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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统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落实**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打通基层统计工作“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为目标,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重要意义

  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设立统计站(以下简称“统计站”)是统计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是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整体功能的重要举措。

加强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统计基础,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服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县基层统计站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建设范围

  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范围为全县各乡(镇)、街道。

  四、建设时间

  基层统计站建设分为两个建设阶段。

第一阶段:

202A年9月至202B年8月,在全县范围内建立3个统计站,作为试点单位,分别为镇、黑鱼泡镇、坦途镇。

第二阶段:

202B年8月-202C年末,以3个试点单位为模板,在全县范围内全部推广实施。

  五、建设内容

  

(一)建设基层统计站“五有”。

  1.有统计机构。

各乡(镇)、街道设立统计站,应有单独的办公室或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醒目的“统计站”标示牌并有专用公章。

  2.有统计人员。

各乡(镇)、街道在现有编制人员中选配专职(兼职)统计员1名兼任统计站站长,辅助统计员若干名,各乡(镇)、街道要有统计站成立相关人员任命文件。

  3.有办公设备及网络。

统计站应配备办公桌椅、资料柜、台式和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以及扫描仪等必要办公设备,实现与省、市、县统计网络的互联互通,保证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专线专网。

  4.有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

统计站应建立和管理相关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指导和规范辖区内报表上报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5.有统计业务经费。

各乡(镇)、街道应保障统计工作必要经费支出,并将统计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建设基层统计站“五化”。

  1.统计队伍建设专业化。

各乡(镇)、街道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依托现有资源规划设置统计岗位,明确职责分工,保持统计队伍稳定;确保统计工作人员有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确保村(居)委会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推动村(居)统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村(居)统计网络。

  2.统计工作保障网络化。

各乡(镇)、街道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将统计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统计人员日常工作经费;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统计调各乡(镇)查人员调查补贴;为统计工作提供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保密文件柜等必要的统计工作设备,保障网络通畅。

  3.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化。

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人员)应当按照县级统计机构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的统计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统计报表,及时完成上级统计机构的查询、审核等任务,汇总本级各类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确保调查对象独立上报统计数据。

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对本级统计工作全流程管理。

  4.统计资料管理档案化。

按照《统计法实施条例》要求,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层统计站应做好历史统计资料归档整理。

统计人员有变动时,应做好统计数据资料的交接。

各乡(镇)、街道、村(居)统计机构(人员)应当按照县级统计机构的要求,利用纸质统计台账和电子统计台账记录本级数据,做到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一致,并将相关资料备份存档。

  5.统计工作法制化。

各乡(镇)、街道、村(居)统计机构(人员)对外提供统计数据时,不得提供个体数据,报送的各类汇总数据应与上报上级统计机构的数据一致。

各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应配合好上级执法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统计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统计职责,依法开展本辖区内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做好本区域内统计宣传、统计普法等相关工作。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要加强统计站建设,在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和保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全面准确、及时上报。

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1名领导主管统计工作。

  

(二)考核验收。

要将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建设情况与我县绩效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障统计站建设按进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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