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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曹杨中学xxx.docx

上海曹杨中学xxx

上海市曹杨中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1、上海市曹杨中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规定

2、上海市曹杨中学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的几项要求

3、上海市曹杨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4、上海市曹杨中学经费报销审核制度

5、上海市曹杨中学资产设备管理制度

6、上海市曹杨中学自筹资金购置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7、上海市曹杨中学合同管理制度

8、上海市曹杨中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9、上海市曹杨中学支票管理制度

10、上海市曹杨中学出纳岗位责任制

11、上海市曹杨中学财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上海市曹杨中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规定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搞好我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若干规定。

一、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

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校办学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调整;

4、学校办学资源的配置、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年度财务决算、预算的制定或调整;

5、涉及学校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6、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7、有关奖惩事项的决定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8、涉及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0、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调整和免职;

2、学校校级和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与考察;

3、学校各年级部门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教工团支部书记等人选的选拔与确定;

4、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专项工作要求需建立的委员会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确定或调整;

5、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学校干部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建设、修缮、改造等基建项目;

2、学校需添置的大宗物资及设备的采购;

3、对外合作项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校办企业经营项目的安排;

4、学校重要活动项目的安排;

5、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重要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主要包括:

学校需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形式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形式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决策。

一般情况,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校务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二)集体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自下而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必要的科学论证。

依照《普陀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在校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中层干部公开竞聘活动,执行民主选拔程序。

(三)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凡需经过有关会议集体决定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实行表决形式,以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3、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4、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5、凡前次会议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6、会议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7、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会后,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应积极组织实施。

8、“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和责任追究

(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本若干规定。

(二)凡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或教代会集体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学校党总支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损失的。

(五)责任追究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六)对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本方案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党总支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的几项要求

1、每位班子成员应自觉履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坚决按照程序办事。

2、每位班子成员应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需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

在形成比较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决策。

3、凡需经过有关会议集体决定,实行票决形式时,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会,不得缺席。

如有缺席,推迟决策时间。

4、以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

民主决策后,有不同意见的人员允许其保留意见,但要认真贯彻实施集体民主决策意见。

5、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6、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7、每位班子成员应立党为公,坦然相见,讲民主、讲团结、讲正气。

本方案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党总支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观测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部门年初应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校长会同财会人员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经费指标,计划用款。

五、国拨资金及各项开源收入必须入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七、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八、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九、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

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经费报销审核制度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贯彻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和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购货发票必须是国家财税统一印制的真实发票,发票上必须写明购货单位、日期及供货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物品名、数量、单价、大小金额应相符(不得有涂改、错别字、漏字)。

发票上须有经办人及分管部门签字,并附有物品验收人签字。

三、学校自制现金支出凭证,要写明支出内容(按类分列)、日期、大小写金额、附件张数。

四、外出开会、学习、进修、参观、探亲等报销差旅费、午餐费等须经学校同意或按规定,应如实填写报销凭证,并由主管部门审核。

五、领用支票须填写申请单,开具支票要写明日期、内容及金额限制、单位,支票有效期为拾天,支票领用后叁天内归还发票,手续办理同现金支出,不得出具空白支票。

六、发票托付要经部门审核、财产实物入库,财务主管、财产管理员及经办人签字,分管校长和校长签批。

七、采购物品等(单项)金额在1000元以下,可按审批程序报销现金,采购物品等金额在1000元以上,必须用支票支付。

八、现金1000元以内原则上当天报销。

九、借款必须说明理由,并有分管校长同意方可实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十、财务室加强建设项目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对于建设项目预付款一般不超过预算的50%,审计前总付款一般不超出预算金额的80%。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资产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的资产设备,是学校运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为了加强资产设备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资产是指家具、电脑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由学校配置的办公设备。

第二条学校资产设备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资产设备管理主要任务是:

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资产设备管理

第四条学校财产保管室要设置、登记资产设备总账及分类明细账。

第五条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明细账簿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内要反映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

一物一表,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

第六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学校负责资产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如实填写相关凭单,报资产管理处备案,并由使用人签字,作为记录依据,分别记入有关登记表。

各登记表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七条资产设备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记录。

学校负责资产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核对账、表、物,保证账账、账表、账物相符。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设备损失赔偿制度。

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章资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九条建立健全学校资产设备保管和维护制度。

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十条对资产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

对电脑、复印机等贵重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对办公家具等应定期检查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一条购置电脑、传真机等贵重设备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学校资产设备一般不得出借,确需出借的,应由借出部门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财产保管室审核,学校分管校长同意,并办理相关借出手续。

对收回出借的资产设备,要认真勘验,登记在册。

第十三条建立学校资产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资产设备,应移交资产管理处,进行校内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四章实物资产报废报损

第十四条学校取得资产报废报损处置批复后,按以下规定,进一步做好实物清理和残值入账工作:

(一)校舍、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等不动产,煤气灶台、脱排油烟机、校园演播系统等与墙面、管线固定连接、安装的不可直接移动的设备,由教育基建管理中心统一处置,残值直接上缴区财政,学校做好账务核销工作。

(二)可直接移动的设备,实物处置的主体是学校。

学校按照财务规定做好实物清理、账务核销和残值入账工作。

处置流程:

1、成立资产处置工作组

成立三人以上的工作组,负责学校资产处置的全程工作。

2、核对实物资产

学校对已批准报废报损处置批复的实物资产进行帐实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3、制定实物处置招标文件

学校对已批准报废报损处置批复的实物资产分类逐项说明,要求投标对象按类别进行分项报价,书面投标。

4、确定邀请投标的对象

教育局及学校权限内审批处置的实物资产,由学校邀请不少于3家有资质的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5、安排投标对象实地查看处置的对象

邀请各投标对象查看已得到报废报损处置批复的实物资产。

6、开标

学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7、公示

学校一次性处置10万及以上金额的资产,将全过程的处置情况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监督。

8、残值入账

公示无异议,中标单位接收实物,学校将残值收入及时按照财务规定入账。

9、归档备案

学校将实物处置招标文件、邀请的投标对象的资质证明、各投标对象的投标报价单、实物资产处置情况说明、残值入账凭证等资料及时留存归档备查。

同时将实物处置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报送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自筹资金购置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自筹资金购置设备、设施,学校法人代表对采购资金合理使用、设备设施科学配置、安全有效使用、妥善处置负责。

二、学校使用生均公用经费购置设备、设施时,当年生均公用经费必须按上海市教委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规定的科目用好用足;历年结余公用经费按优先满足图书、教学仪器、教育教学易耗材料等方面的教学需要。

三、学校自筹资金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设备、设施,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根据规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在电子集市上统一采购。

学校自筹资金购置的设备、设施批量采购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配置标准,经校务会议讨论批准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

四、学校申请购置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时,提交申请报告、普陀区政府采购申报表、普陀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需求表、资金支付承诺书、普陀区教育系统采购资金合理使用、设备设施科学配置、安全有效使用、妥善处置负责。

五、学校采购特殊教学设备设施,上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分散采购。

六、由于需要采购的设备设施个性化较强和批量小,金额在2万元以上,由学校成立5人或以上的采购工作小组小组,对需采购的设备设施向3家或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或要标,形成经5名或以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采购情况说明。

七、各处室、部门等下一年度需购设备、设施等,应列入下一年度计划范围内,在由各室或部门在本年度10月底之前提出请购,并说明购置原因。

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会同商讨,经校长批准后,编制到下一年度学校预算的购置科目内,待购办时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先后采购。

未编制到学校预算内购置较大金额的设备、设施、教学用品以及其他物品除特殊情况外不予考虑。

八、凡临时性申请购置设备和教学用品以及其他物品时必须在业务需要和资金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酌情采购。

(一)各教研组申请购置数量较少一般必须教学用品,由总务处会同教导处审核决定。

(二)各教研组申请购置设备,需在一周前填写请购单,经教导处根据教学需要审批意见,交总务主管批核后进行采购。

(三)请购办公用品由财产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和历年使用记录,填写请购单,交总务主管批准决定后再采购。

(四)以上

(一)至(三)内容的采购,一律由外勤人员统一办理,或指定人员代购,且均需由总务主管批准,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或私自采购者一律不予报销。

九、要发扬勤俭办学的作风,在请购设备物资时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物资、提倡因陋就简、自制教具减轻购置压力。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合同管理制度

一、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一律归校长办公室(简称办公室)保管。

办公室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与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同时提交财务室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建立财务室与办公室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办公室妥善保管和使用学校公章,未经校长同意,一律不得在合同上加盖学校公章。

严禁XX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二、合同签订谈判,必须由经办人和分管校长参加。

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必须经校务会议同意后,方可签订。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数额较大的合同,必须由经办人、分管校长和校长参加,并组织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并请学校常务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订。

三、学校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学校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经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

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四、财务室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

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室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

合同发生纠纷的,学校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一、使用和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须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实施,任何个人不能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二、学校建设项目由区教育局招标的建设单位承接,学校进行货比三家,由性价比最好的公司承接。

三、学校建设项目及时到区基建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学校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学校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上报区基建中心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四、学校总务处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管,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监管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校务会议定期听取总务处汇报。

五、建设项目竣工后,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学校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

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六、财务室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对于建设项目预付款一般不超过预算的50%,审计前总付款一般不超出预算金额的80%。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支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支票使用的正确性、安全性与合理性,特作以下规定:

一、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按规定从开户银行购买,并加以妥善保管。

二、各处室领用支票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出纳须在支票结算登记簿上登记所签发的支票。

三、支票由出纳签发,须加盖两个银行预留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后才能使用。

财务专用章由分管校长保管,法人章由校长(法人代表)保管。

严格控制空白支票。

四、印鉴章保管人需做到支票盖章清楚,并复核支票签发的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防止银行退票和手续不全引起的罚款。

五、出纳需在银行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应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大小写金额、签发日期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如有错误,应另行签发;出票日期应使用中文大写,并填写实际出票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六、持票人必须确保签发支票的安全,不得转用,不得随意改动支票的内容。

七、持票人需在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八、不得将支票交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

九、作废的支票,由出纳注销,交会计装订入当月的记账凭证里以便备查。

一十、支票遗失时,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声明作废。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出纳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熟悉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

三、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现金,及时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

四、根据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纪录现金的收支情况,妥善保管现金、票据,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的管理,做好结算工作,并及时做好与解行的对帐工作。

五、签发支票后送交主管核准并盖签章,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时反映支票的报销情况,并妥善保管空白支票等资金往来票证。

六、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财务收支事项,并定期汇总,以便主管及时掌握财务收支状况。

七、做好备用金的核对工作,根据业务的性质确定备用金的额度,业务完成后,催其核销,监督其备用金使用的合理性。

八、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收支,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向校领导报告,否则出纳同有关人员承担责任。

九、出纳调动工作或离职,将经管的会计凭证、帐目、款项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并由财务主管负责监交。

十、出纳应保守本校的经济往来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校领导同意外,不能向外借泄露本校会计信息。

十一、出纳违反上述规定,给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其调离出纳岗位。

本方案于2015年3月1日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3月1日

 

上海市曹杨中学财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财产保管和发放物品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保证供应。

二、物资购进入库,要认真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分别登入种类帐册,做到物帐相符,防止差错。

三、添购各种物品要有计划,要精打细算,并注意节约使用,既有一定数量的库存,又要防止积压浪费。

四、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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