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青少年心理学17秋在线作业3满分答案2.docx
《东师青少年心理学17秋在线作业3满分答案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师青少年心理学17秋在线作业3满分答案2.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东师青少年心理学17秋在线作业3满分答案2
青少年心理学17秋在线作业3
试卷总分:
100得分:
100
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37分)
1.()强调咨询者的态度,认为建立融洽的咨询关系是咨询获得进展的决定性因素。
A.认知疗法
B.来访者中心疗法
C.系统脱敏法
D.行为疗法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2.青少年品德发展的()是品德发展的内部矛盾
A.基础
B.动力
C.源泉
D.中介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3.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提出了智力的()
A.二因素理论
B.多元智力理论
C.群因素理论
D.三维结构理论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D
4.()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
A.他律
B.自律
C.道德信念
D.道德行为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5.()提出青少年期是“疾风怒涛”的说法。
A.霍尔
B.格塞尔
C.达尔文
D.班杜拉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6.蜜蜂的筑巢行为就只是一种本能的、盲目的、习惯的行为,而不是()行为。
A.认识
B.情绪情感
C.意志
D.个性特征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C
7.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童年向青少年转变的年龄定为()左右。
A.11岁
B.12岁
C.13岁
D.14岁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8.“霍莉爬树”就是其中被广泛引用的一个()。
A.对偶故事
B.两难故事
C.神话故事
D.童话故事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9.()年,卡特尔将人的智力解释为两种不同的形态,即流体智力和晶体智力
A.1965
B.1966
C.1967
D.1968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C
10.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属于()的观点。
A.行为学派
B.认知学派
C.精神分析学派
D.人本主义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11.性变态包括性取向障碍、性偏好障碍和()障碍。
A.性情感
B.性身份
C.性行为
D.性体验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12.美国心理学家()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情绪的评定—兴奋学说
A.詹姆斯
B.阿诺德
C.兰格
D.沙赫特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13.由于遗传素质的差异、社会和教育条件的不同及个体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个体的心理发展存在()性。
A.同一性
B.主观性
C.个体差异性
D.社会性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C
14.青少年的主要人际关系是指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和()。
A.友谊关系
B.朋友关系
C.同伴关系
D.人际关系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C
15.( )指在心理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成分,它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
A.个性倾向
B.个性心理特征
C.心理素质
D.活动倾向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二、多选题(共10道试题,共25分)
1.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中习俗水平包括()的道德定向阶段。
A.服从与惩罚
B.相对于功利
C.好孩子
D.维护权威或秩序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CD
2.偏重生物发生的理论观点的代表有()
A.达尔文的“进化论”
B.霍尔的“复演说”
C.格塞尔的“成熟论”
D.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CD
3.自我意识的统一主要指( )的和谐统一。
A.主体我与客体我
B.理想我和现实我
C.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控制
D.自我与超我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BC
4.青少年道德情感社会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等方面。
A.对自己的羞耻感、荣誉感
B.对他人和工作的情感
C.对社会的集体主义情感、爱国主义情感
D.国际主义情感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BCD
5.人的心理发展的一般特点()。
A.方向性和顺序性
B.连续性和阶段性
C.个别差异性
D.不均衡性。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BCD
6.表情形式有()。
A.动作表情
B.面部表情
C.肢体表情
D.言语表情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CD
7.青少年拥有健全的自我意识必须做到( )。
A.积极的表现自我
B.正确地认识自我
C.积极地悦纳自我
D.有效地控制自我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CD
8.青少年常常模仿的榜样有:
()。
A.现实生活中的人
B.电影、电视中的人物形象
C.符号模型
D.观察中的人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BCD
9.人的一生脑电波出现两次“飞跃”现象。
第一次在(),第二次在(),此后,脑电波形趋于稳定。
A.6岁左右
B.8岁左右
C.13、14岁
D.18岁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C
10.校园文化中性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被人们经常采用的主要有()。
A.校园建设
B.学术活动
C.课外活动
D.班级讨论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BC
三、判断题(共15道试题,共37分)
1.自我同一性即通过修正理想自我或改变现实自我来使两者达到协调统一。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2.压力源,即指现实存在的具有威胁性的刺激。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3.性的发育开始于青年期。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4.性的发育开始于青年期。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5.班杜拉比较认可青少年期是“疾风怒涛”的说法。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6.意志的产生以个性特征为前提。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7.观察学习它是一种比模仿更复杂的学习形式,其中包含有中介的认知因素。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8.离差智商是由斯腾伯格提出来的。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9.权威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社会权力不同和对有更大社会权力的人服从的要求所导致的一种社会关系。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10.自卑并不一定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情绪状态,它时常和其它情绪一起出现,或作为某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的一个症状而表现出来。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11.理智感是人在智力活动中产生的情感,它同人的认识活动的成就获得、需要兴趣的满足、对真理的探索追求及思维任务的解决相联系。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12.家庭教养方式不会带给青少年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压力。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13.性教育既是知识教育又是人格教育。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14.社会性是社会化内涵的全部。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A
15.社会学、人类学的观点认为青少年期是一个社会的范畴。
A.错误
B.正确
满分:
2.5分
正确答案:
B
以下内容可以删除:
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
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
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
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
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
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
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
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
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
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
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
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
”
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
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
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
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
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
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
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
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
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
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
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
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
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