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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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教育系统目前有教职员工15643人,学生171952人(含民办学校,其中初中36174人,高中25279人,小学77466人,幼儿园33033人)。
二、常态化核酸抽检对象
全县教职员工、学生( 从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回仙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等特殊情况的师生员工除外)
三、常态化核酸检测方式
按莆田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要求,全市检测方式统一按10合1混采检测。
四、常态化核酸采样要求
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采样,原则上由卫健部门统筹安排专业检测机构上门采样、集中送检测机构检测的方式。
(一)各中学,规模较小的中学每期抽取10%,由学校统一组织带队到规定采样点进行采样;规模较大的中学由卫健部门安排检测机构上门采样,学校负责提供干净、封闭的抽样场所,及采样所需物品,并委派专人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组织工作。
(二)各小学(含中心幼儿园、学前班、基层小学、教学点),已中心为单位,组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全部按照《方案》安排的时间节点集中到中心校,卫健部门安排检测机构上门采样,采样相关事宜同上第
(一)项,部分基层小学、教学点人数较少,可不按10%比例,进行一次性抽检,但必须保证每位师生员工,一年至少进行2次以上核酸检测,具体操作方法可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一校一策”,与抽样单位对接协调。
(三)各幼儿园,在每一批次常态化核酸检测开展之前,要提前告知被抽取到的幼儿家长,并做好抽检名单和不愿意抽检学生名单;在采样前安抚好幼儿的情绪,在采样后幼儿反映身体不适的,要组织校医或医疗人员认真诊查,必要时送医就诊;对于幼儿家长不同意幼儿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应由经办人员书面记录在案,不得强迫进行。
县直幼儿园由卫健部门安排检测机构上门采样,采样相关事宜同上第
(一)项。
(四)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人员到属地具有检测资质医疗机构进行检测,保证每位教职工一年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
五、常态化核酸抽样要求
(一)每期抽样名单造册。
各学校教职员工应以年段或工作岗位为单位,每15天抽取10%进行采样检测;学生应以年段、班级为单位,每15天抽取10%进行采样检测,确保5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过1次核酸检测,不能采取一次抽取一整个班级学生或一整个年段教师的做法。
并按照附件《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时间安排表》的时间节点根据学校总人数按10%的比例进行每期抽样师生员工名单造册。
(二)学校主动对接。
各学校根据《方案》附件安排表,在每期抽样前一天主动与采样单位联系,并做好采样准备工作。
六、经费保障
根据**要求,教育系统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师生常态化核酸检测费用纳入202*年财政预算,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测费用由各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学校再制定学校常态化核酸检测方案,成立常态化核酸检测领导小组,指定1名分管领导全程负责。
(二)各学校根据附件2《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登记表》对每一批抽检人员进行名单造册,按照性别每10人编排一组,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附件1中提供的采样单位联系人。
(三)由学校确定每一批次抽检人员名单,完善信息采集表,主动按照卫健部门的安排与负责采样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对接采样相关事宜,并组织配合采样单位做好采样时的相关工作、车辆安排及后勤保障工作,并将学校核酸检测实施方案报送县局报备(中心小学,已中心小学为单位,统一制定一份辖区内核酸检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