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除灰输煤电气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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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除灰输煤电气运行规程

第一章变压器运行规程

第一节变压器技术规范

1.1.1低压干式变压器技术规范

名称

厂前区变

供水变

化水变

除灰变

输煤变

型号

SC(B)10-1000

/6.3

SC(B)10-1250

/6.3

SC(B)10-1000

/6.3

SC(B)10-1600

/6.3

SC(B)10-800/6.3

容量(kVA)

1000

1250

1000

1600

800

额定电压

6.3±2×2.5%/0.4—0.23kV

短路阻抗

10

6

6

8

4.5

接线组别

D,yn11

D,yn11

D,yn11

D,yn11

D,yn11

接地方式

直接接地

直接接地

直接接地

直接接地

直接接地

冷却方式

AN/AF

AN/AF

AN/AF

AN/AF

AN/AF

绝缘等级

F

F

F

F

F

线圈温升

80K

80K

80K

80K

80K

生产厂家

顺特电气

第二节变压器允许运行方式

1.2.1变压器一般运行方式规定

1.2.1.1变压器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全年可按额定容量运行。

1.2.1.2变压器运行电压可以较额定电压高,但不得超过相应分接头电压的5%。

1.2.1.3变压器在改变分接头位置运行时,其额定容量不变。

1.2.1.4变压器三相负荷不平衡时,应监视最大电流相的负荷。

1.2.2低压干式变压器温度规定

1.2.2.1变压器允许温升按铭牌规定,若无铭牌或铭牌未做特殊规定不得超过55℃。

1.2.2.2低压干式变压器线圈温度不得超过120℃。

1.2.3低压干式变压器冷却装置的运行规定

1.2.3.1干式变压器带电后,需将温控器电源投入运行。

1.2.3.2干式变压器柜内冷却风机由变压器温控装置控制启停,当变压器温度达到整定值时,冷却风扇自动启动,温度低于整定值时,自动停止。

1.2.4低压干式变压器中性点运行方式

低压干式厂变正常运行时,其低压侧线圈中性点直接接地。

1.2.5低压干式变压器分接头运行方式

1.2.5.1低压干式变压器分接头位置调整必须由检修人员在变压器检修状态下进行。

1.2.5.2低压干式变压器分接头位置调整后必须做好记录,并在运行中注意相应的电压变化情况。

1.2.6变压器并列运行

1.2.6.1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

(1)绕组接线组别相同。

(2)并列各侧电压相同。

(3)阻抗电压相等。

1.2.6.2注:

(1)新安装或大修过的变压器以及进行过可能变动相位的工作后,必须经过核相正确方可并列运行。

3.2.7.1高低压厂变正常运行中不允许长期并列运行,在进行电源切换操作时,可以短时并列,但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内且电压差不得超过5%的额定值。

第三节低压干式变压器的监视,操作和维护

1.3.1低压干式变压器投运前准备及有关规定

1.3.1.1低压干式变压器投运前应检查检修工作结束,工作票终结并收回,并有检修人员书面交待。

1.3.1.2检查检修安全措施拆除,常设遮拦及警告标示牌恢复。

1.3.1.3变压器检修后,一二次回路若有变更,检修人员应做书面交待,值班员应到就地核实,变压器投运后带20%—30%负荷时应由保护人员做差动CT六角图试验,作试验时,退出变压器差动保护。

1.3.1.4新安装及检修后的变压器在投运前应测量其各侧相间及相对地绝缘合格。

1.3.1.5测量低压干式变压器绝缘时,额定电压在6KV以上绕组应用2500V摇表摇测,其电阻值一般每千伏不小于1兆欧,电压在500V以下者用500V或1000V摇表摇测,其电阻值一般不小于0.5兆欧,干式变压器绝缘电阻应根据厂家规定,高压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300兆欧;低压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兆欧,对干式变压器允许运行的最低绝缘限值≥2兆欧/千伏。

1.3.1.6中性点接地变压器,测绝缘时应将接地点及中性线断开,测量完毕后恢复,并检查连接牢固。

1.3.1.7变压器绝缘测量前后应注意对地放电。

1.3.1.8对于测得绝缘阻值较低的变压器,应检查其吸收比大于或等于1.3,绝缘不合格的变压器应查明原因,经检修处理后方可投运。

1.3.2干式变压器投运前检查以下项目

1.3.2.1变压器外壳完整、无破损及异物;常设安全措施良好。

1.3.2.2变压器绝缘表面无漏电痕迹和碳化现象。

1.3.2.3紧固件、连接件无松动;导电零件以及其它零件无生锈、腐蚀痕迹。

1.3.2.4变压器无凝露、振动等现象。

1.3.2.5变压器箱体和铁芯装配接地良好。

1.3.2.6变压器温控器运行正常,温度显示在正常范围内。

1.3.2.7变压器分接头位置正确。

1.3.3低压干式变压器的特殊检查项目

1.3.3.1变压器过负荷和过电压运行时,要检查绕组温度及运行时间,要注意冷却器的投切情况,检查有关接头处有无过热现象。

1.3.3.2每次跳闸和操作后,应对变压器各部详细检查。

1.3.3.3变压器有严重缺陷时,应对变压器加强巡视。

1.3.4低压干式变压器的正常巡视检查项目

1.3.4.1声音正常,各个部位无异音、振动和放电声。

1.3.4.2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正常,无异常杂音。

1.3.4.3变压器外壳及中性点接地良好。

1.3.4.4变压器的绕组温度应指示正常,与负荷情况、环境温度、冷却器投入情况相对应,环境温度不突变的情况下变压器各温度指示不应有很大的差别。

1.3.4.5各接头无松动、发热现象,导线无断股现象。

1.3.4.6变压器的周围无影响运行的杂物。

1.3.5变压器操作有关规定

1.3.5.1新安装及进行过可能变动相位的检修工作的变压器,在投运前应进行核相,确认相位正确。

1.3.5.2新安装或大修后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在额定电压下冲击5次,更换线圈的变压器冲击合闸3次,有条件时应用发电机零起升压正常后再进行额定电压下的冲击试验。

1.3.5.3变压器的投入和停用必须由断路器进行,不允许用刀闸拉合空载变压器。

1.3.5.4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装有保护的电源侧开关,而后合负荷侧开关,停电时顺序相反,禁止对厂用变压器由负荷侧反送电。

1.3.5.5变压器送电前应将差动等主保护投跳闸,其它保护根据实际情况投运,变压器禁止无主保护运行。

1.3.5.6变压器投运前应检查冷却系统完好并投入。

冷却风扇电机的绝缘电阻规定为0.5兆欧以上。

1.3.5.7运行或备用中的变压器,其消防装置应可用。

1.3.6低压干式变压器冷却装置操作步骤

1.3.6.1送上温控器的电源。

1.3.6.2将温控器方式选择自动。

1.3.6.3检查温控器面板上所有指示正确。

1.3.7低压干式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1.3.7.1低压干式变压器自动跳闸的处理原则

(1)变压器跳闸时,如有备用变压器,值班人员应迅速将其投入运行,然后立即查明变压器跳闸的原因。

如无备用变压器时,则需根据掉牌指示查明何种保护装置动作和在变压器跳闸时有何种外部现象(如外部短路,变压器过负荷及其它等),检查结果证明变压器跳闸不是由于变压器内部故障所引起,而是由于过负荷,外部短路或保护装置故障所造成,且经外部检查无故障象征,检修试验确认无故障后,可重新投入运行;

(2)若变压器主保护(如差动、瓦斯、零序、速断)动作,严禁送电,做好安全措施交检修处理。

1.3.7.2低压干式变压器发生以下情况,不论有无备用变压器,均应将该变压器立即停运。

(1)变压器内部声响很大,很不正常,有爆裂声。

(2)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地上升(排除温度表计故障)。

(3)顶盖上落有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杂物。

(4)引线接头严重发热。

1.3.7.3干式变压器超温跳闸

(1)现象:

a变压器超温跳闸信号继电器掉牌。

b变压器温控箱温度高报警指示灯及超温跳闸指示灯亮。

温度巡测仪指示某相或多相温度明显高于正常值。

c变压器本体外壳温度较正常高或有焦臭味。

(2)处理:

d根据事故现象判断故障情况,迅速倒负荷、隔离故障变压器。

e若变压器故障引起着火,应立即将变压器隔离并进行灭火。

f若故障点没有明显故障迹象,应测量变压器绝缘值,做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直流电阻测试等工作。

1.3.7.4低压干式变压器温度不正常

(1)变压器的负荷超过正常过负荷值时或变压器温升超过允许值时,应设法降低负荷。

(2)检查变压器负荷及冷却介质温度,并与在同一负荷和冷却介质温度下应有的温度核对。

(3)检查是否温控器故障误指示。

(4)检查是否冷却器异常引起,并应设法处理,如果运行中无法处理,则降低负荷运行,并尽快申请停运。

(1)若发现温度较平时同一负荷和冷却温度下高出10℃以上,且检查结果证明冷却系统正常,温控器正常,则认为变压器已发生内部故障,而变压器保护装置因故未起作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检修,有备用变压器时,应投入。

1.3.7.5变压器差动或其它保护动作开关跳闸处理:

(1)变压器差动或速断保护动作,应检查保护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有无短路闪络及损坏痕迹,并测量绝缘电阻,找出故障点。

(2)若变压器跳闸是由于继电保护误动、二次回路故障等原因所致,应迅速查明原因并消除后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3)经以上检查及试验未发现异常,由检修人员进行内部检查,无问题后方可送电。

1.3.7.6低压干式变压器着火的处理:

(1)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断开变压器电源及相关回路电源,停用冷却装置并迅速投入灭火装置灭火,有备用变压器并具备投运条件者应投运。

(2)通知消防队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3)灭火时应按《电气设备消防规程》进行。

第二章化学水、除灰、输煤的厂用电系统

第一节系统概述

2.1.1输煤6KV系统

本厂一期工程11、12机组共设两段6KV输煤母线01、02段。

6KV输煤01段母线工作电源由11机组6KV工作12段供电;6KV输煤02段母线工作电源由12机组6KV工作21段供电。

2.1.2化学水、除灰、输煤380V厂用系统

2.1.2.1两台机组共设两段380V输煤母线,分别由接于6KV输煤01、02段母线上的输煤变压器供电。

2.1.2.2每台机组各设一段380V厂前区、供水母线,分别由11(12)机组6KV工作11(21)段供电,两段母线间由联络开关连接。

2.1.2.3每台机组各设一段380V化学水、除灰母线,分别由11(12)机组6KV工作12(22)段供电,两段母线间由联络开关连接。

2.1.2.4以上各380V母线均装设有电压互感器。

2.1.2.5两段380V母线正常情况单独运行,由联络开关连接,两段互相做备用。

当任一段母线工作电源开关需要停电时,先将需停电的工作电源开关断开后,再将联络开关合上。

2.1.2.6化学水、除灰、输煤380V厂用系统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

第二节交流系统运行方式

2.2.1化学水、除灰、输煤380V系统的运行方式

2.2.1.1标准运行方式

(1)380V厂前区01、02段、化学水01、02段、供水01、02段、除灰01、02段、输煤01、02段母线分别由各自低压变压器供电,两段母线互为备用,联络开关在热备用状态。

(2)带自动切换装置的双电源供电的MCCC由一路供电,另一路作联动备用。

(3)不能自动切换的双电源专用盘,两侧电源均送电,从专用盘进线处选一解列点。

2.2.1.2非标准运行方式

(1)380V厂前区01、02段、化学水01、02段、供水01、02段、除灰01、02段、输煤01、02段母线其中任意一段母线因电源开关、变压器或6KV馈线正常检修需进行电源切换时,应先将该母线所带负荷转移,采用瞬时停电(先断电源开关,后合联络开关)的方式将该段母线倒由另一变压器供电。

(2)以上两段母线其中任意一段母线事故跳闸时,禁止合联络开关为失电母线充电。

(3)双路供电的MCC常用电源失电后,自动切换装置动作,备用电源自动投入为该MCC母线供电。

第三节化学水、除灰、输煤厂用系统的操作

2.3.1厂用系统的操作原则

2.3.1.1工作母线一般不允许停电,在特殊的情况下必须停电时,应预先调整厂用负荷,厂用系统的操作不得影响机组的正常运行。

2.3.1.2母线在送电前应测量母线绝缘,大修新建的母线应测量相序,应有试验数据。

2.3.1.3母线送电前应将母线PT和母线保护装置投入运行,母线停电后应停用母线PT和有关的保护装置。

2.3.1.4母线停送电应在空载下进行,送电时先合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停电顺序与送电顺序相反。

2.3.1.5母线PT停电时,应首先将有关自动装置及该段低电压保护停运,并通知值长和有关人员。

2.3.1.6低压变送电应先测其绝缘,大修、新建的变压器应做保护传动试验及有关检验变压器性能的试验。

2.3.1.7低压厂用变送电时先合高压侧开关,后合低压侧开关,停电顺序相反。

2.3.1.8开关送电要在所属刀闸合闸后进行,开关停电后再拉开所属刀闸,不允许用刀闸合拉、合负荷电流,不允许用刀闸切换或投入空载变压器。

2.3.1.9380V系统、MCC的厂用电源在大小修后、或新建安装的系统在送电前有可能合环的电源,必须进行相序及相位的核对(且不得以母线PT二次测试为依据,必须用实验PT或万用表进行)。

2.3.1.10对于双侧电源供电的MCC及专用屏,两侧电源不能同时投入。

2.3.1.11有可能并列运行的两路电源,投运前必须进行核相。

2.3.1.12母线正常检修应在机组停机期间进行。

在临时检修和事故处理情况下停运母线时,应调整厂用负荷,尽可能不影响机组及热工负荷正常运行。

第四节交流系统事故处理

2.4.1事故处理原则

2.4.1.1首先要保证厂用电源,避免全厂停电。

2.4.1.2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4.1.3保证非故障设备的继续运行,必要时调整机组出力,保证对用户正常供电。

2.4.1.4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2.4.1.5迅速调整运行方式,尽快恢复供电。

2.4.1.6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应立即汇报机组长,并做好记录,并向值长汇报,由值长汇报中调,同时向部门有关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处理。

事故后向值长汇报内容如下:

(1)开关跳闸动作情况及准确时间。

(2)继点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3)周波、电压、负荷变化情况。

(4)有关事故的其他情况。

2.4.1.7为尽快处理事故,恢复正常运行,在事故处理期间所进行的操作,可不填写操作步骤,但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情况,处理过程,保护动作情况,事故时间及时做好记录,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2.4.1.8如在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在未办理交接班手续之前应由交接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2.4.1.9处理事故应迅速果断,不应惊慌失措,在接到事故处理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遍命令内容,对命令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询问清楚,命令执行后应立即报告发令者。

2.4.2在事故紧急情况下,可不经请求上级自行操作的情况

2.4.2.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4.2.2运行中设备受到严重损伤或破坏的威胁时,应及时加以隔离。

2.4.2.3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2.4.2.4当厂用电源全停或部分停电时,尽快恢复电源的操作。

2.4.3强送电的规定

2.4.3.1强送电时,应事先了解保护动作情况,以区别母线及设备有无设备故障,若有故障,禁止强送。

2.4.3.2若发现设备有明显故障特征:

喷油,冒烟,着火,强烈孤光油位不足等,禁止强送。

2.4.3.3在强送时,应做好设备的越级跳闸预想。

2.4.3.4检修后的设备充电跳闸,禁止强送。

2.4.4交流系统事故处理

2.4.4.1输煤6KV母线PT保险熔断

(1)现象:

a警铃响,“6KVPT回路断线”信号发出。

b“6KV系统接地”信号可能发出。

(2)处理:

a退出该段母线低电压“压板”。

b取下PT低电压保护直流保险。

c取下PT二次交流保险及二次插件。

d将PT摇至柜外。

e更换保险,检查保险良好。

f将PT摇入工作位置,查三相触头接触良好。

g给上PT交流保险及二次插件。

h给上PT低压保护直流保险。

i投入母线低电压“压板”。

2.4.4.26KV开关拒合

(1)现象:

启动该开关合闸指令后,开关合闸信号未发出,开关不能合闸。

(2)处理:

a禁止强行合闸。

b检查合闸保险及合闸回路是否在正确位置。

c检查操作方式选择开关是否打在正确位置。

d检查DCS是否有闭锁条件,公用系统操作权限是否切换至本机组。

e辅助接点及开关操作接点是否完好。

f传动机械是否损坏或卡住。

g检查操作电源电压是否偏低。

h检查事故按钮是否接通。

2.4.4.3开关拒绝跳闸

(1)现象:

启动该开关跳闸指令后,开关跳闸信号未发出,开关未断。

(2)处理:

a用事故按钮跳闸,不成功时联系检修人员检查、处理。

b跳闸回路是否断线,控制保险是否完好,控制电压是否正常。

c跳闸机构是否卡住。

d操作开关及开关辅助接点是否接触良好。

e检查DCS公用系统操作权限是否切换至本机组。

f在紧急情况,确需就地手动打闸,应采取一定安全措施,并取得上级领导的同意。

2.4.4.4刀闸、开关动静接触处及引线接头处发热。

(1)现象:

a红外测温仪测量温度高或相色漆变色。

b有绝缘溶化的焦臭味,发热处有灼白现象。

c室外设备如遇雨天,雪天冒气很大。

d有明显闪火花,及放电现象。

(2)处理:

a用红外测温仪测量,确定发热程度。

b采取临时降温措施(如冷却风扇或调整负荷)。

c若发热严重应停电处理。

d如发热不严重,应加强监视,尽早安排停电处理。

2.4.4.5电压互感器下列故障之一时,应立即停用,停PT时应征得值长同意,并注意停用有关的保护及自动装置,以免事故扩大。

(1)高压侧保险接连熔断2—3次(禁止将容量加大)。

(2)内部有火花放电及其他噪音。

(3)从内部发出绝缘焦臭味或冒烟。

(4)有漏油现象。

(5)线圈与外壳之间,引线与外壳之间有火花放电。

第三章电动机运行

第一节设备规范

3.1.1输煤6KV交流电动机的铭牌参数

名称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KV)

额定电流

(A)

额定转速

rpm/min

接线方式

绝缘等级

生产厂家

3.1.2化学水、除灰、输煤380V交流电动机的铭牌参数

名称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V)

额定电流

(A)

额定转速

rpm/min

接线方式

绝缘等级

生产厂家

第二节电动机的一般要求

3.2.1在每台电机外壳上均应有制造厂的铭牌,铭牌若已遗失,应根据原制造厂的数据或试验结果补上新的铭牌。

3.2.2容量在40KW以上的电动机或根据运行要求需调节或监视电流的电动机,应在操作地点装设电流表,为了监视有无电压,应在电动机的配电盘或配电箱上装设电压表或指示灯。

3.2.3电动机外壳、通风管道、冷却器及其它金属结构应涂漆并应编号,电动机的转动部分应设遮栏或护罩。

3.2.4在电动机及其机械设备上应划有箭头,指示旋转方向,若有启动装置时,应注明装置所属的机械,并应有“启动”及“停止”等字样

3.2.5真空开关、空气开关、接触器磁力启动器及操作把手、按钮及事故按钮等均应有永久标志,以指明属哪一台电机。

3.2.6交流电动机定子引出线应标明相别,直流电动机应标明极性,调节装置及引出线盒应严密,必要时相间应有绝缘板隔开或用胶布包好。

3.2.7电动机及启动装置的外壳应根据《电力设备接地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接地。

3.2.8电动机轴承用润滑油或润滑油脂应符合化学的规定。

3.2.9电动机所用的各种型号的熔断器均应经过检查,在每个熔体的外壳上,标明熔体的额定电流值。

备用熔体应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

3.2.10电动机所处的场所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汽及漏油现象,使用单位的运行人员和管辖单位的维护人员应分别定期清扫电动机外部灰尘。

3.2.11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装设防爆式(隔爆式)电动机,电动机出线处应设有防爆措施。

3.2.12除远方操作装置距电动机很近外,电动机应设有机旁的事故按钮开关,在事故按钮的回路中可装设闭锁装置,当闭锁不解除时,电动机不能合闸。

3.2.13重要的和容量较大的厂用电动机应有运行历史记录,其中包括:

3.2.13.1制造厂的出厂检查记录。

3.2.13.2交接试验记录。

3.2.13.3运行中的全部试验记录。

3.2.13.4历次干燥记录。

3.2.13.5电动机检修后的验收记录。

3.2.13.6线路图和启动调整装置的接线图。

3.2.13.7本电动机或其它馈线的全套原理接线图和安装图。

3.2.13.8备品单及其图纸。

3.2.13.9电动机的事故记录。

3.2.14备用中的电动机应能随时启动,并定期轮换运行。

第三节电动机运行温度的监视

3.3.1电动机运行温度的监视

3.3.1.1电动机在额定或低于额定冷却空气温度时,要按制造厂铭牌上所规定的数据运行,当冷却空气温度大于额定值时,其运行参数以不超过电动机额定温度为限,电动机的额定冷却空气温度为35℃。

3.3.1.2发动机绝缘等级与允许温度

绝缘等级允许温度

绝缘最高允许温度

允许温升

监视温升

绕组(定子)

铁芯(定子)

A

105

〈50

〈60

85

E

120

〈65

〈75

90

B

130

〈70

〈80

100

F

155

〈85

〈105

110

注:

如电动机铭牌上无规定的温升和未标绝缘等级的,其温度可按E级绝缘所规定的温度监视运行。

3.3.1.3电动机轴承温度的规定

(1)电动机滑动轴承最高允许温度为80℃,油温最高允许为60℃。

(2)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100℃。

3.3.1.4当电动机入口风温低于或超过35℃,其额定电流按照下表规定

入口风温

25

30

35

40

45

50

高压电机增减%

108

105

100

95

88

75

低压电机增减%

108

105

100

95

88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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