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旺季景区应不应该涨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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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旺季景区应不应该涨价
旅游景区门票应不应该涨价
案例背景:
每逢五一小长假、十一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国内多家景区掀起的门票涨价潮,都会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和热议。
事实上,多年来,中国旅游景区门票一直存在涨价的现象和趋势,也一直饱受争议和责难。
在2021年黄金周即将到来之时,四川省发改委却发布了一那么重大旅游景区调价消息——峨眉山景区门票调整为旺季185元,淡季110元。
即峨眉山景区旺季门票比目前的150元上涨了35元,淡季门票那么比目前的90元上涨了20元,涨幅在18%-23%左右。
根据景区规定,旺季时间为1月16日至12月14日,淡季时间为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
峨眉山并非当年唯一涨价的景区,赵云庙景区、赵州桥、隆兴寺、江西省井冈山核心景区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大多上涨20%以上。
山东台儿庄古城门票甚至从100元涨至160元,涨幅高达60%。
为了遏制景区盲目涨价,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
而今,很多地方已经超期执行了发改委的“限涨令〞,于是,开始为景区涨价大开绿灯。
据报道,全国将有超过20个知名景区门票涨价,5A级景区团队a跨入了“百元时代〞。
时下马上进入五一黄金旅游旺季,面对不断攀升的门票价格,游人不禁感慨,秀美河山成了“看不起的风景〞。
反对者意见:
我国的风景名胜资源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但实际上由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管理。
旅游景区景点分别属建立、文化、文物、林业、国土、水利、海洋和旅游等多个部门管理。
行政部门既是资源的所有者、监护者,又是资源的管理者、经营者。
特别是有些世界级、国家级的景区,往往由市、县地方政府直接收辖,其景区管委会是市、县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门票和其他旅游经营收入甚至直接归地方政府所得,成为它的“预算外收入〞,本质上成为某些现方政府或部门的“小金库〞。
景区门票的非常态、非市场因素的暴涨,是一把三韧剑:
首先是伤害了游客的消费积极性。
过高的景区门票价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超出了多数民众的承受才能。
国人感慨“游不起的中国〞,景区门票过高,长此下去将压抑居民国内旅游潜在需求的增长,损害旅游效劳业的整体形象。
同时,世界遗产等重点景区的设立宗旨是满足公民在进步生活情趣、增长知识、承受教育等方面的需要,是一种满足公共需要的公用物,每个人都拥有参观、欣赏的权利。
从这个角度看,景区要求门票涨价过高是不合理的,这剥夺了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受教育的权利。
其次,损害了旅游业的正常运行和整体形象。
景区是旅游目的地的核心环节,是拉动旅行社、住宿、餐饮、娱乐和购物等其他旅游要素的关链性因素。
景区门票过高,势必会影响旅游目的地游客人数的总体增长,并抑制了游客的其他消费。
景区与旅行社本来是互利互赢的伙伴,但是景区门票偏高、甚至不提早相当时间向旅行社预告提价,势必扰乱旅行社的正常运行,使旅行社陷入要么赔本接待游客、要么临时提价得罪游客、要么降低食宿标准损害游客的为难境地。
旅行社只得把景区门票涨价所失用各种方式转嫁给游客,最终吃亏的还是游客。
第三,最终会损害景区自身稳定、良性开展。
从短期来讲,门票涨价的赢方是景区。
但是游客和旅行社作为景区的消费方,景区的非理性涨价到头来只会吓跑游客与旅行社,丧失了自己的部分市场。
如今国内各类旅游景区越来越多,游客与旅行社的选择时机也越来越多。
有门票暴涨的景区,也有理性定价的景区。
你这个地方、这个景区的门票太高,我就去找定价合理或较低的地方与景区。
前年许多地方纷纷跟风涨价时,贵州省宣布景区门票3年不涨价。
杭州西湖周边的一些景点不收门票,结果延长了游客在杭州的逗留时间,增加了游客的其他消费,带旺了全市的旅游休闲市场,杭州市还落得了一个好口碑。
对于景区来讲,假设一味依赖门票涨价“输血〞,养成“有困难、涨门票〞的思维定势,只会助长“门票经济〞之风,削弱景区开源节流、多元经营、开拓市场、以质致胜的自我开展才能,对景区的长远开展有害无利。
支持者意见:
目前,各景区给出的调高门票价格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世界遗产和国家重点景区资源,通过进步门票收入获得资金用于资源维护,保障可持续开展。
然而现行景区管理体制对绝大多数重点景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要求景区自收自支,并担负着扶助地方经济的职责。
据调查,国家对我国177个重点风景名胜区每年仅拨款1000万,因此各景区需要加大力度创收,保障景区正常运营,因此门票收入成为各景区直接依赖的经济收入,而且部分景区〔包括世界遗产景区〕的收入被用于补充地方财政收入,像北京八达岭景区门票收入的40%上缴延庆县财政、十三陵景区门票收入的30%需上缴昌平区财政,因此大部分景区不得不通过进步门票价格增加收入,为景区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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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报?
社总编辑高舜礼认为,景区的接待和效劳设施条件在改善,这些设施有投入,也需要维护,门票收入是景区运转的主要来源。
景区收益往往与地方财政收入有一定关联,因此地方政府客观上存在支持门票涨价的动机。
尤其在中西部地区,景区收入往往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费者的心态也不成熟〞,临安太湖源生态旅游董事长华抗美直言。
去年国庆,太湖源票价从68元涨到88元。
对此涨价,华抗美心情复杂,“将来3到5年,我们不会再涨了,按国内目前消费程度,咱票价绝不能碰100元红线。
〞他坦言,国外许多景点门票价一般不超过人均月收入的1%,“而在国内,每月两千多元的工薪阶层一家五口花400多元游太湖源,心疼了!
〞。
但华抗美又不得不涨价,因为相比同行,88元不算高,大明山和大峡谷均为110元,神龙川98元,“让我纠结的是,我的票价假设比同类型景区矮一大截,消费者又会认为你这个景区质量差、档次低,反而无人问津。
〞因此,消费者不够理性的消费心理从某种意义上助长了景区结合涨价。
考虑问题:
1、你作为景区管理决策者,将如何决策是否涨价,如何权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什么才是门票涨价的现实解决之道?
案例分析:
简单来说,景区门票涨价主要是基于三个因素,第一是通胀背景下本钱的显著上涨,第二是地方政府无法抑制的盈利冲动,第三是现有体制下科学公平管理的缺失。
在当今世界和中国社会中,旅游资源不可替代型景区的价值普遍被赋予了世界级或国家级的产权属性,其中大多是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特别单位(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其具有的价值理应为全民所共享。
通俗而言,这些景区是“老祖宗〞或“老天爷〞留给我们共同的珍贵财富,也是持续的涨价风波中受关注度最高、其涨价最不容易得到理解的部分。
深化分析,不难发现,这些景区门票涨价现象最为突出的根本原因一是产权责任制度的扭曲决定了门票涨价的现实,目前旅游资源不可替代型景区〔特别是所在地区相对欠兴隆的景区〕的产权责任制度扭曲,产权不明晰、责权未理顺。
也就是说,中国景区门票票价某种程度的混乱,其根源不在于地方政府的“越权〞,而在权利和责任划分的不明确;二是地区开展的差异决定门票涨价的阶段必然性,相对欠兴隆的地区,只能通过景区门票涨价这一较低级的直接方式,直接谋求经济收益,促进地区经济开展,参与全局性的地方政府竞争;三是旅游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门票涨价的市场可行性,旅游资源不可替代型景区形成的天然垄断,是旅游产品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属性。
假设没有明确的法律制约,大多数人的刚性需求那么保证了这些景区门票涨价较强的市场可行性。
一、区别对待,合理调控
在理想状态下,应该将景区分为公益型、市场型、混合型等三种类型,每种类型景区的门票价格需要区别对待,旨在形成产权安排明晰、责任归属合理的科学的景区门票价格机制。
1、公益型景区:
国家全额或差额补贴,实行免票或者低门票价格
指具有极大的、明显的社会公益价值的“优中选优〞的景区,如故宫、黄山、九寨沟、张家界、峨眉山、三峡大坝等,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占较大比例,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和稀缺性,是自然垄断产品,客源市场需求呈刚性状态;是全民共同所有的财富,为公共产品性质,产权归国有,不归所在地区和任何利益集团或个人所有。
2、市场型景区:
门票进展市场化定价
指不依托所在地传统的旅游资源,依靠开发商投入资本、土地、文化创意等旅游开展要素产生市场价值的“无中生有〞的景区,如欢乐谷、迪斯尼等,其中人造景观、人造娱乐型景区占较大比例,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景区所依托的资源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和风险性,是纯市场化产品;产权属于开发商及相关利益集团或个人所有,为私人产品性质。
3、混合型景区:
由政府实行市场指导价或最高限价管理
指依托所在地的森林、一般人文古迹等国有资源,同时也依靠开发商投入资本、土地、文化创意等旅游开展要素产生市场价值的“平中见奇〞的景区。
这类景区占中国景区中的大多数,其中四川的碧峰峡等景区最为典型,它们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依托的旅游资源属于国有性质的公共资源,由企业作为开发商获得经营权,在一定年限内,根据承包经营权合同投入并获利,产出市场化产品;所依托或借助的国有性质的旅游资源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比较普通、资源禀赋相对一般,景区的市场价值的形成与开发方投入的资本、土地、文化创意等其他旅游开展要素亲密相关,因此具有“混合形态〞的产权特征。
二、旅游景区门票的现实解决之道
景区是激发旅游者出行的最主要因素,是旅游的第一吸引物。
旅游,顾名思义,就是旅行加游览。
旅行是手段,游览才是目的。
以九寨沟、张家界为例,这两个地方经济都不算兴隆,绝大多数旅客去到那里,本来就是慕名而去看“天下第一奇水〞或“天下第一奇山〞的。
往返机票大约两三千元,到达目的地之后还要有吃和住等花销,而就是涨价之后,门票也只有二三百元,其中还包括景区内的交通,可见,90%的消费都是因为要消费核心吸引物而产生的,从这种意义上说,门票价格在整个出行中所占的比例是不算大。
鉴于景区门票涨价及其连带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在现实中,需要系统性的解决方略:
1、法律层面上应优化、明确价格形成机制
中国旅游业长期多头管理、多种体制并存、涉及面广,实行旅游法治的任务复杂艰巨,然而,景区门票涨价问题与其他旅游问题一样,只有在深层次上解决法制问题,优化、明确价格形成机制,才能彻底解决景区门票涨价问题。
没有明确的法律制约,寄希望于利益集团的自律,无法对景区门票涨价形成有效制约。
在新一轮的立法工作中,应力争制定出使景区、政府、游客和群众多方利益诉求到达良性平衡、实现开展共赢的合情、合理的法律。
目前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文件等传统形式已经缺乏执行力度,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所需的听证会、政府价格监视等配套措施的法律地位亟须标准和明确。
2、国家应担负起让多数国民可以进入景区旅游的责任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公共型政府和效劳型政府的定位中,国家应该充分认识到景区开展在综合社会效益上的宏大作用,将景区门票补贴与对教育、科技、卫生、医疗、扶贫等众多公益事业的投入提到同一高度,担负起让多数国民可以进入景区旅游的责任,深度权衡国、地财政关系与综合社会效益之间的轻重缓急。
3、地方政府要适当跨越门票经济的低级开展阶段
相对于13亿多人口基数中蕴藏的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中国旅游业的供给目前仍然严重缺乏,但这一供给缺乏并不表达在景区数量的缺乏上,而是表达为旅游产业链条的缺失。
地方政府作为景区所在地利益的代表,要适当跨越门票经济的低级开展阶段,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优化游客情景体验,深化带动开展旅游要素和关联产业,把旅游产业链做长,把旅游产业做大,从旅游经济中获取更大的整体效益,把通过景区门票及其涨价带来的收益奉献下降到比较次要的位置,缓解景区门票涨价的冲动。
4、景区须防止门票泡沫,防止短视经营
景区要尽可能防止各种操作失当,杜绝有损企业长远利益的门票涨价现象,防止门票泡沫;防止短视经营;防止盲目跟风;防止言论危机。
5、媒体要防止“爆料〞式、“煽情〞式的片面宣传
在某种意义上,现代社会是媒体的时代。
媒体要肩负起作为社会进步先锋的使命,真正承担社会责任,防止“爆料〞式、“煽情〞式的片面宣传和错误影响,科学引导公众,正确对待景区门票涨价问题。
6、公众完全可以用脚投票
在市场经济中,尤其是在目前中国旅游买方市场、出游随意性强、景区同质化严重的开展阶段,游客有权并完全可以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在总体供给充足的众多景区中进展理性选择,对于不赞成的景区涨价现象,防止无效的一味指责,而能通过客源分流的方式,对其进展否认和纠正,迫使景区改变门票价格只涨不落的不正常惯例,主动影响景区门票价格的动态变化。
第30期市直机关处级干部任职B班
郑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