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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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docx

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1年工作安排》(文明委〔2021〕2号)、《中央文明委2021年重点工作项目台账》(101项)的部署安排,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明办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精办〔2021〕1号)和自治区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际,现就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住宅小区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紧紧围绕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以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协调运行机制为重点,统筹推进党建引领、街道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以此活动为契机,到2021年底,各县(市)区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社区物业党建,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多方参与、协调运行机制、形成住宅小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等行动,破解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辖区政府组织协调作用,调动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性,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活动方案

(一)广泛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由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美好家园”小区要求(详见附件),组织街道、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在住宅小区内广泛推进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并结合日常巡查检查以及街道推荐,开展建设效果评价工作。

选树一批组织健全、基础条件较好、物业服务规范、业主满意度高的住宅小区作为“美好家园”小区。

原则上各县(市)区推荐的“美好家园”小区个数不超过本辖区住宅小区总数的8‰。

请各县(市)区于10月底前将推荐的“美好家园”小区以及建设效果评价工作报告(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建议及典型案例等)报送至***市住建局。

(二)开展“美好家园”小区复验。

***市住建局将安排市物业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美好家园”小区进行复验后,于11月底前将择优推荐的“美好家园”小区和活动开展情况报告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则上***市择优推荐的“美好家园”小区数量不超过10个。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1+4+N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要求,将活动作为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的有力抓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促进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推动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力争推荐报送的小区纳入住建部“美好家园”小区公布名单。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将这项活动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实际情况,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落实好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的“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小区,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区治理、小区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美好家园”小区要求

附件:

“美好家园”小区要求

一、专业化物业管理“美好家园”小区

1.小区党组织健全,所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作用。

2.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良好。

3.小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

4.辖区相关部门对小区管理的职责明确,联合执法进小区,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

5.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近1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6.小区环境整洁,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消防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

7.小区物业服务费收取规范,收费率不低于95%。

8.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度高,近两年满意度不低于95%。

9.结合群众需求,从增设停车棚、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增设休闲设施、举办小区文娱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做起,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二、社区托管及居民自管“美好家园”小区

1.小区党组织健全,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街道、社区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作用。

2.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自管组织,运行良好。

3.小区业主和谐共处,物业企业、业主及业委会(小区自管组织)之间关系融洽。

4.小区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小区自管组织)、公益物业企业多方联动运行机制。

5.辖区相关部门对小区管理的职责明确,联合执法进小区,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

6.小区实行公益化物业管理或业主自管,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及收费标准明确,所有收支公开透明。

7.小区环境整洁,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保养到位、运行良好,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消防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

8.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收取规范,收费率不低于95%。

9小区业主居民对物业管理满意度高,近两年满意度不低于90%。

10.结合群众需求,从增设停车棚、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增设休闲设施、举办小区文娱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做起,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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