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维护保障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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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维护保障服务合同
系统维护保障服务合同
签订时间:
年月
签订地:
合同目录
第一章定义和说明
第二章维护保障服务方式及责任义务
第三章合同款项和付款方式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目录
附件一服务报价说明
附件二产品服务内容
甲方: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总经理
地址: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第一章定义和说明
1.1定义
本维护保障服务合同是由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共同签署的,用以规范乙方出售的在甲方通信网上运行已过保修期的设备在日常维护过程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明确乙方对上述设备所提供的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在内的各种服务承诺。
1.2维保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范围对甲方运行的提供的维护保障服务。
1.3服务项目
本合同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维保服务如下:
1.4保密原则
为确保甲乙双方企业利益不受损害,企业秘密应得到保护,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保密原则。
1.4.1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维保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该保密信息或与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该保密信息。
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1.4.2甲乙双方出于履行本维保合同的目的,可向各方的雇员披露前述保密信息,但接受这类保密信息之前披露方必须保证其雇员遵守本维保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本保密义务不适用于法定的披露。
但法定的披露也仅限于满足相关法律要求所必须披露的程度,且任何一方应在披露前将该情况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可以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1.4.3在签订和履行本维保合同过程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系统软件及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仅在本合同的范围内享有不可转让的、非独占、非排他的一般使用权。
本条所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权。
1.4.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资料或将甲方的资料泄漏,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责任。
1.5机房管理
乙方进入甲方通信生产场地,必须持有甲方签发的通行证,并由甲方人员陪同,同时遵守通信生产场地的各种规定。
乙方在甲方通信生产现场操作期间必须由甲方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所进行的操作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工作结束后,需经双方现场人员检查系统,书面确认操作内容和操作达到目的,且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二章维护保障服务方式及双方责任和义务
2.1乙方提供维护保障服务方式
2.1.1热线支持
一周提供5×8小时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热线。
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热线电话:
现场服务热线:
一周提供7×24小时紧急技术支持热线。
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热线电话:
现场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热线电话:
2.1.2现场支持
对于电话/远程接入支持不能解决的事项,进行现场服务。
2.1.4紧急故障恢复支持
按相关故障定义,甲方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乙方技术人员以最短的时间进行故障处理。
2.2甲方责任和义务
2.2.1甲方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维保设备出现的故障情况通知乙方,并做好故障有关资料的登记工作。
2.2.2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甲方须保证提供必要的各种相关配合。
2.2.3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除非损害是甲方故意造成的。
2.2.4对于以备件更换替换下的甲方受损配件,甲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
2.3乙方责任和义务
2.3.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优质的维护支持服务,并指定一位技术经理,具体负责该合同项目的执行操作。
2.3.2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本维保合同中,所提供的软件、文件、资料的知识产权及设备所有权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能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如果甲方因在乙方授权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文件、资料等而遭到的第三方就侵犯专利、商标、工业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提出的索赔和诉讼,由乙方负责全权处理该索赔,在乙方承担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将全力配合抗辩索赔。
如经终审判决确定系乙方责任而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2.3.3乙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在甲方现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和工作纪律行事,并有责任为其工作人员提供人身安全保障。
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及其他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亡,乙方应出面解决善后事宜,并支付相关费用。
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财产及人身损害,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合同款项及付款方式
3.1合同标的
3.1.1甲方拟为其运行的系统购买乙方提供的维护保障服务,乙方将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其服务义务。
3.1.2系统的维保价格清单见附件一。
3.2支付和结算方式
3.2.1付款方式采用电汇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
3.2.2付款比例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
合同款项的支付将采用三次付款的方式。
在维保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X%,计¥元(大写:
人民币);年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X%,计¥元(大写:
)。
3.2.3由于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3乙方有支付违约金和/或应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
3.4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
若乙方提供错误信息导致错付或迟付,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章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和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法律变化、战争等。
4.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本维保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必须设法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证明,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3如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维保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4.4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修改、终止或继续履行维保合同。
第五章违约责任
5.1对本合同任何一条款的违反均视为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违约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在至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自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算),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三个月内拒不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2乙方违约责任和赔偿
5.2.1乙方在履行本维保合同义务过程中,若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照甲方的维保考核要求执行。
5.2.2乙方在履行本维保合同义务过程中,如果系统出现故障造成通信事故、重大阻断且乙方未能按与甲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时间修复,乙方应按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2.3甲方有权在后付款项中扣除乙方的违约金。
5.3甲方违约责任和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如果延迟付款,需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每延迟30日支付当次应付款项的6‰,但累计总额不超过当次应付款项的15%。
如延迟付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终止不免除甲方付款和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的义务,亦不影响乙方索赔的权利。
5.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对因执行本维保合同而产生的不可预见的损失承担责任。
5.5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
5.6如果合同一方有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a)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向中止方提供中止方可以接受的并以中止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时,中止方应当恢复履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经济担保的,中止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通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第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7.1本合同涉及设备的维保期限为:
7.2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7.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7.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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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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