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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X**〕8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2X*〕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全县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用电梯,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X*年,努力形成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电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安装监督检验,提升新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质量认证等手段,促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抓电梯质量安全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更新改造

将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

建立资金筹措机制,研究制定电梯轿厢广告收入使用办法,补充电梯维修资金。

电梯使用单位对在用老旧电梯可委托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经评估确认存在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确需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或更新的,应按应急使用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运行监测信息化水平

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与财政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场所、住宅小区的电梯轿厢安装使用物联网监控终端,对电梯运行进行实时监测,实现对电梯故障的预测、预警、预防,提升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四)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

积极推广“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鼓励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逐步建立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电梯维护保养体系。

依法推进“按需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

有序推进电梯定期检验改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立追溯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电梯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

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并及时制定完善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电梯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积极推进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工作,承担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无偿为通信运营商提供设备安装所需场地及市电接入等协调帮助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制定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责任,全面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监督抽查制度,加大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示监督抽查结果。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时,电梯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发展电梯责任保险

支持推动发展电梯责任保险,探索有效保障模式,及时做好理赔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保险机制,鼓励有关单位积极投保,推行“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电梯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

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推动电梯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鼓励开展以团体标准为基础的自愿性评价。

建立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强化对电梯企业违规行为和投诉事项的现场检查,加大对守法诚信行为的激励和对违规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建立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及个人限制市场准入,引导电梯维保单位有序竞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九)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或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电梯安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县电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成立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各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结合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X*年5月1日至7月31日)

1.企业自查自改。

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对各环节、各部门、各岗位全面排查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预案等,全面开展隐患整改。

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部门监督检查。

依法依规对辖区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

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X*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1.分类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整治、对账销号,做到“五个到位”,即:

情节轻微违规行为,责令限时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改正到位;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严查重处到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到位;风险顽疾和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严管严控到位。

2.联合执法。

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和地方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3.强化警示。

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问题严重电梯。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X*年12月)。

各有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做到“四查四看”,即:

查监管主体,看排查是否全部覆盖;查任务要求,看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全面排查;查风险清单,看重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查办案记录,看案件线索是否依法查办。

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治理情况要跟踪复查。

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202X*年11月30日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联络人:

张立,联络电话:

818137315974006001)。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提升认识。

电梯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要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民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电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我县电梯安全长效运行机制,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适时召开联席协调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形成监管合力,建立齐抓共管和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强化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要抓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要定期组织有关方面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处置电梯突发事件,建立电梯应急救援的有效机制。

要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和推动电梯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检查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安全监管岗位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4.加强教育,深化宣传。

加强中小学电梯安全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强化维保人员职业教育,推进电梯企业开展维保人员培训考核,提高维保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附件:

1.X苗族侗族自治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X县电梯安全使用单位自查表;

3.X县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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