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风险监测)方案.docx
《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风险监测)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风险监测)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风险监测)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农业部门抽检任务要求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种类和数量
1、监测范围:
全镇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的企业或合作社)、收购、储藏、运输环节和部分超市、农贸市场。
2、监测品种:
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白菜、小白菜、青菜、菜花,胡萝卜、土豆、豆角,龙豆,莲花菜、油菜、油麦菜、蘑菇、番茄、西瓜、西甜瓜、大枣、枸杞、杏子、苹果、韭菜等。
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
监测品种兼顾绿叶菜、豆类和茄果类蔬菜。
根据不同季节在监测区域随机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生产基地、合作社、种植大户。
3、抽样数量:
完成区上下达的2400个检测样品。
4、抽样时间:
202*年1月-202*年12月。
二、抽样方法和判定依据
1、抽样方法:
检测前,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
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污染。
大棚蔬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露地菜每10亩为一个抽样单元,不足10亩的以每种植户的同一品种的蔬菜为一个抽样单元。
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5个,每个抽样点1m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测样品,每个样品抽取量不少于1.5kg,白菜、甜瓜、西瓜等大果形瓜菜不少于2个。
抽样人要与联络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经手人共同签字确认。
抽样人员要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在送样过程中要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2、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
定性检测样品按NY/T762-2004规定执行,抽样时填写抽样单,必须反应地点生产地等详细信息。
由PR-202农药残毒检测仪检测到被测样品的抑制率A%≥50,表示被测样品不合格,需重复检验;当被测样品的抑制率A%<50,表示被测样品为合格样品。
被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尽量抽取本地农产品生产的样品,切实做到样品可追溯。
各生产基地、合作社、种植大户应依法配合抽样,否则,按不合格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组织实施和结果上报
镇农产品质监站每月底向区农产品质监站报送检测简报1份(抽检样品、数量、结果情况),按3月底完成抽检任务的20%,6月底完成任务的65%,9月底完成任务的85%,11月上旬完成任务100%。
镇农产品质监站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要及时开展监督抽查,并进行源头追溯和整改,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监测数据进行结果统计与汇总,形成的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我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监测品种和指标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监测工作方案、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四、工作要求
(一)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和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农质发﹝2009)3号附件2),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三)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上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同批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或销毁,对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要调查原因跟进监管抽检。
(四)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及时对问题多的生产基地开展监督抽查,加大违禁药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红黑名单”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