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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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补齐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建机构
成立黄莺乡大整治大排查大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倪兵同志任组长,副乡长王常有同志任副组长,各办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刘洪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全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抓住重点难点
各村(居)委、乡级各办室、各企业要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一)非煤矿山。
一是地质灾害问题。
二是应急办抓好对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工作,按照计划制定方案,每月对非煤矿山、凤竹加油站、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二)道路交通。
明确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货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临水临崖、高陡边坡等高危路段防护措施缺失,农村地区非法营运和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应急办每月上路开展检查工作不得低于16天。
(三)危险化学品。
按执法检查凤竹加油站,重点整治设备工艺落后、动火和检维修管理不严格、运输混乱失管失控、废料处置不规范、项目准入把关不严等问题。
(四)建设施工。
着力解决盲目压低造价导致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导致管理失控以及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五)工贸。
盯紧涉粉尘涉爆,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负荷生产等行为。
(六)消防。
突出高层建筑、学校、敬老院、卫生院、隆兴集市、“九小”、“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治理。
(七)防汛抗旱。
紧盯山洪点多面广、薄弱点治理难、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加强山洪灾害风险点和中小型水库、易涝点隐患整治,加快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八)地质灾害。
围绕新生突发地灾多以及临边临崖临水设施多、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高、危害程度大等问题,强化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水利设施等重点场所周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掌握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
(九)森林防火。
重点关注林区可燃物载量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加强森林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
四、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一)围绕风险隐患大排查。
各村(居)委、乡级各办室、各企业把务实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作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
一是科学制定排查清单:
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根据二季度形势特点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突出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类型、不同管理层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殊性,督促企业科学制定班组、部门、厂长等各层级隐患排查表,完善落实排查制度,严格开展分级分类的全员隐患排查。
二是严格对单开展排查:
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务实开展各层级排查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明确排查重点、熟悉隐患辨识、掌握排查规范。
非煤矿山、重大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工贸“四涉一有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易发企业,要突出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及重大变化、特殊气候、危险作业等情况下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应急办带头全面开展“走山走水”普查:
全面启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全面开展“走山走水”灾害排查,强化江河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
(二)紧盯问题隐患大整治。
各村(居)委、乡级各办室、各企业紧紧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督促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
一是严格“五落实”:
落实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整治人、验收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岗位、落到人头。
落实整治措施,科学合理制订隐患治理方案,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
落实整治资金,将治理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依法依规列支,不得克扣挪用,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
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明确治理时限,细化时间点、项目图,实现闭环管理。
落实防范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三要求”:
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
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
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灾害防治:
坚持“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以及水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交通综合枢纽、山洪灾害易发区、林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管护对象的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责任人,及时整治并上报各类灾害风险隐患。
(三)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
坚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实施“全覆盖”监管:
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
在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扩宽举报方法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依法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营造打击安全违法行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坚持“三部曲”执法:
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
开展检查指导,提升执法检查成效,督促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
三是落实“三严格”要求:
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
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四)广泛宣传发动。
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重点岗位、重点工艺、重点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等工作载体,深入隆兴场镇,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强化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群众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能力。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百日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应急准备。
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人员撤离和现场管控。
深入调查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设施情况,摸清应急物资家底,及时补充救援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到位。
各级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水上救援等应急队伍要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备勤备战,加强基于情景构建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