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理论的运用被性侵儿童的干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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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理论的运用被性侵儿童的干预方案

赋权理论的运用——针对被性侵儿童的干预方案

 

一、性侵儿童问题界定

目前学者对性侵幼女的含义和所包含的基本范围并没有一致的观点,法律对此也无明确规定。

有观点认为儿童性侵犯是指对儿童进行性剥削或与儿童发生性行为,从而导致儿童的健康遭受伤害或有受伤害的危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儿童性侵犯是指对18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通过暴力、欺骗、物质引诱等方式进行的性接触,包括身体接触,如抚摸、亲吻、体腔插入等,也包括非身体性接触,如裸露身体、强制观看色情录像或图片等。

也有学者认为儿童性侵害是指侵犯者以满足其性欲为目的,对儿童(16周岁以下)进行性侵入(如试图或强行与儿童性交)、性接触(如在儿童身上故意摩擦其生殖器、利用儿童进行色情表演)等行为。

本文所论述的性侵幼女犯罪主要指的是以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犯罪对象,对其实施的性侵害行为。

具体而言,性侵行为包括奸淫、狠裹和对幼女的嫖宿行为。

其中奸淫行为是指以满足加害人性欲为目的,包括以暴力或非暴力方式(如给予物质性利益),对幼女实施的强行性交或试图性交的行为;狠裹行为是指一切能够刺激或满足加害人性欲但不强求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侵害普通人正常的性羞耻心、违背善良的性道德观的行为,如抠摸、搂抱、口淫、亲吻、裸露身体、强制观看色情影片等;嫖宿行为是指以金钱、财务等物质性利益为手段与卖淫幼女发生的以满足其性欲为目的的性行为。

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嫖宿幼女罪。

二、资料收集

案例:

《素媛》真实事件(赵斗淳事件)

在韩国2012年夏天,一个平凡的家庭,在工厂上班的父亲,经营小卖店的母亲,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一家三口平平淡淡的过着日子,但是一切却在一个下雨天发生改变。

7岁女童独自在家睡觉,半夜被一男子入室掳走,实施了强奸和殴打,事后该男子用树枝和其他条状硬物捅女童的阴道和肠道,女童被附近的居民发现在一条小河边,当时下着雨,女童重度昏迷,大小便失禁,血肉模糊。

送医治疗后经诊断,肠道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手术几乎把肠子全部切除,阴道和肠道中间的部分全部破坏,阴道在外伤的情况下又被粪便感染,子宫受损,也就是说,子宫,阴道,肠道都受到重创,安装了人造肛门之后,终身都要带着便袋生活,有可能无月经无生育能力。

孩子很惨,但凶手抓到后拒不认罪,不赔偿,孩子的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支付医药费都很困难,一直申诉,一方面是为女儿讨公道,一方面是想得到赔偿给孩子更好的治疗。

素媛的家人曾以“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遭受2次伤害”为由对国家提起了30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

其父亲表示:

“想通过这一诉讼从根本上改变调查惯例和制度。

因为“那件事”的发生,给孩子的心灵和身体造成了不可恢复的伤害。

“那件事”发生与进展的速度异常之快,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极其缓慢的创伤的自愈与治愈。

事件发生后,没有孩子的指证将无法逮捕罪犯。

所以孩子务必将要进行照片核对,在核对照片的过程中孩子无异会再次经受伤害。

事件并没有结束,如果想要给罪犯定罪,孩子必须出席法庭进行指证,这对于刚刚对生活重拾希望的孩子来说无疑又是一次重重的打击。

(一)被性侵儿童所受伤害

1.无法诉求的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性犯罪强占的是被害人的身体而非财产,故其产生的物资损害比较少,一般表现为医疗费、误工费等。

而相比较来说,犯罪行为给被害者素媛及其家庭带来的精神损害却是非常巨大的。

首先,幼女的身体和心理都处于弱势,在遭受性侵的时候,实际已经完全落入犯罪人的控制当中,此期间产生的绝望、恐惧等情绪和刺激都对其精神有着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可能一直延续或逐步加深,呈现出长期性和难以根治性。

自身心理难以走出的阴影加之外界环境的议论和压力,生活状态的改变会对被害人产生长期的精神折磨,以致严重阻碍其生活和发展,这种损害即为潜在的远期损失,可能表现为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2.受害儿童在寻求法律帮助过程中,容易受到二次或三次伤害

实际上,缺乏处理此类案件能力和素质的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合理分析受害幼女的心理状况,容易引发二次伤害。

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二次伤害更加频繁。

由于诉讼的独立性和分离性,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公检法机关往往反复询问,多次录口供,强迫受害者回忆和描述,在加之办案人员在儿童相处方面并不专业,其在言语和态度上都会对其产生二次、三次伤害。

(二)需求评估

1.受害幼女心理健康

受害幼女在受到侵害时,精神上所受到的刺激和产生的绝望、恐惧等情绪都对其心理有着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而且在事情曝光后,所处环境对其的误解和不接受会给她们更大的打击,给她们的心灵带来很大的伤害。

需求:

1.对受害幼女的心理辅导,对其心理健康的关注。

2.针对受害幼女的情况开展个案或者小组。

三、目标与工作计划方案

(1)目标

儿童遭受到性侵犯的时候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往往选择沉默保密,不愿也不敢外界交流,久而久之会形成自闭症与抑郁症,在遭遇性侵后留下的心理阴影痛苦往往是十分严重的,很多被性侵的儿童甚至引起极端的自杀行为,造成悲剧。

在电影素媛中,小女孩在经历了性侵之后,人生没有了光明,生命失去了所有的色彩。

我们要帮助这样的女孩子。

所以干预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帮助被性侵儿童脱离心中的排异困境,提供心理支持,减小心理阴影面积,减轻心理负担与压力,正确认识与对待遭受意外的经历,运用赋权理论,使得更多像素媛那样的女孩们重获信心与希望,恢复自尊,培养自主能力,重新融入生活。

(2)工作计划方案

A.制定计划书

1、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2、简洁准确地描述并列出当事人被性侵的主要问题与相关问题;

3、确定工作目标;

4、考虑分析可利用的资源,充分借助案主亲人、朋友与社会团体的力量,为案主提供相应的物质和精神资源帮助。

B.签订工作协议

协议书

第一条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服务目的

1提高被性侵儿童的自尊及自信水平,增强社会适应度。

2解决被性侵儿童的问题,改善其生存环境和条件,使他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目标人群

被性侵的儿童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为当事人心理、精神状况评估及后续的评估和咨询辅导。

2、对当事人进行个案辅导和成长发展小组训练。

3、增进儿童与家人、同龄人、周围人的沟通互动

第五条服务监管和评估

1甲乙双方协定安排计划工作,并共同对其负责

2若甲方发现社工违背了社会工作的行为准则,或对其服务不满意,可要求乙方调换。

3甲方不应该要求社工承担与其本职无关的任务。

4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透露甲方的个人隐私。

第六条提供服务的时间和人数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到评估当事人心理状况正常

第七条服务费用及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给乙方XX元费用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2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四、介入

本阶段是按部就班执行计划,在工作的开始阶段,帮助案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让案主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她的关心与对问题的重视,最后协助案主认识到最后的工作结果,帮助她建立改变的动力与目标。

当我们面对像素媛那样的女主人公时,我们要帮助她疗伤,运用赋权理论让她认识到自己的权利。

在这一阶段具体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的是:

面对性侵儿童工作者的角色主要是使能者和治疗者,工作者利用自己的知识与技巧使得当事人发挥自己的能力,使当事人发生自身的改变。

工作者坚信人都是有潜能的,协助当事人尽量表达,鼓励当事人的每一个进步,让当事人感到自己的价值与能力,并调动起来积极面对。

但同时工作者应看到当事人心中压抑、麻木等情绪,需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疏导,鼓励、对质、澄清以及人本治疗的方法,对当事人表达很高的尊重与接纳。

可能的阻力:

当事人心理阴影(恐惧不安等)、学校一些师生或是周围人的偏见、知情者的可能性透露、施虐者的报复。

可能的助力:

当事人的决心、亲人的鼓励、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帮助、专业机构的服务。

具体步骤:

1、与服务对象进行简单的接触会谈,了解服务对象的具体问题与当事人建立关系,鼓励接纳工作者的辅导,主动讲出自己的想法;

2、布置小作业,鼓励当事人与亲人交流;(要与爸爸妈妈每天一个早安吻)

3、定期开展游戏活动,(拥抱游戏:

五毛一块拥抱游戏。

酒令游戏:

用具:

无人数:

两人方法:

令词为“猎人、狗熊、枪”,两人同时说令词,在说最后一个字的同时做出一个动作——猎人的动作是双手叉腰;狗熊的动作是双手搭在胸前;枪的动作是双手举起呈手枪状。

双方以此动作判定输赢,猎人赢枪、枪赢狗熊、狗熊赢猎人,动作相同则重新开始。

益处:

这个游戏的乐趣在于双方的动作大,非常滑稽,能够增加乐趣和信任感。

鼓励当事人去学校学习,接触更多美好的事物,开阔自己的内心,接受重新的自我,鼓励当事人走出房间(或是家庭),去看一些风景,参加一些活动,而不是仅仅沉浸在痛苦之中;

4、与服务对象进行阶段性的深入交谈,运用多专业的知识与角度帮助案主看待问题;

5、进行全面的生殖部位检验,用医学根据充分了解问题并以此来调整辅助方案;

进行全面的成长及精神状况评估;

6、当事人逐渐融入日常生活;

五、评估

所谓评估是指对个案工作的服务效果和效率进行评定。

(一)从评估的不同层次来看:

(1)从服务对象的层面:

个人层面:

服务对象的改变状况,包括哪些方面得到了改善、哪些方面没有得到改善以及改善的程度。

本案中重点关注的是服务对象在自我效能、自我意识、自我接纳、权利感等方面的改变和状况以及未改变的部分和程度。

社区层面:

服务对象的社区参与度以及参与的反馈等。

人际层面:

服务对象在知识的获取、技巧的学习、自我的确定、求助解决问题的技巧以及获得资源的能力方面有无改善。

(2)从社工的层面:

社工在服务中介入工作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的投入,包括服务介入的人员、时间、经费以及其他资源等。

对在进行本案中以上资源的获取程度以及利用程度进行具体评估。

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哪些工作目标实现了、哪些没有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

本案中社工应从针对服务对象的心理问题、获取资源的能力等方面的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通过了解和描述介入活动,回答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以及为什么发生来达到明白每一步骤、程序怎么样促进最终的介入结果的目的。

评估采用的方法有:

(1)由服务对象评估服务工作的开展状况以及对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

(2)由社会工作同行评估服务工作的开展状况。

(3)由服务机构评估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开展状况。

为了准确评估服务工作的开展状况,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是比较有效的方式。

个案评估表

个案编号:

年月

案主姓名

性别

年龄

残疾级别

档案编号

负责社工

个案来源

□自我申请□社工主动接触□中心内社工转介□家人/亲属/朋友/邻居助

□街道/居委转介□其他社工中心转介□医疗服务单位□其他:

___

案主存在的困难、曾做过的努力或求助经历等

案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可多选)

□1.就业□2.领养□3.儿童照顾□4.经济援助□5.婚姻问题

□6.学习问题□7.住房安排□8.行为问题□9.吸毒\酗酒\赌博

□10.怀疑\确定精神病□11.康复服务(身体残疾智障精神康复)

□12.司法矫正\安置帮教□13.家庭暴力(虐儿虐待配偶虐老)

□14.情绪(死亡疾病自杀)□15.院舍住宿安排(儿童青少年老人)

□16.其它

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案主需求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社工评估

及介入服务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需跟进问题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服务成效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时间:

内容:

评估结果

是否需专业个案辅导

□不需要

□需要:

A.案主同意开案B.案主不同意开案

□开案

开案原因:

 

□结案

个案结束原因:

目标达成案主自决终止服务

远离服务区域离世其他(请说明):

__

□转案

(日期:

__)

转接人姓名:

电话:

转案原因:

社工的工作变动机构/社工的能力案主与社工之间的关系案主提出更换社工

负责社工:

 

六、结案

当介入计划已经完成,介入目标已经实现,根据评估,服务对象已有能力自己应付和解决问题,即在没有社会工作者协助下可以自己开始新生活,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双方根据工作协议逐步结束工作关系所采取的行动。

服务对象巩固已经取得的改变成果,增强他们独立面对问题的能力和信心,将工作成果转化为服务对象的实际行动。

总结工作:

即通过评估有目的的总结社会工作介入的成效。

评估整个工作过程,对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介入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结果与服务对象分享,审慎处理服务对象因结案带来的与分离有关的感受和情绪、做结案记录并写成结案报告。

(二)巩固已有改变

社会工作的目标是助人自助,确保服务对象在社会工作助人过程中获得的经验能够巩固下来并应用于日常工作中,是工作者的责任。

工作者要尽力帮助服务对象保持在助人过程中取得的进步,巩固和增强被性侵儿童的自我功能。

具体方法:

1.回顾工作过程

回顾工作的过程,帮助服务对象回顾自己的问题、解决问题所采取的行动和步骤。

通过这样的回顾,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形成对解决问题过程的认知,进一步巩固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化服务对象已有的改变

在回顾工作过程中,工作者通过指明和强调服务对象自己取得的成绩来增进他们的自信。

一个对自己有了信心的服务对象,今后遇到问题时其应对行动和表现都会更好。

因此,结案期工作者在给对象带来改变方面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

工作者的工作重点是让服务对象认识到他们自己所拥有的力量,他们在使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社会工作者要尽力协助服务对象探索和巩固已取得的这些成绩。

3.表达积极支持的态度

安排结案时社会工作者应鼓励服务对象自己独立解决问题,并肯定他们有能力这样做。

但服务对象可能会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将学习到的东西用于应对其他问题,因此,社会工作者要努力使他们相信他们有这个能力,并通过表达这种信息来巩固服务对象的改变,强化他们的信心,而不是生活在阴影与痛苦之中。

(三)解除工作关系

正式与服务对象解除工作关系,即工作者不再提供服务。

如果服务对象还需要其他服务,工作者应予以转介,这对时机未成熟就必须结案的服务对象来说尤其重要。

转介服务对象时,工作者需要与其他机构建立互联网络,了解转介条件,为服务对象做转介准备,妥善结案。

(四)做好结案记录

结案时要撰写书面结案记录。

结案记录的内容包括:

服务对象何时求助、求助原因、工作过程中提供了哪些服务、服务对象有什么改变、为什么结案、工作者的评估和建议等。

七、追踪

追踪对象无论是某个具体的当事人,还是某个案例,都一定要有代表性,要具有典型意义,否则,就可能使我们的研究陷入片面的泥坑。

在追踪研究过程中,可以采取定期调查与不定期观察相结合、主线追踪与辅助线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例如,在素媛这个案例中,我们便可追踪素媛的心理转化过程,可以从她的治疗开始,追踪她在法庭上、在医院(或家)里的表现,一直到她回归社会后的心理和行为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其本人进行定期的调查外,还可以素媛的家长(家属)、邻居、师长、朋友、证人、加害人等进行访问调查,以此作为辅助材料。

在和被调查者直接面对面的调查中,我们还须掌握一定的调查技巧:

调查前要对服务对象情况比较了解,善于找到突破口;调查中态度真诚、严肃,尊重其人格,语言具有启发性,使之听得进去,愿意谈真话,如果遇到抵触情绪,我们要稳得住、忍得住;调查后要及时做好记录。

如果不掌握必要的调查技巧,不综合各方面资料,就可能使我们的追踪资料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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