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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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平安建设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平安基础,提升平安建设水平,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县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从夯实工信系统平安创建基础、提升创建质量出发,围绕健全完善工信系统平安创建组织领导、社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载体运作、平安创建法治保障和行业系统内部安全管理等六大机制,动员组织系统内外各方资源,深化拓展平安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打造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把“小安”积成“大安”、局部平安形成全面平安,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努力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再创佳绩,在创造和谐稳定上作出示范,在建设平安上走在前头,争当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排头兵。

    二、创建任务及目标

(一)创建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全县工信系统平安、和谐、平稳大局的奋斗目标,以“平安班组”“平安车间”“平安生产线”为切入点,在生产经营企业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效拓展平安企业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使维护平安的意识在企业深深扎根,使平安创建的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推进工信系统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建设,为我县工业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环保高效发展。

    

(二)“五个好”工作目标

    1.“平安绩效好”,即将平安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企业内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制度健全、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落细落实,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明确,重点工作推动有力,生产经营秩序、平安建设绩效考评良好。

    2.“群众评价好”,即群众(含单位干部职工)关心关注问题解决有力,依法依规化解各类群众诉求,群众对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的满意认可度高。

    3.“风险防范好”,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与友邻单位建立治安协作共防机制,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有力,预测预警预防到位;基层基础工作扎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单位内部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

    4.“严守底线好”,即压实平安底线红线,单位内部安保机构制度健全,安保人员职责明确,建立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重特大案(事)件和不稳定因素防范化解有力,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防范,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5.“改革创新好”,即顺应新时代平安建设,改革创新突破有力,有新的经验亮点做法得到推广,示范带动效应较强。

    三、创建标准

(一)考核标准

详细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县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

上为合格。

(二)一票票否决情形

自上年度以来,不应存在以下“十类情形”:

1.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机构不健全,工作不重视,造成本单位内部管理秩序混乱的;

    2.在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导致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的;

    3.对本企业内不稳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排查化解,或对发生的重大不稳定案(事)件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以致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的,或因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或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的稳控责任单位及涉事责任单位,经交办督办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发生突破底线的重特大案(事)件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事)件的;

    4.因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企业干部职工参与打架斗殴、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的,或本企业内出现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黑恶势力、邪教和非法宗教聚集活动等违法犯罪的;

5.因管理不善、防控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事)件,致使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群众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

    6.本企业或企业的干部职工因工作失误、违反纪律、道德败坏,被炒作成负面热点问题,或不能正确面对和处理舆情,被炒作成舆情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7.因组织不力、工作滑坡等原因导致人员非正常死或发生影响恶劣的暴力欺凌和伤害案(事)件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案(事)件,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执业行为的;

    8.在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与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或出现被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列为治安稳定突出问题重点单位,或被省市县级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等其他不宜被认定为平安单位的情形;

    9.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在职干部职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且单位不协助法院执行的;

    10.发生主要领导或两名以上班子成员违纪行为或违法犯罪案件的。

    四、创建范围及目标任务

    根据“全面覆盖、切实可行” 的原则,此次创建工作以全县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规上工业企业为创建目标企业。

    

(一)时间安排

    此次创建工作分三年三个批次进行评选验收,每批按30%左右确定。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2019年,完成评选验收30%;

第二阶段:

 202a年,完成评选验收30%;

第三阶段:

2021年,全部完成评选验收。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每年1-3月份):

部署启动。

召开“平安企业”创建部署会议,各相关科室确定创建对象和范围,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或评选细则,确保应创尽创。

    第二阶段(每年4-9月份):

组织实施。

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铺开,通过各项工作措施,将预防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平安基础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跟踪落实措施,整改薄弱环节,确保工信系统内各种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形成,推动全县呈现安定稳定、平安和谐的社会局面。

    第三阶段(每年10-11月份):

巩固提升。

通过前一阶段工作,检验创建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认真分析研究薄弱

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预案、规章制度及措施。

各参评企业对各自工作成果对照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各类风险隐患问题得到消解,平安建设基础得到巩固,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阶段(每年12月份):

评选验收。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易于操作的原则,重在平时平常、动态掌握,注重结果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公开性和严肃性。

各科室根据前期基础工作,深入创建企业,对照《县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考核评分表》,对“平安企业”的创建成果进行考评验收。

    2019年作为新一轮平安单位建设启动年暨第四轮第一批平安单位创建年,8月份总结前三轮平安单位建设经验,9月份部署启动,10-11月份组织实施,12 月初根据推进情况开展评选验收。

    五、检查评选和复核

    

(一)评选方式。

坚持平时检查、重点工作考核和年终评选相结合,以平时检查和重点工作考核为主,严格对照标准认真进行评选验收。

各参评企业先行开展自评、上报评选材料,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查阅台帐和参考有关部门提供情况综合评价创建成效;经评审合格达标的,由办公室统一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党委政法委、卫健等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后评定,评定结果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市工信局备案。

(二)检查复核。

为切实巩固平安建设成果,不断强化创建措施和提升创建水平,避免平安创建流于形式、走过场,努力形成平安工作长效机制,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对评选为“平安企业”的单位,出现前述“十类情形”之一的,撒销其“平安企业”称号且不再安排其参加当年度评选。

市工信局将视情抽查已评选为“平安企业” 的单位,如发现平安创建资料造假、工作流于形式、创建成果下滑的,予以通报并撒销“平安企业”称号。

    (三)奖惩制度。

为推动工信系统单位平安建设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和有效激发辖区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制考评。

对在平安创建中因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问题的,将根据**进行追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工信系统平安创建是保障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的基础性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平安创建的总体规划,实行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切实增强平安创建的组织领导,强化人财物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平安建设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要按照工作步骤迅速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考评细则,做到方案明确、措施有力、计划科学、组织精细。

    

(二)明确工作职责。

要以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为主要手段,加强对各参评工业企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创建工作的帮助指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创建标准,狠抓工作落实。

    办公室负责整体创建工作方案的草拟,组织协调,并做好与县政法委的衔接沟通及成果报送工作;

    (三)强化宣传发动。

要大力创新和充分利用贴近基层实际、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大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造势,突出宣传平安创建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工信系统平安创建活动中来,形成共建共享、融合联动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总结推广。

要及时总结开展工业系统平安创建的成功经验做法,注重加强对创建示范点的培育、扶持、推广,以点带面地逐步扩大达标覆盖面,并及时将有关经验材料汇总至办公室。

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序号

责任内容

分数占比

考核得分

(一)

健全平安创建组织领导机制

1

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平安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有办事机构和专兼职人员。

5

2

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和年度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经常研究,领导班子每年研究部署总结平安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4

3

平安建设工作年度有计划、有目标,职责明确,创建工作台账规范、齐全,有半年和全年报告等。

3

4

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工信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宣传工作、线索摸排和报送工作。

3

(二)

健全社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机制

5

落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做好大型活动或敏感节点期间维稳防控工作,不发生企业干部职工参与串联、聚集滋事、反动宣传或非法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案(事)件。

5

6

配合公安部门开展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底数摸排、涉邪人员防控稳控和情况信息收集等工作,积极对本单位在册邪教人员开展教育转化、巩固帮教等工作。

3

7

自觉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劳资关系和谐,无因本企业员工权益保障不当引发矛盾纠纷或造成有重大影响案(事)件。

3

8

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和处理社会矛盾,干部职工无违规信访行为。

3

(三)

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

9

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本企业在社会治安、生产、交通、环境、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领域未出现致人死亡或多人受伤情形。

3

10

加强对单位内部、出租房屋、交通工具及流动人口管理,无“黄赌毒”和醉酒驾驶现象,单位场所、交通工具未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藏匿违法犯罪嫌疑人。

3

11

单位内部有效预防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无危爆物品被盗,丢失和非法转让,无现金或财务被盗抢等案(事)件发生。

3

12

健全完善企业公共安全、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

3

13

企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格、公正、规范、文明,相关工作活动未引发重大情炒作、群体性事件等。

3

14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网站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被相关部门警告通报,未被黑客组织攻击篡改页面、张贴发动标语,未发生网络安全案(事)件;自建或运营的第三级(含)以上信息系统通过有资质测评机构测评,每年度有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定级备案。

3

15

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构建维护网络安全新体系。

单位干部职工不存在传播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及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2

(四)

健全企业内部创建载体有效运作机制

16

自主组织开展或参与属地平安创建活动。

2

17

成立平安志愿者队伍,推进平安志愿者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建设,经常组织参加群防群治(平安巡防、平安宣传等)活动。

3

18

平安建设宣传推动有力、氛围浓厚,单位所属宣传媒介(如LED电子屏或宣传栏、网站、两微一端等)经常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宣传,督促单位干部职工熟悉省平安建设“三率”调查程序及内容,并积极响应调查。

2

19

单位内部开通至少一部有平安建设彩铃的固定电话,超过30%的单位干部职工关注平安微信公众号。

2

(五)

建立平安创建法治保障机制

20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领导班子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

21

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每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单位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和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3

22

干部职工遵法守法,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含)以内。

2

(六)

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机制

23

内保组织机构健全,信息更新及时,作用有效发挥;配有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保安人员,保安持证上岗,提供服务的保安或物业公司具备相应资质,每年度有参加技能培训。

4

24

每季度排查整治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窃密等治安防范和整改措施,未因单位内部存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收到相关部门处罚。

3

25

重大节假日有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

3

26

加强重点部位、要害部门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建设,消防通道畅通,监控、报警系统与公安报警服务联网,不发生火灾、人员踩踏:

高空坠物(抛物)等安全事故。

4

(七)

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7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评价,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6

28

把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4

29

重要、危险物品(如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剧毒物品)管理到位,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6

30

每年至少开展2次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整改,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I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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