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尺寸标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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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尺寸标注
第七节尺寸注法(GB/T4458.4-2003)
图样中的图形只能表示零件的结构和形状,其各部分的大小和相对位置关系,还必须由尺寸来确定。
GB/T4458.4-2003《机械制图尺寸注法》中规定“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所以尺寸是图样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造机件的直接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在图样中标注尺寸的基本方法,适用于机械图样的绘制。
本标准从2003年12月1日实施,并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4458.4-1984《机械制图尺寸注法》。
一、标注尺寸的基本规则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单位符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如:
米、英寸和度、分、秒等,则应注明相应的单位符号(或名称),而这些名称或符号应符合国际单位制的规定。
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是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这里所谓最后完工尺寸,是指这一张图样所表达的机件的最后要求,如毛坯图中的尺寸为毛坯的最后完工尺寸;半成品图中的尺寸是半成品的最后完工尺寸;零件图中的尺寸是该零件交付装配时的尺寸……等。
至于为了达到该尺寸的要求,中间所经过的各个工序的尺寸,则与之无关。
否则必须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
这不仅节省绘图时间,减少图中不必要的线条,更主要的是避免产生两者不一致的错误。
5、尺寸的配置必须合理:
①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例如孔组分布的定位尺寸、圆弧的半径尺寸、弧长及角度等,都应该标注在反映它们实形的视图上。
圆的直径尺寸除外。
②同一要素的尺寸应尽量集中在同一处,如孔的直径和深度、槽的宽度和深度等。
③加工工序不同的尺寸应尽量分别排列;为减少看图时的麻烦,较快地找到加工该工序时所需的尺寸,除应将有关尺寸尽量集中在一起外,不要混杂在一起。
如图2-126所示,把毛坯尺寸和机械加工尺寸分列上下和两侧。
④尽量避免在不可见的轮廓处标注尺寸。
图2-126毛坯尺寸和机械加工尺寸分列上下和两侧的画法
6、尺寸标注应符合设计和工艺的要求:
对于功能尺寸应直接注出,不能依靠其它尺寸的换算关系来保证机件的功能要求。
对于非功能尺寸一般按工艺的要求标注,以便加工和检验。
(功能尺寸系指对于机件的工作性能、装配精度及互换性起重要作用的尺寸。
这些尺寸是尺寸链中重要的组成环,往往是为了满足设计要求而直接提出的。
它对零件的装配位置或配合关系有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常常具有较高的精度。
非功能尺寸系指不影响机件的装配关系和配合性质的尺寸。
例如无装配关系的外形轮廓尺寸,不重要的工艺结构(倒角、退刀槽、凸台、凹槽、沉孔等)尺寸等,这些尺寸一般说精度都较低。
)
二、标注尺寸的基本要素
在图样中尺寸的标注主要是采用尺寸界线、尺寸线和尺寸数字三个要素来表达的,有时为了说明尺寸的特殊性质,还在尺寸数字之前附加某种规定的符号,如φ、R、□等,更扩大了尺寸的含义,现分别介绍如下:
1、尺寸界线
①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用以表示所标注尺寸的范围界限。
尺寸界线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以直接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图2-127)。
图2-127尺寸界线的画法
②当表示曲线轮廓上各点的坐标时,可将尺寸线或其延长线作为尺寸界线(图2-128、图2-129)。
图2-128 曲线轮廓的尺寸注法
(一)
图2-129 曲线轮廓的尺寸注法
(二)
③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并略超过尺寸线(通常以3~5mm为宜),必要时才允许倾斜,但两尺寸界线必须互相平行(图2-130)。
图2-130 尺寸界线与尺寸线斜交的注法
④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应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图2-130)。
⑤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应沿径向引出(图2-131);标注弦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图2-132);标注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弧所对圆心角的角平分线(图2-133)。
但当孤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图2-134)。
图2-131 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画法图2-132 标注弦长的尺寸界线画法图2-133 弧长的尺寸注法
图2-134 弧度较大时的弧长注法
2、尺寸线
①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用以表示所注尺寸的范围。
其终端可以有下列两种形式:
a)箭头:
终端为箭头的尺寸线,在机械制图中是一种基本的形式,适用于各种类型图样的尺寸标注,箭头的形式如图2-135所示;(机械图样中一般采用箭头作为尺寸线的终端。
)
b)斜线:
斜线用细实线绘制,斜线的方向是以尺寸线为基准,按逆时针方向旋转45°,无论尺寸线在图样中处于怎样的方位,斜线的方向总是唯一的,其方向和画法如图2-136所示。
当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应相互垂直。
如图2-137所示。
(注意:
尺寸线有两种形式的终端是为了适应不同场合的需要而增加的,不是两种形式可以任意选用,尤其在同一张图样中不能混用。
因此,在标准中特别指出:
在同一张图样中,对于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互垂直的场合,其尺寸线终端的形式只能采用一种,但以斜线代替圆点的情况除外。
)
图2-135 尺寸线终端的箭头图2-136 尺寸线终端的斜线
图2-137 尺寸线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的尺寸注法
②图样中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应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在一般情况下尺寸线的长度就代表测量的距离。
(注意:
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
)
③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的尺寸线的终端应画成箭头,并按图2-138所示的方法标注。
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其同心位置时,可按图2-139a)的形式标注。
若不需要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可按图2-139b)的形式标注。
图2-138 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的注法
图2-139 圆弧半径较大时的注法
④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点。
⑤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此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图2-140、2-141)。
图2-140 对称机件的尺寸线只画一个箭头的注法
(一)
图2-141 对称机件的尺寸线只画一个箭头的注法
(二)
⑥绘制尺寸线的箭头时,一般应尽量画在所注尺寸的区域之内,只有当所注尺寸的区域太小无法容纳箭头或注写数字时,才允许将箭头画在尺寸区域之外,并指向尺寸界线;当尺寸十分密集而确实无法画出箭头或注写数字时,才允许用圆点或斜线代替箭头,如图2-142所示。
图2-142 小尺寸的注法
(总之,在能够画出箭头的地方应该画出箭头,不能用圆点代替,箭头能画在所注尺寸区域之内时,不能无故将箭头画在尺寸区域之处。
)
3、尺寸数字
尺寸数字是表示尺寸的数值,是图样中指令性最强的部分,因而要求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应避免会造成误解的一切因素。
①线性尺寸数字的注写位置:
对于线性尺寸其数字一般都应该标注在尺寸线的上方,并尽量处于中间的位置如图2-143。
但对于下列情况可以变通处理。
a)当没有足够的位置注写数字时,可以注写在尺寸线的延长线上或用引出线引出标注,如图2-142。
b)尺寸数字也可以填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如图2-143中的φ16,这个尺寸若一定要求注在尺寸线的上方或引出标注,反而感到困难,即使勉强注出,势必影响图形的清晰性。
图2-143 尺寸数字的注写位置
②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
对于线性尺寸其数字的填写方向,一般应采用图2-144所示的方向填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2-145的形式引出标注。
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2-146、图2-147)。
(注意:
在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同一种尺寸数字填写方法)
图2-144 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图2-145 向左倾斜30°范围内的尺寸数字的注写
图2-146 非水平方向的尺寸注法
(一)图2-147 非水平方向的尺寸注法
(二)
③角度数字的注写方法:
对于标注角度的尺寸数字,一般填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并一律按水平方向书写(图2-148),但对于下列情况可以灵活处理:
a)当角度处于(或接近于)上、下的居中位置,而又能完全容纳尺寸数字时,也可以注在尺寸线的上方,如图2-149中的60°和90°。
b)当角度的尺寸线较短,在尺寸线的中断处标注数字有困难时,可以将数字注在尺寸线的附近或用引出线引出标注,如图2-149中的25°和5°等。
(注意: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应将该图线断开,如图2-150)。
图2-148 角度数字的注写位置
(一)图2-149 角度数字的注写位置
(二)
图2-150 尺寸数字不被任何图线通过的注法
三、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
1、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应符合表2-7的规定。
表2-7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
序号
含义
符号或缩写词
1
直径
φ
2
半径
R
3
球直径
Sφ
4
球半径
SR
5
厚度
t
6
均布
EQS
7
45°倒角
C
8
正方形
□
9
深度
10
沉孔或锪平
11
埋头孔
12
弧长
13
斜度
14
锥度
15
展开长
16
型材截面形状
(按GB/T4656.1-2000)
2、标注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φ”,表示这个尺寸的值是直径值;标注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标注球面的直径或半径时,应在符号“φ”或“R”前再加注符号“S”(图2-151)。
对于轴、螺杆、铆钉以及手柄等的端部,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省略符号“S”(图2-152)。
图2-151 球面尺寸的注法
(一)
图2-152 球面尺寸的注法
(二)
3、标注弧长时,应在尺寸数字左方加注符号“⌒”(图2-133)。
4、标注参考尺寸时,应将尺寸数字加上圆括弧(图2-153)。
图2-153 参考尺寸的注法
5、标注剖面为正方形结构的尺寸时,可在正方形边长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图2-154a、c、)或用“B×B”(图2-154b、d,B为正方形的对边距离)注出。
图2-154 正方形结构的尺寸注法
6、标注板状零件的厚度时,可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t”(图2-155)。
图2-155 板状零件厚度的简化注法
7、当需要指明半径尺寸是由其他尺寸所确定时,应用尺寸线和符号“R”标出,但不要注写尺寸数字(图2-156)。
图2-156 半径尺寸有特殊要求时的注法
8、标注斜度或锥度时,可按表2-8所示的方法标注。
表2-8 斜度和锥度的标注示例
斜度标注示例
锥度标注示例
9、45°的倒角可按图2-157的形式标注,非45°的倒角应按图2-158的形式标注。
图2-157 45°倒角的注法
图2-158 非45°倒角的注法
四、简化注法
尺寸的简化注法按GB/T16675.2-1996《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二部分:
尺寸注法》。
五、未定义形状边的注法
需要确切地指定边的形状和给出极限尺寸要求时,应按GB/T19096/IS013715:
2000《技术制图图样画法未定义形状边的术语和注法》进行标注。
六、标注尺寸符号的比例画法
符号的比例画法见图2-159和GB/T18594—200l《技术产品文件字体拉丁字母、数字和符号的CAD字体》中的有关规定,符号的线宽为h/10(h为字体高度)。
图2-159标注尺寸用符号的比例画法
七、GB/T16675.2-1996与GB/T4458.4-1984的主要区别,见表2-9。
表2-9GB/T16675.2-1996与GB/T4458.4-1984的主要区别
简化注法内容
标准条文
注法说明
简化后图例
GB/T16675.2
GB/T4458.4
GB/T16675.2
GB/T4458.4
GB/T16675.2
GB/T4458.4
单边箭头注法
5.1
-
新增
-
新增
-
带箭头的指引线画法
5.2
-
新增
-
新增
-
不带箭头的指引线画法
5.3
-
新增
-
新增
-
从同一基准出发尺寸注法
5.4
4.8
两者相同
新增尺寸线中断的标注形式
一个全同图44
一个类同图43
同心圆弧或不同心圆弧共用尺寸线箭头注法
5.5
-
新增
-
新增
-
同心圆或台阶孔共用尺寸线箭头注法
5.6
-
新增
-
新增
-
成组要素注法
5.8
4.4
两者相同
沿用图37
标记或字母注法
5.9
4.6
两者相同
沿用图39、图40
真实尺寸注法
5.10
-
新增
-
新增
-
链式尺寸注法
5.11
4.10
两者相同
一个新增
一个全同图48
正方形边长注法
5.12
3.4
两者相同
新增
-
倒角注法
5.13
-
新增
-
新增
-
形状相同件注法
5.15
-
新增
-
新增
-
表格图注法
5.16
-
新增
-
新增
-
孔的旁注法
5.17
4.11
用旁注和符号结合
用旁注和文字结合
沿用表2中部分图例
锪平孔注法
5.18
4.11
用旁注和符号结合
用旁注和文字结合
沿用表2中图例
滚花注法
5.19
-
新增
-
新增
-
注:
在简化后图例栏内,凡有“沿用”字样者系指新标准引用时稍作修改。
八、GB/T16675.2-1996与GB/T4458.4-1984在标注上的对比,见表2-10。
表2-10GB/T16675.2-1996与GB/T4458.4-1984在标注上的对比
表2-10(续)
表2-10(续)
九、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别
1、去掉了原标准中的第七章“简化表示法”,引用了GB/T16675.1-1996《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2部分尺寸注法》的有关内容。
2、增加了附录A中图A.1符号的比例画法。
3、对表1中斜度标注示例及锥度标注示例进行了修改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