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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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
为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治理工作,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落实千年古城复兴的总体目标,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2*年行政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3个行政村、5个社区,其中行政村和社区分组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分配
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分为高质量发展(65分)、执行力考核(25分)、综合评价(10分)和附加分及倒扣分等四部分,具体如下:
(一)高质量发展(65分)
行政村高质量发展(65分)分配如下:
大党建20分、乡村善治(含垃圾分类)20分、社会稳定15分、民生福祉10分。
社区高质量发展(65分)分配如下:
大党建20分、民生福祉20分、社会稳定15分、垃圾分类10分。
(二)执行力考核(25分)
执行力考核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各线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的重点项目、重大工作等,每个项目分别赋予一定分值,各村(社区)分值可以适当差异化(具体见附件)。
(三)综合评价(10分)
主要领导评价(3分):
由镇主要领导对各村(社区)进行评价打分;其他班子评价(3分):
由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各村(社区)进行评价打分;社会评价(4分):
由机关干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评价打分。
(四)附加分及倒扣分
附加分,主要指各村获得当年度国家、省、杭州市、市级表彰奖励的争先创优工作,最高不超过5分;倒扣分,主要指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和被组织约谈实行累计倒扣分(具体细则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一)高质量发展(65分)
高质量发展指标重平时、讲规范,由各牵头办公室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由各牵头办公室依据考核细则对村(社区)进行考核排名,排名原则上分三档,每档最多只允许4个村和2个社区,得分要相应拉开差距,年底进行汇总得分并排名。
(二)执行力考核(25分)
执行力考核按具体工作任务和项目进行打分,日常考核由分管责任办公室按完成进度、规定时限、完成质量进行打分,结合年底工作完成情况汇总上报。
(三)综合评价(10分)
年底,由镇综合办牵头组织分层次对各(社区)进行测评,得分分层次折算后纳入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四)附加分及倒扣分
年底,由各办对照村(社区)附加分及倒扣分细则进行相应加、扣分,镇综合办汇总后纳入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五)上述1-4项合计分数为各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总得分。
年初未列入考核的项目,年中由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后可追加列入考核内容。
四、结果运用
(一)奖金兑现:
1.综合目标考核奖金:
按高质量发展、执行力考核、综合评价、附加分及倒扣分等合计得分分值计奖,奖金总额(加平时发放)不超“双基二十条”相关规定。
村(社区)主要领导奖金由镇财政保障;行政村党组织副书记按主要领导的90%确定,其他两委干部按主要领导的80%确定,聘用干部按70%(含大学生村官)确定,资金由村集体承担,年末要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
社区副职、其他人员综合奖励享受比例按民政局相关规定执行,奖金由镇财政保障。
2.综合业绩优秀奖金:
根据各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排名,由镇班子会议研究确定5个村、2个社区为综合业绩优秀村(社区),给予每个村(社区)1万元奖金奖励。
综合业绩优秀奖金分配为村(社区)主要领导占30%,其他两委成员占70%。
(二)推荐上报市级优秀村
按考核结果推荐上报市年度工作业绩优秀行政村。
(三)相关规定
1.考核对象因职务变动,按实际任职时间计发奖金。
2.未经镇党委、政府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连续一个月不参加村(社区)工作,经教育不能改正的,不享受考核奖、专项奖。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土地综合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有一项被“一票否优”,村(社区)班子成员有违纪、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或因村(社区)两委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村(社区)及其主要干部取消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镇党委成立村(社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群副书记任组长,各办(线)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农经员、财政会计等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办和各办各线平时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通报,及时记录有关加分和扣分事项,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本办法由村(社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年终考核如出现严重不合理或其它特殊情况的,需对本办法作适当调整的,由镇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三)本实施办法自2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
1.镇202*年度行政村(社区)大党建考核实施方案;
2.202*年镇乡村善治考核细则;
3.202*年镇村(社区)平安创建考核方案;
4.202*年镇村(社区)民生福祉考核细则;
5.202*年镇社区垃圾分类考核办法;
6.202*年镇执行力考核办法;
7.附加分、倒扣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