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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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Ⅰ、岗位职责
1、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化工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2、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定期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相关人员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9、检查并考核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0、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企业发生事故时,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相关人员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11、督促安全管理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总经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1.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本企业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经理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事故的;
2.2伪造、故意破坏本企业事故现场的;
2.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3、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护、健康检查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总经理负管理责任。
4、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5、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6、未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7、未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8、未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或安排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9、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未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的,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审查中,总经理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1、在安全管理员直接责任的事故中,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12、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保障单位员工安全生产。
3、按年度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人员按计划完成。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活动,督促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
患。
7、参加重大人身、设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预防措施。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保护的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切实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9、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参与研究有关人员在工艺改进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10、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1、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12、监督检查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单位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监督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2、负责对新员工的单位级安全教育、工伤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入单位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日常安全教育以及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的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对车间的违章违纪行为按制度进行考核。
负责审查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4、督促和协助相关人员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作好冬、夏季“四防”工作。
5、负责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6、负责单位各类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医疗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和调查处理工作。
7、在单位各系统范围内有权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令其立即停工、停产:
明显处于危险状态的设备;违章检修、违章指挥、违章动火作业等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作业;尘毒危害严重的岗位;严重危及周围生态环境的作业。
8、在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医疗安全等工作过程中,对于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和违章违纪情节严重的行使“一票否决权”。
9、有权对单位各系统每月的安全奖金进行分配;有权对各类事故(包括污染赔偿事故)、各类违章违纪(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违纪)现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情节严重的,对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10、负责对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上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安全评价工作。
11、负责单位员工劳动纪律、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和不符合现场管理规定的进行经济处罚。
12、参与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13、负责单位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请、入库验收、发放和公用劳保用品使用申请批复(价值1000元以内的)管理工作。
14、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单位消防队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15、负责编制或修订单位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负责监督审查单位各级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并监督其定期演练情况。
16、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17、对单位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有审批权。
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总经理和安全管理员的领导下,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相关人员安全工作的指示、
指令,确保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和安全技术教育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
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2、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总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4、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消防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总经理签字同意的费用,不予报销。
仓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安全管理员领导下,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保证库存物质安全。
2、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搞好仓库防火、危险化学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3、各类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卸装物品时要保证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4、凡验收入库的物资,严格按《物资管理规定》进行验收,检查、清点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是否与所需计划一致。
5、在验收中,如发现数量不符、质次、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经办人员反映,要求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及时处理。
6、库区内要整洁,达到无灰尘、杂物,无积水,无污垢。
7、负责发货员、装卸工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各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车间主任必须熟练掌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Ⅰ、岗位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单位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员工的工作。
9、搞好本车间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0、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各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持票作业情况。
11、明确本车间内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车间主任警告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监察指令的。
2、本车间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车间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企业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企业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资料的。
3、未组织制定车间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明确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的,车间主任负直接责任。
4、对本车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主任负直接责任。
5、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本车间的安全状况,未向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建议的,负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