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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深圳市城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报批稿)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城市林业发展简要回顾1

1.1发展概述1

1.2建设成效2

第二章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林业的需求分析6

2.1需求分析6

2.2发展机遇9

2.3面临挑战10

第三章规划总体思路和目标13

3.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3

3.2规划总体思路15

3.3规划目标20

第四章城市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22

4.1绿道网建设工程22

4.2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25

4.3湿地保护和建设工程36

4.4生态景观林带建设39

第五章城市林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管理40

5.1林火监控预警指挥体系建设40

5.2野生动植物保护与预警体系建设45

5.3林业有害生物及生态监测体系建设52

5.4森林公安建设54

5.5森林经营56

5.6林业科技服务体系57

第六章城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61

6.1林业生态科普基地建设61

6.2全民义务植树61

第七章林业产业发展63

7.1发展背景63

7.2发展思路64

7.3发展措施65

第八章实施规划的保障体系67

8.1组织领导保障67

8.2法律法规保障67

8.3部门协调保障68

8.4科技支撑保障69

8.5资金投入保障70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城市林业发展简要回顾

发展城市林业是城市生态系统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优化城市品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1发展概述

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林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早在“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发展和建设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城市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伟大目标,确立发展城市林业、建设绿色深圳的战略方向。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将深圳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国际化城市的总体目标,大力发展城市林业。

各级林业部门认真实施《深圳市城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全社会对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得到明显提高。

2009年,在全市推行了“大部制”机构改革政策下,为更好协调各部门关系,统筹发展城市林业,原农林渔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能划转入城市管理局,实现了林业发展与园林建设的一体化。

1.2建设成效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确立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并通过全市林业工作者的努力和全社会的支持参与,取得了明显成效。

1.2.1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顺利通过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复查

“十一五”期间,我市成立了领导及工作小组,根据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的一般要求和指标体系,全面开展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经过积极争取,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最终被建设部确定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市。

紧密结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复查,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保绿护绿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复查。

1.2.2城市绿化和植树造林效果明显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同时,通过拆迁增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空中造绿等途径,拓展绿化空间,构建城市“凌空风景线”。

目前,我市的立交桥、部分护坡和人行天桥垂直绿化覆盖率面积达16万平方米;全市每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或交纳绿化费占适龄公民人数的80%以上,树木成活率90%以上。

截至2010年底,全市绿化覆盖面积为97592公顷,其中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为37383.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04%;全市园林绿地面积为96368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39.15%。

1.2.3生态风景林等造林工程工作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市为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积极推进生态风景林、林相改造和沿海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建设生态风景林工程7万多公顷,林相改造922公顷;基本完成沿海防护林工程4000公顷建设任务。

全市完成的生态风景林建设质量优良,为城市林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2.4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精心构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综合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公园683个,“公园之城”初具规模。

2008年,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莲花山公园、仙湖植物园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为“国家重点公园”;2009年,梧桐山风景区作晋升为深圳市第一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十一五”期间,我市还提出《深化市政公园管养体制改革方案》,成立“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改革和完善了现有公园管养体制。

“十一五”期间建成各类城市公园200多个,不仅极大美化了我市绿化环境,更为市民提供了丰富的休闲场所;从2006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公园文化节,丰富了公园文化的内容和内涵,累计吸引了1200万市民参与游园,公园文化节已成为“深圳市民的节日”,成为深圳市的品牌文化活动。

1.2.5湿地保护和建设工程工作有条不紊

“十一五”期间,我市湿地保护和建设由筹建转入实际建设阶段,深圳湾滨海红树林修复工程一期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以及设计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开始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深圳河套区域修复工程、深圳东部坝光银叶树、东涌红树林修复工程也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

1.2.6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正式建成,开展项目有救护驯养场、兽医诊疗室和综合试验室,具备野生动物疾病诊断、疫病监测及治疗防疫对策的制定等功能。

2006年,全国惟一一个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深圳市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开展濒危兰科植物人工繁育、野外恢复与保育生物学研究,使我市的兰科植物保护研究已跻身世界前列,为深圳和中国在世界上获得了荣誉。

1.2.7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基本完成约660公顷的生物防火林带的规划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森林火灾监控指挥系统(包括指挥车系统、监控和对讲通信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基本完成消防队伍装备建设工作。

“十一五”期间逐步健全各级森林防火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左右,远低于省下达的1‰控制指标。

1.2.8林业科技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了深圳林业地理信息系统,为建立健全一套以3S技术为基础的,融合林业资源信息管理、生态环境及其效益监测数据评估、森林防火预警与指挥为一体的林业信息服务体系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二章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林业的需求分析

城市林业作为现代林业和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调节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

因此,发展城市林业,使城市融入在森林之中,发挥森林特有的生态功能,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能大大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经过30年发展,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剧,深圳的城市生态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大力发展城市林业变得越来越迫切。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表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努力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已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内在需求,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

2.1需求分析

2.1.1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随着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人们对自身的生存环境越来越重视。

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的森林,其生态功能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把生态林业建设作为今后林业发展的重点。

2004年,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快城市林业发展是建设国际化生态文明城市的迫切要求。

当前林业已成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林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2.1.2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的必要措施

经过30年的高速发展,我市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和瓶颈。

主要表现在:

城市发展空间急剧扩张,人口数量急剧膨胀,生态用地遭到侵占;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污染种类不断增多,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力下降;高强度的土地开发,导致土地资源缺失和水土流失;以森林为主的自然生态系统不断被支解和蚕食,林地面积减少,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逐渐丧失等。

因此,只有迅速提升城市林业建设水平,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改善生态状况,构建持续高效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2.1.3打造“生态园林城市”品牌的基本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市获得“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市”称号。

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是我市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最基本的特征,为了将我市“生态园林城市”的牌子打造得更华美、更响亮,实现高品位的生态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伟大目标,“十二五”期间的林业生态建设是关键环节,必须在现有城市园林绿化良好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内涵,向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新型城市发展。

2.1.4构建城市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出现了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逐步丧失、水土流失和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我市的城市发展迫切需要健康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支持。

通过大力发展我市城市林业建设,实施绿化造林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绿道网等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构建森林防灾安全体制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监测体系,提供优质的种子种苗服务,建设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林地的管理和保护,使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充分发挥自然体系的生态功能,对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5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

发展城市林业体系建设,呼唤森林回归城市,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最丰富、最稳定和最完善的贮碳库、资源库、蓄水库。

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作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选择。

没有森林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就难于保障,城市其他各业的发展势必受到制约,建设生态文明也无从谈起。

城市中的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等是开展自然教育、休闲游憩活动的重要场所。

不仅满足市民对改善生活环境质量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具有承担促进生态文明的社会责任,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林业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2发展机遇

2.2.1政府大部制改革为城市林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更高平台

2009年,深圳大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炉。

随着深圳政府大部制改革具体措施的实施,原深圳市农林渔业局中的林业职能划转至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重组后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实现了林业和园林的统一管理,统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

林业与园林业务的统一整合,有利于消除各部门之间管理的“真空”地带、降低管理成本,林业与园林业务的整合也有利于实现深圳市城市林业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2.2.2特区“一体化”为城市林业新一轮大发展创造了环境

2010年,深圳特区内外“一体化”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

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实施打破了过去“一城两法”导致的思想观念、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上的不一致。

就城市林业发展来说将会消除深圳各区林业发展的差异性,为城市林业新一轮大发展创造环境。

宝安、龙岗及坪山新区、光明新区整体范围占了深圳版图的约2/3,其森林面积广,覆盖率高,各种森林资源丰富,这些优势决定了林业在发展中具有较大的选择性和发展空间,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在目前特区内森林资源有限、城市林业发展难以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突破的情况下,特区内外“一体化”政策的实施无疑为深圳城市林业的新一轮大发展创造了环境。

2.2.32011年“绿色大运”的举办为城市林业发展提供了契机

2011年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在深圳举办。

从目前的国际体育盛会来看,“绿色环境”理念与行动已经和体育盛会的举办融为一体。

这次盛会的举办,为深圳市城市林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加快深圳市城市林业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而且可以带动“生态深圳,绿色大运”的建设,可以使深圳在世界上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形象。

因此,需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进一步增加森林总量、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整体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理想的生态环境。

2.3面临挑战

2.3.1城市化快速进程与林地的保护及利用矛盾突出

我市城市化进程迅猛,各项用地矛盾突出,全市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已经消耗近67%的可开发利用土地,土地资源的供给出现与经济产业发展不适应的被动局面,未来城市发展的可建设用地更为紧张。

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植树造林、保证生态安全、提升环境质量也需要占用土地,城市建设用地与生态用地矛盾突出。

虽然划定了一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但现有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利用仍偏重建设项目,林业用地出现被蚕食的趋势,保护与管理的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2.3.2城市绿化及植树造林建设上水平上档次难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绿化及植树造林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整体森林布局还不尽合理、部分地区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城区森林占有率较低和绿地分布不均,离深圳实现高品位的生态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随着经济特区版图的扩大,龙岗、宝安两区及坪山、光明新区内的无林地造林及裸露山体整治、有林地的林相改造等将会纳入到全市统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城市绿化及植树造林上水平上档次难度加大。

2.3.3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任务繁重

我市开展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时间较短,没有可以参考的规划建设模式和建设经验。

在实际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报批程序不明晰,审批中无完善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等问题,使得建设进程大大滞缓。

在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筹建过程中,前期工作、报批程序繁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园建设进度。

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导致工程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项目建设工程无法顺利推进,园内的生态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2.3.4森林防火及外来生物威胁的压力仍然巨大

随着林下可燃物的增多,以及人类野外活动的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我市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深圳是全国最大的陆路进出口岸,随着对外贸易和交流活动的日益增多,导致病媒生物传入与强势外来物种的入侵的威胁日益增加,面临的压力逐年增大。

第三章规划总体思路和目标

3.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1.1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将深圳建设成为高品位的生态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为主线;以发展森林资源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以建设重点工程、加强森林经营、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为抓手;以强化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为支撑;保持与城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连续性,进而全面提高我市城市林业整体效益,实现城市林业发展的新跨越,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城市林业应有的作用。

3.1.2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建设优先、和谐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适当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放在首位,在全面服务生态市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开展工作,促进我市生态、经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国际化先进城市发展目标的原则

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和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角度,城市林业建设提供的直接服务就是为市民提供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整体布局力求科学、合理,建设项目注重体现人文关怀,最大限度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自然教育的机会。

(3)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特区“一体化”发展的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有效安排特区“一体化”发展的项目、资金,以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我市城市林业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味。

(4)坚持积极创建、倡导生态文明的原则

把城市林业作为引导树立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和纽带,作为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载体和平台,积极培育和引导生态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促进生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5)坚持科技兴林、依法治林的原则

建立健全与现代城市林业相适应的支持保障体系,以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等为载体,加快科技创新和推广,提高科技对城市林业建设的贡献;加强城市林业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治林。

3.2规划总体思路

大力发展城市林业,加强生态建设,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全面构筑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宜居生态环境。

3.2.1推进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建设战略

(1)城市绿地系统生态资源普查。

城市绿化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将城市绿化资源普查列入专项定期普查计划,全面掌握城市绿地系统生态资源数据,为下一步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2)以《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为指引,制定标准规范引导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对城市生态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其它绿地的建设。

加强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规划设计,重点提高原二线关外绿化的提升和功能的完善。

采用以花卉为主,花、树、草相结合的形式,高质量完成2011年大运会花卉布置工程。

广种市花,彰显特色,在边坡、斜坡、围栏、中间隔离带、立交桥等重要节点种植市花簕杜鹃,营造花团锦簇、热烈祥和的视觉景观。

(3)加大原二线关外主要街道、节点等绿地的改造力度。

将绿地改造重点放到原二线关外的主要街道、节点,努力促进原二线关外的绿化水平赶上关内。

(4)绿道网建设。

按照《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深圳绿道建设的实际情况,构建以区域绿道为骨干,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为补充,涵盖生态型、郊野型、都市型三类绿道的绿道网,营造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接便捷、配套完善的深圳绿道网络体系。

(5)拓宽节能减排途径,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建设,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

为了科学利用园林废弃物,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计划在东部和西部各建一个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厂,进一步拓宽节能减排途径。

在节水型绿化、节地型绿化、节材型绿化、环保型绿化等方面加大试验力度。

尤其是在中水利用方面,需要政策及财政予以一定的扶持,水务部门尽早规划建设好中水管网系统,争取在绿化管理中推广利用中水,并在条件允许的地方推广雨水收集利用,多种途径推进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6)苗圃配套建设规划。

园林苗圃是城市绿化发展的物质基础,种苗生产是园林绿化的首要工作,是城市绿化的基本保障。

为实现城市苗圃用地不得少于建成区面积的2%,建设苗圃800公顷。

3.2.2加强园林绿化法制工作

按照“大特区”的要求,加快《深圳市绿化条例》、《深圳市公园条例》等法规的立法修订工作,推进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协调统一。

3.2.3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大宣传保护工作力度,发展和引导社会力量,全面加强物种资源保护,不断提高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发展。

基本思路:

(1)全面完成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及配套项目的建设,打造成粤港野生动植物保护交流合作和中小学生生态科普教育的基地。

(2)组织开展全市珍稀野生植物种群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资源档案,并开展保护管理和种群恢复工作,建立一个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救护繁育基地和2-3个自然保护小区。

(3)逐渐完善林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林业生态环境状况专项信息发布工作。

(4)在森林公园或保护区开展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恢复试验工程,探索构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生态城市模式。

3.2.4推进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建设

全市生态保护区主要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风景区为生态保护骨架,以城市公园、城区绿化、城郊绿化等生态用地为辅助和点缀,和谐发展东部、中部、西部生态保护圈。

(1)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作重点以东部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为重点,同时新建铁岗-石岩湿地、田头山自然保护区。

完成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审批;成立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相应的生态保护研究工作。

加快推进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示范保护区建设。

(2)继续推进梅林山、布心山、银湖山、安托山、罗芳公园、儿童乐园、红岗公园、滨海公园的建设,继续充分利用非建设用地和拆除违章建筑后空地,利用靠近社区,尚处于纯绿化状态的公共绿地,利用城中村或社区内的空地建设或改造社区公园。

“十二五”期间全市立项建设5-10个综合性公园。

(3)继续推进“十一五”规划中的各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森林公园内核心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工作。

在“十二五”规划中完成已立项的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同时新建1-3个森林公园。

(4)加快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进度,确保2011年开园。

(5)加大梧桐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力度。

加快梧桐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主入口景区、二号园道北段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造、抚育、增种、修复等策略,重点营造“梧桐春晓”、“十里杜鹃”、“梧桐茶海”等生态景观林。

(6)加强湿地保护和建设。

修复深圳湾、深圳河套区域、深圳东部坝光银叶树、东涌红树林原生态湿地景观,进一步做好湿地资源调查、保护规划。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设1-2个城市湿地公园。

3.2.5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编制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组建市、区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伍,充实人员,充实装备,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强林区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基地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市级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建设。

使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危害率有较大的下降,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

3.2.6加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工作

(1)将薇甘菊的防控纳入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争取利用五年的时间,将薇甘菊在全市的危害面积从16万亩降到5万亩以下。

(2)基本完成“深圳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系统”建设工作。

(3)完成全市松材线虫病疫区林分改造,报上级部门撤消我市“松材线虫病疫区”。

3.2.7加强科研课题研究,完善行业标准和专项规划

制定《深圳市数字化园林与林业行业动态管理系统》。

该系统以地理信息技术为主体,集地理图形数据和全市各类绿地属性数据为一体,通过互联网方式为公众提供三维可视化的园林景观,可以通过此可视化的信息平台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制定和完善深圳市园林与林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

结合园林与林业行业发展的实际,计划在未来的3-5年内编制完成《公园建设标准》、《屋顶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花坛、花卉产品等级标准》等十多项标准。

制定《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系统专项规划》。

在内伶仃岛以及原有的福田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思维,将一些宝贵资源划为自然保护区进行规划建设,加以更好的保护。

制定《深圳市城市公园山地景观植物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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