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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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
8.《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9.《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0.《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1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1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
——上层次规划
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
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
6.《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7.《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规划范围
横琴东隔十字门水道与澳门相邻,南濒南海,西临磨刀门水道,北与珠海南湾城区隔马骝洲水道相望,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三、规划区发展目标
(一) 发展定位
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横琴地处粤港澳结合部的优势,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
(二) 发展目标
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
(三) 发展性质
未来横琴将充分发挥其区位、环境和政策优势,吸引港澳和国际高端人才和服务资源,重点发展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等产业。
1.粤港澳地区的区域性商务服务基地。
2.与港澳配套的国际知名旅游度假基地。
3.珠江口西岸的区域性科教研发平台。
4.融合港澳优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四、土地使用规划
(一)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510.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8.22%。
(二)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495.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7.71%。
其中商业用地100.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3.58%;商业性办公用地46.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65%;服务业用地36.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31%;旅馆业用地7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59%;游乐设施用地240.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8.57%。
(三) 政府社团用地
规划政府社团用地368.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3.16%。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8.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0.65%;文化设施用地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3.04%;体育用地22.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0.8%;医疗卫生用地11.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0.42%;教育科研用地167.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5.98%;口岸设施用地6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27%。
(四) 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282.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0.09%。
(五) 仓储、物流用地
规划仓储、物流用地41.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48%。
(六)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484.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7.29%。
(七)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66.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37%。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43.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54%;交通设施用地3.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0.13%;环境卫生设施19.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0.7%。
(八) 绿地
规划绿地509.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8.18%。
其中公共绿地22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8.16%;生产防护绿地132.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4.72%;高尔夫球场绿地14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5.3%。
五、道路交通规划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引入轨道交通,合理分配城市道路、用地和空间资源,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建设“通达有序、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高品质”的绿色交通系统。
通过高快速路、城际轨道等对外交通通道及枢纽设施的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区域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通过较高水平的道路建设和合理的路网级配,构建系统完整、分级清晰、功能分工明确的“环网相扣”的路网系统。
根据“分线管理”要求,在横琴新区设置4个口岸,其中莲花口岸为“一线口岸”,横琴大桥口岸、横琴二桥口岸、金海大桥口岸均为“二线口岸”。
横琴新区轻轨站点和港口码头应根据功能要求和发展需要设置专门口岸。
在横琴西北部临磨刀门水道设置货运码头1座;在富祥湾地区设置客运码头1座。
在莲花口岸北侧分别设置长途汽车站1座和货运枢纽站场1座。
预留建设3条连接澳门的交通通道,优先建设教学区与澳门之间的通行通道。
规划区内新增完全互通式立交3座,简易式互通立交7座,简易式立交采用快速路主线下穿,地面层按平面交叉口组织交通。
引广珠城际轨道自南湾穿越马骝洲水道进入横琴东北部,在横琴莲花口岸与澳门轻轨系统进行零距离衔接,向西穿越大横琴山中部,并通过二井湾南部的金海大桥通向珠海机场。
轨道交通在横琴境内的商务区、口岸区和长隆旅游区共设3座站点。
轨道交通在横琴境内采用地下通道形式,并预留沿中心南路走向的可能性。
沿横琴中路和中心北路分别设置公交专用道;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设置3处公交枢纽站,结合居住区确定4处公交首末站;在横琴新区西北侧和东南侧分别设置1处公交综合车场;公交中途停靠站均采取港湾式停靠站形式。
建设连续、不间断的步道系统,强化城市广场和生态步行区的建设;依托城市干道强化自行车廊道建设,合理规划沿河、滨海自行车专用道,鼓励自行车短距离出行;各地块必须有良好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组织。
公共服务设施按“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四个等级设置。
(一) 教育设施
1.加强与港澳教育服务合作,在环岛东路以东、口岸服务区以南,引进澳门大学建设新校区,带动教育培训业发展,拓展澳门的产业和教育科研空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
2.市级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位于中心沟西部的教育培训及科技研究区,规划高校培训、科技研发、产学研成果交流、信息咨询以及科技创新孵化等功能。
建设面向粤港澳三地,以高端专业人才、技术人才培训和普通高等教育为主的教育培训园区,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到横琴创业,着力发展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推进原始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3.居住区级教育科研设施:
位于各居住区按照学龄人口比例和相关基础教育配套规范,设置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规划包括24班小学4座,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2座,24班初中1座,36班普通高中2座,预计能基本满足近中期基础教育设施需求。
(二)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结合休疗养用地和中心沟居住社区布置养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规划社会福利设施3处,社区居委会14处。
(三) 公共广场
规划社会停车场17处,公共广场8处,配套停车场23处。
(四) 文化娱乐设施
1.市级文化娱乐设施:
于中心沟中部规划文化创意区,建设文化艺术、影视传播、新闻出版等设施,并以此为基础引进一批有国际竞争力、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和一批有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向该区域集聚,逐步发展成为粤港澳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2.在横琴湾规划文化娱乐用地,建设体验型主题公园、滨海游乐设施等,打造与香港、澳门互补的主题游乐项目,发展成为休闲度假区的重要节点,为游客提供一个融娱乐、生活、消费、休闲、文化资讯各种要素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休闲区。
3.区级文化娱乐设施:
综合服务区中南部规划服务全岛的综合体育设施,建设与现代化城市功能相匹配的城市体育中心。
4.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
在各片区中心地段布局文化站和体育文化设施,为本片区服务。
(五) 体育设施
已建东方高尔夫球场1座,规划市级综合体育中心1座,在国际居住社区、高新区配套居住社区、中心沟北路以北居住社区、中心南路居住社区各布置1座区级体育活动中心,共计4座居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
(六) 医疗卫生设施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举办作为主导,将民营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以港澳台资及外资医疗机构作为重要补充,形成市级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架构。
1.市级医疗服务机构1处:
以三甲医院为主体,以专科医院、民营医院为补充。
在中心沟东部的综合服务区建设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为全岛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处: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各类门诊部及其他性质医疗机构为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以街道范围或每3-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0.5-1万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设置。
保障岛上居民在步行20分钟的距离内可获得常见病的诊治及基本的药物和预防接种。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规划区的绿地及开敞空间体系主要由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构成,由道路及公共步行系统连接,呈现由步行系统串联的多个层级、多种功能、到达方便,由海岸、山峰、河流、湿地等自然景观元素与建筑、广场等人工共同构成的网络型格局。
八、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注重将现代创新文化融入到横琴的文化体系之中。
遵循弘扬历史文化精神内涵的原则,整合横琴海岛特有的海洋历史文化资源,在开展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掘与弘扬其中的精神文化内涵,促进城市文化主题的培育,增强横琴新区居民的认同感与凝聚力。
深入挖掘以沙丘遗址代表的海洋文化和相思瀑布为代表的珠澳文化的文化内涵,增强横琴岛内居民及游客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九、城市设计导引
(一) 总体空间导向
利用三面临江、南向望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的自然景观条件,以山为幕、以水为形,以搭建创新之岛的空间载体为目标,秉承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引入复合互动的城市功能,融合多元人文特色,以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二) 三大景观分区
结合功能管制、强度管制中对用地的划分和控制要求,致力保持和创造海岛良好的山水空间环境,以大小横琴山为界,将横琴新区分为海岛北部、海岛中部、海岛南部三大景观区。
十、空间管制规划
优先关注不可建,以土地限制性分区为指引,结合城市近期发展目标,划分不同类型的地区,以保证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绿地绿线主要包括大小横琴山、二井湾生态湿地和大小芒州西北角的滩涂湿地等生态绿地以及城市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
历史文物保护紫线主要包括沙丘遗址。
水域岸线蓝线主要包括横琴岛四周的水道、湿地,中心沟主河道、上牛角水库、望天台水库以及红旗水库等。
公共服务设施橙线包括规划区内的行政办公;图书馆、剧院等文化设施;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场地;医院、卫生防疫站等医疗卫生用地;高等学校、中小学、成人与业余学校等教育科研用地;还包括社会福利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黄线包括规划区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公共汽车首末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高压线走廊;排洪沟等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控制界线。
十一、市政工程规划
(一) 供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通过采用分质供水和强化节水方案,近期横琴最高日用水量约为9.1万吨/日,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约为600升/(人·日),远期横琴最高日用水量约为16.7万吨/日,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约为520升/(人·日),日变化系数均取1.15。
2.水源规划:
采用分质供水、中水回用、海水淡化等先进技术将横琴的供水水源分为综合生活用水水源、杂质用水水源、海水综合利用水源。
近期可采用拱北水厂作为供水水源,远期以南区水厂作为主要供水水源。
拱北水厂的供水规模:
近期为30万吨/日,中期为30万吨/日,远期为30万吨/日;南区水厂的供水规模:
近期为24万吨/日,远期为60万吨/日。
3.供水设施规划:
在中心北路北侧小横琴山东端新建加压泵站、高位水池各一座,水池容积1万立方米,高位水池地面标高约为45米;泵站规模近期规模5万吨/日,远期规模为10万吨/日,控制用地2公顷。
4.供水管网规划
(1)干管:
南区水厂至横琴的DN1600供水干管从横琴大桥和横琴二桥接入,与从横琴大桥接入的DN600供水干管以及布置在中心管沟中的主干管形成市政环状管网供水,各干管之间靠连通管连接,使市政供水更有保证,并预留管径为DN600的供水管道与鹤州南地区连接。
配水管网按远期规模考虑;沿主要道路敷设配水干管,呈环状配管,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建设。
(2)支管:
在供水干管的基础上,规划增加管径为DN300-DN600的供水支管,在各个片区形成环状供水管网,保障整个供水系统的安全性。
管网采用“生产-生活-消防”的统一系统,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二) 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横琴近期污水量约为6.45万吨/日,远期污水量约为12万吨/日。
3.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在大横琴山以北地区建设横琴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6万吨/日,远期规模为12万吨/日,深度处理规模远期为3.39万吨/日,占地面积14.65公顷,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区西南角、西临磨刀门水道。
在大横琴山以南地区设置3座小型污水处理站,远期规模均为0.5万吨/日,各占地约1公顷。
设置5座污水泵站,远期规模分别为190、350、250、280、95升/秒,各占地为900、1500、1200、1350、600平方米。
4.污水管网规划:
分成三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分别沿中心沟两侧和环岛北路敷设污水干管,由东向西沿途收集污水并最终汇入横琴污水处理厂。
污水管网尽量利用地形地势,按道路坡向、平行于道路中心线布置,污水管沿线应尽量减少埋深。
(三) 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预测:
综合径流系数:
旧城区0.7-0.8;新城区0.6-0.7。
2.设计重现期:
一般地区,P=1年;较重要地区,2-3年;低洼地区、广场、立交桥等排水较困难地带及重要地区,P=3-5年。
3.雨水设施规划:
雨水调蓄池结合建筑物、小区等的布局,布置在绿地和雨水排出口等地势低洼地区,便于雨水的收集。
4.雨水管网规划:
采取重力排放方式,就近排入河流以及排洪渠内,雨水管道坡向尽量与道路坡向一致。
雨水管道宜在道路两侧布置,雨水管起端满足覆土1.0-1.2米。
(四) 供电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规划横琴构建清洁、开放、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
至2020年,横琴最大用电负荷达到43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约22亿千瓦时,平均负荷密度约1.5万千瓦/平方公里,近期建设用电负荷规模按18万千瓦考虑。
2.电源规划:
遵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电源建设,建立充足可靠的电源供应系统。
积极发展多联供燃气发电,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实现电源本地化,并向珠海和澳门送电,至2020年,横琴绿色能源占本地负荷容量的10%以上。
3.变电站规划:
合理布置、预留变电站站址。
站型应向大容量、少占地方向发展。
建成220千伏变电站2座,远期主变装机均为4×180兆伏安,22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为1.9,110千伏变电站7座,远期主变装机均按3×50兆伏安预留,11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为2.1。
4.电网规划:
加强横琴与周边地区电网联系,依托省网,提高电网受电、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以22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110千伏变电站为骨干的环形辐射状供配电网络;配套建设完善地上、地下电力通道系统,建立容量充足、安全可靠、结构开放的电力通道体系,形成技术先进、清洁高效、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现代化城市电网。
(五) 通信工程规划
1.用户预测:
电话容量为22万对、网络容量为16万个、有线电视容量为11万个,移动用户48万线。
2.电信设施规划:
合理布局通信机楼,充分预留通信发展备用地。
通信机楼应满足多家运营商共同使用的要求。
全市新建3座通信机楼,包括1座电信机楼,1座广播电视分中心,1座邮政中心支局;13个邮政所。
3.加强无线电空域管理。
规划保留脑背山站-南湾站微波通道,并按国家规定,城市高层建筑布局要考虑无线电接收及微波传输通道口预留,保证无线电监测网正常运行。
(六)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和气化率:
燃气气源以管道供应天然气为主,瓶装供应液化石油气为辅。
至2020年,全岛气化率为100%,其中管道气的气化率为95%,使用瓶装液化气率为5%。
2.用气量预测:
至2020年,管道用气量达到3827万标方/年,液化石油气用量达到1741吨/年。
其中,居民管道用气量1965万标方、公建管道用气量1179万标方、工业管道用气量491万标方、未预见管道用气量191万标方;居民年瓶装用气量894吨、公建年瓶装用气量536吨、工业年瓶装用气量224吨、未预见瓶装用气量87吨。
3.燃气场站规划:
规划横琴陆上首站作为中海油天然气接收站;规划新建澳门末站为澳门电厂提供天然气气源,并有可能为澳门提供居民用气;规划新建横琴门站作为横琴气源。
4.燃气管网系统规划:
规划采用高-中压两级管网系统。
高压管经门站内的高中压调压站调至中压,中压干管起点设计压力(高中压调压站出口压力)为0.3MPa,中压管网运行压力0.2Mpa-0.03MPa。
(七) 环卫工程规划
1.垃圾量预测:
横琴近期生活垃圾量为180吨/日,远期生活垃圾量为384吨/日。
2.垃圾收运规划:
采用封闭式垃圾自动收集系统。
在全岛的中心密集区设置4个单元的封闭式生活垃圾收集中心,每个生活垃圾收集中心末端的服务面积为1-1.5平方公里,另在其他区域设置3座临时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负责收集近期旅游区及工业区的生活垃圾,远景改造成封闭式收集系统的生活垃圾收集中心,实现生活垃圾封闭式收集系统全岛覆盖。
垃圾清运实现机械化,采用垃圾收运车优先采用垃圾压缩车。
3.公共厕所规划:
规划设置42座公共厕所,主要分布在密集的人口居住区、商业密集区、旅游区以及部分工业区,在旅馆业区不设置独立的公共厕所。
(八)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
1.规划原则
(1)规划区内工程管线铺设应结合道路网规划,宜采用地下铺设。
(2)规划区内建设区内现有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应结合道路及线路的改建、扩建逐步改为地下敷设。
2.平面布置
(1)电力、通信线路、雨水管渠、污水管道宜布置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其中雨、污水排水管渠可布置在机动车道下面),给水、燃气管道等工程管线可布置在道路红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的范围。
(2)以道路中心线为界,给水管道、电力线路、雨水管渠布置在道路东、南侧;污水管道、通信线路、燃气管道布置在道路西、北侧。
(3)红线宽度超过30米的道路宜两侧同时布置给水和燃气管道;红线宽度超过50米的道路宜两侧同时布置各类管线。
(4)工程管线在小区内从建筑物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其布置次序宜为:
电力、通信、污水、雨水、燃气、供水。
当燃气管线可在建筑物两侧中任一侧引入均满足要求时,燃气管线应布置在管线较少的一侧。
3.竖向布置
(1)一般情况下,从上到下排列次序依次为电缆沟、电信管、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各种工程管线不得上下平行重叠埋设。
如管线交叉矛盾时,原则上应以技术条件较低的避让技术条件较高的,压力管让自流管、小管让大管、支管让干管、软管让硬管。
(2)填土地区在满足竖向综合的基础上,尽量降低道路竖向标高;挖方地区应综合安排道路及排水管线走向,做到不挖土或少挖土。
十二、城市防灾规划
(一) 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规划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
2.标准:
建筑物必须按抗震烈度VII度设防,并符合国家和当地规范,主要疏散通道两侧建筑应按要求退后,高层建筑必须有一定的广场或停车场设计。
3.避震疏散规划
(1)避震疏散场地:
规划将岛内公园、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河滨及附近农田、绿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
合理组织疏散通道,使避震疏散场地服务半径小于500米,并保证每人1.5平方米的避震疏散用地。
(2)避震疏散通道:
规划横琴岛内快速路、主干道等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两侧建筑倒塌后有7-10米的通道。
(3)生命线系统:
规划生命线系统,包括政府机关、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医疗、救护、消防站等作为重点设防部门。
要求生命线系统的工程按各自抗震要求施工,并制定出应急方案,保证地震时能正常运行或及时修复。
(4)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地质灾害部门负责制。
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确保有灾治灾,无灾防灾,长期防治,综合治理。
(二) 防洪(潮)规划
1.防洪标准:
防洪(潮)按100年一遇设防,并用200年一遇水位校核。
山洪防治标准为50年一遇设防,海堤及水闸不低于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防。
2.防洪(潮)堤规划:
地坪最低控制高程按防洪潮水位(百年一遇黄基潮位3.07米)加0.6米安全超高设计,即横琴的地坪最低控制高程为3.7米;暂时无法达到此标准的区域,其江(河)、海堤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潮水位加1.5米安全超高计。
城市建设区的地面高程,应达到防御百年一遇的洪潮水位以上的规划高程,中部地区最低地面标高按照3.4米控制。
3.排洪系统规划:
共设置四个排洪系统:
北区排洪系统(设四条排洪渠)、中心沟排洪系统(设九条排洪渠)、东南区排洪系统(设三条排洪渠)、西南区排洪系统(设二条排洪渠)。
其中中心沟排洪系统为横琴岛排洪系统的主体工程。
每个排洪系统由山脚截洪沟和排洪渠(含部分规划水系)组成。
中心沟东西两侧各设置一座水闸,共两座水闸,其它区域考虑到亲水岸线的建设不设置水闸。
(三) 消防规划
1.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重点对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仓储区、文化娱乐设施、危险品储存与加油站、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森林防火、水上消防等进行消防安全布局,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安排。
2.消防重点防护地区规划:
分类为横琴口岸、口岸服务区,商业中心、高层建筑密集区,仓储区,对外交通设施区,大专院校、科研区,高新技术产业区,休闲度假区,分为一级消防安全重点防护区域与二级消防安全重点防护区域。
3.消防站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普通消防站5座,水上消防站1座。
近期建设普通消防站3座,水上消防站1座。
接到报警后消防车能5分钟到达责任区前沿;消防站责任区范围4-7公里。
保证消防供水的水量和水压,消防用水量按照国家标准,按同时二次火灾,一次消防水量为55升/秒;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为150米。
4.消防系统规划:
消防给水与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
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沿道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靠近十字路口。
消防车通道规划与城市道路规划相结合。
(四) 人防规划
1.规划原则:
按照国家关于人防建设配套标准、等级、规模的要求,坚持全面规划与统筹协调、因地制宜与合理布局、在保证战备的前提下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
2.标准:
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设防。
3.城市防护规划
(1)城市防护布局:
合理布置城市广场、水面和绿地;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和储存选址应远离城市居民集中区。
(2)城市重要防护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