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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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县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全面促进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以保持和增强残协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为主线,以提升残协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为重点,着力推进残协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努力实现全市村(社区)残协组织全覆盖,残协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残疾人更加精准,残疾人对残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普遍增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推动博白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以党建引领村(社区)残协建设。

村(社区)残协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残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注重在残疾人中发展党员,着力挖掘和宣传残疾人党员先锋和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宣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党和政府重视关心残疾人事业重大决策部署,带动残疾人群众积极参与残协活动。

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带残协建设工作,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中。

(二)扩展组织覆盖面,增强村(社区)残协的代表性。

村(社区)残协要坚持扩展代表面,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参与残协工作,加强和充实残协的工作力量。

村(社区)残协议主席1名,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主席2名,由村(社区)专职委员担任;委员3名,由残疾人或亲友担任。

村(社区)残协要按照残疾类别或区域分布设立若干残疾人小组,将辖区内残疾人全部纳入,实现对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组织覆盖。

残协届期原则上应与村(居)委会同步。

(三)理清工作职责,发挥村(社区)残协联系、维权、服务等的基础作用。

村(社区)残协要在镇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具体承担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

经常性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探视、收集诉求等方式,详细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积极协助辖区为疑似残疾人及时申领残疾人证,切实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

代表残疾人利益,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镇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困难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引导残疾人理性维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发挥辖区内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通过他们有效畅通协商服务渠道,推进涉残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实现残疾人有序政治参与。

积极推动建立村(社区)助残志愿服务站(岗),依托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整合各方资源,提升运行规模和服务水平,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残联把惠残助残项目落实到残疾人中,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有条件的村(社区)残协要积极创建集就业、康复训练、日间照料、助残等功能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阵地。

(四)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

村(社区)残协要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以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工作为抓手,在及时、精准、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定期入户访视制度,残协组成人员每周走访残疾人家庭不少于1户,专职委员每半年走访残疾人家庭实现全覆盖;特别是深入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摸清情况、摸清需求,及时反映并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残联按政策规定给予特别关爱、推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维权、无障碍建设、文化、体育等工作或活动的记录和归档,确保辖区内残疾人名册和各项工作档案的完整和规范。

建立村(社区)助残志愿服务制度,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积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特困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探索以志愿服务时长排名为基础建立村(社区)助残志愿服务动员表彰机制,激励更多志愿者为残疾人就近提供志愿服务。

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与要求,落实村(社区)残协工作需要的基本工作条件,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规章制度上墙等。

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残疾人需求与服务的动态管理。

各镇残联要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残协规范化建设的考核评估。

(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专职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辖区内残疾人相关服务。

村(社区)残协委员中至少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残协的日常工作,其他残协委员配合专职委员开展工作。

坚持“就近、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配强配齐专职委员,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加强专职委员管理,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委员聘任、评优和待遇落实的重要依据,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和落实专职委员待遇,专职委员参照政府公益性岗位标准发给工作补贴,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提高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标准。

(六)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的履职能力。

要将村(社区)残协负责人和专职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每年进行全员轮训。

依托当地党校(行政学校)和培训机构举办提升专业能力专题培训班,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帮助他们提升政治素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参加各类成人教育、社会工作者进修培训等。

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网络知识培训,提高专职委员“互联网+”及移动终端应用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1年2月1日—2月28日)。

根据自治区残联、民政厅及玉林市残联、民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工作方案,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大力宣传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案步骤和具体要求。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完成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工作。

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底数,和组织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出台相应落实文件。

(三)总结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做好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工作后续工作,确保稳步推进并取得成效。

及时向县残联、县民政局上报工作情况总结。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与残疾人工作大局和地方残联改革工作之中,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稳妥有序推进残协建设,在2022年10月底前实现村(社区)残协建设全覆盖。

(二)融入全局,统筹推进。

部门统筹协调,相互配合,融入大局,积极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同步发展。

民政部门要支持残联加入当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议事协调机制,残联、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政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并做好落实工作,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提供保障。

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支持,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争取按照每个村(社区)残协每年不低于0.5万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政府财政经费预算安排。

残联要积极发挥各专门协会的作用,加强各专门协会与村(社区)残协的联系互动,发挥贴近各类别残疾人的优势,提供个性化服务。

有条件允许的可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

(四)示范引领,分类指导。

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村(社区)残协工作。

在推进过程中,应选取部分村(社区)残协进行典型培育,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

五、材料报送

请各镇残联迅速落实本镇各村(社区)的残协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3名,并于2021年7月15日上报“镇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组成人员汇总表”(附件)到县残联,请以Excel格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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