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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试运转的基本规定

6.1试运转的基本规定

6.1.1设备试运转阶段

6.1.1.1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各类风机、罗茨风机、空气压缩机、各类起重设备、水泵等必须进行带负荷试运转);

6.1.1.2无负荷联动试运转(不参与联锁的设备只进行单机试运转);

6.1.1.3负荷试运转。

6.1.2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和无负荷联动试运转的组织、指挥和操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经试运转合格后双方办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手续,交建设单位。

6.1.3设备的保管、维护和带负荷联动试运转的组织、指挥及操作等,均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施工单位参加。

6.1.4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和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工作,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共同议定试运转方案。

试运转程序应严格按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6.1.5单机无负荷试运转验收合格后,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运转。

联动试运转时间,以电气联锁动作三次无误为合格。

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合格后,交接双方应在“无负荷单位工程试运转验收证书”上签字,之后设备移交建设单位。

6.1.6试运转中的安全

6.1.6.1试运转工作要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参加试运转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安装经验和全面的试运转安全知识。

6.1.6.2试运转中如发现机械设备有不正常的现象,须停车检查和调整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不得随意停车、开车,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1.6.3试运转时,开车及停车必须有信号,严禁无信号开车。

如遇紧急情况也应通过操作者,他人不得随便按动各种电气开关。

6.1.6.4禁止接触机械设备的任何转动部位,禁止在运转设备上面或下面行走。

6.1.6.5试运转前凡需要遮盖的部分均应盖好(如设备的安全罩、螺旋输送机盖子、地沟盖板等)。

6.1.6.6设置试运转用的工作标牌和警戒人员,非试车人员不得进入试运转区域。

6.1.6.7应严格执行试运转制度及试运转方案。

6.1.6.8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注意机械设备的试运转情况及倾听机械设备的转动声音,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得擅离职守随便走动。

6.1.7试运转前的准备工作

6.1.7.1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材料,如各种扳手、手锤、电工三大件、转速表、温度计、振动测定仪、电流表、电压表、油枪、清洗材料、润滑材料和试运转中各种记录表格等。

6.1.7.2设备四周及车间环境卫生应良好、整洁,搞好试车现场清理工作。

6.1.7.3检查设备内部,不允许有施工中遗留下的东西,如钢筋、砖头、水泥板、木板、扳手、螺栓和棉纱等物,特别是黑暗部位和不易查看部位要认真检查。

6.1.7.4单机试运转前,对电气设备必须事先进行检查、试验、整定和调试工作,确认性能良好,符合设计要求,才能合闸试运转。

6.1.7.5重要主机设备(如窑、磨、窑尾框架等)要检查混凝土基础沉降情况,做好沉降观测点记录。

6.1.7.6检查设备地脚螺栓、联接螺栓和销键等紧固件是否有松动及损坏现象。

6.1.7.7检查各润滑系统和传动部件是否按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加入适量的润滑油、脂,检查电动机轴承注油情况,并对供油管路上的各种阀门进行检查,确认动作是否灵活,关闭方向是否正确。

6.1.7.8检查供水、供气管道,清除管内杂物,试运转前应先进行试水、试压工作。

6.1.8试运转注意事项

6.1.8.1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的设备,试运转时先启动润滑油泵和打开供水闸门,使油压和水量达到正常后,才能正式开启设备。

6.1.8.2大型、重要电动机必须经过单独空载试运转,制动器、控制器及限位开关等必须试验合格后,才能带动机械设备进行试运转。

6.1.8.3必须盘动转动部件数圈,确认无误后才能正式开启设备。

6.1.8.4应先进行点动,确认转向正确和一切正常后才能正式试运转。

6.1.8.5有辅助传动装置的设备,可先采用辅助电动机启动,设备运转数圈后再正式开启主电动机。

6.1.9试运转中一般机械设备的检查

6.1.9.1各部轴承运转中的温升应符合相关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没有明确规定轴承温度限制的设备,按以下要求进行:

a)滚动轴承的温度不超过75℃;

b)滑动轴承铜瓦的温度不超过70℃;

c)滑动轴承巴氏合金瓦的温度不得超过65℃。

6.1.9.2压力润滑系统的油压无明确规定时,按如下参数确定:

a)进入滑动轴承的油压力为0.15~0.3MPa;

b)_进入齿轮减速器的滚动轴承的油压力为0.2~0.25MPa。

6.1.9.3冷却水的进、出口水温差不大于15℃,密封装置填料箱、逆止器及制动器的工作水温,不大于70℃。

6.1.9.4设备的振动应符合相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常振动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

6.1.9.5检查管路、密封处有无漏水、漏油、漏风及漏灰现象。

6.1.9.6检查设备有无卡碰、异常响声,各零部件在运转中有无移动和松动现象。

6.1.9.7检查电气设备的各种仪表是否灵活、准确,电压、电流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值是否与额定参数相符。

6.1.10一般设备试运转结束后应进行复查

6.1.10.1运转中不易检查到的设备部位的温升情况。

6.1.10.2润滑油的油质有无变化,油内有无金属屑和污物,滤油器的滤油网上有无污物。

6.1.10.3地脚螺栓、连接螺栓及销键等紧固件有无松动及损坏。

6.1.10.4要求试车后重新紧固的连接件及需点焊和焊牢的零件,在复查后及时处理。

6.1.10.5冬季必须排净设备及冷却水管道内的存水。

6.1.10.6检查齿轮传动的啮合情况及运转部件的接触情况。

6.1.10.7检查各开关、各电气仪表指针是否复位。

6.2一般设备试运转

6.2.1小型的各类破碎机、给料及输送设备、包装设备、收尘设备等,电动机可以直接带动设备进行单机无负荷试运转,无负荷试运转时间以各部轴承温度在规定范围内相对稳定为止,一般不少于2小时。

6.2.2整体出厂的小型风机、空气压缩机、各类油泵、水泵,电动机可以直接带动设备进行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和负荷试运转,试运转时间以各部轴承温度在规定范围内相对稳定为止,最少不少于2小时。

6.2.3罗茨风机,电动机可以直接带动设备运行,但必须带负荷运行,运转时间以电动机和轴承温度在规定范围内相对稳定为止,最少不得少于2小时。

6.2.4选粉机、辊压机,电动机单独运行2小时,带设备运行时间以各种轴承温度在规定范围内相对稳定为止,最少不少于4小时。

6.2.5现场组装的各类较大型风机,电动机单独运行2小时,带设备无负荷运行至少2小时,带负荷运行时间以各种轴承温度在规定范围相对稳定为止,最少不得少于4小时。

6.2.6一般设备试运转时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本标中6.1的相关规定。

6.3破碎机试运转

6.3.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现场组装的各类大型锤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鄂式破碎机及辊式破碎机的试运转要求。

6.3.2破碎机的试运转应符合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3.3试运转前的检查:

a)确认各部润滑点的润滑油(脂)状况(数量、品质),是否有滴漏现象。

b)检查各转动部位,相对运动部位是否有杂物和干涉。

c)确认所有连接螺栓是否按要求紧固。

d)确认破碎机腔内是否有异物,尤其是高硬度的金属异物。

e)检查破碎机周围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破碎机检修门是否关闭严密紧固。

f)有冷却水的设备,确认冷却水系统供水正常。

6.3.4试运转时间

6.3.4.1确认电动机运转方向后,电动机单独运转4小时。

6.3.4.2主电动机带动破碎机运转,运转时间以电动机及破碎机各部轴承温升在规定范围内停止上升,即可停机,但最少不得少于8小时。

6.3.5试运转检查:

a)检查噪声、振动情况及有无异常声响、振动、气味等现象。

b)检查和记录各部轴承的温升情况。

c)检查各润滑点有无滴漏油现象。

6.3.6试运转后的检查:

a)检查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有无松动并及时处理。

b)检查破碎机腔内有无异常变化并及时处理。

c)检查润滑油(脂)情况,及时补充及更换,滴漏处及时处理。

6.4堆取料机试运转

6.4.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各种型号规格的矩形堆料机、矩形取料机及圆形堆取料机的试运转要求。

6.4.2堆取料机的试运转应符合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4.3试运转前的检查:

a)检查各润滑点和润滑系统的供油(脂)情况有无滴漏现象,并确认润滑油(脂)的质量和数量。

b)检查液压系统:

泵的转向是否正确,管路系统有无渗漏现象,各部元件是否调至规定位置。

c)确认传动机构及机体零部件装配正确,无损坏、漏装、漏焊现象,连接螺栓是否按规定拧紧,铰接点转动是否灵活,链条张紧是否适度。

d)清除行车范围内所有障碍物,确认轨道无变形、错位、硬伤、裂纹等。

6.4.4矩形堆料机试运转

6.4.4.1带式输送机按堆料方向运转,运转时间不少于4小时,运转中进行启动,制动试验2次;

6.4.4.2变幅运动,由原始位置仰起和下俯至极限为止,在带式输送机运转的过程中反复进行,并进行2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6.4.4.3行走机构在设计的行程内往返运行,运行时间与带式输送机同步;

6.4.4.4试运转中的检查:

a)行走机构运行是否有卡轨现象并予以及时处理。

b)带式输送机有无跑偏现象,并予以及时处理,启动制动灵活。

c)变幅运动仰俯正常,启动制动灵活。

d)行走传动及带式输送机各部轴承温升不大于40℃,最高温度不超过70℃。

6.4.5矩形取料试运转

6.4.5.1刮板输送机按取料方向连续运转并进行2次启动和制动试验,无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6.4.5.2料耙在行程范围内随大车行走做往复运行。

6.4.5.3主梁在行程范围内往复运行8小时。

6.4.5.4试运转中的要求与检查:

a)行走机构运行平稳,不得有卡轨现象;

b)刮板输送机不得有跑偏、卡碰现象,启动、运转、制动应灵活;

c)料耙运动往复灵活正常;

d)行走传动及刮板输送机各位轴承温升不大于40℃,最高不超过70℃。

6.4.5.5停车后主要检查主梁挠度有无变化,所有连接螺栓有无松动,并予以及时处理。

6.4.5.6矩形堆料机、取料机、联动试运转停开三次,确认连锁程序正确,堆料机、取料机配合正常。

6.4.6圆形堆取料试运转

6.4.6.1试运转前除按6.4.3.4的要求检查外,还应分次增加、调整配重量。

6.4.6.2带式输动机变幅运动应符合本标准6.4.3.2的要求,刮板输送机、料耙运动应符合本标准6.4.4的要求。

6.4.6.3回转运动在回转120°角度范围内往复运行,并进行启动和制动试验,回转正常.

6.4.6.4主梁绕中柱沿轨道运行8小时,且满足温升不大于40°,最高温度不超过80℃范围内稳定。

6.4.6.5试运转中及试转后检查按照本标准6.4.3及6.4.4的相关要求进行。

6.4.7联动试车

a)各驱动装置单独启动4次左右;

b)整机联动停开3次;

c)确认联锁程序正确,堆取料系统配合正常。

6.5管磨机试运转

6.5.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管磨机的试运转要求。

6.5.2管磨机的试运转应符合JC/T334.1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5.3试运转前的检查与确认

a)确认管管磨机筒体内无杂物、试运转现场整洁、无障碍物;

b)确认所有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已冲洗干净,管路系统无渗漏,油质清洁、油型号正确,油压符合设计要求;

c)中心传动主电动机的定子和转子应用压缩空气吹干净,并确认定子和转子之间间隙是否均匀;

d)点动主电动机和辅助电动机,确认管管磨机运转方向正确;

e)对有喷水装置的管磨机,应检查喷水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f)确认所有连接螺栓是否按要求紧固;

g)确认冷却水系统供水正常。

6.5.4试运转时间

6.5.4.1主电动机单独运转4小时。

6.5.4.2主电动机带减速机在设计无特殊要求情况下,不单独运转。

6.5.4.3辅助电动机可直接带减速机和管磨机运转,运转时间10分钟。

6.5.4.4主电动机带减速机及管磨机运转,运转时间不少于8小时,且确认各部轴承温度在管管磨机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稳定。

6.5.5管磨机启动和停机的注意事项

6.5.5.1管磨机启动前必须完成润滑系统和液压系统,冷却水系统的调试。

6.5.5.2管磨机启动前必须先开启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和冷却水系统,正常后方可启动管磨机。

6.5.5.3管磨机停机前,不得停止润滑系统和冷却水系统,待管磨机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停止。

6.5.6试运转中的检查与要求

6.5.6.1传动系统及管磨机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

6.5.6.2检查传动系统及管磨机运转中的振动情况。

6.5.6.3检查记录各供油点的供油情况,液压系统的压力状况。

6.5.6.4检查记录各部轴承的温度限制:

a)主电动机轴承:

75℃。

b)主减速机轴承:

滚动轴承:

75℃;铜瓦滚动轴承:

70℃;巴氏合金瓦滚动轴承:

65℃。

c)中空轴主轴瓦:

65℃,润滑油:

60℃。

d)滑履轴承:

75℃,润滑油:

60℃。

6.5.6.5检查进料与出料装置与磨体有无摩擦现象。

6.5.7试运转后的检查

6.5.7.1检查并重新紧固所有连接螺栓,尤其是地脚螺栓及衬板螺栓.

6.5.7.2检查润滑油中有无金属屑及其他杂质,并予以处理。

6.6辊式立磨机试运转

6.6.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辊式立磨机的试运转要求。

6.6.2辊式立磨机的试运转应符合JC/T334.1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6.3试运转前的检查与确认

6.6.3.1确认所有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已冲洗干净,管路系统无渗漏,油质清洁、油型号正确,油压符合设计要求。

6.6.3.2检查磨体内有无异物,检查门是否封闭,试运转设备周围清洁无障碍物。

6.6.3.3检查所有紧固螺栓是否按要求紧固。

6.6.3.4确认磨辊是否按规定顶起,离开磨盘。

(若不能顶起的磨辊,该类型管磨机在磨盘上铺垫碎石,直接带负荷运转,不进行无负荷试运转。

6.6.3.5点动电动机,确认运转方向正确。

6.6.4试运转时间

6.6.4.1主电动机单独运行4小时。

6.6.4.2主电动机带减速机及磨盘运行,以主电动机和减速机轴承温度在设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内稳定即可停机,但不少于4小时。

6.6.5试运转的检查与确认

a)主电动机、减速机轴承温度不超过70℃。

b)减速机低压油泵系统压力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c)确认运转平稳,无噪音及卡碰、刮磨等现象。

d)确认无负荷运转时不振动。

e)检查液压及润滑系统运转正常,压力稳定,无渗漏现象。

6.6.6整机联动试运转

6.6.6.1一般是在带料运行时同时进行,不属无负荷试运转的内容,业主有要求时,在制造厂专家指导下进行。

6.6.6.2试运转前,除按照6.6.2的规定进行检查外,需对压力蓄能器的氮气压力进行检查确认,符合产品性能要求,并调整好相应的安全阀。

6.6.6.3开机顺序:

张紧装置,减速机及三道闸门的液压站加热器加热——密封风机运转——分离器运转——减速机低压泵运转——高压泵运转——张紧装置液压站运转——三道闸门液压站运转——接通超越离合器——接通辅助电动机——接通主电动机。

6.6.6.4整机联动试运转时应在磨盘上布满物料(约60mm厚),不允许磨辊直接与磨盘摩擦。

6.6.6.5检查各部压力是否正常,各运动部件是否灵活,运转是否平稳。

6.7回转窑试运转

6.7.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干法生产的回转窑的试运转要求。

6.7.2回转窑的试运转应符合JC/T333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7.3回转窑无负荷试运转必须在窑体砌筑耐火材料之前进行。

6.7.4试运转前的检查与确认

a)检查托轮与轮带接合处有无异物,托轮与轮带表面是否清洁。

b)检查轮带垫铁缝隙是否清洁。

c)确认窑筒体内无杂物,窑筒体外及窑头、窑尾运转部位无障碍物。

d)确认各部润滑油(脂)质量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e)确认液压档轮油泵站及传动油泵站系统已经调试完成,运转正常。

f)确认冷却水系统供排水正常。

g)确认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按要求已全部紧固。

h)确认托轮轴承油勺与油盘角度与距离。

6.7.5试运转时间

6.7.5.1主电动机单独运转2小时。

6.7.5.2主电动机带减速机一般情况下可不单独运转,若需要可运转2小时。

6.7.5.3辅助电动机带减速机及回转窑运转30分钟。

6.7.5.4主电动机带减速机及回转运转,运转时间以托轮及传动各部轴承温度在第14.7.5条中有关规定的温升范围内相对稳定为止,但最少不少于4小时。

6.7.6试运转开启顺序

a)启动低压润滑油泵;

b)辅助传动带窑体启动运转30分钟后停止。

c)开启冷却水系统。

d)启动液压挡轮油泵调至规定压力。

e)启动主电动机,带动窑体运行,运转速度从低速到高速,再从高速回到额定运转速运行考核。

6.7.7试运转中的检查与要求

6.7.7.1检查并定时记录托轮轴承,传动各部轴承的温升情况。

a)托轮滑动轴承温升不超过30℃;

b)电动机、减速机和小齿轮轴承温升不超过25℃;

6.7.7.2轮带与托轮接触长度不小于工作宽度的75%。

6.7.7.3运转时无异常振动和噪声,润滑和密封正常。

6.7.7.4检查并确认窑体上下串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串速度可用调整液压挡轮压力来完成。

a)托轮找正定位后,一般情况下,运转中不得调整托轮。

b)若上串速度用液压挡轮压力调整仍不能达到要求或下串速度过快或过慢时,方可根据窑体的上下串动速度,确认托轮的微调方向,然后微调中间支点托轮轴承顶丝(若仅两支点,调整远离传动的一组托轮组),以达到调整的目的。

6.7.8试运转后的检查:

a)各托轮滑动轴承的研磨情况;

b)大小齿轮的啮合情况;

c)各部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d)各润滑点及液压润滑系统有无滴漏现象;

e)检查油的清洁程度;

f)检查窑头、窑尾密封及摩擦部位有无异常;

g)及时处理试运转所发现的问题。

6.8推动篦式冷却机试运转

6.8.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推动篦式冷却机的试运转要求。

6.8.2推动篦式冷却机的试运转应符合JC/T336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8.3试运转前的检查与确认

a)确认所有连接螺栓按要求已全部紧固,所有焊接部位按要求已全部完成。

b)检查并确认冷却机内部(含破碎机及料斗拉链机内部)已清理干净,外部现场已打扫干净。

c)确认所有移动、转动部件部位无杂物,无干扰。

d)确认各润滑点的油(脂)加注到位,品质符合,并无渗漏现象。

e)确认液压系统管路清洁,无渗漏,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f)检查所有安全罩,安全阀是否缺位和安装正确。

6.8.4试运转时间以各部轴承温升不大于40℃,且不再上升为准,但不少于4小时。

6.8.5试运转启动顺序及试运转中的要求。

6.8.5.1启动篦床。

a)确认传动运转平稳,无异常声音;

b)篦床无卡碰及跑偏现象;

c)采用液压传动的机型,要求在设计的正常压力下,液压系统及油缸无渗漏且运行平稳,两侧液压缸行程误差小于1mm。

6.8.5.2启动料斗拉链机。

a)无跑偏及卡碰现象;

b)链条松紧适度,运转平稳。

6.8.5.3启动熟料破碎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声响。

6.8.6试运转后的检查确认。

a)集中润滑脂系统无渗漏现象;

b)各润滑点润滑脂供应正常;

c)检查所有紧固螺栓有无松动现象;

d)及时处理试运转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6.9增湿塔试运转

6.9.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增湿塔的试运转要求。

6.9.2增湿塔的试运转应符合JC/T405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9.3增湿塔配套使用的排灰输送机、风机、水泵等试运转应符合本标准6.1和6.2的相关规定。

6.9.4喷嘴雾化试验前,先开启水泵,待水泵水压正常,运转平稳后方可进行。

6.9.5喷嘴雾化试验,确认供水管道铁锈水排净后,对喷嘴进行雾化效果检查,将喷嘴全部由增湿塔内取出,打开一套喷嘴的外流阀观察雾化情况,若雾化情况良好,再打开内流阀,雾化情况依然良好,本套喷嘴即为合格,若雾化情况不好,则拆下喷嘴进行清洁,经反复试验仍不合格,则更换喷嘴,依次对其他喷嘴进行同样的试验,直至全部喷嘴雾化合格。

6.10大型袋式收尘器试运转

6.10.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解体进厂的大型袋式收尘器的试运转要求。

6.10.2大型袋式收尘器的试运转应符合JC/T405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10.3与大型布袋收尘器配套的输送设备,风机试运转应符合本标准6.1和6.2的相关规定。

6.10.4试运转前的确认

a)确认提升阀,反吹风阀(或脉喷阀)位置安装正确;

b)确认反吹风风道或压缩空气管道内无杂物;

c)确认滤袋无损伤,滤袋张力适度且相同;

d)反吹风式确认反吹风风机运转正常,脉喷式确认压缩空气供气正常。

6.10.5试运转中的调整与确认

a)严格根据设备技术文件调节各室清灰顺序,吹风时间,间隙时间;

b)确认各部运行正常满足技术条件文件按要求;

c)确认壳体密封良好;

d)试运转时间以调整时间而定,全部调整结束后运行30分钟,即可停机。

6.11电收尘器试运转

6.11.1规定了水泥工业用电收尘器的试运转要求。

6.11.2电收尘器的试运转应符合JC/T405行业标准、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6.11.3电收尘器的试运转是在高压通电中进行,必须对人身安全予以保证。

a)非调试人员严禁进入调试区;

b)通高压电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

c)通电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机内;需进入排除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派专人把守,通风后方可进入机内处理;

d)重新送电时,必须再检查,确认机内无人及遗留工机具方可再次送电;

e)振打机构调试时,严禁送高压电。

且应在送高压电前完成。

6.11.4试运行前的检查与确认

a)严格检查机体内是否混有杂物,如工具、铁丝、钢筋、工机具、焊把线等以免引起“短路”或提前放电;

b)确认保温箱内无异物;

c)确认两极间距及极板无变形,电晕极无断裂、无松动;

d)检查绝缘套管是否清洁、干燥、完好无损;

为了有别于传统的忽视环境价值的理论和方法,环境经济学家把环境的价值称为总经济价值(TEV),包括环境的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个部分。

e)确认接地装置安全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5.定性、定量评价f)测量机体湿度,必要时进行湿度处理;

g)检查各检修门是否关闭可靠。

6.11.5电收尘升压调试

3.划分评价单元6.11.5.1试压前4小时,应将保温箱内的电加热器通电,以便烘干绝缘套管。

(3)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6.11.5.2通高压电并逐步升压,观察二次电流及电压的变化情况,如果二次电流和电压未达达到设计值而发生电击穿现象,应打开人孔门观察电极放电情况,并停止送电排除故障。

直至电压和二次电流达到设计要求。

即可停止试运行。

6.11.6排灰输送设备的试运转应符合本标准6.1和6.2的相关规定。

(1)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相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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