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细则.docx
《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细则
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测绘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促进测绘单位建立健全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测绘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水平和测绘工程质量,鼓励测绘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努力争创优秀测绘工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和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测绘工程包括:
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
第三条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依据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坚持合法、科学、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省优秀测绘工程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设金、银、铜奖三个等次。
获奖项目一般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70%,其中金银铜奖分别不超过15%、20%、35%。
获奖项目参与单位依次取前4个、3个和2个,获奖人员按获奖项目参与人员在申报表中的排名顺序依次取前8人、5人和4人。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请人为有测绘资质的中国境内法人。
第六条申报项目为近两年内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
第七条省外测绘单位申报本奖,其测绘项目所在地应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第八条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单位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的测绘活动中无违法行为;用户对申报项目无质量投诉。
第九条所申报的项目成果应经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其成果可提供用户使用的项目。
大型地图集编制工程成果还应有地图审查机构的地图审查证明。
第十条申报项目必须有立项依据性文件,即立项批件、任务书或合同文本等。
政府财政预算的测绘项目须有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等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本奖项实行限额申报制度。
一个单位同时申报不多于3项。
第十二条已获得过其他同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奖项。
涉密测绘工程项目(含军队测绘工程项目),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申报本奖的项目,经评选无论获奖与否,今后均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应填写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同时提供申报表电子文档。
第十四条申报资料包括:
(一)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立项批准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
(三)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变更复印件;
(四)成果和文档目录;
(五)技术总结(报告)复印件;
(六)所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主要软件(商用软件除外)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七)成果验收报告复印件;
(八)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九)用户意见;
(十)表彰证明复印件;
(十一)涉密测绘工程附主管部门批准申报的证明;
(十二)地图编制项目附地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证明(复印件);
(十三)申报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应有册封面、册附页(资料目录),报省测绘局技术监督处。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十五条四川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本奖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由奖励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承担具体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组由11-15名省内有关测绘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并可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设立专业评审小组。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组在每一次评审前临时组成,连续担任评委的专家不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八条省测绘学会办公室会同省测绘局技术监督处负责组织落实、受理申报、形式审查、提交评审、异议处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评审服务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十九条省优秀测绘工程金、银、铜奖应具备的条件。
(一)金奖条件:
1、社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管线测量、海洋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产值不少于100万元;工程测量(地形测量)、地藉测量、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产值不少于50万元;房产测量产值不少于20万元;国家、省重大测绘工程项目或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合作项目;
2、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先进、内容完整、引用技术标准合理。
施测方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3、组织管理:
人员和设备配备合理、工期合理。
项目生产组织结构清晰,项目运行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技术管理:
严格按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
生产和检查验收中各类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符合上级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
检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技术文件内容、格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要求。
生产使用的软、硬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测绘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
5、成果质量:
各主要工种成果经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其成果100%达到优良等级;
6、用户意见:
用户反应良好。
未发现测绘产品质量问题;
7、申报资料:
资料齐全、整饰美观;
8、评审委员会评分得分平均值在90分以上。
(二)银奖条件:
1、社会经济效益和社会:
社会经济效益较明显。
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管线测量、海洋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产值不少于50万元;工程测量(地形测量)、地藉测量、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产值不少于30万元;房产测量值不少于10万元;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测绘工程项目;
2、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使用技术标准合理,施测方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
3、组织管理:
人员和设备配备基本合理、工期基本合理。
项目生产组织结构较清晰,项目运行全过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4、技术质量管理:
按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
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
生产和检查验收中各类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基本符合上级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
检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技术文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要求。
生产使用的软、硬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测绘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
5、成果质量:
各主要工种成果经有测绘质量检查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其成果8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
6、用户意见:
用户反应良好。
未发现测绘产品质量问题;
7、申报资料:
资料齐全、装订正规;
8、评审委员会评分得分平均值在80分以上。
(三)铜奖条件:
1、社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管线测量、海洋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产值不少于30万元,工程测量(地形测量)、地藉测量、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产值不少于20万元,房产测量值不少于5万元,地方有较大影响的测绘工程项目;
2、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格式较规范、内容基本完整、使用技术标准基本合理,施测方案达到省内中上水平;
3、组织管理:
人员和设备配备基本合理、工期基本合理。
项目生产组织结构较清晰,项目运行全过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4、技术管理:
按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
基本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
技术设计书(方案)、检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技术文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要求。
生产使用的软、硬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测绘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
5、成果质量:
各主要工种成果经有测绘质量检查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其成果70%达到优良等级;
6、用户意见:
用户反应良好。
未发现测绘产品质量问题;
7、申报资料:
资料齐全、装订正规;
8、评审委员会评分得分平均值在70分以上。
第二十条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形式审查。
由省测绘学会办公室会同省测绘局技术监督处,负责对申报评选优秀测绘工程的项目按本细则第二、三章要求进行审查,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所报材料齐全的可提交评选,否则应退回原申报单位修改、补充或不受理参评。
第二十二条初审。
报奖项目按专业由专业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每个项目由2名评审专家主审,并提出金、银、铜奖的提名候选项目。
第二十三条投票评选。
对初审提名获奖候选项目,评审专家组通过无记名投票,最后评选出金、银、铜奖项目的获奖候选项目。
当某一奖项的候选名额多于限额时,按得分多少择优录取,其余优先录取为下一档次奖项;当某一奖项的候选名额少于限额时,空缺的名额用于下一档次奖项。
第二十四条审批。
评审结果报四川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二十五条公示。
经批准的获奖项目通过有关网站公示1个月,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对获奖项目有异议的,由本奖办事机构作异议处理。
如处理后对原评选结果有变动者,应报奖励委员会批准。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七条候奖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四川省测绘局、四川省测绘学会正式授奖,向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分别授予奖牌、荣誉证书。
第二十八条获奖项目作为资质管理中单位业绩认定的依据之一。
获奖个人作为业绩记入个人档案,可作为评定职称等的依据之一。
获奖单位可根据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的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获得金奖的项目可由省测绘学会优先推荐参加中国测绘学会及其他相关全国性协会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条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者伪造成果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奖的,由四川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撤销奖励、收缴奖牌和证书并予以通报。
第三十一条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数据及材料,协助他人骗取本奖的,由四川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暂停或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三十二条参与本奖评审活动的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对评审情况应严守秘密,不得外泄项目成果;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今后不得参与本奖评审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由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表
(一)
测绘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起止时间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单位(甲方)
工程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测绘资质
证书号
工程项目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打√)
1、财政拨款
2、贷款
3、其他
主要项目成果
项目通过验收
或鉴定情况
项目曾获奖情况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通讯地址:
邮编:
申报单位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表
(二)
测绘工程内容介绍
1、简介(项目来源、目标、测绘内容、主要成果)
2、技术方案(引用技术标准、技术路线、工艺方法)
3、组织管理(项目生产组织机构、人员和设备配置)
4、技术管理(生产过程技术质量管理、质量检查
5、成果质量(成果验收程序、方法、质量评价标准、成果质量评价)
6、社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工程成果达到立项目标情况、业主用户满意度、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影响)
附件二:
四川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分表
序号
评价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
1
社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15分
产值
7
2
社会影响
8
3
技术方案15分
格式规范性
2
4
内容完整性
3
5
经济合理性
3
6
引用标准合理性
3
7
先进性
4
8
组织管理15分
人员配备合理性
3
9
设备配备合理性
3
10
工期合理性
4
11
项目运行受控状态
5
12
技术管理15分
技术管理规范性
4
13
质量检查规范性
4
14
技术文件规范性
4
15
设备检定符合性
3
16
成果质量15分
15
17
用户评价15分
15
18
资料10分
资料完整性
5
19
资料整理
5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