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的 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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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的 实施方案.docx

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基础上,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把基层治理与非诉解纷机制有机结合,通过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打造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品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一街镇一法官”工作在区委、区委政法委领导下推进,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将“一街镇一法官”工作融入当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有序开展。

按照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要求,把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贯穿“一街镇一法官”工作始终,以党建引领诉前分流、诉讼服务、巡回审理、解纷指导、风险提示、法律宣讲等各项业务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

将“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之一,弘扬人民司法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

派出法庭法官对辖区乡镇进行一对一联系,对于城区街道以及派出法庭法官无法覆盖的乡镇,由机关庭室法官联系,实现法官对接街道、乡镇、园区全覆盖与司法服务基层全覆盖“两个全覆盖”,助推实施“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三)依法公正规范

“一街镇一法官”工作开展要做到依法、公正、中立。

联系法官应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廉洁纪律,不得从事与法官职业道德不符的行为。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参与调处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联系法官不得接受委托违规干预过问案情。

(四)系统集成优化

坚持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为中心,通过请进来加走出去,实现权威社会解纷力量入驻法院,法院专业力量走进基层。

将“一街镇一法官”与“车载法庭”有机结合,实现技术支撑与工作机制的功能整合,提升司法服务基层效能。

将“一街镇一法官”与“一庭两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机结合,实现要素整合、功能互补,促进基层矛盾化解。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联系法官机制。

全区27个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员额法官,定点联系街镇,协助开展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工作。

在有条件的街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工作室具体工作由联系法官负责。

(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加强与街镇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协助并参与处理所在街镇的诉调对接工作,为街镇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根据街镇的委托,对争议较小的普通民事纠纷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将矛盾化解于诉外。

根据街镇的需求,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针对多发、易发矛盾纠纷,及时向街镇提出建议,变事后审理为事前预防。

(三)延伸诉讼服务触角

对有诉讼需求的困难群众,协调本院相关部门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诉前调解、送达、协助执行等事务,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带案回访,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交心谈心,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做好判后答疑,督促自动履行或引导申请执行。

(四)广泛进行巡回审理

对农村多发的“三养”、农地流转、相邻权、侵权等纠纷,确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采取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庭宣判等方式进行巡回审理。

对辖区内涉非联系法官本人承办的案件,积极协助开展巡回审理。

(五)开展法律风险提示

突出“一街镇一法官”工作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功能,根据实际需求对街镇、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或综治网格员进行培训,增强法治思维,丰富法律素养,提高法治能力。

以司法数据统计分析为基础,定期向街镇党委、政府推送当地涉案情况。

根据街镇需求参加街镇风险防控会议,为街镇社会治理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参考。

将“一街镇一法官”与送法进企业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市高法院统一定制与本院自主印制相结合等方式,向基层群众发放重庆三级法院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小丛书,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增强群众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引导群众崇德尚法,促进基层治安和民风持续向好。

鼓励联系法官加入街镇工作群,及时推送典型案例及法院微信,借力街镇、村社干部将案例传入辖区群众,让群众在案例中自觉规范行为,崇尚善良风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一街镇一法官”工作领导,由院长亲自抓落实。

以部门为基本单位,各分管领导对工作落实进行直接领导,各业务庭负责人为本庭开展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调度、监督工作具体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明确工作纪律

各联系法官在调处矛盾纠纷时要依法进行,保持人民法院公正、中立形象,不偏不倚。

开展工作时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廉洁纪律,不得从事与法官职业道德不符的行为。

各联系法官调处的重大、敏感案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联系法官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一街镇一法官”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该项工作机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以此为载体,切实改进服务质量。

(四)强化考核评比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管理、考核,每季度统计各法官开展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通报。

将“一街镇一法官”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工作开展不当的予以扣分,对成绩突出的个人考核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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