、铝合金以及玻璃幕墙、铝合金玻璃、花岗岩、地面砖、铝合金为国标规格。
三、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采购,主要材料必须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由甲方签字认证。
四、工程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计人民币:
贰佰万元整,且履约保证在本工程封顶后应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预付工程款:
1、开工时承包人垫资。
2、完成正负零以下结构工程,发包人付给承包方工程款1000万元。
3、完成十五层主体结构工程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
4、主体封顶按实际工程量支付85%工程款
5、外架拆除及机械拆除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90%进度工程款。
6、内粉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相应工程款的85%
7、工程竣工备案、结算完成累计付至总结算的95%。
8、剩余本工程款总价5%为质量保修金,在一年保修期满后七天内无息返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其他事情
本工程达到市级安全样板,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1%奖励给承包人。
六、本合同经双方约定一式肆份,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