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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第一节安全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一、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1、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是指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管辖范围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客货运输、汽车维修以及各种相关运输服务项目的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进行审核、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培训,防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旅客及其他人员伤亡事故及货物发生损坏、灭亡等安全事故。

2、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认真执行道路运输法规、规范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管、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采取科学有效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交通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旅客和货物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安全、及时、经济、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

二、安全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1、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作用

(1)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运输条件,使道路运输设备发挥最大的效能,尽可能地提高运输工具的完好率和工作率,使运输企业和国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通过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和手段,确保行车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通过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罪犯分子利用车辆作案,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2、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意义

(1)安全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2)安全管理是道路运输行业的兴旺之本、效益之路。

(3)安全管理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4)安全管理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国际贸易。

第二节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确定安全控制指标

企业应按照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阶段性的控制指标,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阶段性定量控制和考核。

安全控制指标的参数主要包括:

一般、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次数(次),行车责任事故频率(次/百车),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人/百车),行车责任事故受伤率(人/百车),直接经济损失率(万元/百车)等。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企业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4)安全生产公告制度。

(5)安全考核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7)奖惩激励制度。

(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9)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0)行车日志制度。

(11)驾驶员告诫制度。

(12)档案管理制度。

(1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

三、明确企业权力和责任

各企业应依据经营业务范围和规模大小,明确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权力包括:

(1)按照法律自主经营,自主选择企业经营发展模式,企业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

(3)组织企业安全检查,对企业驾驶员经营行为和营运车辆进行经常性监督。

(4)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奖惩激励措施。

企业责任和义务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

(2)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提供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工作环境。

(3)采取积极措施降低运输安全风险,针对已认定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国家强制性的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并积极参投其他商业险种。

(4)企业法定代表认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运输安全生产条件予以保障;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企业领导和职员都实行“一岗双责”制,即企业领导和职员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5)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教育和培训程序,保证所有相关人员充分理解有关规定、标准和指南等,保证相关人员接受运输安全管理体系需要的培训,保证涉及运输安全的新聘和转岗人员熟悉其职责,保证企业制度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企业职员和从业人员熟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客运企业要与汽车客运站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的车辆安全例检等安全规定。

(7)积极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企业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包括聘用)承担管理责任。

(9)企业要逐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四、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及其二级经营单位应依法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对需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所有人员,企业应当用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利及相互关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考察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素质、管理经验和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企业统一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五、做好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工作

企业要从设备和经费等方面,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企业应从配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微机及配套设备等办公和安全检查有关设备。

同时企业应将上年度营运收入的0.5%~1%作为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安全投入资金的稳定来源,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六、建立安全监督机制

企业应当任命指定人员,负责监控车辆的安全营运,直接与最高管理层联系,报告所观察到的缺陷,负责组织运输安全评审,提出纠正措施的建议。

指定人员应具备安全方面的资格和从业经验,精通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应包括: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控;确保企业对车辆安全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

七、加强驾驶员的管理

营运驾驶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企业应规定驾驶员录用条件,经企业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并取得企业车辆驾驶资格后,方能录用,对新录用的驾驶员要确定试用期。

驾驶员的录用,需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审核人员对被录用的驾驶员安全经历和安全意识负责。

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安全营运的驾驶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记录在案。

企业应建立驾驶员调离和辞退机制,对经考核确认已达不到企业要求的驾驶员,应调离或予以辞退,并将被辞退驾驶员的有关情况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企业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初次进入培训、定期培训、特殊情况培训等。

主要内容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

企业应安排适应营运线路要求数量的驾驶员。

企业应当建立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

八、加强营运车辆的管理

企业营运车辆购置、使用、经营方式和结构调整,应综合考虑各环节的安全保证因素,不得接受非产权所有车辆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等运行状态监控设备。

要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及时分析处理行驶记录信息,对违章行为及时处罚并向上级报告。

营运车辆应当保持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消防、防滑设备齐全。

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营运线路要求的条件;货运车辆技术等级必须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装置必须为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

进站营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检查。

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与检测:

企业应当制定程序,保证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企业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按照规定的时间、里程间隔或定期进行检查;报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可能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保存这些活动的记录。

营运车辆改型与报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由企业统一进行办理。

企业应当建立营运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九、编写安全作业规范

依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企业要编制作业规范并印刷成册,通过正规渠道让有关人员拥有并熟知。

安全作业规范内容包括:

企业安全管理手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规程;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包括出车前、收车后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行车中在各种道路条件、气候条件和行车环境下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调度员安全操作规程;车辆行车记录仪、的信息采集、分析和处理流程规程。

十、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设置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质、设备、经费等。

应急预案应标识、描述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紧急情况的应急和报告程序,明确应急指挥、人员机构、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救援互助网络,同时应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制定应急行动的训练和演习计划。

第三节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二、各级机构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全权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定企业重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必要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倾向性问题,审议安全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定期审议安全奖惩方案,审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确定对有关人员处理办法。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联检活动。

2、安全部(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计划、布置、总结、评比企业安全工作,并对其履行指导、监督和服务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精神。

(3)贯彻落实企业行政、党委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4)具体制定(或修订)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起草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

(5)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倾向性问题,并责成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落实整改。

(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季度向安委会报告一次。

(7)负责事故的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应亲临现场,查清原因,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落实预防措施。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组织评优活动。

(9)负责企业运输生产驾驶员招聘、安全管理及再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年审工作。

(10)审核事故费用,具体办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监督内部车辆赔偿及安全互助金的使用,督促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定期通报重大违章及一般以上行车事故。

(11)指导和服务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督促各下属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规章。

(12)筹备安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全公司行车安全例会,通报分析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13)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现场。

发生死亡事故时,必须同时报告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

(14)负责特大、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交通行业主要部门。

(15)行驶安全否决权。

(16)一般中小运输企业的安全科参照以上执行。

第四节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整个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

(2)领导安委会的工作,主持召开企业安委会会议,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3)督促下属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做好安全工作,并根据安全责任心和安全工作实绩正确行使聘任权。

(4)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和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奖惩,正确行使奖惩权。

(5)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6)遇有特大事故必须亲临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二、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1)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对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主持企业日常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检查督促实施。

(3)组织和协调企业的安全工作,组织推广和总结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

(4)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和解决。

(5)组织全企业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在企业行政第一负责人因公外出期间,行使第一负责人的安全职能。

(6)发生重大事故,要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并亲临现场,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具体指导协调事故处理。

(7)定期向安委会和法定代表人报告工作,并具体提出须由安委会、职代会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三、安全部(处、科)长工作职责

(1)对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负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3)制订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类人员行为规范,推行安全新机制并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订防范措施。

(4)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制订月、季、年度安全工作规划,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驾驶员轮训及年审工作,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6)组织上路上线检查,实施有效的现场监督和动态监控。

(7)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

(8)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变换、政治活动等,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并亲自参与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处理与调查,切实抓好“四不放过”和善后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制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责任制,分管负责人责任制,并建立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体制。

(1)企业法人代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负综合治理责任。

(2)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和下属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下属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对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

(4)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责。

(5)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向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

第五节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和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到下属各单位及部门。

按照上下关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运输企业应于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车辆运行安全,即不发生行车安全事故;二是指运输对象的安全,即运输过程中旅客或货物无伤、无损。

考核企业客、货运输安全性的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指标有以下几种:

(1)万车公里事故频繁=(次/万车·公里)

(2)旅客安全运输率=*100%

(3)安全行车间隔里程=(公里/次)

(4)货损率=*100%

(5)货差率=*100%

(6)行包差错率=*100%

(7)行车事故死亡频率=(人/万车·公里)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工作技能,道路运输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为保证培训效果,必须使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正规化。

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企业安委会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安全处(科)长及所有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各下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教育安排,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及岗位需要,每年自行组织不少于两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参加培训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

2、普通员工的培训

新招收的员工,结合拟安排的岗位工作特点,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业务培训,使他们找我基本的安全常识。

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由企业各基层单位安全科负责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经验、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

3、培训方法

教育培训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请人授课、集中学习、传达文件、播放录像、收听广播、组织讨论学习、知识竞赛等。

为不影响生产,培训工作要因时因地制宜,要注意将脱产培训与在岗培训,企业培训与专门院校培训,普及性培训与提高性培训结合起来,以照顾各种不同的情况。

4、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并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好人好事结合起来;针对混合交通情况及所从事运输业务特点,与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讨论结合起来;针对员工工作岗位特点和职责,与思想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避免空洞说教。

曾经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结合事故后果、原因及责任分析,反复进行教育,使员工痛定思痛,居安思危、吸取血的教训,警钟长鸣、常备不懈,时刻不忘安全工作。

每次教育培训要求提前安排好计划,保证每次参与培训人数,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强化培训效果,避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参加教育培训缺席较多的人员,要组织补课。

三、安全生产会议

为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加强交流与协商,企业应经常性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般按照周、月、季召开。

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全处(科)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召集本处(科)人员参加,协商交流信息,总结一周安全状况,安排本处(科)工作。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召集本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参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上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上月安全例会相关决议落实情况,部署下月工作。

企业安委会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大型安全例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集企业安委会全体成员、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领导参加,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研讨存在问题,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每次会议要求参加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书面材料,包括总结前阶段安全生产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工作计划,准时出席,做好记录。

会后抓好落实,及时上报,及时反馈。

四、监督检查制度

1、监督检查的原则

分级负责制:

企业安委会对下属各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各下属单位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

检查负责制: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配合协作制: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干扰正常的检查。

2、监督检查的方式

自查:

企业下属各单位根据经营业务特点自行制定检查办法和检查内容,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自查,每次自查结果上报企业安委会。

日常性检查:

企业每季度组织一次常规性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可以视情况而定,如第一季度检查与“春运”相结合,第二季度检查与“五一”黄金周相结合,第三季度与“国庆”黄金周相结合,第四季度与“安全警示月”相结合。

专题性检查:

企业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部署重要节假日、重点时间段期间、重大事件前后开展专项检查。

日常性检查与专题性检查在时间上接近或重合,或在内容上有一致性时,可以相互兼顾,结合进行。

日常性检查由企业安委会带队,有关人员参加;专题性检查一般由企业安委会临时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来实施。

3、监督检查的内容

监督检查的内容可以分为一般内容和特殊内容。

(1)一般内容

监督检查的一般内容根据企业或下属各单位的业务经营范围和工作特点来确定,主要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

查思想:

检查各级单位、各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劳动卫生法规。

查管理:

检查各级单位、各部门领导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是否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首要的位置;领导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分工负责,是否落实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普通员工是否参与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组织网络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

查制度:

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贯彻落实,对特种作业人员,如危险货物运输。

押运。

装卸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查现场:

检查人员深入生产现场、运输车辆、运输线路等,检查相应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查隐患:

查找可能导致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运输货物泄露等安全事故的因素,并下达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查整改:

在贯彻边查边改原则的同时,对以前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按当时登记的项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进行了整改。

查事故处理:

检查各类事故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做到“四不放过”。

(2)特殊内容

监督检查的特殊内容是指根据季节、行业、经营业务等特点进行特殊检查的内容,包括春夏秋冬“四季”安全生产检查,“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节日安全生产检查,“反三违月”、“安全活动周”、“安全活动月”、“安全警示月”等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查。

4、监督检查的手段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听、看、问、查、议、评”等方法进行,看现场管理,查基础资料,要全面认真,一丝不苟,从细从严。

“听”是指检查人员听取有关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看”是指检查人员到现场实地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问”是指检查人员向被检查单位和人员询问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查”是指检查人员查看各种安全资料、台帐和记录等文件资料。

“议”是指检查人员对“听”、“看”、“问”、“查”的情况进行汇总评议,形成评价结论、要求和意见。

“评”是指对被检查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价,反馈意见,提出要求。

5、监督检查的总结

监督检查工作完毕后,要认真总结,立卷归档。

对特殊内容的监督检查要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检查组要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和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加强整改期间的跟踪监控,加大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道路运输企业必须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相关制度,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隐患及其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缺陷。

根据隐患的危险性大小、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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